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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34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xodus 34

第1节

(1)“你要凿出两块石版”——罪即使得了赦免,也总会造成某种损失。头一对石版乃是“神的工作”(出埃及记 32:16);第二对却是摩西亲手凿成的。

“石头的”——直译是“石头们的”,即从两块彼此分开的石头中凿出来;论到第一对石版却不能这样说,因为无人知道神如何造作它们。

“我要写”——尽管有人持相反意见,但很明显,第二对石版与第一对一样,都是“神用指头”写的。(参申命记 4:13;10:2;10:4。)同样也很清楚,两次所写的字句完全相同。

“在这版上”——希伯来文作“在这些版上”。

第1-4节 第三十四章 立约更新的预备。(1-4)在圣约能够正式重新建立之前,在以色列因拜金牛犊而丧失的地位得以恢复之前,神同意与他们立约所依据的条件,必须重新陈明。摩西曾求神恢复恩待,却没有提到这些条件;坚持这些条件的是神自己。“你要凿出两块石版。”道德律必须重新赐下,而且要完整地赐下,与先前完全一样(出埃及记 34:1);甚至礼仪律也必须在其主要条款上重新加给他们(出埃及记 34:12-26),否则就不可能恢复蒙恩的地位。因此,摩西再次被召上西奈山顶,律法要重新赐给他;并且他奉命带上与先前相似的石版,好从神手中接受其所写的内容。

第2节

(2)“明日早晨,你要预备好了”——必须留出一段时间来凿石版。

“在山顶上”——即与先前同一地点。(参出埃及记 19:20;24:12;24:18。)

第3节

(3)“谁也不可和你一同上去……”——这些严格的命令是新的。上一次,亚伦、户珥和众长老曾上山到半途(出埃及记 24:9-11);约书亚也陪同他的主人,几乎到了山顶(出埃及记 24:13),并且显然在摩西停留期间一直留在山中的某处(出埃及记 32:17)。如今摩西必须完全独自一人,山的任何地方都不可有人出现。这些更严厉的新命令,必然与神应许向摩西显出祂的荣耀有关(出埃及记 33:21-23)。

第5节

(5)“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当摩西停止与神交谈时,云彩便从“会幕”门前挪去,并且看来就此消失了。及至摩西登上西奈山顶,云彩再次显现,“降”在摩西所在之处,并且“和他一同站在那里”。

“宣告耶和华的名”——参出埃及记 33:19;至于宣告的内容,见出埃及记 34:6-7

第5-8节 摩西得以看见神的荣耀。(5-8)摩西这次登上西奈山顶有两个目的:(1)补救他打碎头一对石版所造成的损失;(2)成就神向他所作的应许,就是在若干限制之下,他要“看见神的荣耀”。与这应许一同赐下的,还有两个较次要的应许:神要使祂的“恩慈”从他面前经过,并且要再次向他显明祂的名。名的启示记在出埃及记 34:6-7,荣耀的显现则记在出埃及记 34:5。至于摩西如何得以看见神的恩慈从他面前经过,文中并未说明。(参出埃及记 33:19 注。)

第6节

(6)“耶和华在他面前经过”——在这简短的一句话里,已经包含了神向摩西显现祂荣耀的全部历史叙述。若要知道细节,就必须回到那应许本身的话语(出埃及记 33:21-23);那些话同样简洁,却比本段赤裸的陈述多加了一些内容。毫无疑问,当神的荣耀经过时,摩西是藏身在“磐石穴中”,并由神的手遮护。他只被允许在荣耀过去之后,从藏身之处探望,看见那余辉,就是“背后”;然而即便如此,这异象仍是如此辉煌,以致在他脸上留下了长久的光辉,他平时不得不用帕子遮掩,不使百姓看见(出埃及记 34:29-35)。

“耶和华,耶和华神……”——神这新的“名”,并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名字”;它更像是借着一连串称号,对祂本性的描述。在荆棘中,祂启示了自己永恒、自有的本性;在降临西奈山时(出埃及记 19:16-19;20:18-21),祂显明了自己的可畏;如今,在赦免祂的百姓、重新悦纳他们的时候,祂使人认识祂怜悯的属性。为要把祂性情中的这一特点更深刻地印在以色列心中,祂一个称号接一个称号地累加:称自己为 Rakhum,“慈悲的、怜悯人的”;Khannun,“有恩典的、施恩惠的”,祂出于白白的恩待赐下福分;Erek appayim,“不轻易发怒的”;Rab khesed,“有丰盛怜悯的”;Notser khesed,“为千万人存留怜悯的”;以及 Nose ’avon,“赦免罪孽的”。然而,为了防止人致命地误解祂只是一个纯粹并且单单良善的存在(巴特勒,《类比》,第一部,第二章,第41页),祂又补上了关于祂公义的描述。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参那鸿书 1:3),并且“追讨罪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参出埃及记 20:5。)

第8节

(8)“摩西急忙伏地下拜”——当神的荣耀从他面前经过时,摩西俯首敬拜,向神下拜,在荣耀过去之前不敢观看。由此可见,他一方面热切渴望窥察神的事,另一方面又同时怀着至高且至深的敬畏。

第9节 圣约更新,十诫第二次赐下。(9)“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不如译作“既然我如今……”。摩西此时所经历到的神恩待他的凭据,使他更放胆为百姓再献上新的祈求。神已经应许要在他们中间同行;那么,当他们在路上得罪祂时,祂岂不也应许赦免他们的罪孽和罪,并且藉着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永远把他们归于自己吗?神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些祈求,却借着与以色列更新圣约(出埃及记 34:10;34:27)而间接地接纳了这些祷告。

第10节

(10)“我要立约”——即“我重新陈明我乐意与以色列所立之约的条款。我要与他们同去,赶出他们面前的列国(出埃及记 34:11),为他们施行神迹(出埃及记 34:10),扩张他们的境界(出埃及记 34:24),并使他们在守节的时候,仇敌不贪图他们的地土(出埃及记 34:24);而他们这边,必须‘谨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所赐下的“吩咐”包括十诫中所陈明的道德律(出埃及记 34:28),也包括“约书”中主要要点的摘要;这必须看作那卷书的重新公布与重新授权。

“要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万国中所未曾行的”——例如约旦河断流(约书亚记 3:16-17)、耶利哥城墙倒塌(约书亚记 6:20)、五王军队被冰雹毁灭(约书亚记 10:11)等等。

“是可畏惧的事”——参申命记 10:21诗篇 106:22;145:6。神对祂百姓的仇敌乃是“可畏”的。

第11节

(11)“亚摩利人、迦南人……”——同样这六族,在出埃及记 3:8、3:17,23:23,以及 33:2 都有特别列举。在申命记 7:1,以及约书亚记 3:10;24:11 中,又加上革迦撒人,于是列国总数成为七个。

第12节

(12)“网罗”——参出埃及记 23:33;至于这网罗的性质,可见本章出埃及记 34:15-16

第12-16节

(12-16)这一段可以与出埃及记 23:24-25;23:32-33 相比较。这里重申了那里所立的条例,并加以扩展,详细说明若忽略这些条例,将会带来怎样的恶果。

第13节

(13)“却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在“约书”中,这命令只是“总要拆毁他们的偶像”(出埃及记 23:24)。如今,因以色列人已经显出他们倾向偶像崇拜,所以又加上:他们还必须毁坏“祭坛”和“木偶”。祭坛在一切拜偶像的民族中都很常见,有时附属于庙宇(列王纪上 16:32列王纪下 21:4-5),有时则分离设立(民数记 23:1;23:29;列王纪下 16:10-11);其用途与希伯来人的祭坛大致相同,就是献上流血祭与素祭,并焚烧香料。

“木偶”——这里是首次提到——是少数民族所特有的,如亚述人、巴比伦人、腓尼基人、叙利亚人及其他少数民族。它们似乎是人工构造之物,用木头或石头,或两者兼用,模仿植物形态,大概象征自然界的生殖能力。与“木偶”有关的崇拜,具有特别粗鄙和淫乱的性质。这个名称 ashêrah,本身就是 Ashtoreth 或 Astarte 的变体。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丝毫没有提到要毁灭迦南人的庙宇,这表明当时庙宇尚不存在,也成为本书高度古老性的一个标志。

第14节

(14)“不可敬拜别神”——这些偶像、祭坛和木偶若被保留,必然会导向敬拜它们所奉献给的神;事实上,它们也不可能为别的用途而被保存。因此,毁灭这些东西乃是第二条诫命的自然推论。

“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参出埃及记 20:5,并见该处注2。人曾多方设法说明“忌邪”不配归于神的本性;但若真只有一位独一的神,那么这位独一的神要求并以严厉刑罚来坚持人对祂毫无分心的忠诚,乃是自然、合理,并且与关于神本质最崇高的观念相符。若神对偶像崇拜漠不关心,那就意味着祂并不在意祂所造的人类;也就是说,祂就像伊壁鸠鲁所设想的神一样,一旦创造了人和世界,此后便不再理会他们。

第15-16节

(15,16)“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若与迦南拜偶像的列国立约,并容许他们与以色列人一同住在那地(出埃及记 23:33),危险就在于:第一,以色列会被引诱去参加偶像的筵席;第二,彼此会发生通婚;第三,那些娶了拜偶像之妻的以色列人,会被妻子劝诱参与她们的敬拜,从而陷入实际的偶像崇拜。所罗门的例子已经充分显示这种危险的真实性。(见列王纪上 11:1-8。)

第17节

(17)“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以色列人在敬拜金牛犊时,很可能以为自己并没有违犯第二条诫命,因为那条诫命所禁止的是敬拜“雕刻的像”。因此,关于“铸造的像”,就另立了明确的律法。

第18节

(18)“你要守除酵节”——参出埃及记 12:15-20;13:3-10;23:15。

“亚笔月”——见出埃及记 13:4 注。

第19节

(19)“凡头生的都是我的”——参出埃及记 13:12,那里已经宣告了分别为圣头生的以及救赎的律法。至于获准实行的确切赎法,见民数记 18:15-16

第20节

(20)“头生的驴”——见出埃及记 13:13 注1-3。

第21节

(21)安息日的律在出埃及记中处处可见。它对整个政体是如此根本,以致自然在立法的每一部分中都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已经见过它:(1)在吗哪赐下时提出(出埃及记 16:22-30);(2)在第四条诫命中再次申明(出埃及记 20:8-11);(3)被收入“约书”(出埃及记 23:12);(4)又附加在关于建造会幕的指示之后(出埃及记 31:13-17)。

“虽在耕种收割的时候,也要安息”——“耕种的时候”就是犁地的时候;英语动词“to ear”意为耕地,在词源上与希腊文 ἄρω 和拉丁文 aro 有关。(参创世记 45:6申命记 21:4撒母耳记上 8:12以赛亚书 30:24。)在与农业操作最关键的时期,人特别容易受试探去侵犯安息日的安息。

第22节

(22)“又要守七七节”——在出埃及记 23:16 称为“收割节”,在新约中则称为“五旬节”,是在除酵节第一日后七个星期。(见出埃及记 23:16 注1。)节期中当献的特别供物是“两个摇祭的饼,是用细面加酵烤成的”(利未记 23:17),这是“小麦收成的初熟之物”。

“并在年终守收藏节”——又称“住棚节”(利未记 23:34申命记 16:13;16:16;31:10 等),因为节期中有吩咐说要“在棚里住七日”(利未记 23:42)。至于这节期的性质,见出埃及记 23:16 注2。

第23节

(23)“你们一切男丁,一年三次要朝见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关于这一要求,以及三大节期在政治上的价值,见出埃及记 23:14-17 注。

第24节

(24)“我要……扩张你的境界”——神向亚伯拉罕应许赐给他后裔的“地”,有双重层面。起初,他们要得的只是“迦南地”(创世记 12:5-7);后来这应许被扩大,包括“从埃及河”(尼罗河)直到“伯拉大河”的整个地域(创世记 15:18)。与这双重应许极其平行的,是双重的应验。起初只占有迦南;但在大卫和所罗门治下,疆界大大扩张;“所罗门统管诸国,从大河(伯拉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边界”(列王纪上 4:21)。耶罗波安的叛乱,以及“以色列国”的建立,使地界又收缩回原来的范围;但米拿现似乎又一次把以色列的势力扩展到了伯拉大河(列王纪下 15:16)。

“也没有人贪慕你的地土”——希腊人有一条不成文的律法:凡往返于泛希腊大节期的人,都应得到自由通行。然而这里的应许远超过那样的安排。它保证以色列的国土在这些节期中免受一切攻击,而这必然是由神那护理之工奇妙地施行的;祂治理着“地上的万国”(诗篇 67:4)。

第25节

(25)“你不可将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参出埃及记 23:18 及该处注。

第26节

(26)“地里首先初熟之物”——参出埃及记 23:19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见出埃及记 23:19 注3。

第27节

(27)“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希伯来文作“你要为自己写下这些话”,即把这些话写下来,供你自己和你的百姓使用。这一明确命令说明,为什么篇幅中有这么大一部分主要是重复。要求重复,只能从以下两点得到解释:一是这些律法在希伯来民族当时处境中的重要性,二是重复本身具有将屡次施压于良心之事更深刻地印在良心上的力量。

“因为我是按这话与你和以色列人立约”——本章中所载这份积极律法的摘要(出埃及记 34:12-26),并非要取代“约书”,而是要确认并加强它。所更新的圣约,不是单单根据这些字句,而是“按这话的意思”,即按其总体的面貌或指向。

第28节

(28)“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夜”——正如他先前上山时一样(出埃及记 24:18)。既然如今并无新的训示要赐下,这么长的时间乍看之下似乎令人惊讶。但我们从申命记得知(9:18-19),这段时间乃是摩西为本国百姓恳切且长久代求所必需的;这代求最终得胜,使神消除了祂的“怒气和烈怒”。

“也不吃饭,也不喝水”——先前那次也曾守过同样的禁食(申命记 9:9),只是出埃及记没有提到。这种异常长久的禁食,在记载中只有摩西、以利亚(列王纪上 19:8)和我们的主(马太福音 4:2)曾有过。它们完全是神迹;现代企图仿效者,即便似乎有某种成功,科学界也认为那是出于欺骗。

“又将这约的话,就是十条诫,写在两块版上”——有人根据这句话断定,是摩西把这些话刻在第二对石版上;若单看这一处经文,这种意思当然是允许的,甚至也是很自然会想到的。但希伯来文的习惯用法容许我们把动词“写”以前的主语理解为耶和华;而为了使本节与出埃及记 34:1,以及申命记 10:2;10:4 相一致,也必须如此理解。因此,第二对石版与第一对一样,都应看作是“神用指头写的”(出埃及记 31:18;32:16)。

第29节 摩西手拿第二块法版从西奈山下来。(29)“他的面皮发光”——从整段叙述,以及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3:7-18 对此所作的评论来看,这里所指的显然是一种真实的物理现象。按一些注释家的看法,这种类似这里所描述的光辉,原是人最初所承受的产业之一,是人照着“神的形像”被造(创世记 1:27)时所具有的特征。这份恩赐因堕落而丧失,要到万物复兴的时候才会普遍恢复。然而与此同时,神时常乐意把这种肉身的荣耀恢复给祂的一些圣徒,这荣耀象征内在的纯洁与圣洁;如此赐给摩西是在此时,后来也赐给变像山上的以利亚(路加福音 9:31),以及在公会前申辩的司提反(使徒行传 6:15)。我们的主那蒙福的人性本来就具有同类的荣耀,但其光辉远远超过一切;祂平时将其遮蔽,却在变像时暂时显露,在升天后则永久显明(启示录 1:16;10:1;21:23;22:5)。这项特权赐给摩西,也许是为了在像以色列人这样倾向物质主义的民族中支持他的权威。

“因为和耶和华说话就发了光”——不如译作“由于他与耶和华说话”。摩西脸上的荣光,乃是他这最后一次所蒙允许得见的那永恒荣耀的反照;虽然他所见的是遮蔽并减弱了的(出埃及记 33:23;34:5-6),而且他先前并未见过。此后,这光辉便一直成为他面容的一种性质。画家通常用光线来表现它,有时却也错误地画成角;后者源于武加大译本的误译(quod cornuta esset facies sua,应作 quod splenderet facies sua)。

第30节

(30)“他们害怕”——这超自然的景象使他们惊惧。比较以西结(以西结书 1:18)和使徒约翰(启示录 1:17)的反应。

第33节

(33)“摩西与他们说完了话,就用帕子蒙上脸”——这个译法恰好把原意颠倒了;原意是:“当摩西与他们说完了话,就用帕子蒙上脸。”帕子从此成了他平常服饰的一部分,除两种情况外都一直戴着:(1)当摩西单独与神同在时,无论是在临时的“会幕”里,还是在永久的帐幕中,他都不戴帕子,而是与神面对面说话;(2)当他有从神而来的信息要传给百姓、并作为神的代表对他们说话时,他就揭开自己,让他们看见他脸上的荣光,以此证实他所传的信息。除此之外,在他平常与百姓交往的时候,他总是蒙着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