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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罗西书 第 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Colossians 3

歌罗西书 3

第1节 (1)所以,你们若与基督一同复活了。——更准确地说,是“你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了”。这些话标明了属灵生命的开端,显然是指着洗礼说的。(见歌罗西书 2:12。)这是“与基督一同复活”,并且是在基督里复活;关于这一点,罗马书 6:1-14 有详细的论述。我们可以注意到,这个短语含有从死到生的突然转变之意,与成人在自觉信心中接受洗礼、并立刻进入新生命的观念更加吻合;而后面“重生”(提多书 3:5)这个词,虽然也说灵魂立刻进入新的状态,却只是拥有新生命尚未发展的萌芽,因此更贴近婴儿洗礼的观念;后来婴儿洗礼也逐渐取代了前者。在这里,这种属灵的复活被视为当然之事,使徒随即进入属灵生命的下一阶段。基督。——这个名称重复了四次,每次前面都有冠词。

显然,这是特别强调地指我们的主,说祂是我们的中保——我们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要将心思放在上面的事上。——这里讲的是属灵生命的持续。它首先被描述为“寻求上面的事”,也就是仰望,并因此成长以至完全。这一特征在腓立比书 3:12-16 中有极其丰满而优美的发挥。其次,又以更高昂的语调描述为“思念上面的事”,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领会上面之事的灵,已经有了“属天的心思”——不但在盼望里预尝天国,也在气质和心性上预先活在天上,以神看事的眼光来看,并且凡事都看见其与祂的关系。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比较腓立比书 3:20-21 那段伟大的经文,其中论到我们“在天上的国籍”。这种属天心志,也许在约翰书信中那种平静而充满爱的确信里,得到了最完美的样本。

再次,这两种恩典必须联合起来:前者里有成长的奥秘,后者里有现今对完全的凭据。而且,更高的恩典必然由前者生出;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基督坐在神的右边。——这里的指涉是有力的。就其本身而言,天对我们不过是一个关于未知福乐的模糊说法;但因着基督的思想,这个概念对基督徒就变得明确了。祂以得荣耀的人性,在那里宝座上掌权,“为我们预备地方”,并吸引我们与祂同在。(注意腓立比书 3:21 里类似而有力的指涉;并比较以弗所书 2:6:“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基督在天上、而天也在基督里的这一荣耀观念,贯穿了约翰启示录全书,从开头的书信直到最后荣耀的异象。

第1-4节 III.(1-4)正如有分于基督的死教导了向律法而死这一消极的功课,有分于祂的复活也教导了属灵生命这一积极的功课。我们注意到,这段著名的经文位于本书信教义部分的结尾,恰与以弗所书中那段更为伟大的、论教会在神里合一的经文(以弗所书 4:1-16)相对应。它不同于那段经文,因为它总结本书信的主要教训,单单强调所有灵魂借着耶稣基督与神之间亲密的个人关系;祂既是“神的像”,又是神与人之间独一的中保。它又与那段经文相似(也和“监狱书信”中的其他段落相似),因为它从复活的基督进到在天上的基督:它把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视为当然之事,并吩咐我们现今就在心里升到天上,前瞻将来在天上的福乐。

第3节 (3)你们已经死了。——更准确地说,是“你们死了”。见歌罗西书 2:20 及其注释。这里这句话要按其完整意义来领会,既包括“向罪而死”,也包括“向这可见的世界而死”。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在这两句话里,我们再次从较低的表达进到较高的表达,所讲的却是同一真理。(1)首先,“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人在里面的属灵生命乃是“隐藏的生命”,其源头在于神;人心里对这生命的完全确信,不同于单是本能的自觉,只有当人相信这生命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形像,并且靠着与祂不断交通而得维系时,才会来到。若神真是我们的神,我们就必活着;因为“祂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马太福音 22:32)。这生命也“与基督一同藏着”。

我们的主升到天上的荣耀里,这既是我们与神属灵交通的凭据,也是其途径。唯有“与祂同在”,我们才能“心思意念上升天”;唯有“与祂同在”,我们才能“常常居住”。(2)但这还不是全部。“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不但是将来如此,现在也是如此。这只是对两条真理的概括:“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见加拉太书 2:20),祂是生命的源头;并且“我活着就是基督”(腓立比书 1:21),这是生命现实状态的写照。这不过是简要表达了我们主亲自宣告的真理(约翰福音 11:25):“我是生命;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比较约翰福音 14:6。)因此,我们的属灵生命不只是“与基督同在”,也是在父怀里与基督合而为一。

第4节 (4)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这描述了属灵生命最后的阶段,就是在天上与基督一同得荣耀;那时如今隐藏的要显明出来,如今仅在萌芽中的要被成全。(比较约翰一书 3:1-2:“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这同样的结论也结束了腓立比书 3:21 中相对应的段落。在所有这些书信中,我们都注意到,对于“神的荣耀”以及为我们存留的那一份荣耀,有何等持续不断的提及。同样,我们也注意到,“基督的显现”在教牧书信中被特别提及(见提摩太前书 6:14提摩太后书 1:10提摩太后书 4:1提摩太后书 4:8提多书 2:13),并在启示录中不断被启示出来。整段经文构成了一幅完整而壮丽的、在基督里属灵生命的图画——其起始的途径、其存在的标志,以及其终局的盼望。它可以与罗马书第8章那幅更丰满、却未必更完整的图画相比。

第5节 (5)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这个表达在两方面都很独特。它是唯一一处吩咐人实行“治死”——就是把我们里面的某些东西置于死地;同时它也特别值得注意,因为它并没有明确区分肢体本身与借肢体作工具的罪恶。当然,其意义已经足够清楚。它对应于加拉太书 5:24 所说的“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十字架”;那通常由“肉体”这个词明显表达出来的邪恶观念,在这里则借着“在地上的”这一短语暗示出来,也就是专注于地上的事、把我们捆绑在属地生命中的那些东西。这里特别用“肢体”一词,也许是受我们主命令的启发:若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若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马太福音 5:29-30)。

但通常来说,圣经更清楚地区分肢体与“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 7:5;7:23);而且我们通常蒙吩咐的,不是“杀死肢体”,而是叫肢体不再作“不义的器具”,反要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马书 6:13)。事实上,这段经文只包含了真理的一半,对应于与基督同死,而不是包含同复活得新生命在内的全部真理。因此,正如下一节所表明的,那些要被治死的肢体,实际上就等同于住在旧人里面的各样恶行。淫乱、污秽……贪婪,就是拜偶像。——见以弗所书 5:3 及其注释。邪情、恶欲。——这些词并未出现在平行经文中。这里译作“邪情”的词,是表示“激情”的普通词(pathos)。它与“情欲”连用,见于帖撒罗尼迦前书 4:5“私欲的邪情”。这两个词在这里都是概括性的,指一种灵魂的状态,而“淫乱”和“贪婪”都只是这种状态的实例。

那就是不受约束的激情和欲望之状态;前一个词意味着对外来刺激的被动接受性,后一个词则意味着欲望积极追求满足的能动性。比较加拉太书 5:24 的“邪情”和“私欲”。关于这样的性情,英格兰教会《第九条信纲》极其准确地宣称:它本身并不是罪,但它里面具有 rationem peccati,也就是罪的原始原则。第5-9节 歌罗西书 3:5-9 包含了保罗实践性劝勉中的消极部分,阐明“与基督同死”的结果,就是要治死一切趋向污秽、恶毒和虚谎的倾向。因为这些正是纯洁、爱心和真理的反面;而纯洁、爱心和真理乃是神的三大属性,因此也是人的三大主要恩典。第5-17节 [5. 一般性的实践劝勉。(1)消极方面。

——要治死旧人,逃避: (a)污秽和情欲(歌罗西书 3:5-7); (b)忿怒和恶毒(歌罗西书 3:8); (c)虚谎(歌罗西书 3:9)。(2)积极方面。——要穿上新人,以基督作我们的“总括一切,又住在一切之内”。(a)在爱与和平中,借着怜悯、谦卑、忍耐和饶恕显明出来(歌罗西书 3:10-15); (b)在感谢中(歌罗西书 3:16); (c)在为神的荣耀而活中(歌罗西书 3:17)。(这一整段与以弗所书 4:20 至 6:9 紧密平行,常常在措辞上完全一致。然而,也不断显出处理上的独立性。一般而言,以弗所书的论述更加丰满而深刻;而且,它不断在道德责任和生活关系的安排上,彰显出那一伟大而有特色的教义:在基督里的普世合一。

另一方面,本书信更简洁、更锋利,虽也清楚,却只是略略提到那封书信中被有力发挥出来的思想。)]第7节 (7)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从前外邦人的光景,就是他们“活在其中”的光景,四面八方都充满罪恶的感染。但保罗并不满足于只指出环境,还特别指出他们自己主动的参与——“你们也曾在其中行过”。(比较以弗所书 4:17-20。)第8节 (8)恼恨、忿怒、恶毒、毁谤(或作“诽谤”;见以弗所书 4:31 及其注释)、污秽的言语。——这个词本意是“下流的”;这里的上下文似乎表明,它所指的是粗鄙的侮辱和辱骂,而不是(如以弗所书 4:4 那个同源词)“淫词秽语”。

第9节 (9)不要彼此说谎。——比较以弗所书 4:25,并注意那里有一句本处所没有的特色插语:“因我们是互相为肢体。” 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比较以弗所书 4:22-24 那里更完整的描述。

第10节 (10)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这里与平行经文中一样,用了两个不同的词。(见以弗所书 4:22-24 注释。)这里“新人”恰当地说,是那“正在更新”的年轻人,也就是得着了真实新鲜、新的性情的人。第10-17节 (10-17)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到与前面相对应的积极劝勉,它与“与基督一同复活”的观念相连;借此我们穿上新人,并认定基督是我们的总括一切,又住在一切之内。新性情有两个记号:对人是各样形式的爱,对神是感谢并为祂的荣耀而活。

第11节 (11)在那里并不分……——这段经文自然使人想到加拉太书 3:28:“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比较这两段经文时(暂且不论这里加上的“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因为这只是解释“犹太人和希利尼人”),我们注意到以下几点:(1)这里加上了“化外人、西古提人”。这显然是为了驳斥那种轻蔑无学之人、以智识自高的骄傲,而这种骄傲正是诺斯底主义的根源。“化外人”只是指外国人(比较哥林多前书 14:11);“西古提人”则是指野蛮人,对于前者所含的轻蔑,在后者身上就被明白说出,并达到顶点。(2)这里省去了“男和女”。在东方社会,如同在加拉太,妇女的尊严需要被坚持,以反驳对其所谓低等的看法。

而在希腊社会或希腊化社会,如哥林多、以弗所和歌罗西,福音所带来的新“自由”却容易被滥用于放纵;因此,更需要提醒的是妇女应有的“顺服”。(比较哥林多前书 11:3-16;14:34-35;以弗所书 5:22-24提摩太前书 2:11-15。)(3)在加拉太书中,重点放在众人在基督里彼此合一;而这里(照本书一贯特色)强调的伟大真理则是“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在哥林多前书 15:28,这个短语是用于神,且是与圣子在其中保国度中的职分相对照而言;而这里则是就那国度本身而言。在其中,基督(见以弗所书 1:23)“充满万有”;借着祂普世性的中保工作,一切“生命都与祂一同藏在神里面”。祂是所有一切所需要的,并且无论在“万事”之中,还是在“万人”之中,都是如此。

但无论从哪一方面看,福音的普世性同样都被显明出来;这里只是借着众人直接与基督联合而显明,那里则是借着由此产生的彼此合一而显明。

第12节 (12)神的选民。——关于这里所指之拣选的说明,见以弗所书 1:4-6。这个称呼显然适用于整个教会,指“蒙拣选得特权的人”;它不是与“蒙召”相对(如马太福音 20:16),而是与其并行,实际上代表神恩典旨意中隐秘的作为,而这作为在呼召中公开显明出来。(比较书信中该词的其他例子:罗马书 8:33;16:13;提摩太前书 5:21提摩太后书 2:10提多书 1:1彼得前书 1:1启示录 17:14。) 圣洁蒙爱的人。——关于这样的拣选,这里有两个记号。选民是“圣洁”的,就是在思想和生活上分别为圣归给神;也是“蒙爱”的,就是在他们分别为圣的事上蒙祂的爱接纳并扶持。

这两个称号都属于那些效法基督形像的人(罗马书 8:29);因为祂是“神的圣者”(马可福音 1:24路加福音 4:34),并且“为我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我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 17:19);祂也是“蒙爱的”,是“神爱子的国”中的那一位(歌罗西书 1:13马太福音 3:17以弗所书 1:6),而我们是在祂里面蒙悦纳的。这里这两个称号似乎是为接下来的双重劝勉作准备。他们是“蒙爱的”,所以应当彼此相爱(歌罗西书 3:12-15);他们是圣洁的,所以应当感谢神,并为祂的荣耀而活(歌罗西书 3:16-17)。第12-13节 (12,13)比较以弗所书 4:2;4:31;5:1-2。

那些经文中的“存怜悯的心”,对应这里的“怜悯的心肠”;“恩慈”和“饶恕”、“谦卑”、“温柔”、“忍耐”,两处都出现了。但这里的列举在思想次序上更为准确。保罗从自然且普遍的怜恤或同情本能开始;然后论到“恩慈和谦卑”,二者彼此相近,因为乐意帮助别人,自然而然地出于一种不顾自己的谦卑;接着,他从这些进到遭受伤害时所表现的“温柔和恒久忍耐”,随时“彼此包容,彼此饶恕”;最后,他从这些具体细项上升到由“基督的平安”所统治的“爱”的总原则。

第13节 (13)正如基督饶恕了你们一样。——手稿证据更支持“主”而不是“基督”;但既然“主”这个名称在这些书信中特别是指基督(例如见以弗所书 4:5),实际上并无差别。在以弗所书 4:31,我们看到的是“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因为在那里后文要特别提出基督作为人子作自我牺牲之榜样(歌罗西书 3:2),因此赦罪这种白白的怜悯,自然就归于“在基督里的神”。而在这里,按照本书信对基督“总括一切”的强调高举,则使用了更简单的说法:“基督(或主)饶恕了你们”。

第14节 (14)在这一切之外。——更准确地说,是“在这一切之上”,好像作束带或联络之物,把一切都系在一起。爱是总原则,使上面所列举的各样特别恩典和谐一致。 爱就是联络全德的。——即联络那种构成完全之品格和谐的带子。这个说法很特别,似乎是针对诺斯底派教师所自称的完全。他们在少数人独有的知识中寻求这样的完全;而保罗则在一切人都能有的爱中寻求。因为正如他在别处所说(哥林多前书 8:1),“知识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知识得到的是想象中的完全,爱心得到的才是真实的完全。

第15节 (15)基督的平安。——正确的经文应是“基督的平安”,就是祂所赐的平安(约翰福音 14:27),也是祂自己所是的平安(见以弗所书 2:14)。通常的读法“神的平安”,无疑是从腓立比书 4:7 借来的。这一节构成前面爱人的劝勉,与后面爱中感谢事奉神之劝勉之间的连接。所谓“基督的平安”,就是在祂里面与同伴并与神合一的感受。我们“蒙召归为一体”,而祂是这身体的头。(比较以弗所书 2:14-22 对此题更充分的论述;按着那封书信整体的特性,这里只略略提及的“在一个身体里”的合一,在那里被鲜明而详细地展开。)第16节 (16)基督的道。——这里,确定的短语“基督的道”,再次取代了更常见的“主的道”、“神的道”。这道应当“丰丰富富地住在他们心里”。

因此,它就是“所栽种的道”(雅各书 1:21)——基督的真理在心中被领受,扎根其中,并使那心成为它的居所。我们会注意到,这一类表述都在为那更完整的观念作准备:祂自己就是“神的道”。用各样的智慧。——原文中“用各样的智慧教导……心被恩感歌唱”的对称结构,提示我们应把这些词与后面的内容相连,而不是像中文常见译法那样连到前文。住在人里面的神之道,首先表现为彼此教导中的智慧,其次表现为发自内心、归于神的感谢之恩。教导,互相劝戒……——这里与以弗所书 5:19-20 那段平行经文,再次显出总体上的一致和细部上的差异。那里和这里一样,都有“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心被恩感歌颂主”,以及“感谢”的精神。

但在那里,这一切被描述为“被圣灵充满”的结果,是属灵热忱的自然流露,而醉酒所带来的虚假兴奋不过是这种热忱病态的拙劣模仿。这里的思想则从“基督的道住在心里”出发,这道借着圣灵的恩赐,通过我们一切官能而得实现;因此,它相应地分为教导的功用,这涉及心思;“因恩典而歌唱”的感谢,这出于心也归于心;以及“奉基督的名做一切事”,这属于外在行动的领域。诗章和颂词。——把它们说成具有“教导和劝戒”的职分,描述的是它们真实、虽然间接的果效。在教会里,正如在世界上一样,那“为一个民族写歌的人”,实际上不仅引导他们的心,也引导他们的思想。无论是善是恶,基督教会的圣诗都极大地影响了她的神学。

第17节 (17)都要奉主耶稣的名。——比较哥林多前书 10:31 更一般的劝勉:“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这是所有敬虔生活的第一原则。人生一切活动,无论思想上的还是实践上的,其主要目的都被宣告为:不是我们自己的幸福或完全,不是我们同伴的益处,而是“神的荣耀”——成就祂的旨意,从而彰显祂的道德属性。我们也被教导,若我们“先求这个”,其余一切都要加给我们。但这里所讲的不只是敬虔生活的原则,也是基督徒生活的原则。它凡事都“奉基督的名”去行,也就是照着祂的形像而行,因此作祂的代表;它感恩地仰望神我们的父,却是借着祂而如此,因为我们“得儿子的名分”乃是借着祂全然足够的中保工作。它所渴望的,不只是神得荣耀,而且是“借着耶稣基督得荣耀”(彼得前书 4:11)。

我们再一次在此看见本书信特别而鲜明的目的。歌罗西书 3:18 至 4:1 论到人生中的三大关系——妻子与丈夫、儿女与父母、仆人与主人。在这一部分,我们看到与以弗所书(以弗所书 5:22 至 6:9)最紧密的平行。但对第一种关系的处理要简短得多,没有与婚姻比作基督和教会联合的那一宏伟而独特之比拟相对应的内容。即便在第二种关系上,也显得更简洁、更单纯。第三种关系则以明显一致的措辞,并至少同样有力地被展开。我们几乎不能怀疑,阿尼西母这个逃奴的在场,促成了这里对奴仆与主人正确关系的特别强调。[这里只需指出本段与平行经文显著不同的少数几点。]第18节 (18)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

——关于这种“在主里”特别合宜的解释,也就是基于基督徒合一而有的合宜,见以弗所书 5:23-24;5:32-33 那段伟大的论述。第18-25节 [6. 关于生活关系的特别劝勉。(1)妻子和丈夫的本分(歌罗西书 3:18-19)。(2)儿女和父母的本分(歌罗西书 3:20-21)。(3)奴仆和主人的本分(歌罗西书 3:22 至 4:1)。]第19节 (19)不要苦待她们。——更准确地说,是“不要变得苦毒”,不要容许自己被激怒。这个词只在这里作比喻用,字面用法见启示录 8:11;10:9-10。

第21节 (21)不要惹……的气。——这一译法所根据的经文,是从以弗所书 6:4 借来的。正确的读法应是“不要激动他们争竞”,如哥林多后书 9:2 所用。这里所禁止的,是一种持续不息、使人不得安宁的刺激,好像“鞭策那匹本来就肯走的马”;最终只会导致失败和灰心。第22-25节 (22-25)全段都可比较以弗所书 6:5-9。这里唯一特别之处,是对“基业的赏赐”所加的强烈强调。原文中的“赏赐”,是完全的报偿、完全的报应。“基业”正是奴仆绝不可能承受的;惟有儿子才能作后嗣(加拉太书 4:7)。因此,地上的奴仆在天上被承认为儿子。他“服事主”,但他的服事乃是儿子身份中那完全的自由。

第25节 (25)“那行不义的”在这里显然是指主人(见以弗所书 6:9),虽然这句话当然不必仅限于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