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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4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xodus 4

第1节 IV.(1)看哪。——有人把这里所用的这个词译作“或许”(七十士译本、Aben-Ezra、Saadia等);但这词似乎并没有这种意思。摩西的意思是要表达一种肯定的确信:人们不会听从他。他的信心是软弱的。他们必说:主并没有向你显现。——如果摩西拿不出任何凭据,百姓很可能会这样说;他们甚至也可能真的这样说了。四百多年来,耶和华从未向任何人显现,因此他们完全可能认为神迹时代已经过去了。神迹总是聚集在神对待人类作为中的某些危机时刻,而在一个危机与另一个危机之间则完全止息。从但以理的时代到天使向撒迦利亚显现之间,神迹曾停止了五百多年。

第2节(2)杖。——大多数解经家认为摩西的“杖”就是他的牧杖,这当然是可能的;但所用这个词的词源似乎更指向普通的手杖或拐杖。有身份的埃及人通常携带长棍;有人因此提出,摩西的杖就是“他作为法老女儿之子时惯常携带的那根杖”。但即便流亡四十年后这杖仍在他手中,他去牧羊时也不大可能带着它。较有可能的是,这“杖”只是一根普通的手杖,像一位八十岁的牧人所需要借以扶持的那种。

第3节(3)蛇。——这里所用的词(nakhash)是蛇类的通称,并没有告诉我们究竟是哪一种。出埃及记7:10用了另一个词(tannin),而7:15又再次用了nakhash。Tannin和nakhash一样,也是泛称。摩西就躲避它——摩西记得自己当时的惊惶,并将之记下,这是很自然的。任何后来的作者都不会提这样一个细小的情节。(见导言第3页。)第4节(4)拿住它的尾巴。——那些敢于摆弄毒蛇的人,如现代埃及人和巴巴里海岸的居民,通常都是抓住蛇的颈部,这样蛇就不能咬人。为了试验摩西的信心和勇气,神却吩咐他去拿这条蛇的“尾巴”。他就伸手。——信心胜过了本能。摩西初见这蛇时“躲避它”(出埃及记4:3);如今他却大胆到俯身下去,用手抓住这生物的尾巴,把它提起来。它就变成了杖。——它恢复了原来的本性。它再次不是一条僵硬的蛇,而是一根真正的杖,或手杖。

第5节(5)叫他们可以信……——这是神对摩西说的话,是前一节前半部分话语的延续。出埃及记4:4所描述的摩西动作只是插入语。这些话以神圣的权威印证了这样一种看法:近来竟有人强烈反对,即行神迹的能力赐给人,首要并主要是为了它作为凭据的价值,使他们得以被认定为神的使者。若没有行神迹的恩赐,摩西就不能说服以色列人,使徒们也不能使世界归信。

第6节(6)他的手长了大麻风,像雪那样白。——最严重的一种麻风病,希腊人称之为λεύκη,即“白病”。当这种病完全发作时,整片皮肤都显得光亮洁白,所有毛发也都“白如羊毛”(Celsus, De Re Medica, v. 28, § 12)。据说这种病是绝对无法医治的。埃及人把以色列人称为“麻风病人”,大概就是因为摩西曾显出一只长大麻风的手;这一点见于Manetho(引自约瑟夫《驳亚比安》i.26)、Chæremon(同书i.32)等人的记载。

第8节(8)头一个神迹的声音。——不是“摩西的话,由第一个神迹为之作证”(Rosenmüller),而是这个神迹本身仿佛所发出的声音。(参诗篇105:27,在那里说摩西和亚伦宣告了“神迹的话”。)神迹会向人说话。他们必信,也就是大多数人会信。以色列人已经习惯了弄蛇术士的把戏(见出埃及记7:11及该处注释),因此看见第一个神迹时,可能并不会受感动。于是就当把第二个神迹给他们看;这神迹在他们的经验中毫无可比之处,因此会使他们更加惊奇。这就会说服大多数人。然而,既然仍可能有人怀疑,神就又预备了第三个神迹。神对一切合理的疑惑都是忍耐的。

第9节(9)必变作血。——这个动词在希伯来文中重复出现,以加强语气。相当于英文的说法就是“必定要变成”。这些神迹无疑首先是为了便于展示而选定的;但它们也可能具有象征意义。杖变蛇表明,软弱的器具也可以成为惩治和毁灭的力量;健康的手变为长麻风的手,再从麻风恢复健康,则表示摩西的使命既是惩罚也是拯救;而水变血则暗示——虽然只是隐约地——埃及所享有的平安和兴盛将转为灾祸、痛苦与流血。

第10节(10)我本是拙口笨舌的。——希伯来文作:我不是个有话语的人。摩西仍然不情愿,于是提出一个新的异议:他没有口才。言语不能轻易来到他口中;也许即便来了,他说出来也有困难。按犹太传统,他不能发出双唇音b、f、m、p、v。照他在本节末尾自己的话说,他是“口重”的,也是“舌重”的,即说话迟缓,言语不流利。以前也是这样。——希伯来文作:“昨天以前,前天以前”。这是希伯来语一种涵盖一般过去时间的习惯说法。(见下文出埃及记5:7-8;5:14;并参创世记31:2;31:5;撒母耳记下3:17。)自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也是这样。——与神交谈并没有医好他言语上的缺陷,无论那缺陷究竟是什么。他仍然是“口重舌重”的,也就是不敏捷、迟疑。

第11节(11)谁造人的口呢?——不如译作:谁造了人的口呢?第12节(12)我必赐你口才。——就是提示你当说的话(见马太福音10:19-20),并帮助你表达出来。参看耶利米的推辞(耶利米书1:6),以及神如何对待他(耶利米书1:7-9)。

第13节(13)主啊,你愿意打发谁,就打发谁去吧。——不如译作:求你打发你所要打发的人吧。这是一句简短、不耐烦、也几乎谈不上恭敬的话。摩西的意思是:如果神坚持,他就承担这任务;但神若差遣别人,会好得多。因此“耶和华向他发怒”(出埃及记4:14),并由此使亚伦与他联合,作百姓共同的领袖。

第14节(14)那利未人。——Aben-Ezra和Rosenmüller认为,这是以色列人对摩西兄弟亚伦的惯常称呼,用来把他和其他叫亚伦的人区分开来。但在这里,既已有“你的哥哥”这一说法,就不可能想到别的亚伦,因此这个称呼若作为区分标志便是多余的。较有可能的是,这是一种尊称,因为在神的旨意中,祭司性的特征已经归于这个支派了。我知道他是能言的。——希伯来文作:我知道,他说话是很能说的。这里所指的不是演说的优美,而是言语表达的流利。并且——也就是说,不但他口齿伶俐,适合被委任,而且他现在正来迎接你,因此你和他可以立刻安排彼此的分工。

第15节(15)你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也就是告诉他该说什么,把讲话的内容交给他,然后由他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来。与你的口同在。——就是把内容启示给你。与他的口同在。——就是把措辞启示给他。

第16节(16)他要替你对百姓说话。——希伯来文作:他要为你说话。他要作你的口。——不如译作:事情将会如此,他要作你的口。你要作他的神。——神并不直接对亚伦说话,只是借着摩西对他说话。亚伦应当承认摩西是神的代言人,并把摩西对他说的话看作是从神来的。因此,摩西仍然处于更高的位置。

第17节(17)这杖,就是“那根曾变成蛇的杖”,如七十士译本所意译的。(18)神迹。——不如译作“那些神迹”(七十士译本作τὰ σημεῖα),即你将要施行的那些神迹,正如出埃及记3:20已经暗示的。

第18节摩西就回到叶忒罗那里。——希伯来文作“耶帖”。摩西娶西坡拉时,很可能被接纳进这个部族;该族先由流珥、后由叶忒罗作首领。部族纽带是紧密的,因此即使只是暂时离开,先求得许可也是合宜的,甚至可能是必要的。除此之外,摩西也必须“回去”,好把他正在看管的羊群交还给主人。(见出埃及记3:1。)我的弟兄。——不是“我的民族”,因为摩西不可能怀疑其中还有人生存;也不是“我亲兄弟”,因为他只有一个哥哥;而是“我的亲属”或“我的家人”,我的骨肉亲人。容我回去看看我的亲属还在不在,还是已经屈服于法老的暴虐之下。当然,这并不是摩西想回埃及的唯一动机,甚至也不是主要动机;但既然这确实是他的动机之一,他就有权把它提出来,而略去其他动机。叶忒罗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去吧。

——叶忒罗的性格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仁慈与和平。如果他就是流珥,那么出埃及记2:18-21那幅可喜的图画,便为他的形象提供了若干笔触。即便不作这样的认同,本段经文和出埃及记18章中的记载,也足以勾勒出他的轮廓。他好像第二个麦基洗德,既是祭司又是君王,敬拜真神,而且在他面前,摩西和亚伦都甘愿居于次位(出埃及记18:9;18:12)。但他从不自我张扬;他总是亲切、温和、顺服、乐于帮助。在这段叙事里,他本可以轻易地提出异议,例如不同意一个重要成员离开部族而削弱部族力量,甚至干脆拒绝让西坡拉和她的儿女离去。但他的话只是简单的一句:“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去吧。”他同意了,也没有用任何勉强的表示来破坏自己这一举动的美好。他让摩西带走妻子和儿女。

后来他又接回他们,并保护他们(出埃及记18:2);最后,当他的保护不再需要时,他似乎又主动把他们交还给他们天然的监护人。

第19节(19)在米甸。——摩西从叶忒罗那里得到许可之后,似乎并没有立刻启程。因此这里才有“去吧,回埃及去”的催促语气。凡寻索你命的人都死了。——不仅指法老(出埃及记2:23),也包括那被杀之人的亲族,以及奉法老之命逮捕摩西的官员。既然凶杀案发生后已经过了四十年,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理解。

第20节(20)他的儿子们。——先前只提到过一个,就是革舜(出埃及记2:22),除非我们接受武加大译本在那里的补充。但他最近又有了另一个儿子。叫他们骑上驴。——希伯来文作“骑在那驴上”,意思或者是“骑在他的驴上”,或者依某些人的理解,是“骑在驴上”。带定冠词的单数名词有时可表示一类事物(创世记15:11)。他回去了。——不如译作:他起身回去(七十士译本作ἐπέστρεψεν)。神的杖。——这是一个强调性的说法。神把神奇能力赋予这根杖,使它成了“神的杖”。多数灾殃和其他神迹都是借着这杖施行的(出埃及记7:20;8:6;8:17;9:23;10:13;14:16;17:5;民数记20:9等)。

第21节(21)这一切奇事。——不是出埃及记3:3-9中的“三个神迹”,而是要在法老面前施行的那些“奇事”或“异能”,这些在出埃及记3:20中已经提到。按神的旨意,这些奇事其实已经“放在摩西手中”了,虽然其具体性质当时摩西自己还不知道。我要使他的心刚硬。——法老心里刚硬的问题,历来多有争论。这里以及出埃及记7:3;9:12;10:1;10:20;10:27;14:4;14:8都归于神;出埃及记8:15;8:32;9:34归于法老;而出埃及记7:13;7:22;9:7;9:35则归于法老自己的心。这三种说法也许不过是同一实际过程的三种表达方式;或者它们也可能指三种不同的运行方式。支持后一种看法的是,每一种说法都各有其占主导地位的时期。

在事情实际发生的叙述中,第一阶段主要强调的是心本身的作用;第二阶段则是法老对自己心的作用;第三阶段则是神的作用。我们可以设想:起初,法老的本性只是没有受触动,因此说他的心“自己刚硬了”或“仍然刚硬”;后来,他开始受到触动,却凭着意志努力控制自己,决定不肯屈服,于是便是“使自己的心刚硬”;最后,在他这样做了两次之后(出埃及记8:15;8:32),神就介入,“以眼瞎和昏迷的灵击打他”,作为对他的审判(出埃及记9:12),从而最终“使他刚硬”(参罗马书9:18)。此后神又三次这样行(出埃及记10:20;10:27;14:8),因为法老受试验的时候已经过去,神只是用他来彰显自己的荣耀。这与圣经的一般教训或神的完全都并无抵触。

第22节(22)以色列是我的儿子。——参何西阿书11:1。这个温柔的关系现在首次被启示出来,它并不是一个仅仅表示“像儿子一样为我所爱的”比喻,而是一个真实的事实。神的以色列因被接纳进入那真正的儿子里面,并与他联合,就享有被收纳为子的名分(罗马书8:14-17)。我的长子。——比地上的其他各国更早在弥赛亚里得着儿子的名分。

第23节(23)我要杀你的儿子,就是你的长子。——这威胁直到第十灾之前才真正发出(出埃及记11:5)。这里并没有记下摩西奉命要说出的这句话;不过出埃及记11章中摩西的讲话显然是大大缩略过的。

第24节(24)在住宿的地方。——在西奈半岛,不会有我们今日所理解的“旅店”;大概甚至也不会有商旅客店。mâlon所表示的,不过是一个公认的歇脚处。耶和华遇见他。——七十士译本作ἄγγελος κυρίου,即“耶和华的使者”;昂克罗斯他尔根和阿拉伯译本也是如此。但现存的希伯来文本很可能是正确的。神遇见摩西,也就是用一次猛烈、几乎致命的疾病临到他。他和他的妻子似乎立刻都认定,这次临到是因为他们忽略了给新生的儿子行割礼。也许摩西曾从神得着这样的提示。

第25节(25)一块火石。——关于埃及解剖师使用石刀,可见希罗多德《历史》ii.86。人们认为石刀比金属刀更洁净。从约书亚记5:2看来,在早期,以色列人普遍用石刀行割礼。丢在他脚前。——无疑是指摩西的脚前。这个动作带着任性和责备。西坡拉把她丈夫宗教中的流血礼仪看作残酷、野蛮,于是把她儿子的包皮丢在他脚前,仿佛他是一个要求流血祭物的摩洛。你真是我的血郎了。——希伯来文作“血的丈夫”。也就是一个为了某种莫名其妙的理由,使自己儿女的血无谓流出的丈夫。

第26节(26)这样,耶和华才放了他。——神放过了摩西,也就是使他康复了;神接纳了西坡拉这一虽然迟了却足够的补救行动,存留了她丈夫的性命。西坡拉说。——当摩西充分恢复以后,西坡拉向他解释,为什么她称他为“血郎”;那是“因割礼的缘故”,也就是因两次割礼——一次是多年以前在米甸给革舜行的,现在则是给以利以谢行的。我们从出埃及记18:2-3得知,西坡拉和她的儿子们后来被摩西送回叶忒罗那里,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摩西正急于赶路,而孩子在若干天之内也不便旅行。

第27节(27)你往旷野去迎接摩西。——神给亚伦的指示,不是比这更明确,就是还辅以神圣的引导。他去,在“神的山”上遇见摩西,也就是在西奈地区。若没有神的引导,他自然会到米甸去找他。与他亲嘴。——参创世记33:4;45:14-15。在东方,关系亲近的男子相见时至今仍彼此亲嘴,正如摩西时代和希罗多德时代(i.134)一样。

第28节(28)差遣他所说的话。——不如译作:“交托给他的那些话”,七十士译本作τοὺς λόγους κυρίου。还有一切的神迹。——即出埃及记4:3-9中的三个神迹。

第29节回埃及。(29)摩西和亚伦去了。——弟兄二人一同从西奈地区回到埃及。旅程的细节完全没有记载,我们甚至无法确定他们所走的路线。一到那里,他们就立刻着手执行所托付给他们的使命(出埃及记3:16)。以色列人在埃及,虽然正遭受严酷压迫,却仍有自己的组织;审判权大概归于各支派或各宗族的首领。(参民数记1:4-16。)这些人这里称为“长老”,七十士译本译作τὴν γερουσίαν,即“议会”或“元老院”。摩西和亚伦并无权召集他们;但他们邀请这些长老来会谈,而长老们也来了。

第30节(30)亚伦就说。——照着神的命令(出埃及记4:16)。又行了那些神迹。——后来一般也是如此(出埃及记7:10;7:19;8:6;8:17等),但并非总是如此(见出埃及记9:10;9:23;10:13;14:21等)。百姓就信了。——这里的叙述压缩得很厉害。长老们先听见这些话,也先看见这些神迹。然后他们必定是在工时之后召集百姓聚会,百姓也必定听见了讲论,并看见了神迹。结果他们也被说服,接受摩西和亚伦作民族的领袖。就下拜。——有人认为百姓拜的是摩西;但更好的理解是,他们所敬拜的是“耶和华”,就是那位“眷顾”了他们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