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以斯帖记 第 8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sther 8

第1节 第八章。(1)把哈曼的家产赐给……——在东方,被判死刑者的财产必然随之被没收。我们这里也是如此,已定罪的重犯,其财产归于王室。

第2节 (2)摘下自己的戒指……给了末底改。——这样便立他为宰相,使他可以据此认证王命,并且仿佛暂时给了他全权委任状,从而在那段时间里免去君王进一步的烦劳。末底改此时的地位,正如但以理在大利乌面前的地位一样;那位更高贵的仆人服事那位更配得的主(见但以理书 6:2、38)。他是王后的表亲,并且曾有一次救过王的性命,因此他一开始就处于显然有利的形势之下。

第3节 (3)恳求他……除掉这祸害。——以斯帖的工作至此还只完成了一半。她已经看见她本族仇敌被定罪,也看见她的亲族被高举得职。但那道发往各处攻击犹太人的王谕仍然有效;而且既是用文字写成、又盖了王印,就被认为不可能更改。因此,这并不是末底改新得的尊荣可以授权他加以干预的情形。所以,如今既然已经打破僵局、便更加勇敢的以斯帖,再次向王恳求,要他去做那在理论上甚至超出王权所能做的事。

第4节 (4)王向她伸出金杖。——见以斯帖记 4:11 注。

第5节 (5)撤销。——不如译作:收回,召回。以斯帖在措辞上显出相当的技巧。她避免提到“王的谕旨”,却称之为“哈曼所写的计谋书信”。然而,受损害的其实是王自己——“要灭绝在王各省的犹太人”。

第8节 (8)你们可以写……——以斯帖的用意被看透了,王不愿采取那样决绝的一步,就是撤销已发出的谕旨。因为这样的诏书“无人能废除”。不过他仍愿尽其所能。也许无需真正撤销前令,便能化解难题并拯救犹太人。于是王提到他善意的明证,就是因哈曼谋害犹太人的计谋而把他挂起来,又把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并吩咐以斯帖和末底改:“你们可以随意奉王名写谕旨给犹太人。”也就是说,除了废除前令之外,关于他们,你们愿下什么命令都可以。这项许可的结果,无论主意是王提出的,还是以斯帖或末底改想到的,就是赋予犹太人自卫的权柄。

第9节 (9)西弯月。——这个名字也见于巴录书 1:8。西弯月始于五月的新月。因此,自第一道谕旨发出以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总督。——即总督辖区的长官(satraps)。(见以斯帖记 3:12 注。)

第10节 (10)驿卒。——那些驿卒。直译是:奔走的人。(见以斯帖记 1:22 注。)骑骡子的。——不如译作:骑快马的;即弥迦书 1:13 所说的“快兽”。骆驼和小单峰驼。——这样翻译的这些词只在此处出现,因此其意义大有疑问。这里只提两种译法即可:(1)“骡子,出于王家母马所生”——革塞纽如此译;或(2)把前一个词与波斯语中“王家的”一词相连——罗林森会吏长如此理解,并将整句译作:“骑王家御苑所养的骏马,其种出于高贵良驹。”

第11节 (11)为性命站立。——值得注意的是,至少就这道谕旨所授权的范围而言,犹太人并不被允许主动出击,只是准许他们采取守势自卫。即便如此,这也等于冒着在帝国各城引发内战的风险;不过由于许多人领会了第二道谕旨明显传达出的暗示,结果大为缓和。“那地的许多人民都入了犹太籍,因为惧怕犹太人的心临到他们。”并夺取他们的财物。——我们看见,当风暴真正来到时,犹太人并没有利用这道谕旨中的这一部分。

第13节 (13)向仇敌报仇。——这里所用的希伯来词,“并不必然表示一种出于怨恨之灵的激烈情绪,而是坚定决意维护正义;这个词也用在全能者自己身上,指他拯救受欺压的人、维护正义,并惩罚攻击者和压迫者”(沃兹沃思)。

第14节 (14)骡子和骆驼。——见上文以斯帖记 8:10。催促急忙。——既然第一道谕旨生效尚有将近九个月(差十天),为何还要如此急速呢?很可能是担心第一道谕旨既然明显表明朝廷敌视犹太人的倾向,就会有人照其精神而自由解释,并被热心的党羽提前付诸实行。

第15节 (15)蓝色与白色。——见以斯帖记 1:6 注。冠冕。——这里的词与前面“王的冠冕”(以斯帖记 6:8)所用的词不同。外袍。——即里面的长袍或内袍。王所穿的是紫色间有白条的。细麻布。——白细麻布。书珊城都欢喜快乐。——王恩的潮流已经转向,而书珊的人显然与今日一般民众无甚分别,总是向得势的一边欢呼。成功最能博得喝彩;书珊那轻浮多变的群众,向末底改欢呼,正如若他们看见他被带去处决,也必定会向他喝倒彩一样。欢迎我们主荣耀进耶路撒冷的群众,不久也让他们的热情冷却了——此刻喊“和散那!”,明日却喊:“钉他十字架!”

第17节 (17)入了犹太籍。——也就是说,作为归信者接受了他们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