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列王纪下 第 15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Kings 15

第1节 第十五章。 (1-7)犹大王亚撒利雅(乌西雅)在位的事。(参历代志下 26章) (1)耶罗波安第二十七年。——这是抄写错误,当作第十五年(שץ 15, מ, 27)。这错误从列王纪下 14:2;14:17;14:23 可以清楚看出。亚玛谢作王二十九年(列王纪下 14:2),其中与约阿施同时十四年,与耶罗波安同时十五年。因此,乌西雅接续他父亲,必是在耶罗波安第十五年。 亚撒利雅。——提革拉毗列色二世(主前745-727年)的两段残缺铭文中提到一位犹大王 Azriyahu(Az-ri-ya-a-u)。其中最重要的一段说:“哈马城(Hammatti)的十九个地区及其周围诸城,在日落之海海岸(即地中海)一带,因其悖逆而归附亚撒利雅;我使它们归回亚述边界,并派我的总督、官长治理他们。”《同名官年表》记载,提革拉毗列色曾于主前742-740年三年间攻打亚兰国亚珥拔。施拉德推测亚撒利雅和哈马也卷入了这次战事。(这与通常年代学相冲突,因为通常年代学定亚撒利雅死于主前758年。) 回到“页首”

第3节 (3)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历代志逐字重复了这句话。它在这里与别处一样,确切意思是:亚撒利雅支持合法的敬拜,不赞助任何外邦崇拜。历代志作者补充说,他“在撒迦利亚先知的日子寻求神”,并且“他寻求耶和华的时候,神就使他亨通”;这并不是与前面对王宗教政策的一般评语相矛盾,不过是补充说明他一生与遭遇的详情。 回到“页首”

第5节 (5)主击打王。——历代志作者说明了原因,即他擅自侵夺圣所中的祭司职分。这事发生在他统治的末期。亚撒利雅死时,摄政的约坦只有二十五岁(列王纪下 15:33)。 击打。——或作“打击”。我们也说“中风”;而“灾病”一词本义就是“击打”。 住在别的宫里。——不如译作“住在病院里(或医院里)”;即在耶路撒冷城外另设的王室居所,专为这种病患预备(利未记 13:46列王纪下 7:3)。严格说来,是“自由之家”;因为麻风病人脱离了一切社会关系和责任。格塞纽斯把此词解释为出自一个阿拉伯词根,说其意为俯伏、衰弱;但 Lane 对该词给出的特殊含义是眼睛细小(或狭窄),即视力衰弱。见其《阿拉伯语词典》第一卷第二分册,第772页。 管理家事。——显然不是作王宫总管(参王上 4:6;18:3),而是住在宫中,代替他父亲。 审判国民。——即作他父亲的代表。(参撒母耳记上 8:6;8:20;列王纪上 3:9。)这段经文有力反驳了那种常见假设,即王子常与其父共同执政,以借此逃避希伯来历史中的年代难题。约坦不是共同摄政王,而是在亚撒利雅死前作其副王。 回到“页首”

第6节 (6)亚撒利雅其余的事。——如他与非利士人、阿拉伯人的战争,他对军队编制和京城防御的改进,他对农事和畜牧的爱好,以及他在这些方面的成就;又如他闯入圣所,在金坛上烧香的事。(见历代志下 25章及其注释。) 回到“页首”

第8节 (8-16)撒玛利亚的撒迦利雅和沙龙作王的事。 (8)亚撒利雅三十八年。——这与耶罗波安作王五十一年的假定相符(列王纪下 14:23)。 回到“页首”

第9节 (9)像他列祖一样——即像耶户王朝;他是这王朝最后一员。像所有前任一样,他维持耶罗波安一世所设立的非法敬拜。 回到“页首”

第10节 (10)雅比的儿子。——不是“基列雅比人”,像 Hitzig 所解释的。篡位者一律都记载其父名。 在民前。——不如译作“在众人面前”;即公开地。各译本都如此,七十士译本除外。这里特别指出王是公开被刺,与先前诸次阴谋暗中策划形成对比。这是道德迅速败坏加深的征兆,百姓竟能冷眼旁观王被杀。(七十士译本把这几个希伯来字母写成希腊字母:κεβλααμ。qobol,“在……前”,是亚兰语式而非希伯来语,全本圣经只出现于此。Ewald 敏锐地猜测,Qobol’am,“在民前”,其实是另一位篡位者的专名,并引撒迦利亚书 11:8“一个月之内的第三个王”为证;但若如此,这段叙事就难言连贯完整。Grätz 建议校订为“在伊伯莲”。) 回到“页首”

第12节 (12)这是耶和华的话。——Thenius 认为,这句评语是犹大编者加在关于撒迦利雅短篇摘要之后的。 回到“页首”

第13节 (13)整一个月。——原文直译如旁注。Thenius 说,沙龙不可能满一个月,因为撒迦利亚书 11:8 显然是指撒迦利雅、沙龙、米拿现这三个王。 回到“页首”

第14节 (14)因为。——即“于是”。 米拿现。——提革拉毗列色二世在其编年史中记载,他在作王第八年(即主前738年)收取“Raçunnu(利汛)大马士革人,以及 Menihimmè Samerinâ’a”即“撒玛利亚人米拿现”的贡物。 迦底。——或作“迦得人”。 从得撒上来。——米拿现是撒迦利雅的将军,当时带兵驻扎在靠近撒玛利亚的得撒(列王纪上 14:17)。一听见撒迦利雅被杀,米拿现就进军京城。沙龙那一个月的统治,大概都用在双方准备交战上。撒玛利亚的一场战役决定了局势(约瑟夫)。不过,也可能米拿现只是率领一部分兵力进入撒玛利亚。 回到“页首”

第16节 (16)那时。——即杀了沙龙、夺取最高权力之后。 提斐萨。——此名意为“渡口”,别处是指幼发拉底河边著名的塔普撒古(列王纪上 4:24)。但这里显然是指靠近得撒的一座以色列城。 事情的经过似乎是这样:米拿现杀了沙龙之后回到得撒,从那里率领全军出发,要使全国其余地方承认他为王。提斐萨抗拒他的要求,他就拿这城开刀,借以威吓其他城镇归顺。[Thenius 只改动一个希伯来字母,就把 Tiphsah 改读作 Tappuah。这与经文的地理线索非常吻合(参约书亚记 17:7-8);当然,得撒附近也可能另有一座不为人知的提斐萨。] 其境界。——原文直译“她的边界(或领土)”。(参约书亚记 17:8。) 从得撒。——即“从得撒出发”。这表明得撒和提斐萨(或他普亚)的辖区彼此相连。 因为他们不给他开城。——原文直译“因为人不给开”;是无人称结构。意思是:城门向他关闭。除他尔根译本外,各译本都补上“向他”。 并其中所有的孕妇。——参列王纪下 8:21何西阿书 13:16阿摩司书 1:13。 回到“页首”

第17节 (17-22)米拿现作王的事。他向亚述王普勒进贡。 (17)作王十年。——外加几个月。(参列王纪下 15:23。) 回到“页首”

第18节 (18)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Ewald 说,米拿现起初似乎受较好的原则引导,并援引撒迦利亚书 11:4-8。 终身。——在希伯来文中,这几个字出现在本节末尾。别处重复本节这种惯用公式时都没有这几个字(参王上 15:26;15:34;16:26;22:53;王下 3:1;10:31 等),因此几乎可以确定它们应归入下一节。 离开那罪。——希伯来文作“离开在那些罪之上”,很特别。七十士译本作“离开一切的罪”,似乎正确。 回到“页首”

第19节 (19)并且。——照现有经文看,本节起得很突然;但七十士译本恢复了上下文联系:“在他的日子,亚述王普勒……”(参列王纪下 15:29。) 普勒。——楔形文字中已有此名(Pu-u-lu,即 Pulu,是撒珥根的一位官员)。关于亚述王普勒与提革拉毗列色二世同为一人的问题,见历代志上 5:26 注,以及 Schrader《楔形文字与旧约》227-240页(1883年第二版)。施拉德经过详尽而极有趣的讨论后,得出以下结论: (1)按照圣经,也按照铭文,以色列的米拿现和犹大的亚撒利雅是同时代人。(2)照圣经,这两位君王都与一位亚述王普勒同时;照铭文,则都与提革拉毗列色同时。(3)贝罗苏称普勒为迦勒底人;提革拉毗列色自称迦勒底王。

(4)普勒-波鲁斯于主前731年成为巴比伦王;提革拉毗列色也在主前731年接受巴比伦王米罗达巴拉但的臣服,并在同年制服其他巴比伦诸侯,其中包括 Amukkan 的 Chinzçros。(5)托勒密正典称波鲁斯为巴比伦王;提革拉毗列色自称“巴比伦王”。(6)照正典,Chinzçros 于主前731年作巴比伦王,且事实上是与一位名叫 Pôros 的王同时(或在其之下)执政;因此,自然而然可以推想:那位同名、被击败的 Amukkan 王,被提革拉毗列色委任为巴比伦的附庸王,因为年代资料完全吻合。(7)主前727-726年,亚述因提革拉毗列色去世而改朝换代;巴比伦也因波鲁斯去世而发生政权更替。(8)亚述王表中没有一位王名近似普勒;作为王号,这名字本身也不合常规。

因此,我们只能把普勒与王表中的另一个名字相认定,并且从历史根据看,只能是提革拉毗列色。(9)Pul 与 Pôros 是同一名字的不同形式(参波斯铭文中 Bâbiru 对应 Bâbilu)。(10)由这一切推论,结论无可避免:普勒与波鲁斯、普勒与提革拉毗列色,都是同一人。来攻击这地。——不如译作“来到这地之上”(以赛亚书 10:28士师记 18:27)。这里的意思是“占据这地”。一千他连得银子。——约合 375,000 英镑。使他的手帮助他。——普勒(提革拉毗列色)应米拿现之请而来,为要扶立米拿现对抗其他觊觎王位的人,使其在亚述之下作附庸君王。(参何西阿书 5:13;7:11;8:9。)提革拉毗列色先前已经制伏了叙利亚大马士革王利汛;当时这国大概已因耶罗波安二世的胜利而大为削弱。

(见列王纪下 15:14 注。) 回到“页首”

第20节 (20)索取。——原文直译“使出来”;这词前面已用于“支出、花费金钱”的意义(列王纪下 12:12)。因此,这里或许应读作“征收”(vayyissa),即“加在……身上”(创世记 31:17)。 向。——希伯来文作“在……之上”。 富有的大能人。——这是该希伯来短语较晚期的用法;较早时期它的意思是“军中的勇士”(士师记 6:12撒母耳记上 9:1)。 五十舍客勒。——一他连得银子值三千舍客勒。因此,一千他连得(即三百万舍客勒)的总额,意味着共有六万人有能力分担。五十舍客勒等于一弥那(亚述语 mana;希腊语 μνῦ;拉丁语 mina)。北国并没有可供支取的大型圣殿府库,而王宫积蓄在当时频繁政变所引起的混乱中,想必也早已散失。 在那里。——或作“那时”(诗篇 14:5)。 回到“页首”

第23-26节 (23-26)比加辖(希伯来文 Pĕkahyâh)作王的事。(23)第五十年。——若第17节准确,则应是第四十九年。(25)但是……他手下的一个军长。——即“……他的侍从官(或骑士,列王纪下 7:2)”。王宫里的卫所。——同样的说法见于列王纪上 16:18。“卫所”一词 armôn,通常解释为堡垒或高楼,出于“高”的词根。(参希腊文 ἡ ἄκρα。)Ewald 认为它是指后宫;后宫作为东方宫殿最内层、守卫最严的部分,这里大概正是此意。比加辖在叛党面前逃到那里避难。同着亚珥歌伯和亚利耶。——比加杀了这两个人,可能是王的侍卫军官;他们与王一同站在主人身边,因此连王自己也一并被杀。这两个特殊名字表明记载具有历史真实性。

亚珥歌伯这个名字使人想到此人出身于巴珊那块名为亚珥歌伯的地区(列王纪上 4:13);亚利耶(“狮子”)像我们所说的“狮心王”一样,表示力量与勇猛。(参历代志上 12:8:“迦得人……面貌好像狮子。”) 同着他有五十个基列人。——或作“与他同去的有五十人……”。比加有五十名士兵支持他,可能来自王室卫队。米拿现自己本是迦得人(列王纪下 15:17),因此属于基列;所以他很可能从向来以勇武著称的基列人中招募自己的侍卫。(参约书亚记 17:1士师记 11:12历代志上 26:31。)亚珥歌伯与亚利耶这两个名字也与这一推测相合。七十士译本把“基列人”译成 ἀπὸ τῶν τετρακοσίων,“四百人中的”;这使人想起大卫那六百勇士(撒母耳记下 15:18)。

约瑟夫解释比加辖在位短暂,是因他效法其父的残暴。回到“页首”

第27-31节 (27-31)利玛利的儿子比加在撒玛利亚作王的事。(27)作王二十年。——这与约坦在位年数(列王纪下 15:33)以及何细亚开始作王的年份(列王纪下 17:1)不符。因为照列王纪下 15:32,比加在犹大约坦继位时已作王约两年,而约坦作王十六年;又照列王纪下 17:1,比加是在约坦继承人亚哈斯第十二年被何细亚接续的。依这些资料,比加在位应有二十八至三十年。因此,我们必须或者像 Thenius 那样假定“30 的数字记号(ל)败坏成了 20(כ)”,或者像 Ewald 那样认为“二十”之后本来有“又九”二字,却偶然脱落了。(29)提革拉毗列色。

——这位亚述君王于主前745至727年在位,在他自己的铭文中称作 Tukulti-(或 Tuklat)‘abal-Esarra,施拉德译为“我的倚靠是 Adar”,字面是“倚靠是 Sarra 殿之子”。(见历代志上 5:26 注。)“我们从这些铭文残篇中所得着对这王的印象,与我们从圣经所知道的完全一致。无论在哪里,他都被描绘为一位强有力的战士君王,征服了整个前亚细亚地区,从东方玛代的边境山地直到西方地中海,包括加帕多家的部分地区。”(Schrader, K.A.T., p. 247) 攻取了以云、亚伯伯玛迦……拿弗他利全地。——参列王纪上 15:20。雅挪亚。——不是以法莲与玛拿西交界的那座城(约书亚记 16:6),因为上下文要求这里是以色列最北部的一处地方。基低斯。

——在米伦水西岸(约书亚记 21:37)。夏琐。——见列王纪上 9:15。基列。——见列王纪下 14:25历代志上 5:26。不久以前耶罗波安二世才为以色列收复此地。照施拉德(K.A.T., pp. 254 及以下),本节是指提革拉毗列色于主前734年远征,年表中称之为“攻打 Pilista(非利士地)之役”。施拉德把这与一段编年残文联系起来;那残文先列出提革拉所攻取的城邑,结尾说:……“Gaal(ad) 城……(A)bil……位于 Beth-Omri 地(即撒玛利亚)上部……我把其全境并入亚述领土;我派总督和官长治理他们。”残文接着提到加沙王哈嫩逃往埃及,以及征服者掠去他的财物和神像。

随后又说:“Beth-Omri 地……其中全体人民及其财物,我都掳到亚述地去;他们的王 Pakaha(即比加),我杀了(施拉德作此解;也可能是‘他们杀了’);我立 A-u-si-ha(即何细亚)……治理他们。我从他们收取十他连得金子、一千他连得银子。” (30)何细亚……杀了他,接续他作王。——见前一条所引提革拉毗列色铭文;正如施拉德指出的,从那里可以清楚看出,何细亚只是借着承认亚述宗主权,才稳固了自己的王位。《列王纪》这简略记载没有提到这一点;但列王纪下 17:3 记何细亚向提革拉继任者撒缦以色四世进贡。约坦二十年。——这是个可疑的说法,因为与列王纪下 15:33 不合;那里说约坦只作王十六年。回到“页首”

第32-38节 (32-38)约坦在耶路撒冷作王的事。(参历代志下 27章) (32)比加第二年。——比加是在乌西雅(亚撒利雅,列王纪下 15:27)末年登基的。(34)效法他父亲乌西雅一切所行的。——历代志作者对这笼统的评语有所限定,补充说约坦不像他父亲那样擅入圣所。(参历代志下 27:2 与 26:16。) (35)只是丘坛还没有废去。——历代志作者把这话概括为:“百姓还行邪僻的事。” 他建造。——不如译作“是他建造了”。关于“上门”,见历代志下 27:3 注。Thenius 认为“上”是指尊贵等级,而不是地理位置。(见耶利米书 20:2以西结书 8:3;8:5;8:14;8:16;9:2;40:38-43;并参列王纪下 12:9。) (36)约坦其余的事。

——其中一部分记在历代志下 27:4-6。那里说约坦建造城邑、营寨和高台,又胜利地攻打亚扪,并连续三年向那国征收重贡。Ewald 和 Thenius 都承认这段简短记载有历史价值;这从其表面本身就已很明显。(37)那时。——即约坦在位末年。起初,联军的攻击只是零星袭扰。到了下一朝,他们便大举入侵全国。(见列王纪下 16:5 以下及其注释。) 利汛。——参利逊,希伯来文 Rĕzôn(列王纪上 11:23),即该王朝的创始人。现在这个名字在《列王纪》和《以赛亚书》(以赛亚书 7:1)的希伯来文中拼作 Rĕçin。提革拉毗列色的记录里,这位被其征服并杀死的利汛,其亚述文拼写提示正确写法应是 Raçôn(亚述文 Bagunnu)。这样,叙利亚王国的首末二王就都带着相似的名字,二者或许都意为“王子”。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