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以斯帖记 第 5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Esther 5

第1节(1)第三日。——就是禁食的第三日。(见上文[以斯帖记 4:16]。)朝服。——直译作“王家的尊荣”。

第3节(3)国的一半也必赐给你。——亚哈随鲁后来又作出同样惊人的应许([以斯帖记 5:6];[以斯帖记 7:2])。希律·安提帕也曾向希罗底的女儿作出同样轻率的应许([马可福音 6:23])。

第4节(4)请王带着哈曼今日赴我所预备的筵席。——既然她的请求关系如此重大,王后表现出几分犹疑原是很自然的:若事情有任何不妙的转折(因为尽管王已经应许,她显然仍感不安),那就可能意味着彻底的毁灭。因此她暂且缓一缓;至少她争取了时间,也为提出请求确保了一个特别有利的时机;而且王显然看出她把真正的请求暂时保留着,所以再次主动提出这个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当以斯帖仍在一步步达到适当的有利地位时,她以第三人称称呼王,“请王来”;但当她作出决定性的恳求时,就改用第二人称,“王若以我为美”。

第6节(6)酒席筵前。——这是[以斯帖记 5:5]那场筵席的继续;可以说,是到了用点心的时候。

第9节(9)连身也不站起来。——我们在[以斯帖记 3:2]看见,末底改拒绝向哈曼跪拜或俯伏;这里他甚至拒绝表示最轻微的敬意。前一处那种可敬的独立,在这里就成了难以辩护的无礼。

第10节(10)细利斯。——这名字大概源自一个古波斯词,意思是“金子”。按他尔根的说法,她是达乃的女儿,就是“河西的总督”;也就是波斯帝国中幼发拉底河那边的地区总督([以斯拉记 5:3])。

第11节(11)哈曼将他……都述说给他们听。——这一切按理听众本来都十分清楚,所以这不过是一番虚荣夸耀的话,是那种“败坏以先,人心骄傲”的傲气。他众多的儿女。——他有十个儿子([以斯帖记 9:10])。

第13节(13)这一切荣耀于我毫无益处。——更好可译作:“这一切都不能使我满足,不能使我称心。”第14节(14)木架。——原文直译是“树”;这个希伯来词,以及七十士译本所用对应的希腊词,都既可指活着的树,也可指人工搭起的木架。毫无疑问,给末底改预备的刑罚是钉死在木架上,因为按通常意义的“绞刑”似乎并不是波斯人所使用的刑罚。上文出现的同一个希伯来词([以斯帖记 2:23])就译作“树”。这里所用的希腊词,也正是新约中用来指我们救主十字架的那个词([使徒行传 5:30];[使徒行传 10:39];等等)。拉丁通俗译本在这里最后一次出现时,实际上把这词译作 crucem。高五丈。——约合七十五英尺;如此高大,是为了尽可能引人注目地观看这次处决,好使哈曼的荣耀按比例更显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