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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下 第 11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Samuel 11

第1节 第十一章。 (1)次年春天。——按字面是“到年回转的时候”,如边注所示。这是承接[撒母耳记下 10:14]。约押在耶路撒冷过了冬季,就是雨季;现在他回到亚扪那里。大卫显然是急忙对哈大底谢发动战役,为要防止敌军会合;而约押起初大概只带了一支小部队去牵制亚扪人。随着大卫自己这边战事迅速而成功地结束,他回到耶路撒冷,而大军主力则被派去与约押会合。希伯来文本因一个字母奇特地插入,而读作“当天使(或使者)出去的时候”;边注已将其改正。 毁坏亚扪人。——[历代志上 20:1] 解释为“蹂躏亚扪人的国土”。按古代战争的惯例,当军队围攻拉巴的时候,掠夺队会被派出去蹂躏乡间,并剪除一切零散之人。参 [撒母耳记上 13:17-18]。

第2节 (2)黄昏的时候。——是在下午较晚的时候。大卫按东方国家惯常的习俗午睡之后,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行走;在一天凉爽的时候,这里是东方房屋中最宜人的部分。这王宫建在锡安山的高处,俯瞰下城各家敞开的院子。他就在其中一个院子里看见一个美貌的妇人沐浴。那些住宅的院中通常都有一个水池,而那地方大概从别的任何观察点都完全看不见,只有从王宫平顶上才能看到;从那里本来并不会料到有什么危险。大卫这次严重的跌倒,是他长期一帆风顺、权势亨通的结果;这种境遇在某种程度上使他飘飘然,失去了警醒。圣经的计划并不是要掩饰或为其中最伟大的英雄和圣徒的罪开脱。这罪随后带来了最深的悔改,也蒙了神的赦免;然而,它所带来的刑罚却笼罩了大卫余生的一切年日。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说,大卫的跌倒应当使未曾跌倒的人警醒,也使已经跌倒的人不致绝望。

第3节 (3)拔示巴,以连的女儿。——她的名字在《历代志》里写作“拔书亚”,她父亲的名字则说是“亚米利”。“亚米利”和“以连”其实是同一个名字,只是组成部分对调了,正如圣经中的名字常有这种变化一样:神的百姓,和百姓的神。 赫人乌利亚的妻子。——他的名字在[撒母耳记下 23:39] 出现在大卫三十个勇士的名单中;整个故事也把他描绘成一位勇敢而心地高尚的军人。大卫如今已经任凭自己有罪的情欲驰骋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即便知道拔示巴是有夫之妇,而且还是他一位主要勇士的妻子,也不足以拦阻他。

第4节 (4)差人去,将妇人取来。——这并不表示使用了暴力。然而,从[列王纪上 2:13-22] 的叙述看来,拔示巴虽然美貌,却似乎是个缺乏分寸的女子;如今她也没有抗拒,便顺从了大卫的意愿,或许是因王的临近而受宠若惊。 那时她才得洁净。——应读作“她正洁净了自己”。按律法,她要到晚上才算洁净。因此,她一直留在大卫的宫里,直到那时;她在这个细节上谨守规条,却同时明知自己犯了该死的大罪,并且大大得罪了神。然而,大卫的罪要严重得多。

第5节 (5)打发人去告诉大卫。——因为她的罪如今必然要显露出来;按律法([利未记 20:10]),奸夫淫妇二人都当被处死。

第6节 (6)你打发乌利亚到我这里来。——大卫想借此遮掩自己的罪。他把乌利亚叫来,又格外优待他,自以为这样可以使乌利亚对他生出友好的感觉;然后再打发他到自己妻子那里去,好叫人以为这因奸淫而怀的孩子是乌利亚自己的。

第8节 (8)一分食物。——直译是“一件礼物”。同一个词也用在[创世记 43:34];无疑是指王赐给想要尊荣之客人的一道上等菜肴。

第9节 (9)在王宫门口。——大概是在宫殿入口处的卫兵房里。(参 [列王纪上 14:27-28]。)完全没有必要假定乌利亚对所发生的事有所怀疑。他的行为和言语,不过是一位勇敢、坦率、心胸宽广的军人的表现。

第11节 (11)约柜,与以色列和犹大。——尽管在以利时代,约柜曾被非利士人掳去([撒母耳记上 4:11]),似乎仍旧照常在战争中将约柜带去,作为神同在的象征和祂恩眷的凭据。(参 [撒母耳记上 14:18]。)这里分别提到以色列和犹大,并不能说明本书写作甚晚;因为在大卫作王初年,国中的这两个部分已经彼此分开,甚至互相敌对了。乌利亚这番高尚的回答本该深深刺痛大卫;但他的良心已因罪而麻木,所产生的唯一结果,竟是使他采用更卑劣的手段来遮掩。

第13节 (13)使他喝醉。——大卫这一次新的尝试,是想借着让乌利亚在醉酒状态下回家,来掩饰自己的罪;这本无须多作评论。但乌利亚的决心是如此坚定,即便在这种几乎不负责任的状态下,仍然支配着他的行为。

第14节 (14)交乌利亚亲手带去。——这位勇敢的士兵竟被迫成为自己死刑令的递送者;而他一向为王所知的忠勇,反倒成了促成他毁灭的手段,为的是使那位君王摆脱自己罪行的后果;而这罪行也极大地伤害了乌利亚本人。大卫并没有把下这命令的理由告诉约押;但约押既忠于王,又有些不择手段,便不加追问地服从了。

第15节 (15)你们便退后。——大卫命令中的这一部分并没有被执行。也许约押认为这样会使诡计太过明显;也许是实际上无法做到。无论如何,结果是除乌利亚以外,别人也被杀了,因此更大的流血之罪就落在大卫身上。

第16节 (16)观看那城。——这个词的意思是“监视”或“围困”。在围城的行动中,约押如此布置了他的一部分兵力,以致诱使城里的人出击,而在那种情形下,他们会取得成功。从[撒母耳记下 11:24] 看来,乌利亚所在的那一队人被派得极近,已经进入城墙上弓箭手的射程之内。

第21节 (21)谁杀了亚比米勒呢?——见 [士师记 9:53]。约押预料到大卫会因他表面上的鲁莽而发怒,所以吩咐使者:当他看出王发怒的时候,就提起乌利亚已经死了。这不大可能引起使者的任何怀疑;因为在他看来,这更像是约押试图把责任从自己身上转到乌利亚身上,仿佛乌利亚是那支攻城队伍的首领。那使者似乎是一口气把所有事都说了,因此大卫没有机会表示不满。这里提到亚比米勒的事,显示以色列人对本民族从前的历史是多么熟悉。

第25节 (25)这人或那人都会被刀吞灭。——大卫给约押的回答,表面上是在鼓励他,说这次的不幸不过是战争中的偶然事件;然而,他的话却又措辞得仿佛特别为乌利亚的阵亡而惋惜。“这人或那人”,也就是“虽然乌利亚是个勇敢的英雄,我们实在难以失去他;然而在战争的命运中,我们无法挑选谁会倒下。尽管有这样的损失,还是要约押壮着胆继续进攻。”第26节 (26)为她丈夫哀哭。——我们并不知道这哀哭持续了多久。通常的哀悼期是七天([创世记 1:10];[撒母耳记上 31:13]);虽然寡妇的哀悼很可能稍长一些,但在当时那种情形下,想必也被缩短到与体面相符的最短限度。

第27节 (27)给大卫生了一个儿子。——从大卫开始走上这条犯罪之路到此时,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直到现在,他的良心还没有把他带到真正认识自己所作之事的地步,先知拿单也还没有奉差遣去见他。应当记得,在这整个期间,大卫不仅是百姓的民政统治者,也是神权政体的首领,是维护敬拜和事奉神的大支柱;他的诗篇也被用作百姓敬虔生活的载体。若有人问,为什么他会被放任如此之久,还没有被带到知罪的地步,一个明显的原因是:借着这孩子的出生,这罪就可以公开且无可否认地归在他身上。但除此之外,尽管大卫在试图掩盖罪责的过程中,从一项罪转向另一项罪,看起来似乎十分刚硬,然而他的良心在这段期间不可能毫无作用,不可能不以那种未承认、未蒙赦免之罪的感觉压迫他;而这正是最终使他为拿单的来访作好准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