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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16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Jeremiah 16

第1节 XVI.(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这个公式引入了一篇新的、独立的信息,一直延伸到耶利米书 17:18;而且其威吓比先前任何信息都更加可怕。其内容本身并不能十分确定地指明日期,但我们可以认为,这大概是在约雅敬统治末期,那时这王正倚靠与埃及结盟(耶利米书 17:13),百姓则因先知的预言尚未应验而讥诮他(耶利米书 17:15)。

第2节 (2)你不可娶妻……——这些话临到一个以色列人、并且是一个祭司,其力量之重是我们几乎难以体会的。在他们看来,婚姻以及婚姻所包含的盼望,不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项责任;如今被断绝于此,就等于两者都一并放弃,因为那将临到这国的灾祸,会使这二者都变成咒诅。我们可以比较主在马太福音 24:19 所说的话,以及他对耶路撒冷女子所说的话(路加福音 23:29),并且也可以想到,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这也进入了圣保罗因“现今的艰难”而采取类似禁欲态度的动机之中(哥林多前书 7:26)。

第4节 (4)必死得甚苦。——直译是“死于疾病”,其中也许包括饥荒(如耶利米书 14:18),与刀剑更直接的杀戮形成对比。 他们不得哀哭。——在犹太人这样一个极其重视妥善举行殡葬礼仪的民族中,忽略这些礼仪,正如耶利米书 22:18 一样,自然是极度悲惨的表征。类似情形也曾出现在其他城市、其他时代的瘟疫或围城中,例如卢克莱修在其作品(vi. 1278)中的描写: “城中已不再保留那样的葬礼风俗, 这敬虔的百姓从前总是按此习惯, 怀着恭敬的照料来安葬死者。” 可比较修昔底德(ii. 52)对雅典瘟疫的记述。

第5节 (5)遭丧之家。——更好译作“丧宴之家”。这个词只出现在这里和阿摩司书 6:7,在那里被译作“筵宴”。因此,武加大译本在这里译作 domus convivii,七十士译本则用了表示“饮宴聚会”的希腊词。这个词本义是“呼喊”,因此既可用于喜乐,也可用于哀伤。上下文似乎决定性地支持后者,但“筵席”或“社交聚会”的含义至少也应当被承认。与不进入欢乐之家相比,连探访表示同情和慰问的人家也要禁绝,这就严重得多了。传道书 7:4 的希伯来文则用了另一个词。 我的平安。——这个词在这里以其最强的意义出现,包含其他一切福分。这是耶和华的平安:就是他曾赐下、如今却收回的那平安(参约翰福音 14:27)。人应当以静默敬畏来接受这种收回,而不是按惯常悲哀的陈套仪式来表示。

第6节 (6)不可为他们割身,也不可使头光秃。——这两种做法都被律法禁止(利未记 19:28;21:5;申命记 14:1),大概是为了在以色列与周围列国之间划出界限,因为那些民族中盛行这种做法(列王纪上 18:28)。然而,这两样似乎都很常见,并且很可能在亚哈斯和玛拿西时期变得更加频繁(耶利米书 7:29;41:5;以西结书 7:18阿摩司书 8:10弥迦书 1:16)。“光秃”(即剃去头顶的头发)似乎是两者中更常见的一种。

第7节 (7)人也不为他们擘饼。——边注作“人也不为他们擘饼”,如以赛亚书 58:7耶利米哀歌 4:4,才是正确的意思。我们现在进入了殡葬习俗的另一个领域,使人想起古时英国生活中与守灵有关的一些做法。在最初那阵悲伤和以禁食表哀之后(撒母耳记下 1:12;3:35;12:16-17),朋友们来安慰哀伤的人。为他们预备筵席,包括“丧家之饼”(何西阿书 9:4以西结书 24:17)和“安慰之杯”,给心里愁苦的人饮用(箴言 31:6)。很可能,我们主在最后晚餐中庄严祝福饼和杯时,也暗含对这种习俗的某种指涉。既然他的身体已经“为安葬预备好了”(马太福音 26:12),那么当他把自己之死的象征赐给门徒时,就仿佛是在与他们一同守他自己的丧宴。经文以一切恐怖来呈现死人无人埋葬,或虽被埋葬却不得尊荣的景象。

第8节 (8)宴乐之家。——直译是“饮酒之家”,在这里按下一节解释,就是喜庆欢乐聚集之处。这一禁令是从前者更进一步推出来的。如果先知进入哀悼之家尚且不合宜,那么他就更应远离欢乐。他必须站在一旁,怀着对自己孤独使命的可畏意识。传道书 7:2 的话使我们想到,即便如此,也总是更好的。

第9节 (9)欢喜和快乐的声音……——这些话以前已经用过一次(耶利米书 7:34),以后我们还会再遇见(耶利米书 25:10;33:11);但这种文字上的重复,并没有削弱,反而增加了它们的庄严。

第10节 (10)我们的罪孽是什么呢?……——如今和先前一样(耶利米书 5:19),审判的威吓遭遇到真实或装作惊讶的话语:“我们做了什么,竟招来这一切?我们在哪一点上比我们的列祖或别国更坏呢?”众先知或多或少都必须面对同样的刚硬。这种情形在玛拉基书 1:2 中一再出现的同类问题里达到了最典型的形式。

第12节 (12)想象。——更好仍译作“顽梗”。

第13节 (13)你们在那里昼夜事奉别神。——这些话是在辛辣的反讽中说出的:“你们既在自己的地上选择事奉别国的神,因此,按公义的报应,你们必在另一种意义上事奉它们,就是作敬拜它们之人的奴仆,昼夜不得喘息。” 在那里我必不向你们施恩。——更好译作“因为我必不向你们施恩”。

第14-15节 (14,15)看哪,日子将到……——应许中掺杂着审判与怜悯;在这里,前者占主导。后来在耶利米书 23:5-8 中,当这应许与一位个人救主的盼望联系在一起时,后者便占了上风。此时主要的思想仍是:埃及的奴役,与百姓将在“北方之地”,即迦勒底人之地所忍受的相比,不过是轻微的小事;因此,当他们归回时,他们心中想到的,将是从那地得蒙拯救,而不是出埃及,把它作为耶和华怜悯和大能的例证。那时,人走投无路,正是神施行作为的机会,这一点将再一次、并且以更高的程度显明出来。

第16节 (16)我要召许多打鱼的来……——这些话是指向威吓,不是指向应许。“打鱼的”如阿摩司书 4:2哈巴谷书 1:15 所示,就是那些入侵的列国,他们如同用拖网围住犹大和耶路撒冷,不让任何人逃脱。希罗多德(iii. 149, 6:31)用“拖网捕鱼”这个名称来描述薛西斯的军队对撒摩斯、基阿斯、忒涅多斯及其他岛屿的行动,正可说明这种过程。把这些话应用于百姓分散后的招聚,或应用于后来福音传道者的工作,都是后来的联想,其源头在于我们主的话:“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马太福音 4:19)。当然,这些话很可能正是受耶利米的话启发,因为同一意象,如在马太福音 13:47 的比喻中那样,也被用来描绘祝福,而这祝福从前曾以较黑暗的惩罚面貌出现。 猎人。——这是同一思想的另一面;若我们能够分辨这两个比喻的区别,那么前者所指的是军队主力,这里所指的就是散兵游勇的行动。人或许像被追猎的野兽一样,逃入岩洞之中避难,但他们连从这些地方也要被赶出来。

第17节 (17)我的眼目察看他们一切的行为。——上下文表明,这里这个思想也是从更严厉的一面提出的。以色列的罪,并没有逃过耶和华无所不见的眼目。

第18节 (18)我要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恶。——按错误所当偿还双倍,几乎是摩西律法下处罚的通常标准(出埃及记 22:4;22:7)。因此,这些话所威吓的,是按最严格标准施行完全的惩罚。在以赛亚书 40:2 中,同样的思想则从更光明的一面呈现出来。以色列“为自己的一切罪,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因此,既然她仿佛已经偿还了“最后一文钱”(马太福音 5:26),如今就可以盼望怜悯了。 尸首……——这个词可能是用来轻蔑地指百姓所敬拜之哑巴偶像那无生命的形体,摸着它就会像接触尸体一样沾染污秽(民数记 19:11);但更可能是指献给这些偶像的祭牲尸体。这个短语也在类似语境中出现于利未记 26:30。从以赛亚书 65:4 看来,这些祭物往往还包括律法所定为不洁净的动物:“吃猪肉和可憎之物熬的汤。”

第19节 (19)耶和华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这些话表明先知心中重新生发出的信靠,并且实际表达成了诗篇 18:2 的回声(虽然希伯来词并不相同),或更贴近地说,是诗篇 28:1;28:8;59:17;撒母耳记下 22:3 的回声。 列国人必从地极来到你这里。——以色列的罪与愚妄,借着先知对未来的异象形成对比。到了那遥远的时日,就是别的先知也曾说过的日子(弥迦书 4:1以赛亚书 2:2),列国人要来到耶路撒冷,离弃他们所承受的“虚无之物”;然而以色列,本来承受了更真实的信仰,如今却自甘堕落,降到他们的水平,甚至比他们更低。以色列竟对那个似乎只能作否定回答的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人岂可为自己制造神呢?其实这并不是神。”

第21节 (21)我要使他们知道……——这警告带着反复强调的全部力量:就是“这一次”。他们要以一种绝无仅有、一次而永远的方式,知道他们所弃绝之神的名是耶和华,是那永恒者(出埃及记 3:14),在他的公义中永不改变。这思想与以西结书 12:15 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