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比撒列制造。——亚何利亚伯并没有参与会幕器具的制造,只参与了罩棚、帘子、幔子以及祭司衣袍的制作。(见出埃及记 38:23。)
第1-24节
三十七。(1-24)这一段与出埃及记 25章中的出埃及记 37:10-29 相对应,记述了圣所器具的制造:(1)至圣所的器具,即约柜(出埃及记 37:1-5)和施恩座(出埃及记 37:6-9);(2)圣所内的器具,即陈设饼的桌子(出埃及记 37:10-16)和金灯台(出埃及记 37:17-24)。出埃及记 37:1-5 对应出埃及记 25章中的出埃及记 25:10-14;出埃及记 37:6-9 对应出埃及记 25章中的出埃及记 25:17-20;出埃及记 37:10-16 对应出埃及记 25章中的出埃及记 25:23-29;出埃及记 37:17-24 对应出埃及记 25章中的出埃及记 25:31-39。
第7节
(7)锤出来的一块。——不如译作“锤成的工”,正如这词在出埃及记 26:18 中所译的那样。
第16节
(16)就是在桌子上的。——或作“属于桌子的”(τὰ σκένη τῆς τραπέζης——七十士译本)。
第19节
(19)另一枝。——这是正确的译法,比出埃及记 25:33 的“那另一枝”更好。意思是,各枝子上的装饰样式都是一样的。
第25-28节
(25-28)他又制造……——这里偏离了在西奈山上所赐下之指示的次序。在那些指示中,香坛的条例与陈设饼的桌子和金灯台的条例是分开说的。这里则连续记述了属于圣所的这三样器具的制造。本段与出埃及记 30章中的出埃及记 37:1-5 相对应,并且与之极其一致。
第29节
(29)这一节记载比撒列配制圣膏油和香,这些在出埃及记 30:22-25;出埃及记 30:34-35 中曾有说明,这里却记述得极其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