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二十五章(1)事情是这样发生的。——以下所记,可参耶利米书52:4及以下,耶利米书39:1-10,耶利米书40-43。第九年……初十日。——参较同样精确的日期记载于列王纪下25:3;25:8。以西结书24:1-2与此一致。这些日子在被掳期间被守为禁食日(撒迦利亚书7:3;7:5;8:19)。来到……攻击耶路撒冷。——在攻取犹大其余坚固城之后,正如西拿基立所做的那样(耶利米书34:7;参列王纪下18:13;19:8),西底家必已为围城作了准备,因为这次围困持续了一年半。筑垒。——这希伯来字(dâyçq)也见于以西结书4:2;17:17;21:27;26:8。按各处上下文,其意乃指某种围城工事;但究竟是什么,并不清楚。七十士译本此处作“墙”(τεῖχος);叙利亚译本作“栅栏”(qalqûmê,即χαράκωμα)。回到“页首”
第2节(2)直到十一年。——这场围困总共持续了一年五个月二十七天(列王纪下25:1与列王纪下25:8相较)。迦勒底人一度撤围,转而去迎战前来援助犹大人的法老合弗拉(耶利米书37:5及以下;参以西结书17:17;30:20及以下)。回到“页首”
第3节(3)四月初九日。——经文据耶利米书39:2;52:6补足。不过叙利亚译本作:“西底家王十一年五月初九日,饥荒在城中甚大”,等等;这可能是原文。(参列王纪下25:1。)饥荒甚大。——不是说缺粮那天才开始,而是说到了那时已经达到顶点,以致再也无法防守。围城的惨状见于耶利米哀歌2:11及以下,2:19及以下,4:3-10;以西结书5:10;巴录书2:3。正如撒马利亚饥荒时和耶路撒冷最后一次被围时一样,父母吃自己的儿女。(参利未记26:29;申命记28:53及以下;耶利米书15:2及以下,27:13;以西结书4:16及以下中的预言警告。)那地的百姓。——指城中的居民,尤其是那些从乡间拥入城中的各家各户。Thenius照例坚持认为这是指民兵;但那些人应是“战士”(列王纪下25:4)。回到“页首”
第4节(4)城被攻破。——参历代志下32:1。城墙被撞城槌打出缺口,这类器械可见于亚述浮雕。迦勒底人从城北攻入,也就是攻取了下城(列王纪下22:14)。这一点从耶利米书39:3可见,因为那里说,他们攻入之后,将领们便进而攻击“中门”,即锡安北墙上的城门,把上城与下城隔开。(另见列王纪下14:13。)一切战士都逃跑了。——此处希伯来文有缺,因为缺少一个动词,而下文显然含有王也在其中之意。(见耶利米书39:4;52:7。)对照这些平行经文,似应作:“犹大王西底家和一切战士都逃跑了,夜间从城里出去”,等等。从靠近王园、两道城墙中间的门出去。——这门位于推罗波恩谷南端,即俄斐勒与锡安之间的山谷;与“泉门”(尼希米记3:15)是同一处。为保护西罗亚池和水源供应,两道城墙是必要的;此外,这一地点在防守上本来就薄弱。“王园”是在双墙以内还是以外,并不清楚;Thenius认为大概在外面。迦勒底人……围住四围。——这表明即便走这条路线,王和他的战士也必须冲破敌军防线,因为全城已被严密包围。(参以西结书12:12。)王就走。——若干抄本和叙利亚译本作“他们就走”。(耶利米书52:7亦然;乃是在王的提及从经文中脱落后所作的订正。)往亚拉巴的路。——即约旦河谷(约书亚记11:2;撒母耳记下2:29)。回到“页首”
第5节(5)在耶利哥平原。——在耶利哥附近,亚拉巴谷展开至十一或十二英里宽。约旦河西的这部分被称为耶利哥的“平原”(Arbôth,为Arabah的复数);河东那部分则称为摩押平原(约书亚记4:13;民数记22:1)。死海与亚喀巴湾之间的洼地至今仍保留古名Arabah;死海与提比哩亚湖之间则称为Ghor。回到“页首”
第6节(6)带到巴比伦王那里,到利比拉。——列王纪下23:33。尼布甲尼撒并不在耶路撒冷陷落现场(耶利米书39:3);他在总部等候结果。他们审判他。——或作,把他带去受审。(参耶利米书1:16;4:12。)尼布甲尼撒与朝中显贵,也许还有该地一些附庸王侯,就西底家背叛其宗主一事举行了隆重审判,其中他违背誓言的事无疑被特别提出(历代志下36:13;以西结书17:15;17:18)。在耶利米书和诸译本中,这动词是单数。(见下条注。)回到“页首”
第7节(7)他们杀了……——在耶利米书39:6;52:10-11中,这些动词全是单数,因此这些行为直接归于尼布甲尼撒,因它们原是出于他的命令。(诸译本亦然,惟他尔根作“他们杀了”。)西底家被剜眼,不一定非由征服者亲手执行,虽然亚述浮雕确实描绘有君王亲自弄瞎并以别样方式折磨俘虏的情形。若像Thenius所说,西底家立刻被送往巴比伦,而尼布甲尼撒仍留在利比拉,这并不足以反驳“他把他带到巴比伦”的单数说法。“Qui facit per alium, facit per se.” 儿子们。——就是那些与他一同逃跑的人(参耶利米书41:10)。耶利米书还补充说,犹大的一切贵胄或首领也都被杀了。剜了他的眼。——这是巴比伦的一种刑罚(希罗多德,vii.18)。这正是以西结预言的意思:“我必带他到巴比伦……他却不得看见那地,虽然他必死在那里”(以西结书12:13)。用铜链锁着。——原文直译,“用双重的铜器”(历代志下33:12);即手铐脚镣,如亚述古迹上所见。带他到巴比伦。——耶利米书52:11:“把他囚在监里,直到他死的日子。”列王纪的阿拉伯文译本亦然。回到“页首”
第8节(8)七日……——当作十日(耶利米书52:12),乃是一个数字字母误看成另一个。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九日(也许如Thenius所猜,因为纪念禁食是从初九晚上开始的)。据约瑟夫记载,第二圣殿也是在五月初十被焚(《犹太战记》vi.4.8)。尼布甲尼撒十九年。——这与耶利米书32:1一致,照那里记载,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尼布撒拉旦。——这是巴比伦名字Nabû-zir-iddina的希伯来转写,意为“尼波赐下后裔”。护卫长。——严格说是行刑长。(见创世记37:36。)这意思是王家卫队长,即当时的“禁卫军”统领;是一支精锐战士部队,相当于希伯来人中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以及“迦利亚人和侍卫”(列王纪下11:4)。尼布撒拉旦并未在耶利米书39:3所列其他将领中出现。
基于此,并且因为这里特别提到他的到来,又因城破(列王纪下25:4)与城毁(列王纪下25:9-10)之间相隔一个月,Thenius推断,大卫城和圣殿并未立刻落入迦勒底人之手;而是在以实玛利这类军人(列王纪下25:23)的领导下防守得相当顽强,以致尼布甲尼撒不得不另派一位格外卓越的将领前来结束此事。列王纪下25:18-21似乎确实支持这一看法。王的臣仆。——耶利米书52章作“侍立在王面前的”,这大概是原来的措辞。(参列王纪下3:14;5:16。)回到“页首”
第9节(9)他焚烧耶和华的殿和王宫。——这些都在上城。(“王宫”后应加分号。)并耶路撒冷所有的大房屋。——“大”前的“人的”应删去。这一短语限定前面“耶路撒冷所有的房屋”,也就是说,“一切大房屋”(历代志下36:19作“所有的宫殿”)。穷人所住的普通房屋则被留下(列王纪下25:12)。回到“页首”
第10节(10)跟从护卫长的。——这个介词虽然在通行希伯来文本中缺少,却见于许多抄本和古译本,也见于耶利米书52章。回到“页首”
第11节(11)其余投降的逃民。——即逃去归降的人。(见耶利米书27:12;37:13及以下;38:2;38:4;38:17;38:19。)其余的群众。——大概是普通士兵(士师记4:7)。原文是hâmôn,严格说是喧嚷的人群。(叙利亚译本作“其余的军兵”。)耶利米书52:15把这字写作轻喉音(‘âniôn),不是另一个词,可能只是方言用法或抄写错误。回到“页首”
第12节(12)但护卫长留下些民中最穷的。——列王纪下24:14(参耶利米书39:10)。使他们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或作农夫。这个字(希伯来文本作gâbîm)只出现于此。耶利米书52:16则有一个同源形式(yôg’bîm),也是仅此一见。回到“页首”
第13节(13)铜柱。——从这里起,耶利米书39章便不再与本段平行了。(本节及下节所列器物,见列王纪上7:15及以下注释。)“铜”一词大概始终都应理解为“青铜”或“铜”。回到“页首”
第14节(14)蜡剪。——耶利米书52:18另加“盘子”。那里的记载一般比这里更详尽。(见列王纪上7:40;7:50。)所使用的。——即供职事之用。本节列举的是属于铜坛事奉的器具。回到“页首”
第15节(15)火鼎。——见列王纪上7:50。除“火鼎”和“碗”之外,耶利米书52:19还列出另外五种器皿。凡金的、银的。——这是一个总括性的说法,用来包括一切与前面所提两类同样材质的器物。本节论到的是圣所中的器皿。其中许多想必在圣殿第一次遭掠夺时,就已被祭司小心藏匿起来(列王纪下24:13)。(参耶利米书27:19及以下。)回到“页首”
第16节(16)这两根柱子、这一座海……——是个独立主格。所有这一切器皿……——就是刚才所提的两根柱子等。无法称量。——一种自然的夸饰,与亚述记述从被征服城邑掠夺战利品时常见的话很相似:“无数的掠物被带走。”回到“页首”
第17节(17)三肘。——这是把“五肘”误抄成了“三肘”。照列王纪上7:16;耶利米书52:22;历代志下3:15,柱顶高五肘。网子。——即格子网(列王纪上7:17)。连网子。——即在格子网上。Thenius说,这乃是耶利米书所保留一句话的残余,即:“向外共有九十六个石榴;在网子周围共有一百个石榴”(耶利米书52:23)。无论如何,我们这里的经文显然删节得很厉害。回到“页首”
第18节(18)祭司长西莱雅。——他是以斯拉的祖父或曾祖父(历代志上6:14;以斯拉记7:1)。副祭司西番亚。——见列王纪下23:4注;以及耶利米书21:1;29:25;29:29;37:3。从后三处可清楚看出,西番亚是高位祭司,可能是大祭司的副手。把门的三个。——即圣殿主要入口的总守门官。(见耶利米书38:13。)显然,圣殿所有主要职员都一同被掳去了。回到“页首”
第18-19节(18,19)这里列出尼布撒拉旦在圣殿和大卫城中所拿住的首要人物名单。这记载可看作上城先前尚未被攻取的一项间接证据。回到“页首”
第19节(19)城里。——Thenius大概是对的,认为这里指大卫城。管理兵丁的一个太监。——即一位王室官员,统率大卫城的守军。他大概不是真太监(列王纪下20:18;24:12),虽然至少在拜占庭帝国,太监有时也会是杰出的将领,例如英勇的拿尔西斯。又从城里拿住五个人。——见旁注。这种说法与东方君王深居简出的习俗有关。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作“五”;他尔根作“五十”。耶利米书52章和阿拉伯译本作“七”。表示“五”的数字字母,大概在耶利米书52章作者所用的抄本中已部分模糊。这些人是王的谋士。他们可能曾劝王不要逃跑,因此坚持到最后(Thenius)。军长的书记。——见旁注。这位书记是总司令幕僚中的官员,而那位总司令本人不是已在战斗中阵亡,就是随王一同逃走了。检点国民军的人。——即登记那些有服兵役义务之人的名字。从国民中拿住六十个人……——显然是堡垒守军的余部。Keil认为是那些在防守中比别人更出众,或在叛乱中充当首领的人。是在城里所遇见的。——这话似乎表明,他们不过是一支原本大得多的部队中仅存的少数幸存者。在城中。——耶利米书52章作“在城中间”,似乎是指大卫城,那是耶路撒冷的战略中心。回到“页首”
第21节(21)巴比伦王击杀了他们……——他因他们顽强抵抗而大为恼怒,无心欣赏他们的勇敢。这样,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这句话显然是对整个耶路撒冷毁灭和百姓被迁徙之记载的结束(参列王纪下17:23;耶利米书52:27),而不只是尼布撒拉旦处置事务的结尾。俄巴底亚的预言提到,以东人在犹大覆亡时那种冷酷无情的态度。(参诗篇137篇;耶利米哀歌4:21-22。)回到“页首”
第22节(22)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亚希甘是约西亚的一位首领(列王纪下22:12)。在约雅敬年间,他曾救先知耶利米脱离众民的愤怒(耶利米书26:24)。尼布撒拉旦把先知托付给基大利照顾;基大利大概像他父亲一样,同情耶利米的观点(耶利米书39:13-14)。先知一度犹豫是否要随尼布撒拉旦去巴比伦,最后决定到米斯巴投奔基大利(耶利米书40:1-6)。基大利对以实玛利所表现的宽宏大量(耶利米书40:16及以下)表明,他并不像某些人所诬称的那样,是叛徒和逃兵。相反,他是耶利米的门徒,并尽力劝导那交由他管理的余民,忍耐顺服他们在神安排下的处境,正如先知所敦促他们的。回到“页首”
第22-26节(22-26)摘自耶利米书40-43章,与留在本地的百姓有关。回到“页首”
第23节(23)众军长。——不如译作军队的统领,或各部队长。他们和属下先前已跟王一同逃走,并分散在乡间(耶利米书40:7)。现在他们从藏身处出来了。他们的人。——希伯来文本作“那些人”,但诸译本和耶利米书40:7都正确地作“他们的人”。米斯巴。——见列王纪上15:22。这里很适合做省长驻地,因为地势高,又天然险固。此外,这里也是一处古老圣所的所在地(士师记20:1),在某种意义上可作耶路撒冷已毁圣殿的替代(耶利米书41:5)。以实玛利。——是王室书记以利沙玛的孙子(列王纪下25:25;耶利米书36:12;36:20),并且有王族血统(耶利米书41:1)。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耶利米书40:8作“加利亚的两个儿子约哈难和约拿单”。尼陀法人。——“并俄斐的众子”这几个字在这一称谓之前已经脱落了(耶利米书40:8),而且这两处经文中,大概连这些俄斐之子的名字也脱落了。尼陀法见于以斯拉记2:22;尼希米记7:26。它可能就是耶路撒冷西南的Beit Nettif。玛迦人的儿子。——他的父亲是外族人,属于叙利亚的玛迦国(撒母耳记下10:6;10:8)。回到“页首”
第24节(24)不要怕服事迦勒底人。——更确切地说,不要惧怕迦勒底人的臣仆。基大利所说“迦勒底人的臣仆”,大概是指那些承认迦勒底人为主人之人,也就是说,指他自己和依附他的人。他应许,若这些军长和他们的人只肯安静下来作征服者的臣民,过去的事便可得蒙宽免。回到“页首”
第25节(25)七月间。——距耶路撒冷陷落(列王纪下25:8)仅两个月。击杀了基大利。——是在省长自己家中一次友好的筵席上(耶利米书41:1-2)。也许如约瑟夫所说,是在他和随从都因酒过量而昏沉的时候。王室后裔。——这也许揭示了以实玛利的动机。他认为自己对这群体的治理权比基大利更大。亚扪人的王巴利斯煽动他犯下此罪(耶利米书40:14)。和同他在一起的迦勒底人。——他们是留下来支持他权柄的驻军(耶利米书41:3)。以致他死了。——后来犹太人把基大利之死的日子定为哀悼日。回到“页首”
第26节(26)都起来往埃及去了。——他们也把耶利米一同带去了(耶利米书43:6)。本节只是给出这段故事在耶利米书中的结局。回到“页首”
第27节(27)三十七年……——约雅斤此时五十五岁了(列王纪下24:8;24:12)。二十七日。——耶利米书52:31作二十五日,这大概是正确的。(见列王纪下25:19注。)以未米罗达。——巴比伦文作Amil-marduk,意为“米罗达的人”。(参希伯来名Eshbaal,意为“巴力的人”。)大英博物馆中现存一些记有他在位年号的契约泥版(主前562、561、560年)。他于主前562年尼布甲尼撒死后登基;尼布甲尼撒共在位四十三年。照托勒密王表,以未米罗达在位两年。他被其内兄尼甲沙利薛所杀,即尼甲沙利薛。抬举约雅斤的头,使他出监。——即把他从监里提出来(创世记40:13;40:20)。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在“出监”之前都加上“并领他出来”。耶利米书52:31亦然。回到“页首”
第27-30节(27-30)约雅斤在巴比伦新王手下得了较好的待遇。(见耶利米书52:31-34。)回到“页首”
第28节(28)使他的位高过与他一同在巴比伦众王的位。——就是让他在那些被拘留在巴比伦宫廷、用以增添王廷荣耀的被掳诸王之上居首位(参士师记1:7),大概也以准许他在王宫里坐更高的座位来表明这种优先地位。居鲁士也曾把吕底亚王克罗伊苏斯留在宫中(希罗多德,i.88)。我们也可想到英国黑太子对其王室俘虏法王约翰所表现的骑士风度。回到“页首”
第29节(29)给他脱了囚服。——更准确地说,是他(即约雅斤)换下了囚服,也就是说,脱去旧衣,换上与新身份相称的衣服。约瑟从监里被带到埃及朝廷时,也曾如此(创世记41:14)。他终身常在王面前吃饭。——约雅斤成了王席上常设的宾客。(参撒母耳记下9:10-13。)回到“页首”
第30节(30)所赐用度。——是为供养他那小小的宫廷。原文直译:“至于他的用度,有常常的用度从王那里赐给他,每日一分,按日而给。”终身都是这样。——他可能在以未米罗达被杀之前就已经去世了。就他的年龄和三十七年的囚禁而言,这并无可怪。作者显然带着喜悦停留在这流亡黑暗中的一线微光之上。这仿佛预示着,日后当神的旨意已经成就、被掳已完成其管教与洁净的工作之后,那怜悯也要临到被掳的百姓。(参诗篇106:46;以斯拉记9:9;尼希米记2:2。)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