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五章。先知如今更明确地向祭司和以色列王室说话,这大概是在比加登基之初。
第1节 (1)“王家”是指他在约旦河两边的随从与势力范围,东边基列的米斯巴,以及西边的他泊。之所以特别提到这些地方,是因为它们都是军事要塞;王室的首领与背道的祭司在那里对百姓施行致命的控制,埋伏等候他们,如同飞鸟走兽在猎食的山中被网罗一般。(参何西阿书 6:8-9。)“审判临到你们”更准确地说,是“这是为你们所预备的审判”。
第2节 (2)“极深地行杀戮”——以瓦尔德近来又有诺瓦克附和,他把希伯来文本解释为“这些背道的人在罪孽中陷得极深”,这是对的。最后一句,《钦定本》的译法也不正确。应译为:“但我(即耶和华)要作他们众人的惩治。”骗人的和受骗的,都必一同灭亡。
第4节 (4)旁注“他们的行为不容(他们)……”要求补入“他们”一词,而原文并没有这个词。犹太注释家、施莫勒尔等人赞成这种译法;但更好的译法还是与《钦定本》一致:“他们所行的使他们不能归向他们的神”等等。认识独一真神就是生命。
第5节 (5)“以色列的骄傲”可以指真正值得夸耀的对象,即耶和华自己(参阿摩司书 8:7);也可以指他们所屈从的虚假夸耀对象。后者的解释更可取,并且得到阿摩司书 6:8 的支持。以法莲的傲慢在早期神圣历史中的许多场合,都使它对犹大的主权心怀不平。这种嫉妒在耶罗波安一世的背叛中达到顶点,并且一直成为他们历史的特征,直到亚哈作王的时候。如今,傲慢将成为他们的败亡之因;而在这件事上,犹大也被描绘为同样卷入其中。这最后一点,是先知话语中的一个新音调。(参何西阿书 4:15。)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何西阿书第5章是在紧接其前的那篇神谕之后较晚的时候传讲的。
第6节 (6)到了太迟的时候才徒然想要悔改。献上羊群牛群为祭时所怀的心灵,比这些祭物的数量更为重要(弥迦书 3:4;以赛亚书 1:11;诗篇 40:6)。若以任何形式的礼仪代替律法中更重的事,结果就会是可怕而令人厌恶的。
第7节 (7)“外邦的儿女”是指那些跟随其母亲道路的后裔。(参何西阿书 1章。)其中也含有与异教民族通婚之后果的意思。“一月”可以是对一个月期间的拟人化(亨德森),就在这期间,提革拉毗列色所发动、如今迫在眉睫(也许已经开始)的入侵将会发生(列王纪下 15:29;历代志下 19:21)。这次入侵,部分原因是亚哈斯曾为抵挡比加和利汛而求助于亚述。
第8节 (8)“角声……号筒”——这里提到的两种号,一种是弯曲如兽角的号角;另一种是又长又直的金属号筒,用来发警报并招聚会众(民数记 10:2)。基比亚和拉玛是便雅悯北界上的高山。从平行经文以赛亚书 10:29 可知,基比亚位于耶路撒冷与拉玛(今名 Er Ram)之间,离那条从耶路撒冷向北通往以法莲山地的道路不远。罗宾逊发现了一座符合这些条件的高山(Tel el Ful),从那里几乎可以望见便雅悯全境;基比亚很可能就是这个地方。何西阿没有提到都城,但他揭示了耶路撒冷所面临的迫在眉睫的危险:若这些高处的望楼就在守军眼前发出警报,宣告亚述王逼近,那么危机已近在眼前。“在你后面”意思晦涩。应译为:“便雅悯哪,他(仇敌)在你后面”,因为都城就在这个支派境内。这场同时临到以色列和犹大的灾祸,以各种方式一再被重申。“以色列众支派”与“以法莲”是平行对应的。
第10节 (10)“犹大的首领”是指像亚哈斯这样的人;他的怯懦给以色列和犹大都带来了说不尽的祸患(列王纪下 16:10-18)。“如同挪移地界的人”——这是申命记 19:14 所禁止的行为,也是以巴路山咒诅的一部分(申命记 27:17);这表明这类律法在先知时代之前就已存在。他们拆毁了是与非、真与假、耶和华与巴力之间的界限。
第11节 (11)“因审判受欺压”——《钦定本》这样翻译大概是对的,这个词组是指属于个人的权利。对于这里译作“命令”的罕见词 tsav,释经家意见不一。这个词只在另一处出现(以赛亚书 28:10;以赛亚书 28:13)。以瓦尔德认为它是指“木柱”,即他们的偶像;但这种解释虽然在词源上巧妙,在旧约用法上却没有根据。大多数犹太和现代注释家认为它是指耶罗波安所立的恶例;他要求臣民敬拜那代表耶和华的牛犊。七十士译本所依据的却是另一种文本(shav 而非 tsav),他们把它译作“虚空”;他尔根和叙利亚译本也跟随这种读法。这一点值得注意。“甘心”即“任意妄为地”。
第12节 (12)“朽烂”——《钦定本》在这里的译法是对的(即骨蚀之病),比旁注“虫蛀”更好。这两个意象都表达隐藏的、无法挽回的毁灭原因;等到显露出来时,已经太迟了。
第13节 (13)“到亚述去”——他们在患难中,反而向可怕的仇敌寻求保护,而不转向主。(关于“耶雷布”,见附论。) 附论A:论“耶雷布”(何西阿书 5:13) 施拉德在《楔形文字铭文与旧约》中写道:“‘争战之王’或‘争竞之王’(Jareb)并不是一个专有名词,因为在亚述诸王名录中找不到这样的名字。由于圣经年代学至今仍多有不确定之处,很难断定这里这个称号是指哪一位亚述君王。若我们把何西阿书 10:14 中名为 Salman 的王理解为撒缦以色三世(781-772),那么此处的典故就可能是指亚述但以禄(771-754);他曾多次向西方远征。”但当我们查阅施拉德对何西阿书 10:14 的注释时,却发现他放弃了 Salman 就是撒缦以色三世的理论(见该处注释)。另一方面,提革拉毗列色是施拉德与H. Rawlinson爵士认定为圣经中“普勒”的那位君王;他是一位英勇善战的武士,何西阿及其同时代人若称他为“争战之王”,实在十分贴切。这样一来,这一节就可以理解为指向米拿现在位期间的事件(列王纪下 15:19,另参引言)。但这个解释虽然相当可信,却仍与圣经年代学的问题纠缠在一起。(见引言。)
第14节 (14)“我必像狮子”——先是约旦河东的诸支派,随后是更多省份,最后是全体居民,都像落入猛兽牙口中一样被掳去。(参阿摩司书 3:6。)这里所指的亚述,是以提革拉毗列色为代表。我们也可以引用撒珥根铭文中的话,视为这预言的应验:“我围困撒马利亚;我掳获其中居民二万七千二百九十人;我把他们迁去为俘虏”(George Smith, Assyrian Eponym Canon,第125页)。公元前587年,耶路撒冷在尼布甲尼撒统治时期也遭遇了类似的命运,毁于巴比伦之手(历代志下 36:4-10;列王纪下 24:10-16;列王纪下 25:1-11)。
第15节 (15)温柔与审判交融;受辱的爱一面流血,一面仍存盼望。狮子的形象在这里被放下。耶和华说到“我的原处”——即天上。祂要使一切向他们施恩的显现止息,直到“他们承认己罪,寻求我的面”;然后,他们就要像浪子在新晨的光中苏醒一样,起来回到父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