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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第 2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Job 23

第1节 XXIII.(1)于是约伯回答说。——约伯回应以利法的影射,表达他对神恳切的渴慕,并申明自己的无辜;而在第二十四章中,他哀叹自己的遭遇不过是众多事例之一,并且有无数人像他一样,遭受人的压迫却不得伸冤,正如他遭受神的击打一

第2节(2)就是今日。——或作:我的哀诉仍然苦毒,或仍被看作悖逆;然而我所受的击打比我的呻吟更重:我的哀诉并不足以衡量我的苦难。

第3节(3)惟愿我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他。——这是一个可怜之人的哀诉;他感到神与他同在是为惩治,却不是为医治。

第6节(6)与我争辩。——不如说:他岂会以他大能的广大与我争辩,或与我相争吗?不会;他必顾念我;他必察看我的案件。以利法曾劝约伯去认识神,并归向他(约伯记 22:23);约伯说,没有什么比来到神面前更是他所切望的了。

第7节(7)在那里正直人可以与他辩论。——他已经学到了这一奇妙的真理,而福音已极有功效地将它彰显出来:神这位救主,本身就是逃避神这位审判者的避难所(约翰福音 12:47);随后,在对神同在的庄严确信中,他用了最崇高的言语来表达这一点。他深信,尽管神可能隐藏自己,其明确目的似乎是不介入他的案件,然而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 8:28);并且当他的试炼时期结束时,他自己必如精金一般出来。约伯的事例教导我们:若一个无辜的人被人诬告,那么维护并彰显神荣耀的方式,乃是在于他持守自己无辜的确信,而不是在逆境压力下屈服,承认自己并未犯过的罪,或因向暴躁让步而放松对无辜的持守。

第12节(12)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语,过于我需用的饮食。——比较约翰福音 4:32-34。或作:我把他口中的言语珍藏起来,照着为我所定的法则,或过于我自己的法则:即,“我以珍藏他口中的言语为自己的原则。”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有不同的读法,译作“在我怀中”。

第13节(13)只是他心志已定,或作他本为一。——约伯或者是在宣告神独一无二的主权,或者是在说他不改变的旨意。上下文似乎支持后者;若是如此,那么《钦定本》所给出的意思是正确的。

第14节(14)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他必成就为我所定的分;他必完成他为我所命定的;像这样的事,在他那里还有许多(更多)”(约伯记 10:13)。约伯像一个悲观主义者一样,倾向于把最坏的情形完全估量出来,好叫自己因有了准备而能刚强面对;而即使这样武装起来,他仍然信靠神。(比较约伯记 13:15,《钦定本》。)

第15节(15)所以我在他面前惊惶。——即,尽管他是看不见的,并且如同在各方都无法寻得(约伯记 23:8-9),约伯却处于两难之间(腓立比书 1:23)。他不断成为一个悖论和困境的受害者;惧怕神,却又渴望见他;意识到他的同在,却又无法寻见他;确信他的绝对公义,却又深知自己是在无辜中受苦。事实上,他的历史对于旧世界,正如福音对于新世界:展示了一位完全公义的人,却又借着受苦得以完全。因此,这乃是在尝试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如何使人生的不平等与神的公义相协调。

第16节(16)因为神使我的心发软。——也就是说,“他使我的心充满惊惧和害怕,全能者使我在两方面受困扰:其一,他没有在黑暗以前把我剪除,以致我从未出生;其二,他既给了我生命,却没有使黑暗从我眼前遮蔽起来。”(比较约伯记 3:11约伯记 3:20 等。)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他所遭受的身体痛苦,或理解为他所承担的精神忧伤与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