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这些事以后。——即五十七年之后:这里独有地使用了这一特别短语。在这段间隔期间,我们必须把《以斯帖记》的事件安置在其中。撒莱雅的儿子以斯拉。——照着圣经中常见的方式,他的家谱是简略记载的,并且遵循家谱的规律:每一位祖先都可称为“父”,每一位后裔都可称为“子”。我们不知道为何《历代志上》6章中所列的某些名字在这里省略了;但撒莱雅被称为以斯拉的父亲,因为他是那位杰出的大祭司,最后在所罗门的圣殿中供职,并在利比拉被杀(列王纪下 25:18)。家谱中所缺少的环节并不难补足。
第1-5节 第二部分——在以斯拉带领下的第二次归回。第七章。(1-10)甲、在神引导之下,以斯拉此次行程的总述。
第6节
(6)敏捷的文士。——就是诗篇 45:1 所说的“快手笔”。以斯拉是一位祭司,因此在下文中,这个称号理当地放在文士之前;但在这里,在他首次出现于历史中的时候,所用的是最能表达他卓越职分的称号,即守护并解释律法(以斯拉记 7:10)。“他一切所求的”。——这预先提到了以斯拉记 7:11 的那封信;其间插入了一连串补充说明。“照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这是一个完整的公式,用来表明神对他仆人的特别护理;以斯拉和尼希米都承认这一点。
第8节
(8)在第七年。——这些一再出现的时间标记必须留意。旅程本身在后面才叙述:这里先指出这段路程共用了四个月。照本书一贯的写法,以斯拉同行之人的情况也在前面先作概述。
第10节
(10)因为以斯拉专心。——必须记住,神对他的护理是紧接在前面提到的;这护理并不是他专心预备心的奖赏,而正是他如此行的原因。首先,他献身于研读律法;其次,自己实行;最后,教导其中积极性的律例或典章,以及道德性的判断或训诫——这是对会众中教师最完美的描述。以斯拉说自己这样“立定心意”,其中并无任何不协调之处。
第11节
(11)既是文士。——在以斯拉身上,文士的职分比祭司的职分更为重要。“文士”一词原本指律法的书写者或抄录者;但如今它的意思是解释其中一般道德诫命及特殊礼仪律例的人。尤其是关于后者,以斯拉所受的委任与之有关。
第11-26节
(11-26)以斯拉的凭据与委任。在总述之后,细节随之展开,首先是授权书;从头到尾我们都能看出其中有以斯拉的手笔。
第12节
(12)亚达薛西王,诸王之王。——波斯文作 Artachshatra,希伯来文作 Artachshasta。波斯君王从巴比伦人承受了这里所用的这个称号(但以理书 2:37)。历史作者本人并不使用这个称号,只有王自己使用。“愿你十分平安,云云。”——直译是“完全,等等”。这个说法只在这里出现,是一个难解的表达。我们的译法跟从次经《以斯拉续编》,总体上应当接受,因为其中显然包含了一种问安。
第14节
(14)七位谋士。——他们在以斯帖记 1:14 中被提到,很可能就是希罗多德所说那些帮助大利乌·希斯塔斯皮斯对抗伪斯墨尔迪斯的家族首领。“照你神的律法”。——以斯拉所受的委任,首先是查问这城与这省的情形,尤其关于二者与神律法之间的关系。
第16节
(16)在耶路撒冷的。——这一类短语的重复,正符合这一时期文学的风格;但在这里,如同其他若干地方一样,它含有深切的敬畏之意。
第17节
(17)要赶紧购买。——首先要为献祭礼仪作预备。每一种祭都有自己相应的素祭和奠祭(民数记 15章)。委任状中的这些措辞当然是以斯拉拟定的。
第18节
(18)其余的……——这一条款给予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圣殿整体的美化必定极为重要(以斯拉记 7:27)。
第19节
(19)器皿。——这些是奉献的(见以斯拉记 8:25),要加在所罗巴伯带上来的那些器皿之中。
第20节
(20)从王的府库里。——每一个总督辖区都有自己的地方库藏。这道谕旨给了以斯拉很大的权力,但接下来的经文又加上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第22节
(22)直到一百他连得银子……——对于数额加上了某种限制,虽然这限制本身看起来几乎等于没有限定。银子可达二万四千英镑。至于其余各项,巴勒斯坦盛产这些出产物,通常也经常上缴以供王用。尤其死海附近盛产盐。
第23节
(23)凡天上的神所吩咐的。——这是颁下如此宽广授权的最有力根据。在这份庄严而虔敬的谕旨中,“天上的神”一语出现了两次,这位波斯王子表示要避免触犯祂的忿怒。在亚达薛西这第七年,即主前458年,波斯在埃及对雅典人的战局开始转向失利。“并他的众子”。——虽然亚达薛西一世长手王当时还年轻,据说他后来留下了十八个儿子。
第24节
(24)我们晓谕你们。——对如此众多的人,也就是圣殿全部供职人员,免除各种赋税,这里是以特别强调的方式引入的。
第25节
(25)凡晓得的。——这道谕旨,或说王的委任,直接回到以斯拉本人身上,使他在本省犹太居民中拥有最高权柄。“也要教训那不知道的人。”——即那些比较离弃了律法的犹太人。在宗教事务上,他在这里拥有绝对的权柄。
第26节
(26)当速速定他的罪。——因此,民事权柄也附加在宗教权柄之上。波斯人通常把这一切权力,或多或少有所保留地,托付给各省行政长官。但显然,这些权力集中在这位耶和华仆人一人身上,就需要明白加以说明。
第27节
(27)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这是以斯拉个人敬虔之情唯一一次直接流露;而它以如此质朴自然的方式编织进他的记述之中,更加证实了整篇叙事都出于他的手。这种在叙事中途突然发出的感恩赞美,使人想起尼希米一贯的习惯。“使……美化”。——这是一个总括性的词,指凡与圣殿复兴有关的一切事务。
第28节
(28)又向我施怜悯。——他把自己在波斯朝廷会议之前所得的尊荣归因于神的怜悯。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对旅程的预先提及,其间插入了一段旁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