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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 第 11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Kings 11

第1节 第十一章。亚他利雅篡夺犹大王位,却因大祭司耶何耶大的运作而被废黜并被杀,她的孙子约阿施被立为王。(参较《历代志下》22:10;23:21。)

(1)亚他利雅……看见。更可译作:那时亚他利雅……已经看见了。(通行希伯来文本在动词前所加的“和”字,不过是对亚哈谢末字的错误重复。许多抄本省略此字。)关于亚他利雅以及她对其丈夫约兰所施加的恶影响,见《列王纪下》8:18;8:26-27。她现在借着自己的野心和残忍,显明自己真是耶洗别配得上的女儿。

她儿子。就是亚哈谢(《列王纪下》9:27)。犹大王朝的历史从那一点重新接续。

灭绝王室。原文“国度的后裔”(见旁注)意指一切可能提出继承权要求的人。亚哈谢的弟兄已被阿拉伯人杀了(《历代志下》21:17);他的“亲族”也被耶户杀了(《列王纪下》10:14)。亚他利雅所杀的人,大多应是亚哈谢自己的儿子,不过这用语并不排除其他亲属。

第2节 (2)但约示巴……亚哈谢的妹子。她与亚哈谢并非同母(见约瑟夫)。亚他利雅不会容许自己的女儿嫁给耶和华的大祭司。(参较《列王纪下》11:3与《历代志下》22:11。)这门与王妹联姻的婚事,显示出大祭司职分几乎具有王族般的尊荣。

那些被杀的王子。更准确地说,是“那些将要被处死的王子”。当诛杀众王子的命令发出时,约示巴(《历代志》作约沙巴)把婴孩约阿施藏了起来。他因尚在襁褓中而被忽略了。[这里希伯来文本误写了一个意为“死亡”的字(《耶利米书》16:4)。《历代志》支持希伯来旁注。]

他们把他藏了起来。这一句在此处位置不对。希伯来文是:“将他和他的乳母藏在床榻的房间里;他们把他藏躲亚他利雅,他就没有被处死。”显然,《历代志》中补出的“她就把”一词,在这里之前脱落了。亚兰文他尔根和叙利亚译本读作:“她就把他和他的乳母藏了起来”,等等。

在卧房里。即“床榻的房间”,就是宫中存放褥垫和被盖的房间;按东方至今仍常见的习俗,就是如此。这房间因无人使用,起初成了最近便的藏身之处。后来这婴孩又被秘密转送进圣殿范围之内。

第3节 (3)他与她同在。即与他的姑母约示巴同在。“在耶和华殿里”这几个字应紧接在此之后。希伯来文中的“藏”与“六年”相连,只是指这位婴孩王子。约阿施与他姑母“在耶和华殿里”同住,也就是在分给祭司居住的一间房内,也许甚至就在大祭司的住所里,而那住所可能就在圣殿院内。

特纽斯认为,《历代志》所说约示巴是大祭司的妻子,并无别的根据,不过是对这些话的一种“传统解释”;他还断言,约示巴本人也不得不与婴孩王子一同藏身避难,以逃脱亚他利雅的报复。但可以确定,编年史作者在这些对列王史的重要补充上,所依据的绝不只是传统而已。(见《历代志下》22:11注。)

作王。即“正在作王”。

第4节 (4)到了第七年。那时人们对亚他利雅暴政的不满,或许已经达到顶点。

耶何耶大。就是大祭司(《列王纪下》11:9)。奇特的是,这里首次提到他的名字时并未说明其职分;这使人推断,在本段叙事所依据的原始资料中,故事开头本已像《历代志下》22:11那样,把他介绍为大祭司,也是约示巴的丈夫。

百夫长、军长和护卫兵。更准确地说,是加利人和侍卫的百夫长,也就是统领王家卫队的军官。这里译作“加利人”和“侍卫”的词语含义暧昧。特纽斯倾向把前者译作“刽子手”。(参《列王纪上》1:38;《撒母耳记下》8:18;15:18;16:6;《历代志上》18:17诸注。)特纽斯反对这样一种看法:像大卫这样爱国又虔诚的王,会雇用外邦异教士兵作自己的亲卫军。但大卫自己不也曾在迦特王亚吉那里作雇佣兵,并把父母托付给摩押王照料吗?况且,投身以色列诸王卫队的雇佣兵,岂不也会接受他们新国家的宗教吗?(参赫人乌利亚的例子。)《撒母耳记》中译作“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以及此处译作“军长”的词语,其明显像族名的词尾,特纽斯解释为表示位置或类别的形容词记号。也许如此,但此案仍未定论。

与他们立约。《历代志》记下了这些百夫长的名字。它对整个事件的记述,虽然大体与此处一致,却呈现出某些显著差异,其中最突出的,是把祭司和利未人在这件事上的作用大大凸显出来。这些差异,若假定编年史作者是从一部比《列王纪》稍晚、内容也远比其丰富的大型历史汇编中取材,而那汇编主要仍建立于同样的编年资料之上,就可以得到解释。两部正典历史书的编者,在取材和处理方式上的选择,都是由他们各自的目的与观点所决定;而这二者彼此相当不同。(见《列王纪》和《历代志》导言。)与此同时,也不可忘记: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段记述较古老,也较原始,因此若单就历史价值而言,也更为可贵。

第5节 (5)你们三分之一……王宫。更准确地说:“你们这在安息日来值班的三分之一,要看守王宫。”(按《列王纪下》11:7读作w‘shâm‘rû。)王家卫队照常轮流值勤,正如现代欧洲各国首都一样。他们在安息日交接班,这一点只从本段可知;但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也是如此,他们的组织在许多方面都像军队。

看守王宫。要使本次行动成功,有两个地点必须把守:即王宫与圣殿,“王宫”和“耶和华的殿”。前者有篡位的王后亚他利雅,她的一举一动必须严密监视,她的党羽也必须被阻止,不得占据并防守王宫;后者则有年幼的王位继承人,必须保护他免受攻击。这里“王宫”显然指宫殿本身,这从《列王纪下》11:16、11:19,乃至整个叙事都很明显。七十士译本增添“在入口处”(ἐν τῷ πυλῶνι),即宫殿正门。这至少是正确的注解,也可能属于原文的一部分。第5-6节 (5,6)卫队分为三队,驻守在通往王宫的三处通道。

第6节 (6)三分之一要在苏珥门。或作:“那三分之一要在苏珥门把守。”《历代志》不用Sûr(“转弯”),而作Jesôd(“根基”)。苏珥门显然是王宫院内一处侧门,正如米底乃阿布与卡尔纳克的古埃及宫殿所见的那类侧出口一样。“耶所”或许是同一侧门的另一名称;更可能的是,它只是“苏珥”的文本讹变。

另有三分之一在护卫兵后面的门。直译是:“那三分之一在侍卫后面的门。”《列王纪下》11:19提到“侍卫门”,显然是王宫范围的主要入口。那门与此门大概就是同一扇。这里称其为“侍卫后面的门”,是因为通常有守卫驻在它前面。也许“后面”一词不过是受“门”字回声影响而生(‘ahar, sha’ar),应当删去,视为抄写错误。

你们要这样看守这殿。也就是说,你们这些在安息日进班的三队卫兵,要如此把守王宫的出入口。

免得被冲破。希伯来文只有massâh这一字,别处从未出现。它似乎意为“击退”“拦阻”,大概是“看守”(mishmèreth)旁边的边注,用来解释其性质,也就是守卫要阻挡任何试图进入宫室的人。格塞纽斯释作“为了驱逐百姓”(zum Abwehren)。特纽斯建议改读为“并要击退!”也就是“击退一切来者”(把massâh改作ûn e sôah)。不过他本该写作w e nâsôah。第7-8节 (7,8)凡在安息日交班下来的全部卫队,都要守卫圣殿和幼王。

(7)你们中那两部分……安息日。更准确地说:“你们中那两支,就是凡在安息日下班的。”这“两支”指两大基本 division,也就是加利人(或刽子手)和侍卫。那些在安息日交班下来的兵,不像接替他们的人那样分成三队驻守三处,而是要列成两列,一边是加利人,一边是侍卫,为要守卫圣殿,尤其是守护王的身体安全。

关于。直译是“朝向……”,即就……而言,在……之上。“耶和华的殿”显然与“王宫”(《列王纪下》11:5)相对。

(8)你们要四围护卫王。他们要列成两行,使王可以安全地在其间,从圣殿步行到王宫。

班列。更准确地说,是“队列”,即为保护王而列成的那两行卫兵。若有人企图冲过队列来攻击王,就要被杀。

你们要与王同在……出入。就是当他离开圣殿,和当他进入王宫的时候。

第9节 (9)百夫长。即王家卫队的百夫长(《列王纪下》11:4)。《列王纪下》11:10也是如此。

吩咐。应作“已经吩咐了”。第9-10节 (9,10)执行上述安排的准备工作。

第10节 (10)大卫王的枪和盾牌。希伯来文作单数“枪”,但《历代志》作复数,看来是正确的。“盾牌”也许应译为“兵器”。(参《撒母耳记下》8:7;《历代志下》23:9。)大卫曾把这些战利品兵器存放在圣殿里,如今用来恢复大卫后裔的王位,再合适不过。也可能如贝尔所建议的,原先在王宫值班、现在下班的卫兵把武器留在了那里。

第11节 (11)护卫兵。直译是“侍卫”;因此不是利未人。

角落。更准确地说,是“边侧”。

沿着。即“在”。

和殿。即“并在圣殿那里”。卫兵列成两行,从院子的南墙一直延到北墙,一行站在靠近入口的燔祭坛那里,另一行站在圣所本身那里。“围绕王”这几个字是预先提到的。

第12节 (12)他领王子出来。当那两行卫兵已经列好,把圣殿内部与外院隔开之后,耶何耶大便把幼王领进两列之间受保护的空间里;也许是从一间侧室出来,也许甚至是从圣所里出来。

又把律法书交给他。希伯来文简作“和那见证”。金基解释这是指王袍;其他拉比则认为是指冠冕上的经匣(见《申命记》6:8)。特纽斯说,这是指律法,也就是一本写有摩西条例的书,在王受冠之后,以象征方式举在他头上。(见《历代志下》23:11注。)

膏他。《历代志》说执行此事的是“耶何耶大和他的众子”。若不假定虽有大祭司在场,却由卫兵把圣膏油倒在王头上,就很难看出这补充说明有何可反对之处。然而特纽斯竟把这当作“编年史作者小气精神”的一例,指责他说加上这些话是“唯恐有人以为那膏立是未经分别为圣的手所行的”。这种批评本身岂不正是既“小气”又“任性”吗?这些话多半原就载于编年史作者所依据的主要资料中。

愿王万岁。直译是Vivat rex。(《列王纪上》1:25。)第13节 (13)护卫兵和百姓。这译法是正确的。希伯来文本中“和”字已经脱落了。

护卫兵。这里出现亚兰语式的复数形式,在散文中很少见。(参《列王纪上》11:33。)《历代志下》23:11把这些字次序对调,因而产生另一种意思,即“百姓奔走聚集的声音”,并增添“并且为王欢呼”。编年史作者或许在他所依据的作品中看见了这样的读法;但我们面前的文本似乎较可取,因为“奔跑的人”(侍卫)在整段记述中始终指王家卫队。

百姓。见《列王纪下》11:14注。

她来到……殿里。因此显然王宫就在圣殿附近。(见《列王纪下》11:16注。)第14节 (14)她观看。她一进外院,整个场景便映入她惊愕的眼中。

王站在柱旁。更准确地说:“王正站在台上。”(参《列王纪下》23:3。)这台子(武加大译本作“tribunal”)显然是只为王保留的高台,设在大祭坛前、内院入口处(《历代志下》23:13;6:13)。特纽斯坚持说,王是站在通往圣所的台阶顶上。若真如此,经文为何不更明确地表达这层意思呢?(参《列王纪下》9:13。)

照例。即“按照这类场合的惯例”。

首领。是民间领袖,不是王家卫队的百夫长;后者在本章始终都带全称。(见《列王纪下》11:4;11:9-10;11:15;11:19。)本段叙述从未明说贵胄在殿中,但此刻却突然提到他们,仿佛他们自始至终都在场;这与编年史作者明确记载说,百夫长与耶何耶大会商后,把利未人和各宗族首领召集到殿中(《历代志下》23:3),正形成鲜明呼应。(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译作“歌唱的人”,因为它们把sârîm“首领”读成了shârîm“歌者”。)

吹号的人。直译是“号筒”,正如我们说“提琴”来指演奏者。这里指祭司在庄严场合吹奏的圣号或银号。(参《列王纪下》12:14;《民数记》10:2;《历代志上》15:24。)这表明祭司和利未人确实在场,正如《历代志》极力呈现、而且在大祭司亲自领导、场景又在圣殿的情形下本来就可预期的那样。祭司当值班次、利未歌者、守门者和其他祭司侍从,必然都参与了这次行动。

国中的众民。特纽斯认为,一旦王家卫队的百夫长已经全心拥护这项计划,保密就不再需要了;这一点并非没有道理。

欢喜……吹号。即“正在欢喜……正在吹号”。

反了。直译是“叛变”“阴谋”。

第15节 (15)百夫长,就是军兵的官长。王家卫队的百夫长被称为“军兵的官长”(参《民数记》31:14),是为表明:正是他们把大祭司的命令传达给自己的部队,使之得以执行。

把她带出班列之外。更准确地说:“叫她从队列中间出去”,即在两旁卫兵护送下,把她押出圣地范围。

跟随她的人。即任何对她表示同情或企图帮助她的人。圣殿院中的大集会里,可能还有她的一些党羽。

因为祭司曾说过。这是一句插入的话,用以说明方才所发命令的缘由;“曾说过”也可理解为“曾想过”。

第16节 (16)他们下手拿住她。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如此。希伯来短语的意思其实是:“他们向两边给她让开地方”,即人群后退,为她的出去让出一条通道(他尔根和拉希也是这样解释)。

她走到……王宫。她是从“马门的入口”进入王宫的。亚他利雅被押到紧邻王宫的御马厩,并在那里被处死。

第17节 (17)立约。更准确地说,是“那约”。大祭司郑重地更新了耶和华与王及百姓之间原先所立的约;这约在近几代王崇拜巴力的时期已被破坏了。

使他们作耶和华的民。参《申命记》4:20;《出埃及记》19:5-6。

王与民之间。为保障双方各自的权利与特权。(参《撒母耳记上》10:25。)王有责任按耶和华的律法治理国家,也就是那放在他身上的“见证”(《列王纪下》11:12)。(参《历代志下》23:16注。)百姓则应忠于大卫家。

第18节 (18)国中的众民都进了巴力庙。这是在圣约重新确立之后立刻发生的事,而铲除外来巴力崇拜正是这约的结果之一。众人在对耶和华重新被唤醒的热忱中,可能马上就奔去拆毁那庙。这里似乎暗示,巴力庙就建在圣殿山上,以炫耀的方式与耶和华的圣所对峙。(参玛拿西把偶像祭坛引进圣殿本身,《列王纪下》21:4-5;21:7;23:12。)这座巴力庙也许就是亚他利雅所建。(参《列王纪上》16:31-32。)

它的坛……它的像。也可译作“那庙的祭坛……那庙的偶像”。

祭司派官长管理耶和华的殿。这句话与前文显然关系极为紧密,几乎足以证明巴力的圣所曾立在圣殿院内,很可能就在外院。毁掉它以后,耶何耶大设立若干监督,可能是有地位的利未人,为要防止今后再有人以偶像礼仪玷污圣殿(参《以西结书》8:5-16),或任由巴力崇拜者肆意攻击;他们或许被震慑住了,但绝未灭绝(参《历代志下》24:7);并且也要确保合法的敬拜得以妥善进行。(这句话告诉我们改革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所做的事,因此为当前主题作结,却牺牲了严格的时间顺序。)

玛坦。“玛坦”是“玛坦巴力”的简称,意为“巴力的恩赐”,是一个腓尼基名字,在布匿文和亚述文碑铭中都出现过(即普劳图斯笔下的Muthumballes)。另参Mitinna和Mattén这两个推罗王名(提革拉毗列色二世碑文;希罗多德7.98)。

第19节 (19)他率领众首领……国民。耶何耶大现在安排一支凯旋队伍,护送王从圣殿到王宫。

首领……护卫兵。更准确地说:“百夫长(那些百夫长)和加利人及侍卫”;照特纽斯的说法,则是“持杖者和侍从”。

他们从耶和华殿里带王下来。即从圣殿下来,走过连接摩利亚与锡安的桥。

经过……来到王宫。更准确地说:“他们从侍卫门的路进入王宫。”因此,这门不属于圣殿,而属于王宫,大概是王宫的正门。

他坐在王位上。整个过程以王在列祖的宫中庄严登基告终。(七十士译本更合适地作:“他们使他坐在王位上”;《历代志》也如此。)第20节 (20)国中的众民……那城。特纽斯称这是“军兵与市民之间显然的对比:前者为自己的作为欢腾,后者却在那拜偶像的暴君被处死时一动不动”(他把本节前半与后半连起来解释,跟随埃瓦尔德)。但他假定此处及《列王纪下》11:14中的“国中的众民”是指“军兵”(“die ganze in Jerusalem anwesende Kriegerische Landesmannschaft—Die Kriegsmannschaft”),这显然是错误的。“国中的众民”显然与实施政变的王家卫队,即“禁卫军”,相对,是平民相对于军人。

合城都安静。耶路撒冷的居民接受了这场政变,并未试图发动任何反制行动。毫无疑问,京城中有相当一批巴力崇拜者和亚他利雅的党羽。“国中的众民”(即大概照《历代志下》23:2所说,应百夫长之召、按耶何耶大的授意从乡间聚集而来的人)与耶路撒冷的城民形成对照。不过,“那城都安静”(或“得享安息”,见《士师记》5:31)这句话,也可能是指从亚他利雅暴政下得蒙解救。

他们杀了亚他利雅。更准确地说:“亚他利雅,他们已经杀了。”这是为了作结,而强调性地再次提到故事真正的高潮(《列王纪下》11:16)。

在旁边。更准确地说,是“在……里面”,即在王宫范围之内。

第21节 (21)约阿施登基的时候年方七岁。希伯来文各版把这一节连接到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