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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19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Jeremiah 19

第1节 十九章(1)你去买窑匠的瓦瓶。这里“买”的意思包含购买这一过程。这个比喻,或更准确说,这个被戏剧化表演出来的寓言,呈现了耶利米书 18:3-4 那意象较为阴暗的一面。在那里,器皿还在窑匠的轮上,还可以重新塑造。现在我们看见的器皿已经烧成,变硬了。已经不可能再改变。若它不适合原先设计给它的用途,剩下的就只有把它打碎。因此,它如今成了顽梗的以色列民恰当的象征。他们的政体、他们的国族身份、他们的宗教制度,都必须被打碎。这里“器皿”所指的是一种大瓦罐,颈口狭窄,如列王纪上 14:3 所说盛蜜的“瓶”。它的形式,bakbuk,显然是要模仿倒水时咕噜作响的声音,这在语言史上可算是拟声法的一个有趣例子。你要带着民间的长老和祭司中的长老。就是众长老,因此也是民政与宗教领袖的代表;他们要作这场象征毁灭、毁掉他们所最珍视之一切事物之行动预言的见证人。原文没有“带着”这个词,但必须补出类似的动词,或者把“去”这个动词延续下来,即“让众长老……同你一起去”。

第2节 (2)往欣嫩子谷去。之所以选择这个地点,是因为那里正是百姓所沉溺、最可憎之偶像崇拜发生的地方,也可能因为那里在地理位置上与窑匠的田相连。(见耶利米书 7:31 的注释;以及马太福音 27:7。)从东门的入口出去。希伯来文这个词意思隐晦。《钦定本》采用了一个可疑的词源解释,把这词与太阳联系起来(故边注作“太阳门”),因此理解为东方。路德、武加大译本以及大多数现代学者则译作“瓦匠门”,或更直译为“陶器门”。七十士译本把它当作专名,译为“哈西特门”。在尼希米记 2:3 的地形描述中,并没有出现这样一座门;而通往欣嫩谷的两座门乃是泉门和粪厂门(尼希米记 3:13-15)。因此有人推断,这是一座通往山谷的小侧门,正位于谷中堆满垃圾之处,也可能正有像如今将要添加进去的那些碎片一样的破瓦残片。在这种假设之下,这门的名字及其用途,与先知行为象征意义之间的联系,可能正是决定神如此吩咐他的原因。

第3节 (3)犹大诸王啊。这复数似乎是要把当时在位的王约雅敬,以及他的嗣位者或推定继承人都包括在内。他的耳朵要发鸣。这个说法既然也出现在撒母耳记上 3:11,那是在预告先前圣所毁灭的预言中,因此这里显然是有意用来提醒听见的人,示罗曾遭遇何等结局。以色列第一个圣所的毁灭,要成为第二个圣所毁灭的预表(诗篇 78:60耶利米书 7:14)。不过,这个说法在较近的时候也曾用过(列王纪下 21:12)。

第4节 (4)使这地方与我生疏。意思是,使这地方与它真实的主耶和华隔绝,而把它交给外邦神。这些话特别是指玛拿西的罪(历代志下 33:4)。无辜人的血。这些话乍看似乎是指献给摩洛的祭,使欣嫩谷臭名昭著。然而这些祭在下一节又被分别提到,所以先知在这里大概更是像在耶利米书 2:34;7:6 那样,说的是玛拿西使耶路撒冷充满的“无辜人的血”(列王纪下 21:16;24:4,在那里用的是同一个词)。

第5节 (5)巴力的邱坛。巴力在这里,如同在耶利米书 2:23 一样,是与摩洛等同的;而描述百姓罪恶及其刑罚的措辞,几乎与耶利米书 7:31-32 完全相同。诗篇 106:37-38 指出了确有这样的献祭之事。

第6节 (6)陀斐特。见耶利米书 7:31-32 的注释。

第7节 (7)我必使……落空。这个希伯来动词(bakak)是拟声词,模拟水从瓶口流出时咕噜作响的声音;正如在耶利米书 19:1 的注释中所说,它包含了译作“瓶”的那个词根,因此显然是特意选用来与之呼应。这样在字音和字义上的双关,很符合希伯来先知语言的特性;但显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在另一种语言中重现出来。它最基本的意思是“倒出、倾泻”,因而引申为“耗尽、使归于无有”。(比较以赛亚书 19:3。)有些解经家认为,这些话伴随着相应的动作;先知带来的瓦瓶原先盛满了水,现在就在百姓眼前把它倒空,其象征意义类似于撒母耳记上 7:6撒母耳记下 14:14

第8节 (8)荒凉,令人嗤笑。见耶利米书 18:16。因其中所遭的一切灾祸。这里这个词用的是较广却又较严格的意义,包括一切打击或击打(如以赛亚书 14:6 所示),这些都被视为出于神的手。

第9节 (9)我必使他们吃……这又一次回响了申命记中的话,几乎就是引用(申命记 28:53)。那一章著名的咒诅显然为先知提供了意象和语言。我们在耶利米哀歌 2:20;4:10 中,看见这预言应验的证据。如此,照着那可畏的报应法则,百姓要为他们在献给摩洛之祭中的罪付上代价;他们一面违背天然之情,一面违背列祖的信仰,杀害了自己的儿女。

第10节 (10)你要在同去的人眼前打碎那瓶。听见先知的话、看见他所行之事的人,并不陌生于这种意象。诗篇 2:9 曾描绘弥赛亚君王治理列国,说他要“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打得粉碎”。但如今把这些话用在他们自己身上,叫他们看见自己的国家被如此对待,这却是又新又奇的事;他们不再像耶利米书 18:1-6 所说那还可重新塑造的窑匠泥土,可以被改造成更尊贵的器皿,至少也还能有些可用之处;相反,他们乃是那一经打碎便永不能复原的器皿。对以色列而言,值得庆幸的是,神怜悯的深度并不是这个寓言所能充分表达的。后来的历史表明,就那一代人而言,刑罚虽然是最终的,他们现有的政体也绝不可能再次完整复原,但这个民族仍然还有盼望。那“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却能”。被打碎之器皿的碎片,还可以从先知扔弃它们的垃圾堆中收集起来,再被造成新的形状;其用途固然远不如它原先被设计时那般荣耀,却也绝非仅仅成为卑贱的器皿。

第12节 (12)我必使这城如陀斐特一样。这是一个暗示性的说法,一方面指欣嫩谷沦为瓦砾与垃圾堆的情形,另一方面也指“陀斐特”这名称本身所含被唾弃、被藐视之地的意思。(见耶利米书 7:31 的注释。)

第13节 (13)必像陀斐特那被玷污的地方一样。这段经文在句法结构上有一个困难,但并不影响其意思;因此,把它译作“像陀斐特那被玷污的地方”较为可取。那些在房顶上烧香的。东方房屋的平顶,既被用来活动(撒母耳记下 11:2),也像彼得在约帕所见异象时那样,被用来祷告和默想(使徒行传 10:9);而从西番雅书 1:5 看来,它们似乎也特别被选作向天象敬拜的地方,这本是很自然的事。“亚哈斯楼顶上的两座坛”(列王纪下 23:12)大概就是设在那里。人们原本惯常在那上面守住棚节的圣日(尼希米记 8:16),却在那里举行他们拜偶像的仪式。(见耶利米书 32:29。)斯特拉波(xvi. p. 1, 131)也这样描述拿巴泰人,说他们敬拜太阳,并在自己房顶的坛上献香。

第14节 (14)他站在耶和华殿的院中。这篇行动性的讲章是在陀斐特、在便欣嫩谷中、在少数被选出的祭司和百姓代表面前讲的。随后接着的是另一篇向全体聚集会众发出的信息,宣告同样的审判。

第15节 (15)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向百姓所作的这番话,不大可能只限于一节经文的篇幅;因此,这里大概只是那篇讲论的摘要。那信息在实质上与先前所说的极其相似,所以先知认为没有必要详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