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以西结书 37
本章由两段彼此分明的信息组成。第一段(以西结书 37:1-14)中,先知看见一个异象,随后奉命因此宣告预言;第二段(以西结书 37:15-28)中,他被吩咐行一个象征性的举动,并向百姓解释其意义。二者之间关系密切,后一段也与接下来的两章紧密相连。在以西结书 37:1-10 中,以西结在异象中看见一片平原,遍满骸骨,并被吩咐向这些骸骨说预言;结果它们聚拢起来,长上肉,得了生命。在以西结书 37:11-14 中,这异象被明确解释为:以色列人虽分散、光景看来毫无指望,却仍要再被聚集,恢复国家的生命。这异象本来并不是论及将来的复活;然而也很可以认为,百姓心中原已熟悉这一观念,否则先知大概不会采用这样的比喻。后一段预言的思路及其与下文的联系,将在相应处加以说明。
附论 F:论第三十七章。
关于本章的解释,前文已经就那种惟有从高层次属灵观点才能使这些预言前后一致的看法说了很多,因此也许无须再多加补充;然而,对这一点持有正确见解,对于正确理解本书其余部分绝对必要,而在这方面又存在许多误解,所以仍可简要提及若干理由,说明为何不可能把以西结论到将来时所用的话,仅仅理解为指属肉体的以色列人,以及他们从前所居之地。
凡将新旧两约安排的一般范围与目的加以比较的人,必能看出二者本质上原是一体,结局从起初已被预见,前者也明显是为后者预备的。“神并且预先传福音给亚伯拉罕”,随后“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加拉太书 3:8;3:19);而旧约安排这种预备性的特征,不但连摩西也已承认(申命记 18:15-18 等),先知们也越来越强调(例如耶利米书 31:31-34;哈该书 2:6-9 等)。与此同时,他们不断借用以色列历史中人所熟悉的事件来描写将来(见以赛亚书 40-66 章,尤其是以赛亚书 62、63 章),甚至应许大卫要再掌权(耶利米书 30:9;以西结书 34:23-24;37:24-25;何西阿书 3:5),并且末后的日子先知以利亚要来到(玛拉基书 4:5)。这些预言屡次且明确地被解释为指向基督和祂的先锋;所应许的“新约”也被解释为基督教时代;而其引入时伴随之奇事的描述(约珥书 2:28-32 等),也被应用于福音初次广传时相关的情形(使徒行传 2:16 等)。
此外,从一开始,人们就预期“亚伯拉罕的后裔”远不止包括他肉身的子孙;圣保罗说明,神应许他要作“多国之父”,意思就是凡效法他信心的人都要被认作他的儿女(罗马书 4:16);与此同时,那与之相连的应许“这地我要赐给你的后裔”,也在同一段论述中(罗马书 4:13)被扩展为应许“他必得承受世界”。
当这些事实与以下几点合并来看时:(1) 我们的主教导说,旧约体制中的预表与影儿都在祂自己里面得了应验;时候到了,耶路撒冷不再是敬拜父的所在(约翰福音 4:21);(2) 使徒宣告,犹太人与希利尼人,或其他任何属地的分别,都已经过去;“你们若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拉太书 3:28-29);并且 (3) 希伯来书通篇论证,亚伦的祭司职分在基督更高的祭司职分里达到了顶点并被吸收,旧日全部献祭制度和圣殿安排都只是预表性、暂时性的,并已被基督教时代的真实所取代,那么似乎就不再有疑问:犹太教会与犹太民族性都已成为过去之事,并已永远融入基督的教会之中。
同时,绝不可忘记,先知所预告、历史也已成就的乃是“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翰福音 4:22),律法要“出于锡安”,而“新约”也要与神所拣选的百姓立定;因为十分明显,按肉身说,我们的主是犹太人,祂最初一切直接的跟随者也都是犹太人。祂的教会是在他们中间孕育出来的;直到它开始其为拯救世界而行的历程数年之后,门才向外邦人敞开。
然而,若仍有人坚持说,纵然这一切都承认了,许多预言,特别是以西结的预言,似乎仍然在这些之外,指向将来犹太人归回自己土地、处于昌盛强大的景况,那就必须回答说:前述关于一切信祂之人在基督里绝对除去分别的诸种考虑,与这些分别在祂教会中将来再度复兴的想法并不相容;并且,连阿摩司书 9:11-12 那样明确论到重建倾倒之“大卫的帐幕”的预言,也被使徒明说是指外邦人与犹太人在基督教会中的联合(使徒行传 15:16)。
此外,先知们借着已经过去之事的形象来预告将来时,往往预言出若按字面理解便会互相矛盾的内容。例如撒迦利亚宣告(撒迦利亚书 14:16-19),万国都要上耶路撒冷守住棚节:这在物理上显然是不可能的。同样,他们也不断提到恢复动物献祭,并且蒙神悦纳;但按新约看待那些祭的光照,这种事是不可想象的。那位一切祭物的原型既然献上了“永远的赎罪祭”(希伯来书 10:12),整个预表性的制度就必然终结。
最后,还应当注意:旧约先知的这些表述,有时在新约中也再次被采用,用以描绘一种没有人会想到按字面解释的情形。这在当前这段经文中尤其明显。以西结先描述百姓属灵上的复活(参约翰福音 5:21),接着又预告他们仇敌的攻击,并说这攻击必被神的大能所挫败(以西结书 38、39 章)。启示录 20 章也预言了同样的事:邪恶的权势暂时受到约束,基督里的信徒有复活,并有一段蒙福兴盛的时期;然后神的仇敌(正是以歌革和玛各这同样的名字)聚集争战,并被神的大能毁灭;最后,将来的教会,就是属天的耶路撒冷,在能力和荣耀中被显明,方式与本段以西结所写的极为相似。
几乎无须再补充说,对这些预言采取象征性的解释,并不影响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神的护理为何继续保守犹太人作为一个分别的民族,以及罗马书和别处对他们将来所给出的暗示。无论神为以色列所预备的将来究竟如何,这里所问的只是:本章本来意在传达什么教训?而上述理由,似乎已足以表明这里所采取的解释。
第1节
(1)在平原中间。——这里的“平原”一词,与以西结书 3:22;8:4 所用的是同一个字,并且前面带有定冠词,因此很可能就是同一片平原,只是如今先知在灵里看见它,在那里他先前曾见过异象。
遍满骸骨。——依希伯来文,最好在“平原”之后断句,然后读作:这平原遍满骸骨。由下文可见,这些骸骨并非堆积成堆,而是密密地散落在平原表面。先知心思长久停留在尼布甲尼撒毁灭性的征战上,这些令人毛骨悚然、提醒人丧失生命的景象,自然会进入他的思想。
第2节
(2)甚是枯干。——表明自从生命离开它们以来已过了很长时间,它们再活过来的可能性已经极其渺茫。
第3节
(3)这些骸骨能复活吗?——神把这个问题提出给先知,是要强调:那马上就要因神全能而成就的事,在人看来原是不可能的。(参马太福音 9:5-6。)这正是百姓所需要的教训。他们先前不肯相信先知所宣告将临的审判;如今审判既已来到,他们对他关于将来福乐的宣告又完全不信。这在他们看来是不可能的;他们所需要学习的,就是“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
主耶和华啊,你是知道的。——先知看见这事在自然界中的不可能性,但又觉察这问题背后必有更深的缘故,因此如此回答。也可能是因为这问题是在其目的尚未说明之前提出的,于是他心中便联想到死人字面意义上的复活,以及这事所引起的困难。
第4节
(4)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这里“发预言”一词,是按其本义使用的(常常如此),意思是“代表神说话”,并不含预测未来之意。
第5节
(5)气息。——“气息”“风”“灵”这三个词,在希伯来文中都是同一个字,究竟应取哪一层意思,必须由上下文来决定。希腊文中后两者也是同一个词。(参约翰福音 3:5-8。)
第8节
(8)还没有气息。——枯干骸骨得生命的过程,被描述为分两个阶段进行,显然是参照创世记 2:7 关于造人的记载。第一阶段,它们恢复了完整的形体,却仍没有生命;第二阶段,它们得了气息,成为“活物”,正如创世记 1:20-21;1:24;2:7 中所用的同一表达。
第9节
(9)这些被杀的人。——这里特意用了这个词。以西结所看见的骸骨,不只是死人的骸骨,而是被杀之人的骸骨;这正是它们与以色列相似之处:以色列被仇敌毁坏,国体一时灭绝,正如被杀之人一般。
第11节
(11)就是以色列全家。——神对这异象所作的这番解释,使其意义毫无疑问。无论其措辞还可能被附会上什么别的意思,圣灵本意所指为何,却没有不确定之处。本节最后一句,英文作“我们从我们的地位上被剪除”,显得晦涩;原文则只是“就我们而言”,即:“至于我们,我们被剪除了。”
第12节
(12)我必开你们的坟墓。——在以西结书 37:2 曾说,骸骨是在“平原上”,直译是“在平原的面上”。这对异象而言是必需的,为要使人能看见它们;如今,骸骨所代表的百姓却被说成是在坟墓里,因为那本来就是死人正常而恰当的所在。
第14节
(14)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在这一系列预言中,此处与其他地方一样,百姓道德上的复兴与他们归回本地,二者被紧密联系在一起。前者一方面是后者必不可少的条件,另一方面在更高层次的发展上,也会成为其结果。可比较约翰福音 5:21-29,在那里,属灵的复活与字面的复活也同样并列。
以西结书 37:15-28 构成另一篇预言,想必是在前一篇之后不久赐下的,因为两者关系紧密。在前一篇中,神借着枯骨复生的形象,表明祂有能力成就自己所应许的,即以色列属灵上的复活;在后一篇中,祂又加上前面仅仅含蓄表达、此处则具体明说的内容:长期分裂的以色列两国必重新合而为一,在将来的大卫统治下昌盛兴旺;同时神自己要住在他们中间,他们也要顺服祂。这些应许为接下来关于教会仇敌最后大攻击(以西结书 38、39 章)以及他们被神大能推翻的预言作了预备。这个预言中的应许,首先借一个象征性的行动表达出来(以西结书 37:15-17),接着要向百姓解释(以西结书 37:18-20),正如异象也需要解释一样(以西结书 37:11);然后才接续宣告赐福的应许。
第16节
(16)一根木杖……另一根木杖。——这不是民数记 17:6-9 所说的那种杖,虽然以西结也许想到那件事;这里所用的字完全不同,只是单纯指一块木头。这两块木头无疑被做成某种形状,以致牢牢并在一起时看起来像一根。
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目的是用这两块木头来代表两个王国。因此,单提犹大并不足够;因为便雅悯一直与他联合,其他支派中的相当一部分也是如此(历代志下 11:16;15:9)。北国倾覆后,那些未被掳去之十支派中的个人,也或多或少归附了犹大国(历代志下 30:11-18;31:1)。
为约瑟,就是以法莲的杖。——约瑟包含以法莲与玛拿西这两个大支派,因此用来代表整个十支派;而特别指出以法莲,是因为它是其中领头的支派,因此必须再加上“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好表明整个北国都包括在内。英文中斜体的 for 一词应删去。
第19节
(19)那在以法莲手中的。——这里再次用约瑟来代表整个十支派,也再次表明其中的主导权主要在以法莲手里。导致并维持分裂的人力,与“在我手中”形成对比;在神手中,他们都要在神圣治理下重新合一。
我要将它们。——按语法说,复数代词“它们”所指的是单数的那块木头;但这一结构是按意义而非按字面形式,因为木头所代表的是十个支派。
第20节
(20)在他们眼前。——这象征性的行动不但要在百姓面前施行,而且在先知向他们阐明神的应许时,那并在一起的木头还要留在他手中。那应许本质上是重述以西结书 34:11-31;36:22-30 的内容。
第21节
(21)我必从万民中招聚他们。——以色列从列国中被掳之地归回,在这里和许多别处一样,乃是神应许得以成就的第一步。然而,这一点与其他神的应许一样,也只是应验在“余民”身上;正如圣保罗在罗马书 9 章所说明的,这样的进程从一开始就已经被预见并被预言。更大规模的应验,总是因百姓的罪而不断受阻;神已经为他们做了他们顽梗悖逆所容许祂做的一切。但祂并没有全然弃绝他们,反而保留了余民,使祂的教会得以延续,并成为那新约更丰富福分的渠道;凡愿接受祂救恩的人,都在这更圣洁的纽带中联合起来,并被引向比属肉体之以色列所能认识的更高应许之地。
第23节
(23)脱离他们一切的住处。——这句话很难解释为指他们在列国中被掳寄居的地方,因为那些地方并不是他们犯罪的主要地点。他们的罪更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犯下的;而“他们被掳到的各地”乃是那些罪受惩罚的地方。因此,“他们的住处”应理解为他们自己的迦南地;在那里,他们因住在他们中间的外邦人而被引入拜偶像和各种可憎之事中。而这里的应许是,这地必被洁净,一切邪恶都要从其中被除掉,百姓也要从那些以往屡屡胜过他们的试探中被拯救出来。
第24节
(24)我的仆人大卫。——这里如同在以西结书 34:23-24 一样,大卫本人被描述为他们唯一的王和牧人。(参看那里的注释。)
第25节
(25)直到永远。——这宣告因其一再重复而被特别加强。在本节中,居住这地要直到永远,大卫的王权也要直到永远;而在以西结书 37:26;37:28 中,圣所要“永远在他们中间”,平安的约要成为“永约”。新约不断承接这些应许,并解释为万王之王、好牧人对其百姓永远的统治,以及圣灵的殿在信徒心中的同住。
第26节
(26)使他们人数增多。——与前文一致,这里接着应许属灵以色列的大大增多。甚至施洗约翰也曾说:“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但我们的主更明确地教导说,亚伯拉罕真正的儿女乃是跟从祂的人(约翰福音 8:39 等);使徒圣保罗也一再详细说明,亚伯拉罕是一切凭着他的信而行之人的父,不论他们是受割礼的还是未受割礼的(罗马书 4:12 等);又说:“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拉太书 3:7)。这样,那“多国之父”的应许(创世记 17:5,罗马书 4:17 对其作了解释)便得以成就;同样,现在这关于以色列后裔增多的应许,也要如此成就。
第27节
(27)我的帐幕也必在他们中间。——将本节的整个应许与哥林多后书 6:16 对照:“你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我的圣所必永远在他们中间”的应许,曾藉着所罗巴伯圣殿的重建,以预表和影儿的方式摆在百姓眼前;但在真实意义上,却是从神儿子道成肉身时开始应验的。圣约翰说到祂时(约翰福音 1:14)说:“祂住在我们中间”,按字面说就是“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随后,这应许又继续藉着圣灵住在信徒心里而得以实行(哥林多前书 3:16;6:19);并且还要在将来最终完全实现,那时神的帐幕要在人间,“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天上耶路撒冷的殿(启示录 21:3-22)。参见本书末尾附论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