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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7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Jeremiah 7

第1节

七。(1)本章以及随后三章,再次构成另一篇伟大的先知讲章,是对那些蜂拥到圣殿的人群宣讲的。讲论中并没有任何内容能绝对确定其日期;但对偶像崇拜盛行的描述,以及可能在耶利米书 8:16耶利米书 10:22 中提到迦勒底入侵者已经出现,更适合约雅敬作王时期,而不是约西亚时期;又因耶利米书 26:6耶利米书 26:9 特别提到示罗,是出现在那朝初年所传的预言里,所以大概就是这篇讲章,或与之相似、并在同一时期传讲的信息,招致了那王的不悦(见耶利米书 7:14)。

第2节

(2)耶和华殿的门。作为祭司,耶利米可以进入圣殿各处。在某一天,院中挤满了敬拜者(耶利米书 7:10),很可能是特别指定的禁食日;他站在其中一个院子的内门口,也许像耶利米书 17:19 所说,是王以礼仪行列进入的那道门;他环顾拥挤的人群,向他们宣讲“耶和华的话”,就是他特别受命要传达的信息。

第3节

(3)你们的道路和你们的行为。“道路”,如撒迦利亚书 1:6,是指一般的生活习惯;“行为”则指个别的举动。我要使你们仍然居住。英文译文容易使人想到某种新的赏赐,但耶利米所应许的,不过是他们至今所享之福分得以延续。意思是:我必使你们继续居住。

第4节

(4)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这样被定罪的话语“耶和华的殿”被郑重地重复三次,表明这大概是那些假先知讲论的主题,也可能是祈求者礼文中庄严反复的话。它本是神同在的象征,他们却丝毫不思想神的同在,只是不停夸耀它的宏伟,把自己和百姓与这种宏伟认同起来,并预言它必永存。正如马太福音 24:1 中,我们主的门徒也带着民族性的骄傲指着后来的圣殿建筑。这里用复数“这些”,而不用单数,是指整个完整的建筑群,包括院宇和廊子。至于更高的真理,就是以色列的“会众”才是活的殿(哥林多前书 3:16彼得前书 2:5),耶利米责备的人大概并未想到。

第5节

(5)人与邻舍。这是犹太人的说法,相当于英文中的“人与人之间”。

第6节

(6)寄居的、孤儿和寡妇。正如申命记 14:29申命记 24:19-21 所把他们并列,这三类人是贫穷无助者最重要的代表,因此最需要人的公义和神的保护。

第7节

(7)直到永远。直译是“从永远到永远”,或者也许“世世代代”。英文标点把这句话连在“我必使你们居住”上,但希伯来文重音却连在“我赐给你们列祖之地”上;那地原本是永远赐下的(创世记 17:8),但百姓的罪使他们丧失了这产业。

第8节

(8)虚谎的话。特别指耶利米书 7:4 已经引用的那些话。

第9节

(9)你们偷盗吗?英文没有显出希伯来语表达的强调:那些动词一连串都用不定式,意思是,“什么!偷盗、杀害、向巴力烧香……然后还来到我面前……!”

第10节

(10)并且来站在。更好的译法是:“然后你们来到,站在我面前。”我们得救了。若照现有字形来理解(有些注释家和译本采用不同的标点,作“拯救我们吧”,好像先知带着愤怒的讥讽,重复百姓自己的祷词),意思似乎是这样:百姓试图把巴力和耶和华的敬拜混合起来,从这一座庙走到那一座殿。他们从耶和华殿中的禁食或节期离开时,觉得自己“得救了”或“蒙拯救了”。他们已经尽了宗教义务,如今可以要求赏报。先知似乎用讽刺的口气重复他们的话:他们“得救”了,并不是脱离那些可憎之事,而是仿佛得了自由,可以继续去行那些事。

第11节

(11)贼窝。这话在像巴勒斯坦这样的地方特别有力,因为石灰岩山中遍布洞穴,像亚杜兰洞(撒母耳记上 22:1-2)一样,是亡命之徒和强盗的藏身处。如今涌入圣殿院中的这些人,连祭司和先知都包括在内,正像这样的强盗,在那里寻求庇护,又借着敬拜来安慰自己的良心,就像意大利的匪徒在某位钟爱的圣母像前虔诚礼拜一样。对他们来说,这里并没有比“贼窝”更高的圣洁。这里“强盗”一词所指,是更暴烈的无法无天的抢夺者。这些话之所以令人难忘,是因为它们后来重现在主对圣殿里兑换银钱和做买卖之人的责备中(马太福音 21:13马可福音 11:17路加福音 19:46);再与最后晚餐中提到耶利米书 31:31 所说的新约一并来看,就使人想到,我们的主是在引导门徒看见:这位先知的工作预示了主自己与当时代罪恶的关系,也不仅仅是预示,更预示了祂将为他们成就的伟大补救。

第12节

(12)我起初立我名的那地方,就是示罗。过去的历史表明,献给耶和华的圣殿若被亵渎,绝不能不受惩罚。征服迦南之后,示罗曾被选为以色列敬拜的中心(约书亚记 18:1),在整个士师时期都受人敬重。然而,它并不是光明和纯洁的中心。那里曾因带有半偶像性质的狂舞而被玷污;又有无耻暴行的事(士师记 21:19-21),并有以利众子的罪(撒母耳记上 2:22)。于是审判临到了。它失去了约柜同在(撒母耳记上 4:17诗篇 78:58-64);其民被非利士人杀戮;它自己也荒凉衰败。根据称它为“殿”(撒母耳记上 1:9撒母耳记上 3:3)和“房屋”(撒母耳记上 3:15士师记 18:31)的说法,原来的会幕周围或许已建起坚固的建筑;而那些荒废的遗址,可能使耶利米的这一提及更具力量。从耶利米书 26:6耶利米书 26:9耶利米书 26:11 可以看出,正是这个提及,比任何别的话更激起祭司和百姓的愤怒。他们带着半掩饰的得意,想到以法莲中那个早期圣所的命运,因为它已让位于犹大的圣所。他们却忘了,同样的罪会招来同样的惩罚;当他们听见自己所夸耀的圣殿也将面临同样可怕的结局时,便震惊不已。从耶利米书 41:5 看来,那里的毁坏并非完全彻底,也许仍有朝圣者前去。耶柔米形容它是一堆废墟。近代旅行者已将其认作现今的塞伦村。

第13节

(13)我从早起来警戒你们。这是耶利米特有、且仅见于他书中的一句话(耶利米书 13:25;25:4;26:5;29:19)。这种大胆的拟人法,取人最高度的活动状态,就是从睡中醒来、在黎明开始行动,用以表达神同样的积极作为。我呼唤你们,你们却不应允。这呼应了先前众先知和智慧人所发的怨言(箴言 1:24以赛亚书 65:12;66:4),后来又被一位比众先知更大的所使用(马太福音 23:37)。

第15节

(15)以法莲的全族。北国诸支派的命运,尤其是一直居首位的以法莲,百姓早已熟知。他们如今远远住在哈博河边,或歌散,并玛代人的城邑中(列王纪下 15:29;17:6;18:11)。如今他们被告知,类似的被掳也要成为自己的分。

第16节

(16)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这话表明,像摩西从前所献的代求(出埃及记 32:10)那样的祈祷,正在先知心里升起。但神吩咐他必须压下去。审判必须自行运行。必须让管教去完成它的工作。类似的冲动与类似的压制,也见于耶利米书 11:14;14:11。很明显,他把自己人性情感与神旨意之间的冲突说出来,反而使他所宣告的判词显得更加可怕。

第17节

(17)你没有看见吗?我们在这里进入犹太偶像崇拜较黑暗的一面,正如以西结在异象中所见的(耶利米书 8:0)。一种最卑污的外来崇拜,不仅在暗中实行,也在公开场所举行。

第18节

(18)天后。这里所说的女神,是一种亚述式的亚底米,与月亮相联,并与自然界生殖力量的象征崇拜有关。它的仪式很可能类似巴比伦的阿佛罗狄忒,即母神弥利他,在污秽方面的崇拜(希罗多德 i.199;巴录书 6:43),因此在这里和耶利米书 44:19;44:25 激起先知炽烈的愤怒。这里译作“饼”的词,只出现在这种崇拜的语境中,显然是个专门术语,且可能源自外邦。类似的饼,用面和蜜做成,圆如满月,因此称为 selence,意即“月饼”;它们像摩西礼仪中的素祭、埃及女神奈特崇拜中的 Neideh、雅典献给亚底米、以及西西里献给赫卡忒的祭物一样被奉上(忒奥克里托斯《牧歌》 ii.33)。亚斯她录的崇拜(弥尔顿称她为“带弯月角的天后阿斯塔蒂”)虽然性质相近,却并不等同于天后的崇拜;因为那名字本意是星,与金星相联系。有一异文,正如页边注所示,作“天的形像”。

第19节

(19)他们岂不是自惹祸患吗?插入的词虽然补足了句意,却削弱了希伯来原文突兀有力的效果。原意是:“岂不是他们自己,使自己满面羞惭吗?”

第20节

(20)必倾倒出来。这个词在出埃及记 9:33 中用于降雨之灾;这里则指耶和华忿怒之火的大倾泻(比较那鸿书 1:6)。值得注意的是,约西亚听见在新发现的律法书中所宣告的审判时,也用了这个词(历代志下 34:21)。

第21节

(21)把你们的燔祭加在平安祭上。意思是:“把这一种祭再加到另一种祭上。献上祭牲,然后吃那祭筵。若没有真正蒙悦纳的条件,就是悔改与圣洁,一切都徒然无益。”

第22节

(22)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这里“关于”一词,直译是“为了”或“就着祭物这件事”。这些话起初看似很难与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众多关于献祭的条例相协调;但若正确理解,它们与事实完全一致。祭祀并不是神当初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律法最初颁布、作为神与以色列立约基础的时候,所设想的是一种属灵、伦理性的宗教,其根基在出埃及记 20 章那十句伟大的话,即十诫。与献祭相关的礼仪,一方面是对那种情感的让步,这情感曾在金牛犊崇拜中以邪恶形式显露出来;另一方面也是一种教育。申命记代表了摩西起初所坚持、最后又回到的更高真理(出埃及记 19:5),并为律法原初的旨意作见证(申命记 6:3;10:12)。这卷书在约西亚时代被重新发现,如同别处一样,也在此深深影响了耶利米的思想;然而先知们早已一贯作过类似的见证,如撒母耳记上 15:22何西阿书 6:6;8:11-13;阿摩司书 5:21-27弥迦书 6:6-8诗篇 50,51,尽管他们也完全承认献祭礼仪的事实与重要性。

第23节

(23)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下面的话是综合性的引文,一部分出自最近重新发现的申命记(申命记 5:33),一部分出自以色列出埃及“那日”确实适用的话(出埃及记 19:5),一部分甚至出自那卷看起来最以献祭礼仪为特征的书,即利未记(利未记 26:12)。耶利米的教导对后期犹太思想的影响,可以从这样一个事实看出:耶利米书这一段(耶利米书 7:21-28)在会堂礼仪中成为先知书的哈弗塔拉,即第二经课;而利未记 6-8 章则作律法书的帕拉沙,即第一经课。事实上,会堂敬拜按其本质来说,是文士和先知教导的结果,而不是祭司教导的结果,因此它为献祭所象征的属灵真理作见证,而不是为象征本身的延续作见证。

第24节

(24)凭自己顽梗的恶心。更好的译法是“顽梗”,如耶利米书 3:17。向后不向前。照耶利米的观点,整个献祭制度,即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更不用说其偶像化的败坏,都因此是一种倒退的运动。百姓在金牛犊崇拜中的背道,也造成了类似的偏离;尽管作为教育过程这可能是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它仍然偏离了最初理想的政体,就是建立在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上的政体,即纯正属灵的一神信仰;其象征和条例虽然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本身却仍是“软弱无用的小学”(希伯来书 10:1加拉太书 4:9)。

第25节

(25)从早起来。这里强调从起初开始,就不断有先知相继作真理的见证人。先知并不受自己字面表述的拘束;而且撒母耳作为第一个被称为“先知”的人(撒母耳记上 9:9)被特别突出,乍看似乎不利于他的说法。另一方面,预言的恩赐(如民数记 11:25-29 所见)在旷野漂流期间就已自由赐下;又如士师记 4:4;6:8 提到先知,士师记 13:6 提到神人,也许还有士师记 5:23 中“耶和华的使者”或“神的使者”,再加上撒母耳以前人对先见所表示的敬重(撒母耳记上 9:8),都表明:撒母耳固然伟大,但新的是这个名称和组织形式,而不是他职事中的恩赐本身。

第26节

(26)比他们列祖更甚。对过去的快速回顾,使人难以确定这里的比较,是在出埃及的那一代人与其紧接着的后代之间,还是在那些后代与他们自己的继承者之间。大概总体思想是:以色列整个历史一直是在不断败坏中前进,并在耶利米所处的这一代达到顶点。他的话与罗马史家(李维《序言》)或诗人的抱怨有惊人的平行: “Ætas parentum, pejor avis, tulit Nos nequiores.” 贺拉斯,《诗集》 iii.6。 “我们父辈的时代,比他们祖辈更沾满罪恶, 又生出我们这一代, 更加邪恶卑鄙。”

第27节

(27)所以……也。两处更好的译法都是:“你虽向他们说这一切话,他们却不听从;你虽呼唤他们,他们却不回答。”

第28节

(28)你要对他们说。更好的译法是“你要说”,其中含有“所以”的意思。这就是不听从耶和华他们神的话、不受教训的国。更好的译法是“这就是那国”,在罪恶上特别突出。真理。更好的意思如耶利米书 7:2 所示,是“信实”。

第29节

(29)剪去你的头发。直译如撒母耳记下 1:10列王纪下 11:12 中的“冠冕”或“华冠”;但动词决定了其意义。Netzer 一词(钦定本译作“分别为圣”)用于拿细耳人未剪的头发(民数记 6:7),拿细耳人之名也由此而来。正如拿细耳人若触碰尸体就必须剃头,而在闪族诸民族中,剪短头发通常是极度悲哀的记号(约伯记 1:20弥迦书 1:16),照样,耶路撒冷也要像一个被丈夫弃绝、失去儿女的妇人那样坐在地上。(比较耶利米哀歌 1:1-3 的图画。)这个词也用于出埃及记 29:6 大祭司的“冠冕”,以及利未记 21:12 膏油的“冠冕”。耶路撒冷啊。斜体字表明这几个字不在希伯来原文中,但由于“剪去”这个动词是阴性,插入类似这样的词就成了必要。那些听见或读到这位先知之话的人,对他常说的“锡安的女子”(耶利米书 6:2)、“我百姓的女子”(耶利米书 6:14;8:11)、“耶和华所聘定的新妇”(耶利米书 2:3),都不会不明白他的意思。

第30节

(30)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这事亚哈斯已经做过(历代志下 28:2);圣殿经希西家洁净之后(历代志下 29:5),玛拿西又重蹈覆辙(列王纪下 21:4-7历代志下 33:3-7)。约西亚的改革再次遏制了偶像崇拜的倾向(列王纪下 23:4历代志下 34:3);但约西亚一死,犹大崇拜偶像的一派重新获得自由,这个摆钟很可能又摆了回去;于是这种特别加重的邪恶,就是用偶像崇拜的“可憎之物”亵渎耶和华的圣殿,便与天后崇拜和献儿女给摩洛一同再度出现。

第31节

(31)陀斐特的丘坛。这里不是耶利米书 7:29 所用的那个“高处”一词,而是 bamoth,如民数记 22:41;23:3 中巴力的“高处”,即约书亚记 13:17 的巴末巴力。这个词几乎成了专门术语,用来指那些天然或人工堆起的土岗(如此处),人们在其上为耶和华或其他神明筑坛;它也见于撒母耳记上 9:12列王纪上 3:4以西结书 20:29阿摩司书 7:9。陀斐特。它原本似乎不是地名,而是描述性的称呼。这个词在约伯记 17:6 中出现,指受人唾弃厌恶之物(钦定本译作“笑谈”)。因此,它的用法大概类似先知用“波设”,即“可羞耻的”,来代替“巴力”(如耶利米书 3:24;11:13)的轻蔑做法。

当这一预言在耶利米书 19:5;32:35 重复时,我们看到的是“巴力的丘坛”;显然,这里的“陀斐特”是先知怀着愤慨轻蔑,用来代替那个名称的。以赛亚书 30:33 中的词虽然形式并不完全相同(是 Tophteh,不是 Tophet),但大概意义相同。其他词源解释则认为它的意思是“园子”、“焚烧之地”,或“鼓乐之地”,即音乐树林,从而与摩洛崇拜更紧密相连。也许最后一种才是原初的名称含义,而先知们则如上所述,用这名字作羞辱性的称呼。欣嫩子谷。可能是最早有记载的地主,或是当地的一位英雄。这个名字在后期犹太语言中保留下来,即 Ge-henna = Ge-Hinnom = 欣嫩谷。它比后来与之相连的摩洛崇拜更早,已出现在以色列的“末日册”中(约书亚记 15:8;18:16)。在那里焚烧自己的儿女。

这些话对确定耶利米书 32:35 中较含糊地说“使儿女经火”的行为性质极其重要。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孩子们确实是被活活烧死的,虽然很多时候也许先被杀了(见以西结书 16:21)。这种做法虽然在我们看来极其可怖,但它原是迦南人或腓尼基人对摩洛或玛勒堪崇拜的一部分(利未记 18:21;20:2-5),并且亚哈斯(列王纪下 16:3历代志下 28:3)和玛拿西(列王纪下 21:6历代志下 33:6)都曾这样行。

第32节

(32)甚至无处可葬。更好的译法是“因为没有地方了”,即因空间不足,死人将被埋在那地方;而那地方既被摩洛的崇拜者视为圣地,又被敬拜耶和华的人视为咒诅之地,所以双方本都会乐意避免把它用作葬地。

第33节

(33)无人哄赶。没有任何图画比这更骇人了:街道和山谷都满了被杀之人的尸体,秃鹰和豺狗来吞吃,却没有一只手像利斯巴那样(撒母耳记下 21:10)起来保护死者免遭这种极端的亵渎。这里我们又看到几乎是对申命记 28:26 的逐字引用。

第34节

(34)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止息。这里关于荒凉的特别图像,正是耶利米的特色(耶利米书 16:9;25:10;33:11)。没有什么话能比这更有力地描绘出国民生活的彻底崩解。人所听见的,只有哀哭和悲号;或者比这更可怕的,是孤寂中彻底的沉默。喜乐的能力和欢庆的场合(比较马加比一书 9:39 以色列婚娶的欢乐)都已成为过去。必成为荒场。这里用的词与以赛亚书 51:3;58:12 中“荒场”是同一个;在以西结书 13:4 中,这词用来指“沙漠”中狐狸,或更确切说豺狼出没之处;但它总是指那些曾经有人居住、后来变成废墟的地方(利未记 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