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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 第 22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Kings 22

第1节 第二十二章。约西亚作王(列王纪下 22章;23:30;参历代志下 24:25)。

(1)约西亚。——这名字似乎意为“耶和华医治”。(参出埃及记 15:26以赛亚书 30:26。)八岁。——在他作王最初几年,太后大概在政务上居于主导地位。波斯加。——在犹大的低地(约书亚记 15:39)。他作王三十一年。——并且略多一些。(参耶利米书 1:2;25:1;25:3,按这些经文,从约西亚十三年到约雅敬四年共有二十三年。)

第2节

(2)行……——见历代志下 34:2 注。

第3节

(3)十八年。——见历代志下 34:3 及以下各节注。耶利米在约西亚十三年开始先知职分;提尼乌斯援引耶利米的讲论,认为若假设本王十二年时全国偶像崇拜已被肃清,则这些讲论便不可理解。其实,即使作此假设,这些讲论仍完全可以协调;不过如历代志注所示,也没有必要这样假设。约西亚并没有比希西家更成功地根除背道之心。(见耶利米书 2:1;4:2。)这位年轻的王无疑受了耶利米和西番雅讲论的良好影响;但考虑到他既是玛拿西的孙子,又是亚们的儿子,必然是在完全相反的熏陶下长大,要解释他何以听从先知的教训,并不容易(提尼乌斯)。王差遣书记沙番……——历代志还提到城中的官长玛西雅和史官约亚。

提尼乌斯断言这些人物是虚构的,因为:(1)列王纪下 12:10 只提到书记(?);(2)当时城中的官长是约书亚(但这并不十分清楚:列王纪下 23:8 的约书亚可能是前任官长;或者,由于玛西雅和约书亚在希伯来文中十分相近,其中一个名字可能是另一个的讹误);(3)玛西雅似乎是由列王纪下 22:12 的亚撒雅编造出来的(但历代志下 34:20 也把亚撒雅当作另一位不同的人物提到);(4)史官约亚似乎是从列王纪下 18:18 借来的(仿佛同名再次出现,甚至可能还是同一家族中,就能据此推出什么似的!)。在这样纯属臆测的基础上,便进而断言历代志作者捏造这些名字,为要“使他的叙述带上真实历史的色彩”。显然可以回答说,这里只提沙番,是因为他是此事中的主要人物。

(另参列王纪下 18:17;19:8。)你上去见祭司希勒家。——约西亚时代修理圣殿的记载,自然与约阿施时代同类事件的记载相似(列王纪下 12:10 及以下)。其间已过了二百多年,因此殿宇即使不计异教君王所造成的毁坏(历代志下 34:2),也很可能确实需要修缮。经文本身并没有说,圣殿的修理乃是“因祭司的疏忽而长期被忽略”(罗伊斯)。希勒家。——这位大祭司见历代志上 6:13。他与耶利米的父亲希勒家不是同一人;后者虽是祭司,却不是大祭司(耶利米书 1:1)。叫他计算。——即汇总、查明……的数目。七十士译本作“封住”(σφράγισον),这意味着原有一个希伯来动词,而现今希伯来文本中的动词可能是它的讹变。看守殿门的。——关于本节及下一节的内容,见列王纪下 12:9;12:11-12 注。

第7节

(7)只是不可……——只要让……。列王纪下 22:6-7 的话是王命的一部分。交给了……他们办事诚实。——所交给……他们办事诚实。列王纪下 12:14;12:16 也用了同样结构,但意义不同。(见彼处注。)

第8节

(8)我得了。——直译是:“律法书,我得了。”这一表达的定冠词形式证明,大祭司所发现的乃是众所周知之物;不是“一本书”,而是“那律法书”。关于这书究竟具有什么确切性质和内容,批评家们彼此多么不一致,提尼乌斯的说法已足以说明:“这里所说的,既不是当时全部已有的圣经(塞巴斯蒂安·施密特),也不是摩西五经(约瑟夫、克莱里库斯、冯·伦格克、基尔、贝尔),也不是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中所载、经整理编次的摩西律例汇编(贝塔乌),也不是出埃及记(格兰贝格),也不是申命记(罗伊斯、埃瓦尔德、希齐格)。这一切都必定是在较晚时期才形成现今的样貌。这里所指的,乃是一部摩西律例典章的汇集,后来被编入摩西五经,尤其是申命记中。

耶利米曾提到这部著作(耶利米书 11:1-17),它被称为‘圣约书’(列王纪下 23:2)。按历代志下 17:9,它在约沙法时代已经存在(参列王纪下 11:12 的‘法版’);很可能与约柜同放(申命记 31:26),而在玛拿西作王时与约柜一起被搁置一旁。半个世纪无人使用之后,大祭司为了预备修理圣殿而巡查殿中房间时,在那虽被废置、却仍存于殿中的约柜旁重新发现它,于是它看起来就像一件新东西,因为它曾一度被完全遗忘,以致沙番可以说:‘希勒家给了我一本书。’(列王纪下 22:10)”(另见历代志下 34:14 注。)他就读那书。——提尼乌斯认为,这表明那书篇幅不大,因为沙番执行使命后立刻就向王回报(列王纪下 22:9)。

列王纪下 22:9 并没有说“立刻”,而且这句话也未必一定表示沙番把全书都读完了。

第9节

(9)你的仆人。——希勒家和我。聚敛。——不如译作“倾倒出来”,即从捐银箱中倒入袋里。在殿里。——这里“殿”取广义,包括外院(列王纪下 12:9)。历代志作“在耶和华殿里”,这大概是对的。此处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阿拉伯译本也如此。

第10节

(10)在王面前读那书。——基尔认为,可能是读了申命记 28章和利未记 26章这一类经文。若真是如提尼乌斯所说,沙番把全书都读给王听,那么在列王纪下 22:11 我们理当看见“这书上的一切话”这样的措辞。

第12节

(12)王就吩咐……——参那次差使去见以赛亚的相似使团(列王纪下 19:2)。至于亚希甘,见耶利米书 26:24;40:5;至于亚革波,见耶利米书 26:22;36:12。王的臣仆亚撒雅。——很可能就是那位侍立于王左右的“军长”或侍从官(列王纪下 7:2;9:25)。

第13节

(13)你们去求问耶和华。——或作:你们去寻求耶和华。约西亚想知道,为自己和百姓是否还留有盼望,抑或这忿怒必快快临到。为百姓。——即为耶路撒冷的百姓。书上所记论到我们的。——提尼乌斯猜测应作“书上所记的”,只需对希伯来文稍作改动。但约西亚把百姓与列祖视为同一民族。(另参出埃及记 20:5。)不过历代志作“这书上”,此处阿拉伯译本作“在其中”。

第14节

(14)他们去见女先知户勒大。——为什么不去见耶利米或西番雅呢?显然因为户勒大“住在耶路撒冷”,而他们至少在当时不住在那里。便雅悯境内的亚拿突是耶利米的故乡。然而户勒大必定享有很高声望,因为列王纪下 23:2 提到众先知。掌管礼服。——可能是掌管王室礼服,也可能是掌管圣殿中祭司礼服。(参列王纪下 10:22。)无论哪一种,沙龙都是位有地位的人,这也从经文对其家世的仔细说明可以看出。第二区。——这是他尔根的译法,仿佛“mishneh”(“第二”)等同于后来的《米示拿》。其实这词真正的意思是城中的第二部分,即下城。(见尼希米记 11:9西番雅书 1:10。)

第16节

(16)我必降祸与……——直译是:“我正要降祸与……”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和历代志都正确地把“与”作“在……之上”,下一短语中也是如此。犹大王所读的。——历代志说明,这书是读给他听的。这里表达上的自由,提醒我们不要对列王纪下 22:8;22:10(“他读那书”)的措辞过分拘泥。

第17节

(17)和他们手所作的一切。——即他们所制造的偶像。见列王纪上 16:7,那里也用了同样说法。(另参以赛亚书 44:9-17诗篇 115:4 及以下。)必不熄灭。——参耶利米书 4:4阿摩司书 5:6以赛亚书 1:31

第19节

(19)柔软。——见历代志上 29:1;13:7;申命记 20:8。你自己卑卑服下。——参亚哈的表现(列王纪上 21:27 及以下)。变为荒场和咒诅。——见耶利米书 44:22。“咒诅”与其说是“以因代果”的修辞(提尼乌斯),不如说是对那种在祝福和咒诅中常会出现之形式的具体说明。(参耶利米书 29:22创世记 48:20路得记 4:11-12。)

第20节

(20)坟墓。——若干抄本和古译本作单数。但通行希伯来文本作“坟墓们”,也可能是对的,因为那是玛拿西所造的葬地,里面会有许多墓室和壁龛(列王纪下 21:18)。平平安安地。——这句话要受下文限制:“你的眼必不看见我所要降与这地的一切灾祸”等。约西亚后来战死沙场,正如下一章所记(列王纪下 23:29);但他得以免于亲眼看见自己百姓覆亡这更大的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