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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12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xodus 12

第1节 第十二章 逾越节的设立。(1)在埃及地。——这一段(出埃及记 12:1-28)看起来像是独立于前面叙事而写成的——很可能更早,并且属于律法的一部分,而不是历史的一部分。这里把有关逾越节的指示汇集在一起,而这些指示必定是在不同时间赐下的(参出埃及记 12:3出埃及记 12:12出埃及记 12:17):有些在亚笔月初十之前,有些在离开埃及前一天,有些在离开后的次日。直到出埃及记 12:20 为止,这一段全是律法性的,放在利未记里也同样合适。从出埃及记 12:20 起,它就更具历史性质,因为那里记述了摩西所采取的行动。

第2节 (2)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到此为止,希伯来人一年是从提斯利月开始的,即秋分前后。(见出埃及记 23:16。)他们这样行,既不随从埃及人的习俗,也不随从巴比伦人的习俗。埃及人以六月尼罗河初涨之时为岁首;巴比伦人以尼散月,即春分时为岁首。如今,神吩咐将这个月立为希伯来年历的正月;但这时它还没有“尼散”这个名称,而称为“亚笔”(出埃及记 13:4),就是“青绿”之月。从此以后,希伯来人有了两个年头:一个民事年,一个圣年(约瑟夫《犹太古史》i.3, §3)。民事年在秋天、收割结束时,以提斯利月开始;圣年则在更早六个月的亚笔月(后来称尼散月)开始。于是民事年的第一个月就是圣年的第七个月,反之亦然。

第3节 (3)本月初十日。——显然,这条命令必须是在初十未到之前发出的,可能早了几天。其目的,是给人充足时间仔细检查那牲畜,好确定它全然没有残疾。直到四天以后(出埃及记 12:6),才可把它宰了。一只羊羔。——这里用的字(seh)含义较宽泛,羊和山羊都可指,不论年龄,也不分公母。性别和年龄后来才定下(出埃及记 12:5),但牲畜种类上的这种含糊仍然保留;奇特的是,实际上似乎只献过绵羊羔。这项要求表明当时的社会状况并无极端贫困;这里是假定所有以色列人不是自己有羊羔,就是有能力买得起。照着父家。——更准确地说,是“为着父家”,即为着他们的家族。

第4节 (4)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只羊羔。——有些情形下,一家人数不够,不能一顿吃完整只羊羔。遇到这种情况,人就要与邻舍合伙:或是两户小家庭联合,或是大家庭拨出几个人,好补足小家庭的人数。据约瑟夫(《犹太战记》vi.9, §3)说,十个人算是最低足够的人数,而二十个人也不算太多。各人照他所能吃的,计算当有几人吃羊羔。——更准确地说,是“你们要计算”。在决定某一逾越节筵席该有多少人时,你们要“照各人的食量计算人数”,因为有人吃得多,有人吃得少。

第5节 (5)要无残疾。——天然的虔诚教导我们,不可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献为祭(玛拉基书 1:8)。我们必须把最好的献给神。律法强化了这一教训;在这里,第一次正式规定献祭时,就要求祭牲绝对毫无任何残疾。后来,这要求成为一般原则(利未记 22:19-25)。逾越节的祭物特别应当毫无瑕疵,因为它尤其预表“神的羔羊”,就是那位“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的“无瑕疵羔羊”。要公的。——公的被看为比母的尊贵;在这里尤其相宜,因为这祭牲代表各家的长子男丁。一岁的。——即不超过一岁。正如孩童幼小时最为纯真,人们也认为牲畜幼小时最为如此。

第6节 (6)要留到。——希伯来文是“看守着”:即把它从羊群中分别出来,在你家里或家旁留着四天。在这段时间里,可以把它仔细彻底地检查。(参出埃及记 12:3。)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会众”中的每个家长都要作妥安排,预备好祭牲,并在十四日,就是满月那天,于“黄昏之间”把它宰了。这个短语的意思有些疑问。按昂克鲁斯和亚本以斯拉的说法,第一个晚上是日落时,第二个晚上大约是一小时后,即暮光消尽、星宿出现之时。申命记 16:6 的吩咐与此看法一致:“你要在晚上、日落的时候,献逾越节的祭。”有人反对说,按约瑟夫(《犹太战记》vi.9, §3),实际献祭的时间是“从第九时到第十一时”——即下午三点到五点;而巴勒斯坦短暂的黄昏并不足以完成惯常礼仪。那些礼仪包括在会幕门口宰羊羔,并把血盛在盆中送到坛那里洒上。这个过程似乎需要几个小时,因此这段时间就逐渐延长了;既然如此,对“黄昏之间”这句话也就逐渐产生了新的解释。第一个晚上被解释为太阳从正午开始西斜之时,第二个晚上则是日落之时;但这大概不可能是原初的意思。

第7节 (7)涂在。——用一把牛膝草。(见出埃及记 12:22。)左右的门框和门楣上。——其意思似乎是:那毁灭的力量,无论是什么,会从门进入房屋。看见门上方和两旁的血迹,就会阻止它进入。“门楣”一词似乎源自 shâcaph,“向外观看”,本意是指门上方带格子的窗,人们在开门接纳敲门者之前,可以从那里察看他们。埃及早期的古迹中常常画出这样的窗户。这样显著可见的血表明,已经为这家——即其中的住户——作了赎罪。

第8节 (8)用火烤了吃。——烤是最简单、最容易、也最原始的烹肉方式。对希伯来人来说,这也是唯一人人都能做到的方式,因为大多数人不会有足够大的锅,能装下一整只羊羔。此外,这要求使这祭牲与其他祭物有别;别的祭物通常是切开后煮的(撒母耳记上 2:14-15)。无酵饼……苦菜。——正如吃羊羔预表借着基督得喂养,照样除去酵、吃无酵饼,就表示在亲近基督、以祂为粮之前,要除去一切污秽和败坏(哥林多前书 5:8)。至于苦菜,很可能象征“克己”或“悔改”——这是这圣洁筵席相称的伴随,因为在其中神的羔羊是我们的食物。无论如何,它们都是对那种把神圣宴席变成满足口腹之欲之手段的兽性倾向的一种抗议(哥林多前书 11:20-22)。

第9节 (9)连头带腿。——羊羔要整只烤;“一点骨头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 12:46)。游斯丁殉道者说,烤的时候用两根木签,一根竖着,一根横着,把它架成十字形,因此恰好预表那位被钉十字架者。并五脏。——希伯来文是“里面”。内脏要取出,仔细洗净,再放回去。

第10节 (10)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这是为了防止余物被亵渎,或被迷信地使用。(参英国国教会对圣餐元素的规定。)若留到早晨。——即骨头和那些必然附着其上的肉屑。这些都要立刻用火完全烧掉。只有这样,才算某种意义上将其消灭净尽,从而防止被亵渎。

第11节 (11)你们吃羊羔当这样吃。——以下这些吩咐,在律法后面的任何部分都没有重述,一般也不认为在第一次以后每次守逾越节时仍有约束力。它们都与以色列人即将离去有关;他们吃逾越节时,要像预备上路的人一样。平常任其宽松垂下的长袍(beged),要束紧在腰间;平时在屋内不常穿的鞋,要穿在脚上;手里要拿着杖。这顿饭要“急忙地吃”,因为他们随时可能接到命令离开埃及,起行往迦南去。基督徒在任何时候也都该有类似的态度,因为他们不知道何时会有召命临到,要他们离开这世界的埃及,起程前往天上的家乡。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逾越节”(pesakh)一词第一次在这里出现。有人认为它源于埃及语,本义是“展开翅膀以保护”。但许多最优秀的希伯来语学者仍认为“越过”才是其首要且最恰当的意思,而这词本身也是闪语。它也出现在地名 Tiphsach(他毗萨,Thapsacus)中,即人们通常渡过、或“越过”幼发拉底河的地方。

第12节 (12)因为那夜我要巡行。——更准确地说,是“穿行”,因为这里所用的词和 pesakh 毫无词源上的关联。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这里译作“神”,远胜于旁注所给的“首领”。一切头生的牲畜之死,会被埃及人视为对他们诸神的沉重审判。有些圣兽被看作神明真正的化身;若其中任何一类死去(这很可能发生),那么这威吓便是字面应验了。即便不论这一点,牛、羊、山羊、猫、狗、胡狼、鳄鱼、河马、猿、鹮、青蛙等等,在全埃及或部分地区都被奉为神圣,因此一切头生牲畜的普遍毁灭,也几乎同样会被视为打击众神的一击。我是耶和华。——希伯来文是“我,耶和华”。句式是:“我,耶和华,要施行审判。”

第13节 (13)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更准确地说,“这血要为你们作记号”:即这血在我面前为你们作记号。(见出埃及记 12:7 的注释,并参出埃及记 12:23。)

第14节 (14)你们要守这日为节,作为永远的定例。——逾越节在圣餐中得以延续(哥林多前书 5:7-8);教会要求所有成员遵守的复活节庆典,在时间上恰与逾越节礼仪相对应,并且取代了它。这样,逾越节就可以看作是在基督教之下仍然继续,并且要继续“直到世界的末了”。

第15节 (15)七日。——把时间分成七天一周期,这在更古老的埃及人中并不为人所知,但据认为,在主前二千年左右的巴比伦已经存在。亚伯拉罕家族中承认这一点,可从创世记 29:27 看出。有人认为,神在乐园中曾明确命令始祖守第七日为圣(见创世记 2:3),从而设立了这种划分;但另一些人大有异议,认为创世记 2:3 是预先叙述,而安息日直到吗哪赐下时(出埃及记 16:23)才设立。不论如何,一般都承认以色列人在埃及并没有守第七日,因为在那里他们确实不断作工;安息日作为实际的遵守,是从出埃及开始的。这里所给的命令,如果属于第十灾的时候,那么它就是关于安息日的第一道预备性警告,唤起人们对它的期待,为它铺路,引向后来在汛的旷野和西奈所赐下的进一步启示。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这里不容妥协,也不容半途而废。酵既作为败坏的象征,就必须彻底除净,任何家主都不可让它潜伏在家中任何地方——这是严肃的警告,表明我们不可与罪有任何妥协。那人要从以色列中剪除。——见创世记 17:14 注。

第16节 (16)头一日你们当有圣会。——逾越节要在亚笔月十四日晚上守。其后七日是“无酵节”。其中第一日,即亚笔月十五日(利未记 23:6),要有“圣会”,即百姓普遍聚集到圣所门前献祭、敬拜,也许还有教导。(参尼希米记 8:1。)“会”的用词表明百姓是被召集前来的;实际的召集显然是借着吹银号(民数记 10:2)发出的。第七日,即亚笔月二十一日,也要有类似的聚会。这两日都不可作“任何工”;或者更准确地说,照利未记 23:7-8 的解释,是“不可作劳碌的工”。

第17节 (17)因为我正当这日把你们的军队从埃及地领出来。——关于把“军队”一词用于以色列民,见上文(出埃及记 6:26)。“我把你们领出来”这一表达表明:这些指示或者是在出埃及之后才赐下,或者至少是在那时之后才写下来。

第18节 (18)正月。——希伯来文按常见的省略法省去了“月”字。(参以西结书 1:1。)晚上。——这里指的不是十四日开始的那个晚上,而是十四日结束、十五日开始的那个晚上。(见利未记 23:5-6。)

第19节 (19)寄居的。——即在血统上是外族人,但已经被收纳进这国民中,受了割礼,成了完全的归信者。这“六十万”算作“以色列人”的(出埃及记 12:37)中,很可能有许多人就是这一类——在埃及寄居期间,甚至更早,就已归附这国民的人。(见创世记 17:13 注。)当人以希伯来人的“排外”来责难他们时,公正要求我们记得:从一开始,不属希伯来血统的人,只要接受割礼之约、归附这国民,就可以分享希伯来人的特权。基尼人、甚至基遍人,就是这样被算入以色列的。本地人。——即那地的土著,也就是迦南地的人。从第一次应许起(创世记 12:7),迦南就被看作属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自那时起,它就是他们真正的家乡;他们只是被逐出本地的人。

第21节 第一次逾越节的举行。(21)摩西召了以色列的众长老来。——他奉命要“吩咐以色列全会众”(出埃及记 12:3),但他明白这命令允许他借着长老间接地这样做。你们去取。——有人把这词理解为不及物:“离开,去取”,即去吧,取来;也有人理解为及物:“从羊群中取出一只羊羔”。照着你们的家口。——即按你们家口的人数,但不一定每家一只。(见出埃及记 12:4。)

第22节 (22)一把牛膝草。——旧约中的“牛膝草”(êzob)大概就是刺山柑,如今阿拉伯人称之为 asaf 或 asuf,这种植物在西奈地区生长繁茂(Stanley《西奈与巴勒斯坦》,第21页),很适合这里所说的用途。它被认为有洁净的功效(利未记 14:4利未记 14:49-52民数记 19:6诗篇 51:7),因此适合用来洒赎罪之血。盆里。——这里译作“盆”的字还有另一个意思,即“门槛”;七十士译本和耶柔米在这里都采用了这个意思。无论采取哪一种译法,这里定冠词的出现都有困难,因为前文既没有提到门槛,也没有提到任何盆子。也许摩西是假定每逢献祭,都必须用盆接血,因此在这种语境下,就把“那盆”当作听众熟悉之物来讲。如果羊羔是在门槛上宰的,那么再把血涂在门楣和门框上,似乎就没有必要了。你们谁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门。——摩西似乎是凭自己的权柄下这道命令,而不是根据任何明文的神圣指示。他明白赎罪之血乃是抵挡灭命天使的唯一保障,而在洒了血的门以内才有安全,门外则没有。

第23节 (23)灭命的。——出埃及记 12:13 的“灾殃”,在这里称作“灭命的”(七十士译本作 τὸν ὀλεθρεύοντα),希伯来书 12:28 也再次如此称呼。耶和华似乎使用了一位天使,或“众天使”(诗篇 79:48)作祂的使者,实际执行击杀长子的工作。(参撒母耳记下 24:16历代志上 21:15列王纪下 19:35。)耶和华与“灭命的”之间并无争斗或对抗(不像洛思主教和 Redslob 所想的那样);“灭命的”不过是祂的仆役(希伯来书 1:14),奉命进入某些房屋,而“越过”另一些。

第24节 (24)这礼。——不是指洒血这件事,因为除了第一次以外,再没有重复;而是指在出埃及记 12:21 所吩咐的宰羊羔献祭。

第27节 (27)这是献给耶和华逾越节的祭。——希伯来文是:“这是向耶和华献的逾越节祭。”强调的词是“逾越节”;而尤其要解释的,就是这个名称的意义。这样的解释必然涉及对设立这礼之背景的历史叙述,而这种叙述很容易唤起感恩和敬虔之情。

第29节 (29)一切头生的。——这里所用的希伯来字只适用于男性。法老的长子。——长子继承制在埃及和其他地方一样普遍通行。法老的长子被承认为“世袭王储”,有时在父王在世时就与之共同执政。拉美西斯二世的情形就是如此;他很可能就是摩西所逃离的那位法老(出埃及记 2:15);不过这种做法并不普遍。无论如何,在位君王的长子地位极其重要,他的死亡会被看作国家性的灾难。被掳囚之人的长子。——这一节与出埃及记 11:5 用语略有不同,颇耐人寻味,但似乎没有重要意义。作者在两处都只是表示“从最高到最低,全部都包括在内”。一切头生的牲畜。——更准确地说,是“一切头生的走兽”,与出埃及记 11:5 相同。(关于走兽为何也被包括在这灾中,见该处注释。)

第29-30节 第十灾。(29、30)第十灾的性质是毫无疑问的,但至于所采用的确切手段,则可能有不同看法。凡家中头一个孩子是男孩的,那孩子都被击打而死。法老的长子——erpa suten sa,即王位继承人——死了;其他所有家庭也是如此。贵族、祭司、商人、工匠、农夫、渔夫——都同样遭灾。按叙述者夸张的说法,“没有一家不死一个人的”。而这些死亡都发生在“半夜”,在最诡异的时刻、最寂静的时候、最深的黑暗之中。事情原已预言过(出埃及记 11:4),但并未宣布具体是哪一夜。既然在宣布之后已经过了几天,埃及人很可能沉浸在一种虚假的安全感中。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就有大哀号”。死亡不像临到西拿基立军队时那样无声无息、不被察觉,而是“显然可见地”来到。被击中的人醒了过来,也惊动了家人。

于是有人呼救,普遍惊惶,短促而激烈的挣扎,随后便是死亡。这次击打通常归于神自己(出埃及记 4:23出埃及记 11:4出埃及记 12:12出埃及记 12:27出埃及记 12:29出埃及记 13:15 等),但在出埃及记 12:23 则归于“灭命的”。上文已经说明,这表达指向天使的作为。不过,这种作为并不排除进一步的自然手段。正如在撒母耳记下 24章,那被灭命天使所杀的七万人(24:16),也被说成是死于瘟疫(24:15);这里也可能如此。瘟疫常在春季横行埃及,并在极短时间内夺去数千人的生命。像其他许多灾一样,神在这里也可能使用了一种自然的手段。

即便如此,这灾仍然是神迹性的,因为:(1)其强烈程度;(2)它正如预言所说,在指定的时间——即半夜——来到;(3)它选择受害者的方式——只有头生男丁,并且一个不漏;(4)它避开了以色列人;(5)它也正如所预言的,临到头生的牲畜。

第30节 (30)有大哀号。——见出埃及记 11:6 注。公共灾难、私人的悲痛,以及受震动的宗教狂热交织在一起,确实足以产生一种“自埃及开国以来,没有这样的,后来也必没有”的哀号(出埃及记 11:6)。没有一家不死一个人的。——这不可能是字面真实的。有一半家庭头一个开胎的是女儿;另一些家庭中,长子可能不在家,或已先前去世。要公正地判断圣经,我们就必须容许东方思想和表达中的夸张;这种夸张常用普遍性词语代替一般性陈述,也省略限制性的短语。它的意思是:大多数房屋里都有一个死人。若把家中的仆役和牲畜也算在内,这完全可能。埃及人的家中有许多宠物——狗、猫、羚羊和猴子。

第31节 以色列人被遣离。(31)法老召了摩西、亚伦来。——这并不是说法老把他们召到自己面前,而只是派人给他们传话。(见上文出埃及记 11:8。)使者无疑是高级官员;他们向摩西“下拜”,因为摩西如今已被公认为“极大”(出埃及记 11:3),并且传达他们主人的命令。这命令明确准许了摩西先前一切所求的。此时法老的意气彻底被打碎了。

第32节 (32)也求你们为我祝福。——在这里,法老的屈辱达到极点。最后一灾的可怕灾难,不但使他毫无限制地答应了向他提出的一切要求,而且还迫使他向那些他曾藐视、责备(出埃及记 5:4)、拦阻,并最终以死威胁赶出他面前的人(出埃及记 10:28),乞求一个祝福。他觉得,那些掌握生死之权的人,也必有能力有效地赐福或咒诅。

第33节 (33)埃及人催促百姓。——不仅法老,埃及全国一般都急切盼望以色列人立刻离开,并尽一切办法催促他们。这必大大帮助了他们得以全体同时起行。也正因此,埃及人乐意把他们的“金器、银器”和“衣裳”(出埃及记 12:35)给他们。

第34节 (34)抟面盆。——轻便、可携带的木碗,如今阿拉伯人仍在使用。

第35节 (35)借。——见出埃及记 3:22 注。

第36节 (36)给了。——更准确地说,是“给了”。显然,埃及人既不期待也不希望以色列人回来。

第37节 (37)从兰塞到疏割。——出埃及记 1:11 的“兰塞”和本节的“兰塞”,差别不过是元音点法不同;绝无理由认为是指不同的地方。Pi-Ramesu 是第十九王朝诸王的主要都城,取代了原先的坦尼斯,而它本是坦尼斯的一个郊区。(见出埃及记 1:11 注。)疏割,布鲁格施博士把它认作一座叫 Thukot 的埃及城;但它更可能是一个闪语词,意思是“帐棚”或“棚屋”。坦尼斯东南一带,向来就是成群“棚屋”常见的地区。以色列人第一次停驻之地,大概就是其中之一;可能靠近现代的 Tel-Dafneh,在坦尼斯东南十五英里处。

第37-41节 以色列的离开、他们的人数以及在埃及寄居的时期。(37-41)本段主要有两项陈述:(1)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了四百三十年;(2)离开时,“男丁”(gëbârim)的人数有六十万。后一项显然是个约数,但民数记 1:2 中更精确的统计证实了它,甚至还扩大了它;那段对各支派逐一列举,使利未人以外的成年男子确切总数达 625,540(民数记 2:32)。由此可推知,当时这个民族总人口在二百万以上。对这一估算,人们提出两个困难:(1)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期间,怎么可能从与雅各一同下埃及的“七十个人”增长到二百万人?(2)这么多的人连同牛羊群,能在一天之内离开埃及,并成队穿过西奈地区狭窄的旱谷,走到西奈前面的平原吗?那平原甚至容得下他们吗?关于第一点,在作决定之前,我们必须先弄清确切数据。

下到埃及的原始人数应算多少?寄居的时期又应算多长?前文已经说明(见出埃及记 1:5 注),进入埃及的雅各后裔很可能不是七十,而是一百三十二人;他们还带着妻子和丈夫;他们也带着自己的“家眷”,而这数目相当多(见创世记 17:13 注);因此总数相当公平地估计为“数千人”。那么我们就把它定为三千。希伯来文本说在埃及寄居四百三十年,但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版本把时间减半,即二百一十五年。如果接受马尔萨斯的说法,即在人口不受人为限制的情况下,每二十年会翻一番,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三千人在两百年间可以增长到三百万人以上;因此,希腊文和撒玛利亚文本的二百一十五年,也足以容纳所要求的那种增长。

但既然没有充分理由偏爱译本而不取原文,或偏爱二百一十五年而不取四百三十年,我们就有权把后者视为真正的寄居时长;若是这样,每四十五年人口翻一番,就足以产生所指出的结果。在那种环境中,在埃及肥沃的土壤上,在赐给以色列人的广大地区里,并且在神特别赐福给这百姓的情形下,这样的结果并不令人惊讶。至于如何安置如此庞大的群体,并把他们从歌珊带到红海,再从红海带到西奈,这个困难仍然存在,且无疑不小。但我们必须记得,直到玛拉为止,那地方完全开阔,行军队列可以任意向左右两翼展开。过了这里以后,才进入旱谷,真正的行程困难才开始。大概全体会众分散开来,沿着几条路线前往拉斯苏夫萨费前面的会合地;摩西只记述了他自己所走的那一条路线。

照最好的工程师计算,拉哈平原足以容纳整个人群;但并无必要设想所有人都曾在同一时间集中在那里。整个西奈地区很可能都被牛羊群及其牧人所占据。许多帐棚也许搭在 Wady-ed-Deir 和 Seil Leja 一带。叙事所要求的,只是百姓主体曾安营在西奈山前,听见十诫颁布,并同意立约。

第38节 (38)又有许多闲杂人,并他们一同上去。——关于这“闲杂人”由哪些成分构成,我们并不知道。民数记 11:4 说他们“贪欲”,由此看来他们似乎一直跟着以色列。一部分可能是受近来神迹感动的埃及人;一部分可能是像以色列人一样受奴役的外族人,乐于逃离主人。值得注意的是,埃及作者在他们歪曲出埃及的记述中,也让一大群外族人(Hyksôs)与希伯来人同行。

第39节 (39)无酵饼。——阿拉伯人通常也吃这种饼;他们把面粉和水调和后,把一团团圆形面团贴在加热过的炉膛内壁上烤熟。

第40节 (40)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希伯来文是:“他们在埃及寄居的寄居。”共有四百三十年。——参那预言:“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是埃及,不是迦南〕,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创世记 15:13-14)。约书亚的家谱(历代志上 7:22-27)把他列在雅各之后第十一代,与这个年数颇为相符。其他家谱则多少有删略。

第41节 (41)正满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华的诸军都从埃及地出来了。——也就是说,所有人都在同一天——亚笔月十五日——起行。有些人在夜间出发,有些在早晨,另一些则在当天不同时段启程。为了到达指定的停驻地疏割,他们要走的距离并不相同。

第43节 (43)外邦人都不可吃这羊羔。——关于限制,参出埃及记 12:48。若外邦人愿意加入,并且为自己和家中的男丁接受割礼,他就可以参与这礼。

第43-51节 关于逾越节的进一步指示。(43-51)这条例。——这些指示,以及随后关于分别长子为圣的命令(出埃及记 13:1-16),似乎是在疏割赐给摩西的,因此在叙事的这个位置被记载下来。它们主要包括三点:(1)所有未受割礼的人都不得参与逾越节(出埃及记 12:43);(2)所有完全的归信者都可参与(出埃及记 12:48-49);(3)吩咐不可折断羊羔的一根骨头(出埃及记 12:46)。

第44节 (44)各人用银子买的奴仆。——生在家里的奴仆,和以色列人一样,必须在第八日受割礼(创世记 17:13)。买来的奴仆则可自行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受了割礼的奴仆,在宗教上要被接纳,与主人享有完全平等的地位。

第45节 (45)雇工。——这里是假定雇工是外族人;否则,他当然可以参与。

第46节 (46)一点不可折断。——对其他一切祭牲,四肢都要与身子分开;这里祭牲却要整只烤,也要保持完整,作为合一的象征,并预表那借着祂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神之间都归于合一的那一位。(见约翰福音 19:33-36。)

第51节 (51)本章最后这一节,其实更适合放在出埃及记第13章开头,并与之连在一起。应译为:“正当那一日,耶和华按着他们的军队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地领出来,耶和华就晓谕摩西说……”等等。按着他们的军队。——见出埃及记 13:18 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