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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 第 24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Kings 24

第1节 第二十四章。

(1)在他年间。即约雅敬在位第五或第六年。约雅敬第四年,尼布甲尼撒在迦基米施击败尼哥(耶46:2),同年又因其父拿波帕拉撒去世的消息,突然被召回本国;随后他继承了巴比伦王位(耶25:1)。从耶36:9我们知道,到约雅敬第五年末,巴比伦王预备入侵此地。当此事发生时,尼布甲尼撒使约雅敬降卑;约雅敬大概已经表示归顺,于是被锁链捆住,并有一部分圣殿器皿被掠去(代下36:6-7)。约雅敬仍保有王位,作为巴比伦的藩属,进贡三年,之后便试图摆脱这轭。

第2节 (2)耶和华差遣迦勒底人的军队来攻击他。约雅敬的背叛无疑是受埃及唆使。当尼布甲尼撒本人在其广大帝国别处忙碌时,迦勒底人的劫掠队,以及周边那些本为犹大的世仇、后来又降服于尼布甲尼撒的民族,都侵扰犹大境内;他们也很乐意报复约西亚先前或许曾加在他们身上的权势(参耶12:8-17,论到犹大的“恶邻”)。照耶和华的话。以赛亚、弥迦、乌利亚(耶26:20)、户勒大、耶利米、哈巴谷,以及无疑还有别的一些姓名和著作未流传下来的先知,都曾预言那如今正临到犹大的结局。

第3节 (3)这祸诚然是出于命令。直译是:这事临到犹大,惟独是因耶和华口中的话(即命令;参王下23:35),并无别的缘故。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把“口”读作“忿怒”,以瓦尔德较喜此读法(如此在王下24:20)。从他面前赶出。即从他面前,从他在圣殿中显现同在之地赶出;他尔根亦如此解释。因玛拿西的罪。参王下21:11以下,23:26以下;耶15:4

第4节 (4)无辜人的血。希伯来文是“那无辜者的血”,这种表达如同“右边的手”,即右手;或“第六的日子”,即第六日。特纽斯认为这里可能是指某位显要人物,如以赛亚,被杀之事,并想把本节前半句与后半句区分开来;但王下21:16把这两句话联系得更紧,并不支持这种看法。耶和华不肯赦免。直译是:耶和华不愿赦免。我们不可像贝尔那样淡化王下24:3-4的陈述,说其意思只是国家受罚不是因玛拿西的罪,而是因它坚持犯同类的罪。玛拿西的罪被看作犹大长久惹动主怒之路程中的顶点:杯已满了,审判随时可降下。约西亚这位善王在位时,审判不过暂时延缓,并未撤销。简言之,作者的意思是:玛拿西所流无辜人的血向天呼求报应,而国度的倾覆正是那位全然公义之审判者所作的回应。若有人反对说这样便是儿女为父辈的罪受苦,这恰恰正是旧约的教训,直到以西结宣告另一种原则(结18:19;参出20:5申5:9)。若从另一角度看这场灾祸,我们也当记得:民族的罪恶若要受惩治,只能是在今生;并且,被掳之苦乃是为洁净以色列,使其脱离那根深蒂固、背离耶和华的倾向所必须经过的。

第5节 (5)约雅敬其余的事迹……若与希齐格一同假定哈2:9-14是指着他而说,我们便可知他借着征发劳役修筑耶路撒冷防御工事,严酷压榨百姓。特纽斯根据“好像搭窝在高处”等语,推断约雅敬坚固并扩建了玛拿西在俄斐勒所建的堡垒(亦参耶22:13-17)。这事岂不都写在……这是最后一次提到这部史料。贝尔因此推断,此书并未记载超过约雅敬的统治。

第6节 (6)约雅敬与他列祖同睡。惯常关于王安葬的记述在此被省略;鉴于耶利米的预言,这省略颇有意义:“论到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耶和华如此说:人必不为他举哀……他必埋葬,好像埋驴一样,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门之外”(耶22:18-19;参耶36:30)。约雅敬似乎是在与王下24:2所提那些流寇交战时被杀,因此尸身倒毙原处任其腐烂,因为跟随他的人都与他一同灭亡了。以瓦尔德推测,他是被诱出耶路撒冷,与迦勒底人举行一场假装的会谈,随后遭奸诈擒拿;后来因他成为难以驾驭的俘虏,便被杀死,尸身也不得最后的 honor,他家人徒然求取归还。(经文措辞并不必然表示自然安详的死亡,正如特纽斯所说;它不过只是说他死了,并未进一步说明。)第7节 (7)埃及王不再出来了……本节说明约雅斤继位时政治局势的态势。尼哥已被尼布甲尼撒剥夺了一切征服之地,又大受削弱,不敢再越出自己疆界。因此,犹大失去一切外援,只能独自面对背叛巴比伦所带来的后果,而这后果很快便临到了它(王下24:10)。从埃及河直到……即亚利什河谷。尼布甲尼撒此次战役的细节未有记载。但由这里的陈述可知,在迦基米施战役以前,尼哥已经控制了整个叙利亚和约旦河东之地。

第8节 约雅斤作王。巴比伦被掳的开始(王下24:8-16)。 (8)约雅斤。意即“耶必坚立”。关于这名字,在文献中出现四五种不同形式。结1:2给出其缩略式“约雅斤”。在耶利米书中,我们见到一个民间把两个成分倒置的形式,即“耶哥尼雅胡”(仅一次,耶24:1,希伯来文),以及更常见的较短形式“耶哥尼雅”(耶27:20斯2:6);此名在耶22:24、22:28又进一步缩短为“哥尼雅”(希伯来文作“孔雅胡”)。以瓦尔德认为最后这个才是原名;但亨斯登堡则认为先知改动了这名字,使“耶必坚立”变成缺少“必”的形式,以此预示这王将要遭遇的结局。尼护施她。或许是指她的肤色(如我们说“古铜色”)。以利拿单。参耶26:22;36:12;36:25;他是约雅敬的一位“首领”。

第9节 (9)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据基尔和以瓦尔德看,以西结19:5-9是指他;但特纽斯问道,按他的地位,又在他短短九十天左右的统治期间,其中相当一部分大概还得算在围城时期之内,他如何可能做出那里所描述的事?希齐格认为那段经文是指西底家;特纽斯也赞同。约瑟夫说约雅斤“生来良善公义”;这大概是误解了耶22:24、22:28的话。

第10节 (10)那时候。即当年春天(代下36:10)。特纽斯根据耶13:19“南方的城尽都关闭”,推断尼布甲尼撒在该地拉起了一道封锁线,以截断任何来自埃及的援助。臣仆。即将军们(参王下19:6)。城被围困。见旁注;并参王下25:2耶52:5

第11节 (11)正在围困。原文为未完成时,意即王来到时,围困已经开始了。来到。即来到城前。

第12节 (12)犹大王约雅斤出来……他自知防守无望,便投靠尼布甲尼撒的怜悯。太后(耶22:2)以及众贵胄和朝臣都陪同王出来;王大概希望能被允许保留王位,作为巴比伦的藩属。拿住他。即把他当作俘虏。那是他作王第八年。即尼布甲尼撒在位第八年。这与耶25:1;46:2所给的资料完全相符。

第13节 (13)他从那里将……带出去。经文虽未明说,却暗示尼布甲尼撒进了城。他或许在约雅敬年间那次入侵时(王下24:1)就曾如此行。那时他已经掠去一部分圣器(代下36:7但1:2;5:2-3;参拉1:7以下)。在圣殿府库屡次遭掠夺之后,竟还有物件存留,确实令人惊讶。这事实不仅表明很可能有秘密的(地下)储藏室,也在某种程度上支持历代志作者关于圣所中积存大量财富的记载。砍碎。参王下16:17代下28:24。意思似乎是,如今把某些“器皿”上的金包皮剥下来了,如香坛、陈设饼桌和约柜。(参王下18:16。)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譬如他对希西家所说的话(王下20:17;参耶15:13;17:3)。

第14节 (14)全耶路撒冷的人。其意义由下文所限制,是指居民中最重要的部分。众首领。即贵族,如宫廷显贵、一些祭司(结1:1)以及各宗族的族长。大能的勇士。这种理解大概是对的。特纽斯和贝尔则倾向解释为有产业的人和工匠,如王下15:20。所有木匠、铁匠。前者是从事木工、石工和金工的人,即木匠、泥瓦匠和铁匠(参创4:22)。“铁匠”(原文意为“关闭的人”)相当于我们所说的锁匠,他们制造门和城门的闩与锁(耶24:1;29:2)。显而易见,巴比伦王掳去“工匠和铁匠”,就是要使日后再无起事的可能(参撒上13:19)。金基对“铁匠”的解释可算经义学上的奇谈。他把他们解释为“有学问的人,能叫别人哑口无言,并提出无人能猜出的谜语”。希齐格和特纽斯把这词(masger)从mas“徭役”和ger“寄居者”推导出来,于是其本义便是“法定劳工”、“被迫为王作工的迦南人”;后来如在此处,泛指“一般体力劳动者”。然而,在希伯来文中出现这样的复合词,实在十分令人惊讶。至于国中极贫穷的人。就是那些既无产业又无手艺的人(参耶39:10)。

第15节 (15)他又掳去。这里的动词形式与王下24:14不同。我们可以译作:“是的,他掳去了”;因为王下24:15-16不过是把王下24:14概括说过的话加以具体说明。本节对“众首领”作了界定。他把约雅斤掳到巴比伦去,也把王母掳去。这应验了耶22:24-27。国中的勇士。他尔根译作“国中的显贵”。凡能如此行的人,在迦勒底军兵逼近时,想必都已逃进耶路撒冷避难。

第16节 (16)一切有大能的人。就是王下24:14所说的“大能的勇士”。(这些词依附于王下24:14中的动词“他掳去了”。)既然其中有七千勇士,再加上一千“工匠和铁匠”,而被掳总数为一万,那么贵族阶层中应有两千人。耶52:28给出的总数是三千零二十三。特纽斯把这种差异解释为抄写者混淆了大号的y,即10,与g,即3。约瑟夫则把此处的一万与第二次被掳的八百三十二人(耶52:29)相加,得出一万零八百三十二的总数。都是壮丁,善于争战的。直译是:全都是战士,是作战的人。这句话是针对前面两类人说的,表示这八千人都在壮年,并且受过武器使用训练(特纽斯)。不过,“强壮的人”(gibborim,“英雄”、“战士”)是否可以指那七千实际作战的人;而“作战的人”这语则表示那些工匠是用于打造兵器、修筑防御工事的呢?(叙利亚译本作“以及一切作战的人”。)巴比伦王把他们都带去了。原文直译是:巴比伦王把他们带去了。

第17节 (17)玛探雅是他父亲的弟兄。西底家是约西亚第三个儿子(参耶1:3;37:1),也是约哈斯,即沙龙的同母兄弟(王下23:31)。约雅斤那时没有儿子(参王下24:12、24:15与25:7及耶22:30)。在被掳之地,他后来有了后裔(代上3:17-18)。(七十士译本作“他的儿子”,υἱὸν,这是把θεῖον“叔父”讹成了“儿子”。)又给他改名叫西底家。他原来的名字意思是“耶所赐的礼物”;新名的意思是“耶是公义”(或“我的公义”)。耶利米的预言(耶23:1-9)谴责“那些残害赶散羊群的牧人”,并应许将来有一位王,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Yahweh tsidqenu),显然是针对西底家登位所引起的虚妄期待。尼布甲尼撒施恩,立另一位本国王子登基,这举动也许是兑现了耶路撒冷投降时所作的承诺。

第19节 西底家作王,他是犹大最后一个王(王下24:17至25:7;参代下36:11以下;耶52章)。这一段与耶利米书中的平行记载,似乎都取材于同一部历史著作。耶利米书的文本通常较佳,但并非总是如此。 (19)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应当把先知耶利米的见证与这一陈述对照来看(尤其参耶24:8;37:1-2;38:5,并参代下36:13注)。当时宗教状况在以西结书第八至十一章中有生动反映;此外,以西结也谴责西底家对巴比伦王背信(结17:11-21)。效法约雅敬一切所行的……经文并未拿他与仅作王三个月的约雅斤相比。

第20节 (20)因为……在耶路撒冷。直译是:因为这是因耶和华的怒气临到耶路撒冷。那临到耶路撒冷和犹大、如毁灭性灾祸般的事,就是王下24:19所提西底家的恶行。像西底家这样的人被立为王,本身就是神忿怒的记号,因为他的性格足以促使最后的大灾祸更快到来。直到他把他们从自己面前赶出。见王下17:23注。西底家背叛。更准确地说:于是西底家背叛了。应当在“面前”之后加句号。西底家盼望得到埃及王法老合弗拉(Apries)的援助,因此差遣使者往他那里去(结17:15;参耶37:5;44:30)。此外,以东、亚扪、摩押,以及推罗、西顿等邻近民族,也都急于摆脱巴比伦的轭,并曾提议与西底家一同普遍起事(耶27:3以下)。这些交涉所激起的高涨希望,可从哈拿尼雅的预言(耶28章)看出来。耶利米竭尽全力反对这项背叛计划;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西底家在位初年曾设法使前一任王时被掳的人归回(耶29:3);在他第四年,他自己也曾到巴比伦去,也许是为同样目的,并为向尼布甲尼撒表明忠诚(耶51:59)。至于他公开叛变的确切日期,则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