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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 第 11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zekiel 11

引言 第十一章。本章继续并结束这异象;然而,其中的场景不应看作与前文按先后次序连续发生。在以西结书 9章,那些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都被施行毁灭的天使杀了;在以西结书 10章,连城本身也被交付焚烧;但在这里,作恶的人又再次出现,并再次成为先知斥责的对象。因此,这与其说是按历史次序叙述,不如说是从另一个观点来看同样的事。先知性的异象像梦境一样转换,并不试图保持前后连贯。本章前半(以西结书 11:1-12)论到对首领之罪的审判,后半(以西结书 11:13-21)则预告神要赐福给那些悔改并得恢复的被掳余民。到末了(以西结书 11:22-25),可见耶和华的荣耀全然离开这城,而先知也被带回迦勒底,把这异象告诉被掳的人。

第 1 节 (1)把我带到耶和华殿的东门。这里就是先知曾看见基路伯所到的同一地方,即整个圣殿外围院落的主要外门(以西结书 10:19)。经文没有明确说明他是从哪里被带来的;但前面最后提到的地方是祭司的院子(以西结书 8:16),到目前为止,这异象看来还是连贯的。站在那最里面的院中,他曾看见神的同在向外门而去;如今他自己也被带到那里。在这里他看见二十五个人,就是他在内院看见敬拜太阳之人的同样数目。然而,那些人似乎是祭司,而这些人则像是世俗的领袖。因此,人们通常认为这是另一班人。尽管如此,也绝非不可能他们就是同一批拜偶像的祭司,这些人把神圣的职分卖给偶像崇拜,从而在罪恶的百姓中取得了势力。

否则,二十五这个数目也许代表君王,以及十二支派中每支派两位首领;或者,这个数目也可能并无其他特别意义,只是表示国中最显要之人的一大群。其中有两个人被提名指出。若这里的雅撒尼亚与以西结书 8:11 的雅撒尼亚是同一人,那么就足以证明这里的人不可理解为祭司,因为他在那里代表的是另一类人(见以西结书 8:11 注)。这些名字本身很有意味:雅撒尼亚=耶和华垂听,亚述的儿子=帮助者;毗拉提=神拯救,比拿雅的儿子=耶和华建立。这类名字在犹太人中原很常见,但这里似乎是要显出百姓用以自欺的虚妄盼望;从这个角度看,毗拉提突然死亡(第 13 节)就特别令人震动。这些首领积极地误导百姓,走向灭亡。

第 3 节 (3)这事临近不来;我们要盖房屋。钦定本正文和旁注都没有十分准确地表达原文。原文直译是:“盖房屋的时候不近了”;这话要借着耶利米书 29章中的预言和叙事来解释。在那一万被掳之人(以西结也在其中)被掳之后,而且看来是在不久以后,耶利米曾传话给被掳的人,要他们建造房屋,安居下来,因为被掳的时期会很长(耶利米书 29:5-10)。这极大地触怒了被掳的人;因此,他们中间的假先知示玛雅写信到耶路撒冷,要求惩办耶利米,因为他竟这样说预言(耶利米书 29:24-25)。如今,在以西结所见的异象中,民间的首领显然拿起耶利米这预言来加以反驳:“为长期被掳而盖房屋的需要,并不近!”但在以西结书 7:2-3、7:12、12:23,以西结却明确宣告,这事已经很近了。众首领又把城比作锅,声称这坚固的城墙必能保护其中的肉,就是百姓,使他们免受一切敌人攻击之火,以此来坚定百姓那虚妄的安全感。在以西结书 24:6,这个比喻又被提起,却被赋予了截然不同的意义;而且在以西结书 11:7,这比喻立刻就反过来对付他们。正因为这些首领的态度和言论,以西结书 11:5-12 的预言现在便是针对他们而发。

第 6 节 (6)你们增添被杀的人。暴力的罪,与淫乱的罪一样,总是离弃神的结果。在这里,百姓的背道生出了其自然的果效;而大量残害生命的罪,构成了这城可怕控诉中的显著部分。

第 7 节 (7)你们杀在城中的人,就是肉。他们曾夸耀自己坚固之城的保护;但这城只能成为那些因他们自己的暴行而倒毙之死人的保障。那些徒然倚靠城力的活人,必被从其中带出来,交给外邦人作掳物。这里的预言承接了他们在以西结书 11:3 的比喻,并指出这比喻并不能帮助他们。相反,在以西结书 11:11 明说,这个比喻若照他们自己的意思理解,绝不成立。这一奇特比喻的运用和反复出现,或可说明百姓对这类语言何等熟悉,也帮助我们领会以西结许多表达中的比喻性质。

第 10 节 (10)在以色列的境界。审判将是层层加增的:首先,刀剑要临到他们(以西结书 11:8);然后,他们要被赶出他们所倚靠的城,交在外人手中(以西结书 11:9);最后,最叫犹太人恐惧的是,他们要在“境界”受审并受罚,也就是在以色列地的边缘或境外。从历史上看,根据列王纪下 25:20-21耶利米书 52:9-11,尼布甲尼撒的将军在攻取那城之后,把那地的百姓带到王那里,就是利比拉,那地方正在巴勒斯坦北部边界附近。尼布甲尼撒在那里向他们宣告残酷的审判,在西底家眼前杀了他的众子,又处死许多人,然后剜了西底家的眼睛,把他和其余的人掳到巴比伦去。借着这一切,他们最终不是因悔改,乃是因亲身经历神的审判,而不得不承认耶和华是全能的统治者,是万事的安排者。这审判之地,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在以西结书 11:11-12 中又被郑重重申。

第 13 节 (13)毗拉提……死了。这毗拉提就是以西结书 11:1-2 所提到“图谋罪孽、给人出恶谋”的“民间首领”之一。先知因他突然死亡而深受震动,于是恳切代求,求神在施行审判时不要“将余剩的人全然灭绝”。

第 14 节 (14)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这并不是另起一个独立预言的标志,而只是神对先知代求的回应。这个回应与前面的责罚完全不同,因为它不再关乎耶路撒冷的百姓(为他们代求也是徒然:以西结书 9:9-10),却转向被掳的人,预告神要向他们施行怜悯和赐福。

第 15 节 (15)你的弟兄。也就是与以西结一同被掳的人。这个说法借着重复,并加上“你本族的人”,而显得格外有力。那些留在耶路撒冷的人,自高自大,又不同情被掳的人,就用言语和行为对他们说:“我们比你们更圣洁;我们住在蒙拣选的城中,我们有圣殿,有设立的祭司职分和祭物,我们占有神教会之地;你们却是被赶散的人。”先知在这里受教,要知道这些被藐视的流亡者,虽然失去了那么多特权,仍然才是他真正的弟兄;他应当把这些人视为自己真正的亲族,而不是耶路撒冷那些败坏的祭司。这里也影射到至近亲属救赎者的职分,即至近亲属有责任在各方面帮助贫穷或遭难的亲人。更进一步,这些被掳的人还被称为“以色列全家的人”;被赶出的不是他们,而是另外那些人,神要从如今正在经历他洁净管教的人中,重新建立他的百姓。这个对比在以下各节中继续展开。

第 16 节 (16)所以你当说。这些话在以西结书 11:17 再次出现,是针对耶路撒冷的人在以西结书 11:15 所说的话。他们说这些话,并不是神要这样行的理由,却是神预先宣告他怜悯旨意的缘由。作他们暂作的圣所。更确切地说,应译作“作他们少许的圣所”。原文这个词应看作副词,不是形容词;它本身可以指时间,也可以指程度:要么是“作他们一小段时间的圣所”,要么是“在某种程度上作他们的圣所”。上下文显示,前者才是正确的意思;在他们被掳期间这一小段时候,神属灵地与他们同在,要代替他在圣殿中外在象征性的同在。这个对比十分强烈。神已经说过,他要离弃圣殿,把耶路撒冷交给毁灭,并赶出其中的百姓;但如今,对那些分散在列国中的被掳者,他自己却要作他们的圣所。

第 17 节 (17)我必将以色列地赐给你们。这再次与耶路撒冷的人形成对比;他们声称这地是他们独自拥有的产业。他们自己却要被赶出;那些被他们藐视的被掳者,反倒要重新聚集,得着这地为业。(参民数记 14:3、14:31-32;当时百姓拒绝神的命令,不肯进去得那地,又惧怕他们的孩子会成为掠物,于是宣告的刑罚便是:他们自己都要倒毙在旷野,惟有他们的孩子要承受那地。)

第 18 节 (18)他们必除掉其中一切。既因所受的管教而被炼净,他们归回那地之后,便要将导致他们被掳的一切可憎之物彻底除去。从历史上看,这一点完全应验在犹太人后来对偶像崇拜那深恶痛绝的态度上;偶像崇拜原是这百姓极大的罪。这里的人称由“你们”转为“他们”,虽然这种变化很常见,本不一定特别需要说明,但在这里也可能表明,所预言的事更属于他们的儿女,而不是他们自己。

第 19 节 (19)一心。在这些得恢复的被掳者中,意志上的合一,既是他们道德光景改善的结果,也是其条件。相反的恶,在以赛亚书 53:6 被说成是百姓的罪之一:“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自我意志会导致分裂,而顺服神的旨意则与之必然相反。因此,耶利米书 32:39 中有相应的应许:“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而这个应许蒙福的实现,见于初期教会起初火热的时候(使徒行传 4:32):“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石心……肉心。这种说法是以西结特有的,但同样的意思在别处也常用别的词句表达。这里的比喻似乎是说,石心在更高意义上是不自然的,不合宜的,也是不相称的;这样的心必须除去,并以“肉心”代替,就是那种能被神的呼召所感动,也适合这百姓整体存在和处境的心。(参以西结书 36:26。)这一改变的结果,就是顺服神的旨意,从而在与神的相交中实现圣约的关系。

第 19-20 节 (19, 20)这里接着出现了那种萌芽式、并不断发展的先知应许之一;这种应许从最初直到如今,一直构成将来的盼望,而且会越来越丰满地实现。真实的宗教和蒙神悦纳的事奉,必须出自内心情感对他旨意的降服。因此,古时给以色列的应许是:“耶和华你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 30:6)。这也曾是虔诚悔罪者的祷告:“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诗篇 51:10)。但这种改变在人的身上必然是最难成就的,因此,这应许虽然随着世代推移已有某种程度的成就,却仍然指向将来。以西结在这里,以及在以西结书 36:26-27 更充分地,把它说成恢复之福的一部分。

那时,在由衷弃绝偶像崇拜、以及更好地领会宗教乃是内心之事奉这方面,确实有了显著的进步;但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发出的耶利米书 31:33 的预言表明,这应许仍然指向弥赛亚的日子,才有更完全的实现。并且,在基督教的安排之下,这方面无疑已经有了极大的推进;然而,就连启示录最后一卷书,仍然把人指向将来的存在状态,那时这应许才要达到完全实现(启示录 21:3)。值得注意的是,这卷受默示圣经的最后预言,正是照着这里所铺陈的次序,在这荣耀应许之后,又加上对“胆怯的和不信的”之警告。因此,以西结所预言有关恢复时期的事,不应看作预期在当时就得着最终而完全的应验,而只是某种程度上的应验;此后这应验将越来越充分,直到最终在天上的境地达到其圆满。

第 21 节 (21)我必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与赐给悔改之人的怜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里如同启示录 21:8 一样所陈明的,神对不悔改之人的忿怒。神从未应许把所有人都带到真正认识自己与神关系的地步,因为人的责任,以及随之而来的选择能力,并没有被除去;但神的恩典绝不徒然,若人不因接受它而得福,就必因拒绝它而招致更大的定罪。(参哥林多后书 2:16。)“他们可憎之物的心”是一个比喻性的表达。偶像本身是没有生命的东西,但百姓的心如此交给了偶像崇拜的灵和与神疏离的状态,以至于这个抽象的情形,如这位先知一贯的写法那样,被表现为这种具体而形象的形式。

第 22 节 (22)轮子都在他们旁边。这就是前面所描述与基路伯同在的轮子;它们的行动与基路伯受同一个推动力所支配,并且一如既往,神的荣耀在其上面。

第 23 节 (23)停在城东的那座山上。这山位于城的东边,就是后来所称的橄榄山。它显著高于那城,能俯瞰全城。先知在异象中看见,神的荣耀离开圣殿和那城之后,就停在这里。后来另一位先知的异象中(撒迦利亚书 14:4),主被描绘为在最后审判的日子站在这里。也在这里,不是在异象中,而是道成肉身的神子宣告了那刚硬之城的第二次毁灭(马太福音 24章;路加福音 21:20);并且他也从这同一座山可见地升上天去(路加福音 24:50-51使徒行传 1:11-12)。至此,异象结束,先知在灵里被带回迦勒底,好把自己所看见的告诉一同被掳的人,向他们显明他们对那有罪之城得保全的倚靠是何等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