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创世记 第 24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Genesis 24

第1节 第二十四章。以撒与利百加的婚姻。(1)亚伯拉罕年纪老迈了。——以撒在撒拉去世时三十七岁(创世记 23:1),成婚时四十岁(创世记 25:20);亚伯拉罕在以撒出生时正是一百岁,因此此时将近一百四十岁。他活到一百七十五岁(创世记 25:7),所以在以撒婚后又活了三十五年,并且看见以扫和雅各几乎长大成人。

第2节 (2)对管理全业最老的仆人说。——希伯来文是“他家中的仆人,就是他家中的长者”。这是一个职分的名称;担任这样受高度信任职位的人,固然会是年纪成熟的人,但亚伯拉罕不大可能差遣一个不再健壮的人走这样遥远的路。五十五年前,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曾担任类似的职分(创世记 15:2),但这里大概是一个较年轻的人。把你的手放在我大腿底下。——雅各也要求约瑟照样向他起誓(创世记 47:29),可见这种起誓方式显然被看作极其庄严。其意义历来多有讨论,但我们在创世记 46:26出埃及记 1:5 看见“大腿”一词——这两处都被译为“腰间”——被用来指后裔的源头。

因此,正如图赫所论证的,这大概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指那受过割礼的肢体,而置于大腿下的手要触摸它;这样,这誓实际上就是指着亚伯拉罕与神之间神圣的圣约起的誓,而割礼正是这圣约的记号。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以撒与利百加订婚的事,叙述得极其详尽,因为其中包含了对亚伯拉罕后裔至关重要的两项原则:第一,他们不可与迦南人混杂而失去自身,乃要保持为一个分别出来的民族;因为与本族女子通婚,不过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并不是为其本身而必须遵守的律法。第二,无论在什么情形下,他们都不可回到美索不达米亚去,反而必须专心依附神所应许赐给他们为业的那地。我们从创世记 24:8 看出,对亚伯拉罕而言,第二点甚至比第一点更为重要;而这也是有理由的。

因为即便以撒娶巴勒斯坦女子为妻,这一族仍可能保持分别,只是会有信仰败坏的危险;但若他们回到巴旦亚兰,就必定会被同化,所能盼望的命运也不过是拉班后裔所达到的那种地步。我的本地本族。——更确切地说,是“我出生之地”;创世记 24:4 也是如此。(见创世记 12:1 注。)这与创世记 24:38 中正确译为“亲族”的词不同。犹太释经家说,这里所说“我父家”,以及创世记 24:4 所说“我本地”,亚伯拉罕指的是哈兰;但他说“我出生之地”时,指的是迦勒底的吾珥。因此,如果仆人在哈兰求妻不成,他就要继续往吾珥去,在那里亚伯拉罕无疑还有许多亲属。

第10节 (10)那仆人。——以撒为什么不亲自去寻妻呢?我们不可因他的不主动就断定这事并未得到他完全同意;他是承受产业的人,照东方礼俗,把拣选的事交给可信赖的代表去办,是合宜的。叙事中显著之处,在于仆人被差往那么远的地方,并且拣选对象还限于某一个家族;但这两点特殊之处,都是出于其中所牵涉的宗教因素。后来雅各也亲自去办类似的事,不过我们必须记得,利百加也是在为他寻找避难之所。若不是如此,并且若他是独一的承继人,她大概会派人到她兄弟家中去为他求妻。手里带着主人各样的财物。——更确切地说,是“手里带着主人各样美物”。仆人不仅必须带上足以保障自己和新妇归途中安全的随行队伍,也必须带上足以充分代表亚伯拉罕财富与权势的厚礼。美索不达米亚。——希伯来文是亚兰-拿哈拉音,就是“两河之间的亚兰”。亚兰意为高地,但后来成了整个叙利亚民族的名称;这里的亚兰-拿哈拉音,指的是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叙利亚地区。这一带除了北部以外,几乎没有山地。至于巴旦亚兰,见创世记 25:20 注。拿鹤的城。——就是哈兰(创世记 27:43)。大概在他拉年老时,拿鹤已从吾珥迁到那里去,为的是占据亚伯拉罕将要离开的牧场。

第11节 (11)叫骆驼跪下。——骆驼休息时是跪着的,但仆人还没有卸下骆驼的驮载,直到他知道神垂听了他的祷告。(见创世记 24:32。)在水井旁。——这口井属于全城,只能在固定时间取用;因此仆人等到妇女们出来打水。这种取水的工作并非东方妇女独有,直到今天在欧洲多数地方,只要供水来自公共水源,也仍可看见妇女如此劳作。利百加把水瓶扛在肩上;在法国南部,巴斯克妇女像古埃及人一样,把瓶顶在头上,而这种平衡的习惯使她们的体态格外挺拔优美。

第12-14节 (12-14)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希伯来文作“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本章一贯译作“主人”的那个词是‘adonai,即通常所说的“主”;在创世记 24:18 也是这样译的。作为亚伯拉罕家中受过割礼的一员,这仆人向耶和华,就是亚伯拉罕的神祷告;他虽然在创世记 24:5 提出过一个难处,但显然并不是由于缺乏信心,而是想知道在任何情形下以撒是否可以回到亚兰-拿哈拉音。如今他把使命的成败交托给耶和华;同时,他会运用自己的判断力,在走近的一群少女中拣选一位面容显出心地良善的人,而那预定的记号若得应验,显示神的认可,也就表明她不是个吝啬粗暴的女子,而是殷勤、慷慨、仁慈的人。求你施恩给我今日遇见好机会。——希伯来文是“使这事今日临到我”。我现今站在。

——这里和创世记 24:43 所用的“站”字,不同于创世记 24:30 所用的字,而是“我站定位置”或“我在此守候”的意思。借此。——更确切地说,是“借着她”;借着她给出所指定的记号,我就知道你向我主人施了怜悯。女子。——这个词(希伯来文 na‘ar)在摩西五经中通常是通性词,只有在申命记 22:19 才带有阴性词尾。它在创世记 14:24、18:7 等处指亚伯拉罕的少年仆人,但也至少二十二次用来指女子。在圣经其余部分,词性总是明确标出;即便在这里,犹太会堂诵读时也按阴性来读。这里又给我们提供了摩西五经极其古老的众多语言证据之一,而且由于它出现在耶和华文献部分,就更显得有趣。同一词在创世记 24:16、24:28 又再次出现。(见创世记 43:8 注。)

第16节 (16)她下到井旁。——可见取水处要沿着一段台阶下去;凡井水出自天然泉源,通常都是这样。相反,由雨水积蓄的蓄水池,上口则比下部狭窄。马兰先生在《哲学或真理》第93页中,生动记述了他探访这口井时的情形;他说,傍晚从哈兰出去察看那井时,他看见“一群妇女在那里打水;她们不再像利百加那样沿台阶下去打水,因为那些台阶如今已经堵塞了,她们是在井口汲水,灌满水囊。那井四周的一切都显出古老和岁月磨损的痕迹;因为那里只有这一口可饮用的井,所以人们常来。别的井只是给牲畜饮水。在那里我们可以看见不同高度的饮水槽,分别给骆驼、绵羊、山羊、羊羔和小羊羔使用;那里的妇女戴着鼻环,臂上戴着镯子,有的是金的,有的是银的,也有黄铜的,甚至玻璃的。”

第21节 (21)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话也不说。——这个动词很少见,而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译本,以及盖塞纽斯和菲尔斯特,都把它译作“那人默默地注视她,为要知道……”等等。我们完全可以相信,仆人对于自己的祷告得到如此准确而迅速的回应感到惊异;但本节后半句所着重的并不是这一点,更是把他描绘成敏锐地观察她所说所做的一切,并谨慎地得出结论:这位美丽而慷慨的少女,正是他主人儿子命定的新妇。

第22节 (22)金环。——其实是鼻环;因为在创世记 24:47,那人把它戴在她鼻子上,我们的译本却误译为“脸上”。这个词在以西结书 16:12 再次出现,被译作“妆饰”,也是戴在“鼻子上”;在箴言 11:22 又译作“金环”,是放在“猪鼻子上”的。它不是挂在鼻中隔的软骨上,而是挂在左鼻孔上;那里为此被刺穿。这样的环直到今天在阿拉伯仍是通常的订婚礼物,在那里和波斯也普遍佩戴,材质不但有金银,也有珊瑚、珍珠母,甚至更便宜的材料。(见创世记 24:16 注中的引文。)它的重量约四分之一盎司,因此其碍观程度并不超过现今许多个人饰物。直到今日,东方妇女仍大量佩戴手镯,通常整条手臂直到肘部都戴满了。

第24节 (24)我是密迦给拿鹤所生彼土利的女儿。——利百加提到她父亲的母亲,是为表明自己出于高贵的妻室所生;但仆人会更欢迎这个信息,因为这证明她不仅在父系方面,而且在母系方面,也是以撒的表妹,因为密迦乃是亚伯拉罕兄弟哈兰的女儿。到此他便知道她符合一切条件,于是把一直拿在手中的首饰送给她,低头敬拜并献上感谢。

第28节 (28)女子跑回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里的人。——斜体增补进去的那些字,与其说有用,不如说有害。酋长的妻子有自己单独的帐棚(创世记 24:67),而多妻制的结果,是使每个家庭都紧密地抱成一团。再者,这少女自然会先把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礼物给她母亲和众妇女看。我们甚至发现,作为哥哥的拉班竟像是利百加的代表;直到必须作出最后决定时,彼土利才被允许对这事发表意见(创世记 24:50)。

第29节 (29)拉班跑出来往那人那里去。——并不是直到他看见利百加之后才去,如下一节所叙述;这一节只是先作简略概述,随后才给出更详细的记载。密迦大概打发人把他召到她的帐棚里,在那里他妹妹把礼物给他看,并告诉他所发生的事。于是他急忙出去,对这位慷慨的陌生人表示应有的款待。

第31节 (31)你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请进来。——在东方,这样的接待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不过拉班的热情也许因看见他妹妹佩戴的金饰而更加高涨。更值得注意的是,拉班称这仆人为“蒙耶和华赐福的”;因为约书亚记 24:2 告诉我们,拿鹤和他家族的一神信仰并不纯正。尽管如此,他们也并非拜偶像的人,他们所事奉的“别神”,大概是家神;而创世记 31:30 提到拉班的神,显然也是如此。直到末后,这些家中的神像似乎仍紧紧抓住民族的情感(何西阿书 3:4);并且大概多数未受教育的心灵,即便其宗教大体是真实的,仍往往会往其中加上一些迷信,尤其是为自己设立某种较低一级的中保。

第33节 (33)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这里呈现出东方风俗中的两点:第一,在一个没有客店的国家里,款待旅人如此必要,因此对贝都因人来说,这过去是、现在仍然像一种宗教义务;第二,因此他们宁可作出任何让步,也不愿自己的款待被拒绝。亚伯拉罕的仆人知道这种心理,所以在表明自己的请求之前,不肯吃拉班的饼和盐。一旦他成了拉班的客人,拉班便可以自由行事;但现在他必须先答应所求,否则这陌生人就会拒绝进入他的住处。弗雷泽先生在《阿富汗史述》创世记 11:0,第424页(1834年爱丁堡版)以及费里耶在《阿富汗》创世记 11:0,第119页(1842年版)都提到一项与阿富汗待客风俗有关的奇特习俗,极好地说明了亚伯拉罕仆人的举动。这习俗称为 menawâti,源于两个表示“我已经进来了”的词。凡有所求的人,会到他盼望施恩之人的帐棚或房屋去,但在对方允准所求的恩惠之前,他拒绝坐上其地毯,也拒绝吃其食物。而习俗把答应这请求当作一种荣誉义务,只要那人有能力答应,就应当答应。

第38节 (38)亲族。——这里不是创世记 24:4、24:7 所译的那个词,而是创世记 8:19 边注、10:5、12:3 等处译作“家族”的词。严格说来,它指的是支派中的一个分支(民数记 1:18)。

第43节 (43)童女。——这里不是创世记 24:16 所用的词,也不是该处和创世记 24:14 译作“女子”的词,而是 almah,意为正当婚嫁年龄的年轻女子。这个词用在出埃及记 2:8 的米利暗身上,在那里译作“童女”;也用在以赛亚书 7:14 中那位以马内利之母身上。

第45节 (45)我心里说话的时候。——希伯来文习语更准确、更贴切:就是“我还没有对我心说完话以前”。

第47节 (47)戴在她脸上。——希伯来文是“戴在她鼻子上”。这个误译,也解释了创世记 24:22 边注把它奇怪地译成“额上的妆饰”。

第50节 (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见创世记 24:28 注。即便到这时才迟迟提到父亲,他仍排在兄弟之后;对此我们无需寻找更深的解释,多妻制已经使父亲与自己的儿女疏远,而各个分出的家庭反倒彼此紧紧抱在一起。因此,底拿受辱时,为她报仇的是她母亲所生的两个儿子西缅和利未(创世记 34:13-25);他玛的仇也是押沙龙报的(撒母耳记下 13:22)。不过,彼土利的同意终究还是必要的;但他一同意,所有积极的安排便都交给母亲和拉班去办了(创世记 24:53-55),而此后再没有提到彼土利。

第53节 (53)又将金器银器。——希伯来文是“器皿”。古时娶妻是要付代价的(创世记 34:12),所赠送的礼物并不只是装饰品和珠宝,而是具有实际用途和价值的物品。诚然,在这样讲究礼节的国家里,这种购买很快就采取了较为体面的形式;但东方人不会让礼貌妨碍自己的利益,亲属们自然会留意这些自愿献上的礼物不能低于通常标准。礼物一部分归新妇,一部分归她的亲属;而这里既然说这些礼物专门给了哥哥和母亲,犹太传统便编造出彼土利当时病重,并在仆人到达那天去世的说法。但以撒在创世记 28:2 提到他时的方式,不容我们假定他在利百加离开时已经死了,或是一个毫无能力与分量的人。因此,也许是多妻制导致了这样的习俗:聘礼归入母亲的帐棚。

第55节 (55)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希伯来文是“几天,或一个十日期”;翁克罗斯、萨阿迪亚、拉希等人都按边注译作“一年或十个月”。不过,虽然这种译法有很高的犹太权威支持,但更可能的是,“十日期”是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名称。若果真如此,那么他拉的家族就很有意思地表明,他们无论是与周制并用,还是代替周制,都是按十天为一个时间单位来计算时间;而埃及人在其历史某一时期,确实就是这样做的。

第58节 (58)你和这人同去吗?——东方女子在婚姻之事上很少有选择权;况且在这里,一切又是如此明显地出于神的护理,因此利百加像她父亲和哥哥一样(创世记 24:50),必然觉得若再制造困难便是不对的;于是她表示愿意立刻同去,虽然她将再也见不到她的亲人。当然,预备行装总会稍有耽搁,但不会为告别而拖延。

第59节 (59)他们打发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去。——彼土利也许还有别的儿子,虽然只提到拉班。她的乳母。——底波拉先是对利百加,后来又对雅各何等亲爱,可从她去世时人们的哀悼看出来(创世记 35:8)。

第60节 (60)愿你作千万人的母。——希伯来文是“万万的千”;“百万”这个数目,在这么早的时期,希伯来人还没有办法表达。这祝福包括两部分:第一,是以原初的命令(创世记 1:28)为根据的生养众多之盼望;第二,是战争得胜的盼望(见创世记 22:17)。

第62节 (62)庇耳拉海莱井。——就是夏甲的井(创世记 16:14),位于“南地”,即内革夫(见创世记 12:9)。井周围的绿洲成了以撒喜爱的住处(创世记 25:11),并且靠近别是巴;当撒拉在希伯仑去世时,亚伯拉罕正住在那里(创世记 23:2)。仆人的旅程会耗费几个月,在这段期间亚伯拉罕的牲畜群会从一个驻地转到另一个驻地;但按着时令,总能知道他人在何处。由于以撒所在的驻地距离哈兰最远,所以利百加在到达庇耳拉海莱之前,必已看过他一切居住之所。

第63节 (63)出来在田间默想。——许多犹太注释家把这词译作“祷告”,并把犹太人的三种祈祷形式之一追溯到以撒此举。不过,尽管这个动词少见,它的名词形式在诗篇 104:34 中是指敬虔的默想;而这个意义也与平静安宁的以撒整个性格十分相符,他早已被标示为那位“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的预表(创世记 22:7)。

第64节 (64)利百加举目看见以撒,就急忙下了骆驼。——希伯来文是“跌下”,意思是匆忙从骆驼上下来。直到今天,东方仍有这样的习俗:下位者遇见上位者,要下坐骑,步行上前。因此,若利百加不承认她主人的尊贵地位,就会被看作大胆无礼。除了美貌之外,我们已经在她身上看见了她心地仁慈、行动敏捷,以及勇敢顺服神护理引导的特质;如今我们又看见她在丈夫面前的谦逊与礼貌。

第65节 (65)拿帕子蒙上脸。——新妇通常是裹着帕子被带到新郎那里去的;这种帕子遮盖全身,比平常所戴的大得多。现今新妇的帕子通常是红色,平常的帕子则是蓝色或白色。利百加以这帕子裹身,便是在表明自己是新妇。婚后在这早期时代,这种帕子很少再戴,因此埃及人和亚比米勒都曾看见撒拉的美貌。

第67节 (67)撒拉的帐棚。——利亚和拉结也各有自己的帐棚(创世记 31:33;但见创世记 24:28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