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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35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xodus 35

第1节

(1)“这些话”——出埃及记 35:2 大体上是出埃及记 31:15 的重复,但出埃及记 35:3 是新的,或者无论如何,在此前的立法中只是隐含提及。生火在早期是一项艰难的手工劳动,乃是借着两块干木头彼此摩擦而成。

第1-3节 第三十五章:重申有关安息日的律法。(1-3)摩西既将要吩咐百姓先着手制造会幕的材料,然后再竖立会幕本身,就先重新颁布安息日的律法,并加上更多细则和新的制裁。早在他第一次下西奈山之前所领受的最后几条命令中(出埃及记 31:12-17),就已经向他指出有必要再次颁布这律法;因此,他现在这样行,应当看作是在执行那些命令。这里所记的话,大概并不是他就此事对百姓所说的全部内容,只是他讲话中的一些要点而已。他几乎不可能没有告诉他们,从今以后安息日要作为神与他百姓之间的“记号”(出埃及记 31:17)。

第4-9节 邀请百姓献上会幕的材料,并协助作工。(4-9)“摩西说”——这一段与出埃及记 25:1-7 前后相承、彼此对应,在列举所需奉献物时,次序也完全相同。这两段同样宣告,蒙悦纳之奉献不可或缺的条件乃是“乐意的心”(出埃及记 25:2出埃及记 35:5)。

第10-19节

(10-19)“你们中间凡心里有智慧的”——第一次呼吁是向所有人发出的;所有人都可以为这圣所建筑的材料有所奉献。但第二次呼吁只向某些人发出。唯有“心里有智慧的”才能实际参与建造,“照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去作”。关于“心里有智慧”这一表述,参看出埃及记 28:3 注释。它包含各种不同种类和程度的技艺,甚至也包括贫穷妇女的技能;她们“亲手纺线,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出埃及记 35:25)。

在列举要制造之物时,摩西并不是按照神向他启示的次序,而是按照所谓自然的次序:先是会幕整体,然后是它的各部分(出埃及记 35:11);接着是其中的器物,即至圣所中的(出埃及记 35:12)、圣所中的(出埃及记 35:13-15),以及院子里的(出埃及记 35:16-18);最后是主持圣职之人所穿的服饰(出埃及记 35:19)。

关于会幕及其各部分,见出埃及记 26:1-37;关于约柜、杠和施恩座,见出埃及记 25:10-15;关于“遮掩柜的幔子”,见出埃及记 26:31;关于桌子和灯台,见出埃及记 25:23-30;关于香坛,见出埃及记 30:1-10;关于膏油,见出埃及记 30:23-25;关于馨香之香,见出埃及记 30:34-35;关于门帘,见出埃及记 26:36;关于燔祭坛,见出埃及记 27:1-8;关于洗濯盆和盆座,见出埃及记 30:17-21;关于院子的帷子、柱子、带卯的座、橛子等,见出埃及记 27:9-19;关于“供职用的衣服”,见出埃及记 28:2-42。(关于“供职用的衣服”这词语的真正含义,参看出埃及记 31:10 注释。)

第21节 百姓在献上奉献和协助作工上的热心。(21)“凡心里受感的,都来”——各阶层的人都来了,“男女”(出埃及记 35:22)、富人和穷人、“官长”(出埃及记 35:27),以及那些唯一技能只是“亲手纺线”的人(出埃及记 35:25)。绝大多数人都甘心乐意,尽其所能地奉献。然而,这里和出埃及记 35:22出埃及记 35:29 都暗示,有些人的心并未被激动。不过,所献上的仍是绰绰有余,最后甚至不得不“拦住百姓,不许他们再拿礼物来”(出埃及记 36:8)。“献给主的礼物”,即“他们献给耶和华的礼物”。

第22节

(22)“男女都来,拿着镯子……”——这里提到的这些身上的装饰品究竟是什么,并不十分确定。七十士译本译作“印戒、耳环、戒指、链子和臂环”,用五个词代替了四个词。Rosenmüller 认为 khâkh 是“鼻环”;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胸针”或“扣饰”。四个词中最后一个 kumâz,绝不可能是指“牌子”或“小盒子”。它出于一个意为“圆形”的词根,大概是指珠串项链,正如埃及人常戴的那一种。关于希伯来男子和妇女一样佩戴身上装饰品的情形,参看出埃及记 32:2 注释。“金器”——直译是“金制物件”。“凡献金子为礼物的男人,都献上了。”——我们的译者重复使用“献上”一词,反而破坏了原意。摩西是在列举那些前来的人。有些人来献镯子、耳环、戒指等;也有些人来向耶和华献上任何其他金制礼物。

第23节

(23)“染红的公羊皮”——更准确地说,是“染红的公羊皮”,正如出埃及记 25:5出埃及记 35:7 的译法一样。“海狗皮”——参看出埃及记 25:5 注释2。

第24节

(24)“银子作的礼物”——银子已经列在可蒙收纳的奉献物之中(出埃及记 25:3出埃及记 35:5),所以也有人拿来;但很难说这些银子后来作何用途。圣所实际使用的一切银子,都来自数点百姓时所缴纳的半舍客勒。(见出埃及记 38:25-28。)这些甘心奉献的银子,也许后来退还给献的人了。

第25节

(25)“凡心中有智慧的妇女”——即“凡有足够技能的妇女”。纺线大概是希伯来妇女非常普遍具备的一项本领。古时纺线是借着纺轮和纺锤来完成的,可配合或不配合绕线杆使用。圣所织物所用的材料似乎只有亚麻和山羊毛。亚麻是在纺成线之前先染色的,希腊人有时也是如此(荷马《奥德赛》iv.135)。“细麻”——更准确地说,是“白色的”。埃及的麻布多半带黄白色,因为是由漂白不完全的亚麻制成。

第26节

(26)“凡心中受智慧感动的妇女,就纺山羊毛。”——看来,用山羊毛纺线比用亚麻更困难。只有最有技巧的人,才承担这更难的工作。

第27节

(27)“官长把红玛瑙和别样的宝石拿来,可以镶嵌”——这里所谓的“官长”,大概就是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民数记 1:16;3:3;3:5 等)。胸牌所需的十二块宝石,自然会由那十二位支派首领献上,因为宝石上要刻他们各支派的名字(出埃及记 28:21)。以弗得所用的两块红玛瑙(出埃及记 28:9-12),可能是其中两位另外奉献的,因为他们恰好拥有所需那样大块的宝石。

第28节

(28)“香料”——见出埃及记 30:23-24;30:34。

第30-35节 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被派监管这工作。(30-35)这一段是出埃及记 31:1-6 的延续;在那里,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已被指定担任各自的职分。这里紧紧跟随那一段的次序,甚至措辞也很接近。在原文中,这种字句上的相似比在英王钦定本中更明显。唯一增加的内容是在出埃及记 35:34-35。(34)“又使他心里有教导人的才能。”——这两位总工匠必须能够教导属下,这是极其必要的,因为他们所设计之工的实际完成,必须交托给这些属下。神特别装备他们,使他们能作教师。“他和亚何利亚伯”——亚何利亚伯虽在比撒列之下,却负责自己那一部门,就是织造和刺绣(出埃及记 38:23),正如比撒列在自己的领域中教导人一样,他也必须在自己的领域中教导人。(35)“耶和华使他们的心满有智慧”——参看出埃及记 28:3 注释1、2;并比较出埃及记 31:3。“雕刻匠”——更准确地说,是“工匠”。这里所用的词是一个总称,同样适用于石工、木工和金工。“巧匠”——更准确地说,是“巧织的”。(见出埃及记 26:1 最后一条注释。)“巧织的”(khoshêb)乃是织有花纹布料的人。普通的“织工”(’orêg)织的是素布。“绣花的”(rokêm)则用针在线织物上加以装饰,无论那织物原本是何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