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二十七章 燔祭坛。(1)“你要做一座坛。”——希伯来文作“那坛”。这里默认圣所必有祭坛,因为没有祭牲的敬拜乃是人所不知的。(见出埃及记 5:1-3;8:25-28;12:27;18:12;20:24-26 等。)“用皂荚木做。”——这条吩咐乍看之下似乎与出埃及记 20:24-25 的命令相冲突,因为那里要求祭坛要么用土做,要么用未凿过的石头做。但犹太注释家的解释大概是正确的:这里吩咐制造的,与其说是“祭坛”,不如说是“坛的外框”;真正的坛是在旷野每次安营停住时,用土填满包着铜的皂荚木框而成。(雅基、卡利施等人都这样说。)“四方的。”——古代祭坛不是长方形,就是圆形,因为正方形和圆形都被视为完全的形状。莱亚德先生曾在美索不达米亚发现一座三角形祭坛,但即便那坛顶也是圆的。在希伯来人的建筑和器物中,曲线大体上都被避免,可能因为曲线比直线更难制作。“坛高三肘。”——若更高,便难以把祭牲摆放在坛上。否则,对形状完全的观念很可能会使这坛被做成立方体。
第2节 (2)“坛上的角。”——卡利施说“几乎所有古代民族的祭坛常常都设有角”,这话并不正确。相反,据目前所知,角乃是以色列人的祭坛所特有的。起初看来,它们只是上方四角的装饰;但后来人们终于把它们视为祭坛不可缺少的部分,并认为祭坛的功效尤其在于这些角。祭牲被拴在角上(诗篇 118:27);罪犯抓住坛角(列王纪上 1:50;2:28);赎罪祭的血也抹在角上,为要赎罪(出埃及记 29:12;利未记 8:15;9:9 等)。“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即与坛其余部分是一体的,不是用钉子或焊接另加上去的部分。(参出埃及记 25:19。)“要用铜包裹坛。”——即用青铜。帐幕一切木制部分都包上一种或另一种金属。这里尤其需要金属包裹,免得木头被烧着。
第3节 (3)“收灰的盆。”——这里所指的是簸箕,用来盛装灰烬,以便从圣所移走。这里译作“收灰”的词很少见,并暗示灰中还混有未烧尽的脂油。“铲子。”——这样译是对的。“铲子”是用来从坛上清除灰烬的。“盘子。”——需要盘子来盛接祭牲的血(出埃及记 24:6),然后从盘中把血泼在坛脚那里。“肉叉。”——一种三齿器具,用来把祭牲的肉块摆放在坛上。祭司的仆人有时也把它用作别的用途(撒母耳记上 2:13)。“火鼎。”——这里所用的字,在别处或译作“蜡剪盘”,或译作“香炉”。这里大概是指用来把炭火从铜坛移到香坛的器皿(利未记 16:12)。
第4节 (4)“要做一个网子的格栅。”——不如译作“网状的格栅”。这格栅的位置并不确定。按照一种看法,它从祭坛中部一直延到坛底,保护祭坛的四边,免受供职祭司脚步的触碰。按照另一种看法,它围绕祭坛上部,用来承接不慎从坛上掉下来的祭牲部分。现有资料不足以使我们在这两种看法之间作出决定。“在网的四角上要做四个铜环。”——铜坛像约柜和陈设饼桌一样,在以色列人迁移营地时要由祭司抬着走。因此,它也像它们一样需要“环”(出埃及记 25:12;25:26)。这些环在坛的情形中,是要安在那网子上;可见那网子必定相当坚固结实。
第5节 (5)“安在坛四面的腰板以下,使网从下达到坛的半腰。”——网子的位置取决于这句话。“坛的四面”是指坛顶的周边,还是指环绕祭坛半腰的一圈腰带或台阶呢?祭坛高度很低,只有四英尺六英寸,这似乎使“台阶”成为不必要;但无疑祭坛也可能为了装饰而围上一圈“腰带”。
第6节 (6)“坛的杠。”——见出埃及记 27:4 第二条注释。
第8节 (8)“用板做成空的。”——参看出埃及记 27:1 第二条注释。
第9节 (9)“南面朝南。”——不如译作“南边,在右边”。(见出埃及记 26:18 注释。)“帷子。”——这里所用的词新而少见。七十士译本译作 istia,“帆”,看来是指一种粗厚、带孔隙的帆布;借着这些空隙,人可以看见院子里面所进行的事。要记得,院子是向所有以色列人开放的(利未记 1:3 等)。“用捻的细麻。”——即用麻线做成,每一股线都由几缕拧成;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细麻布”。
第9-18节 帐幕的院子。(9-18)几乎每一座古代庙宇都立在一个圣洁的围场之内,这使它与寻常劳作的世界隔离开来,并使其宗教性质显得更加分明。埃及人尤其喜爱这样的围场,通常是长方形,四围有墙,多半只有一个入口。这样的空地总是可取的;而当圣所本身是有遮盖的时,这样的空地更是绝对必要,因为若在狭窄而有顶的空间里宰杀并焚烧祭牲,那将是难以忍受的。前面所描述的坛(出埃及记 27:1-8)必然安置在帐幕外面,构成院子中最主要的器具;现在所赐的命令,就是关于这院子的。
第10节 (10)“它的二十根柱子……”——希伯来文作:“它的柱子二十根,它们的座也是二十个,都要用铜做。”卡利施说院子的柱子是“木头的,没有包金属”(Comment., 第371页);但本处经文,以及正确翻译的出埃及记 38:10,都与这种看法相矛盾。“柱子的钩子。”——参出埃及记 26:37。柱子既是用来支撑“帷子”的,就需要“钩子”,好把“帷子”挂在上面。“它们的杆。”——不如译作“连接杆”。院子的柱子要借着杆彼此连接,这样也有助于支撑“帷子”。
第11-12节 (11, 12)“北面……”——院子的这一边要与南边完全相对应。西边长度只须一半(五十肘),所以所需的柱子和座也只须一半数目。
第13节 (13)“东面朝东。”——不如译作“前面,向着东边”。帐幕和圣殿都朝向东方;在一般东方人的观念中,东方被看作“世界的前方”。这种观念大概与日出有关,古人对此怀着殷切的关注。然而,这种观念与拜日完全是两回事。
第14节 (14)“这边的帷子。”——不如译作“在这一边”。院子的三边,就是南边、西边和北边,帷子都不得中断,不设入口,也没有门。惟独第四边,就是东边,不是这样。院子的入口要设在这里,因此帷子的整条线在中间必须断开。一幅帘子,类似帐幕东端的那一幅(出埃及记 26:36),但挂在四根柱子上,不是五根,并且可以卷起放下,要设在这一边作为进入院子的通道;这帘子要占去院子全宽五十肘中的二十肘。两旁各剩十五肘,这部分要用“帷子”遮围,与院子其余三边的帷子相同。每段十五肘都需要三根柱子来支撑。因此,东边的柱子总数也是十根,与西边相同。
第16节 (16)“院子的门。”——即入口。“帘子。”——这里的字与出埃及记 26:36 和 26:37 所译的“帘子”是同一个字,而对这“帘子”的描述也一字不差,完全一样。它与围绕院子其余部分那素白的“帆布”形成鲜明对比,并且清楚地向众人指出入口所在。
第17节 (17)“用银杆连接。”——不如译作“用银杆连合起来”。(见出埃及记 27:10 最后一条注释。)
第18节 (18)“长度一百肘。”——参出埃及记 27:9,那里给出这正是帷子的长度。“宽五十肘。”——参出埃及记 27:12。“高五肘。”——这一点先前既未明说,也未暗示。人们已经注意到,帐幕和院子本身的尺寸,与器具不同,除了一个例外,都是五肘或五的倍数。那唯一的例外是里面罩棚的长度(出埃及记 26:2),因为那是由屋顶的坡度决定的。
第19节 器具与橛子。(19)“帐幕一切的器具。”——即那些先前未指定要用更贵重材料制作的器具。(参出埃及记 25:38。)铜是最方便用来做器具的材料;即使到了所罗门那宏伟的圣殿中,它仍保有其地位(列王纪上 7:15-45;列王纪下 25:13-14)。“所有的橛子。”——这些先前未曾提过;但作者默认人们已经知道,每一座帐棚(ohel),像他所描述的这种,都只能借着绳索和帐棚橛子,就是“橛子”,才能搭立起来。“院子一切的橛子。”——“院子的橛子”似乎是内外所用的木橛,用来使院子的柱子固定在原位。使用这些橛子,就意味着也使用绳索。
第20节 点灯的油。(20)“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纯净捣成的橄榄油拿来给你。”——这条指示先前已经给过(出埃及记 25:2;25:6),只是没有这样详细。当时只要求“油”,却没有说“纯净捣成的橄榄油”。这里的意思是最上好的橄榄油,就是借着“捣”或在臼中舂打而得的那种;这种油不含普通压榨法在磨坊中榨出之油所带有的各种杂质。“使灯常常点着。”——即每夜不停地点着。约瑟夫说有三盏灯昼夜常明(《犹太古史》iii.7§7);但圣经中并没有什么证据支持这一点。帐幕白天借着入口处的麻布帘子(出埃及记 26:36)已经能得到足够的光线,更不用说必要时那帘子还可能被卷起。每晚点灯在出埃及记 30:8 中说得很清楚;早晨熄灯则可从撒母耳记上 3:3 看出来。
第21节 (21)“在会幕中。”——希伯来文作“在相会的帐棚中”,就是神在那里与祂百姓在地上的治理者相会的地方。(见出埃及记 25:22。)“在法柜前。”——即在那盛有“法版”或“两块石版”之约柜前面。(见出埃及记 16:34 注释。)“亚伦和他的儿子们。”——下一章才正式说明亚伦和其后裔的祭司身分,这里已先行预示出来了。“从晚上到早晨。”——见出埃及记 27:20 第二条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