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七章。本章的平行记载见于历代志上 17:0,两者差异极小。
第1节 (1)已经使他得享安息。这里并未说明这事是在上一章所记事件之后多久;但很明显,这段叙述放在这里,并不是因为它按时间次序紧接前章,而是因为它在主题上密切相关。历史作者在讲述约柜迁移之后,希望顺带记下大卫在同一方向上进一步的心意。这事必定是在大卫对外主要战争成功结束之后,即“四围不被一切仇敌扰乱”的时候;而撒母耳记下 7:10 中所用将来时,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事发生在所罗门出生之前;不过,更可能是在他晚年患难之前,那段安静兴盛的时期。
第2节 (2)拿单。这是首次提到他,但他已经是王亲信的谋士;后来在本朝后期以及所罗门即位之初,他都占有显著地位(撒母耳记下 12:0;列王纪上 1:10;列王纪上 1:12;列王纪上 1:34;列王纪上 1:38)。先知拿单和“先见”迦得都曾撰写本朝及其后继王朝历史的一部分(历代志上 29:29;历代志下 9:29)。“住在幔子里。”这是出埃及记 26:0 和 36 中用于会幕遮盖物的词。约柜此时并不在那会幕里面,而是在一个类似的临时结构之内。大卫将自己王宫的居所与约柜较为简陋的安置相对照,心里便受感动。可与哈该书 1:10 中归回之民所处的相反情形对照。
第3节 (3)你可以去行你心里所想的一切。拿单自然认为,大卫实行他这虔诚的心愿必是正确的;但他只是按着自己对是非的判断说话,并不是凭着神的指示。
第4节 (4)当夜。就是拿单与大卫谈话后的那一夜;先知心里必充满了他所听见的事,因此也就为领受神的启示作好了准备。这个启示清楚表明,它是从先知自身以外的源头而来,因为它与他先前已经表达过的看法正相反。
第5节 (5)你岂可建造?这个问题含有否定的意思,正如历代志上 17:5 所明说的,也如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在这里所译出的那样。大卫被告知,他不能照自己所愿为神建殿;但神应许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并且悦纳由他的儿子来建造圣殿。大卫被称为“我的仆人”,这称呼只用于那些在服事神上卓越而忠心的人,如摩西和约书亚;这就表明,正如整段信息所显示的,这项禁止并不含有任何神不喜悦他的意思;只是这里并没有说明原因。[33] 但在大卫临终嘱咐所罗门(历代志上 22:8)和对全国首领(历代志上 28:3)的话中,他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给出的原因是:“因你在地上流了多人的血”,并且“你是战士”。在他所处的环境下,这些战争原是必要的,也从未遭到神的否定;然而,仅仅因为他是流人血的人,就不适合承担这项神圣的职分。[33] 几乎所有注释家都在这段信息本身中找到两条禁止的理由:(1)神必须先为大卫建立“家”,然后他才适合为神建殿;(2)那时国度尚未稳固、太平到足以建殿的程度。但神的话并未把这些明确列为理由,因此最好仍只坚持那已经说明的理由;虽然这些事实也足以使我们看见,延后实现大卫心愿是何等合宜、妥当。
第7节 (7)众支派。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7:6 用的是“士师”,两字在希伯来文中的差别只是一个相似的字母。不过,“支派”用来指从其中兴起的士师,也可见于诗篇 78:67-68;历代志上 28:4。
第8节 (8)羊圈。更好的译法是“牧场”。
第10节 (10)我必指定……我必栽培。原文时态并无变化;应译作“我已经指定……已经栽培”。(11)并且自从那时以来。这些话应与前一节最后一句连在一起。主说,祂如今已借着大卫使祂的百姓得享安息,不再容“凶恶之子像从前一样苦害他们”;那“从前”包括他们在埃及的时候,也包括士师动荡时期,“自从我命定士师”的时候,等等。
第12节 (12)你身所生的。这里所给的应许,当然首先是指着所罗门说的;许多人认为,这里使用将来时表明他那时尚未出生。这可能属实;若果真如此,这个表达就为我们指出了本段经文在大卫作王期间所属的大致时期。但即便是在所罗门出生之后,也同样可能这样说,因为这里的将来时不过是与全段经文中的将来时保持一致;而应许的重点乃在于,大卫的儿子要继承他的王位。
第14节 (14)他若犯了罪。这个应许显然是着眼于一个或一系列在大卫宝座上作王的人类继承者;然而它又用强调性的三重重复(撒母耳记下 7:13;撒母耳记下 7:16)应许大卫的国要永远坚立,这只能在弥赛亚里得着应验,而且历来也是这样被理解的。申命记 18:15-22 也有一个类似的应许,论到一位先知,他是人,却又超过常人;两处的解释是一样的。神的话展望着一长串人类的先知或神权政治的领袖,他们在一时之间,并且在可能的范围内,要代替那真正的先知和君王;而这一切最终都汇聚于那一位里面,就是那位要完全显明父旨意,并治理祂百姓的主,“祂的国也没有穷尽”(路加福音 1:32-33)。
第15节 (15)像我从扫罗那里夺去一样。扫罗和他的家已经被彻底且永久地废弃;大卫的后裔却要因他们的罪受惩治,但绝不会被忘记,并且最终要产生一位永远胜过罪与死的王。
第16节 (16)坚立。本节中有两个不同的希伯来词都被译作“坚立”。第一个就是撒母耳记下 7:12-13 所用的那个词;第二个在撒母耳记上 2:35、以赛亚书 55:3 中被译作“确定的”,在这里也更宜译作“被确立”。在你面前。七十士译本无必要地将其改作“在我面前”。这里的意思是:大卫如今被立为那条应验太初应许之谱系的元首,就是“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这应许起初只是赐给整个人类的(创世记 3:15);后来限制在亚伯拉罕后裔所出的民族中(创世记 22:18 等);再后又限于犹大支派(创世记 49:10,比照以西结书 21:27);如今则应许要在大卫家中得着成全。
第17节 (17)这异象。这个词用于一切神圣的启示,并不只是严格意义上在异象中所赐的启示。(见以赛亚书 1:1。)第18节 (18)于是大卫王进去,坐在耶和华面前。正如他一生每逢重要关头一样,大卫首先所关心的,就是把自己心中的事带到主面前。他所去的地方,必是他为约柜所搭的帐幕。他在那里坐下,在神面前默想如今向他所启示的话,然后献上他的感谢(撒母耳记下 7:18-21)、赞美(撒母耳记下 7:22-24)和祷告(撒母耳记下 7:25-29)。这里神的名字在英文钦定本中是以小型大写字母印作 GOD。凡原文是 JEHOVAH 的地方,钦定本一律如此处理;LORD 一词也是同样。出于对这名的敬畏,希伯来文中的 Jehovah 从不用它自己的元音,而是印上属于 Lord 的元音;若同时也用了这个词,则改用属于 God 的元音。
第19节 (19)这岂是人的常例吗?原文这一句极其难解,而古译本在确定其意义上也帮助不大。这里译作“常例”的那个词极其常见,在别处从无此义;它公认的意义是“律法”。也没有理由认为这里一定是个问句。应译为:“这竟是给人的定例!”大卫表达的是惊讶:这样伟大的应许,甚至关于永远国度的诏命,竟会赐给像他和他的后裔这样的人。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7:18)对此所表达的思想就远不如这里有力:“你看顾我,好像看顾高贵的人一样。”第22节 (22)我们亲耳所听见的一切。这样的表达在各种语言中都很常见,不但指口头传达的事,也指任何方式所使人知道的事;同一个词在申命记 4:6;列王纪下 17:14;列王纪下 18:12;列王纪下 19:16(希西家祷告提及西拿基立书信时);尼希米记 9:29;大概还有以斯帖记 2:8,以及许多别处,都是指书面记录。(对应的希腊词也是如此,如启示录 1:3 等。)因此,完全没有必要认为大卫在这里只是指口传的传统;他所指的是记载在圣书中的、神待祂百姓之作为的历史。
第23节 (23)神曾亲自去救赎。这里用于“神”的这个词,虽通常是复数形式,但凡指真神时,总是和单数动词连用。这里动词却用复数,因为意思是:“哪一国有他们的神曾去救赎他们呢?”为你。这几个字只能是指以色列,在向神祷告时似乎显得奇怪。七十士译本将其删去,武加大译本则改作“为他们”。若保留现有文本,就必须理解为:大卫此刻思想上暂时转向百姓,而不是转向他紧接着所直接称呼的神。为你的地。七十士译本和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7:21)这里都作“借着赶出”。若本处文本可按此更正,就无须在“列国”前补上“从”,因为希伯来文并无此字。那么这句便应读作:“行大而可畏的事,借着在你所从埃及救赎归自己的百姓面前,赶出列国和他们的神。”这里“又大又可畏的事”一语,用于出埃及时,取自申命记 10:21。整段祷告显然都是根据申命记 4:7;申命记 4:32-34 而写成的。
第26节 (26)愿你的名被尊为大。大卫在这里,正如主祷文真正的精神一样,把“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放在祈求的首位;这也是他一生中最突出的特征,无论他有时曾陷入怎样的罪中,他主要的目标始终是为荣耀神而活。
第27节 (27)所以你仆人。信徒祷告的根基,始终必须是神的慈爱和应许。
第29节 (29)求你喜悦。这几个字既可像我们译本那样按愿望语气来理解,也可更好地按将来时来理解,构成一项以应许为根据的预言:“你必喜悦。”可比较《尊主颂》末句类似的译法可能性:“愿我永不”,或“我必永不蒙羞。”许多作者把一些诗篇归到大卫生命中的这个时期;然而,虽然其中许多的基调都取自此时所赐的应许,并且这应许始终鲜明地留在大卫心中,但除了诗篇第110篇以外,没有哪一篇具有足以明确断定其属于此时此刻的时间标记。诗篇第110篇似乎正像是对他国度永存之应许的受默示解释,同时也可能从他近来成功的战争中取得其“地方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