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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9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9

第1节 第九章。(二)所罗门的智慧、财富与荣耀。他的死。(甲)示巴女王的来访(历代志下 9:1-12)。参看列王纪上 10:1-13。希伯来文本与《列王纪》一致,只容有少数带本书特色的改动,主要的将在下文指出。(1)示巴女王听见了。——现在示巴女王已经听见了。《列王纪》作“正在听见”。所罗门的名声。——《列王纪》另加一难解的短语(“关于耶和华的名”),历代志作者将其省略。难解的话。——谜语、隐语。七十士译本作 αἰνίγμασιν(参士师记 14:12)。来到耶路撒冷。——这是《列王纪》的简略写法,却并无改进。叙利亚译本与后者一致。金子甚多。——历代志作者以自己喜用的说法代替了《列王纪》的“极多的金子”。回到“页首”

第4节 (4)以及他上耶和华殿所经过的上廊。——《列王纪》作“以及他在耶和华殿所献的燔祭”。此处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与《列王纪》一致;阿拉伯译本作“他献祭所用的坛”。在其他一切经文中,我们本文所用的词(‘alîyâh)意思都不是“上去”,而是“楼房”;因此,很可能在这里它只是把《列王纪》所见的那个词(‘ôlâh,“燔祭”)抄错了。回到“页首”

第5节 (5)你的事迹。——直译是“话语”。七十士译本作 περὶ τῶν λόγων σου。我们也可译作“事务”“事情”。回到“页首”

第6节 (6)你智慧的广大,我连一半也未曾听见。——《列王纪》只简略作“人所告诉我的还不到一半”。历代志作者在此作了解释性的增补。(关于 marbith 一词,意为“增多”“众多”,可参看历代志上 12:29历代志下 30:18;此词在《历代志》中出现三次,在别处只出现两次。)你超过那风声。——直译是“你加添于那报告”。《列王纪》说得更完整:“你的智慧和你的亨通超过我所听见的风声。”回到“页首”

第7节 (7)有福啊……得以听见。——这些连词削弱了本节的修辞效果,而《列王纪》并没有这些连词。回到“页首”

第8节 (8)在他的宝座上——即耶和华的宝座上。(参历代志上 28:5。)《列王纪》作“以色列的宝座”。作耶和华你神的王。——进一步强调所罗门不过是耶和华的代理统治者。这一句是历代志作者增添的,但不必称之为“显然是有意的篡改”(Thenius)。坚立。——《列王纪》的希伯来文本没有这句话,但它很可能是原有的,因为那里的七十士译本有此语。回到“页首”

第9节 (9)香料。——B’sâmîm,一词即英语 balsam 和 balm 的语源。数量极多。——参看历代志下 9:1 的注释。这里用 lârôb 代替了古老的 harbçh。以后再没有这样的香料。——或者说,此前从未有过这样的香料,即在耶路撒冷。历代志作者所据手稿权威中的缺陷,很可能导致这里偏离了较古老文本中的说法:“以后奉来的香料,再没有这样多的。”(列王纪上 10:10)回到“页首”

第10节 (10)户兰的仆人和所罗门的仆人。——《列王纪》作“希兰的船只,就是从俄斐运金子来的船只”。这里的说法被改成与历代志下 8:18 相一致。运来了檀香木。——见历代志下 2:8。七十士译本作 ξύλα πεύκιυα;武加大译本作“ligna thyina”;叙利亚译本作“金合欢木(?)”(’eshkor‘ô);《列王纪》作“从俄斐运了许多檀香木来”。在《米示拿》中,’almûg 意为“珊瑚”;拉比们也认为檀香木带红色。紫檀木(Pterocarpus Santalinus)呈血红色并带黑纹,芬芳,可用于工艺品,也可焚烧。名为 Valgu 或 Valgum 的树则是白檀(Santalum album),出产白色和黄色檀香木。Thenius 怀疑所罗门时代的檀香木会不会其实是柚木(Cytharexylon Tectona);这种木在东印度丰富,质地坚硬,带黄色条纹,气味浓烈,在印度用于建造庙宇。回到“页首”

第11节 (11)台阶。——M’sillôth,通常意为大道,即高起的道路。这个词是对 mis‘âd 的解释,而 mis‘âd 只见于列王纪上 11:12。七十士译本作 ἀναβάσεις;武加大译本作“gradus”;阿拉伯译本作“柱子”。歌唱的人。——就是歌唱的人。在犹大地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这是对《列王纪》“这样檀香木,以后没有再来的,也没有人看见直到今日”的简略转述。“犹大地”这个说法表明,北国在编者的思想中已被完全排除在外。回到“页首”

第12节 (12)另外照她带给王的而给她。——这不大可能是说所罗门把她自己的礼物还给她。若此读法无误,我们可以理解为回礼,就是价值与她所献之物相当的礼物。或者更好地看作历代志作者的一句插注,说明赠礼并非单方面的事。所罗门显出与来访者同样君王般的慷慨。若把这句放在前面,意思就更清楚:“示巴女王带给王的且不论,所罗门都照她一切所愿的赐给她。”不过,Bertheau 提议对希伯来文本略作改动,以得出“除了王为她带来的以外”的意思。列王纪上 10:13 清楚得多:“另外照所罗门王按手所能给她的,都给了她。”七十士译本译作“另外还有她带给所罗门王的一切”;武加大译本作“且远超过她所带给他的”,这也许保存了原读法的痕迹;叙利亚译本作“另外还有他给她的”。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又加上“并且他将她心里所有的都向她显明了”。她就转回。——这里用 hâphak 代替了《列王纪》的 pânâh;后者在此义项上更常见。回到“页首”

第13节 (乙)所罗门的收入、荣华与权势(历代志下 9:13-28)。参看列王纪上 10:14-29列王纪上 4:26-27。(13)所罗门每年所得的金子。——见列王纪上 10:14,本节与其一致。回到“页首”

第14节 (14)此外还有商人和贩卖人的所进。——这段希伯来文很难,也可能已经败坏。按字面看,似乎是“除了巡行之人的人”,这是个奇怪的短语,又有商人所带来的;或者也许是“撇开巡行之人的人和带来货物的商人”。最后一个词紧接着又出现一次,所以可能是文士抄写之误。Thenius 对列王纪上 10:15 的推测,似乎得到古译本的支持。他主张把 ’anshê ha-târîm“行旅之人”,改读为 ‘onshê ha-r’dûyîm“臣民的罚金或贡赋”。《历代志》的叙利亚译本作“诸城的贡赋”。所以,真正原始的读法或许是 ‘onshê he‘arîm。武加大译本译作“各族人民的使者”;但七十士译本作“被征服者的人”。关于短语后半句,《列王纪》作“以及杂族商人的货物”。亚拉伯诸王。——《列王纪》作“杂族诸王”,即毗邻并杂居于以色列周围的贝都因人。(参出埃及记 12:38。)这种差异只在元音标注上。(参耶利米书 25:24,那里两词都出现;又参以西结书 30:5。)省长。——Pachôth,即帕夏。Thenius 认为此词是“本段成书较晚”的标志,这是错误的。(见列王纪下 18:24 注。)都带来。——即经常带来。(参历代志下 9:23-24。)回到“页首”

第15节 (15)所罗门王制造。——与列王纪上 10:16 逐字相同。锤出来的金子。——按 Gesenius 的说法,不如译作混合金或合金。但这个词(shahût,即 shatûah)似乎是指捶打成片的金子,即金箔。七十士译本也如此,作 ἐλατούς。包上。——即他把金子包在“大盾牌”上,这种盾牌是长方形的大盾。(参阿摩司书 8:10:“我必使麻布腰束你们众人的腰。”)历代志下 9:16 也是这样。回到“页首”

第16节 (16)盾牌。——Maginnîm。mâgçn 是圆形或椭圆形的盾牌,大约只有“大盾牌”(çinnah)的一半大小,两者常作对比;如诗篇 35:2。七十士译本作 ἀσπίδα。每面用金子三百舍客勒。——《列王纪》作每面三弥那金子。弥那(或米拿,亚述文 mana)是他连得的六十分之一,相当于五十或六十舍客勒。或者本文读法是抄写错误(把 sh’losheth manîm 误作 sh’losh mç’ôth),或者我们的译本误加了“舍客勒”一词,我们倒应当读作“达克马”(一百达克马等于一弥那)。叙利亚译本作“每面盾牌的把手上包有三弥那金子”;阿拉伯译本也如此。回到“页首”

第17节 (17)精金。——这里用常见的 tahôr 一词,代替了《列王纪》中仅此一次出现的 mûphaz。回到“页首”

第18节 (18)又有金脚凳,与宝座连结。——《列王纪》在这里作“宝座后背是圆的”。虽然在东方王座的图像中,脚凳是很显著的对象,但我们的文本也很可能是由《列王纪》所呈现的那种文本败坏而来;此处叙利亚译本与《列王纪》一致。七十士译本译作“宝座有六层台阶,用金子固定”,省略了脚凳。无论如何,这段希伯来文显得可疑地拗口。关于本节其余部分及下节,见列王纪上 10:19-20。历代志作者在历代志下 9:19 作了两处轻微的文字修正。回到“页首”

第20节 (20)都不是银的;银子算不了什么。——我们译本补上的“不”似乎是对的;参列王纪上 10:21,本节除此之外与其完全一致。回到“页首”

第21节 (21)因为王的船只往他施去。——列王纪上 10:22 作“因为王有他施船只在海上,与希兰的船只一同”。一般都认为历代志作者的话,是对“他施船只”这表达的错误转述;所谓他施船只,即适于长途航行的船队。(参以赛亚书 2:16。)当前这支船队与上文历代志下 9:10 所提者是否同一,并不明显。所罗门或许既有在地中海上(列王纪上 10:22 的“海”)向西贸易的船队,也有在红海中向南和向东贸易的船队。有人把他施认作波斯湾的塔尔西斯角。(见历代志下 20:36 注。)回到“页首”

第22节 (22)所罗门王。——见列王纪上 10:23。胜过万王。——即“比万王更伟大”。回到“页首”

第23节 (23)天下列王。——这是对《列王纪》“普天下都求见”的解释。这里的“天下”,其范围在历代志下 9:26 中有界定。回到“页首”

第24节 (24)他们都带来。——即常常带来。(参历代志下 9:14。)兵器。——即武器和盔甲。可比较《麦克白》中的话:“至少我们也要披挂着甲胄而死。”每年一定的数目。——直译是“一年之事在一年之中”。这里是指所罗门的属王。回到“页首”

第25节 (25)所罗门有四千马棚、车辆,并有一万二千马兵。——见列王纪上 4:26(那里把马棚数误记为四万)。本节其余部分与列王纪上 10:26 一致。由于作者已在历代志下 1:14-17 记述过所罗门的车辆、马匹以及他从埃及输入马匹的事,而那段与列王纪上 10:26-29 完全相同,所以历代志作者自然避免在历代志下 9:25-28 中单纯重复那一段。回到“页首”

第26节 (26)他统治诸王。——本节与列王纪上 4:21 相对应。回到“页首”

第27节 (27)王使银子。——与列王纪上 10:27 相同。关于本节及下节,可参看申命记 17:16-17 中的禁令。回到“页首”

第28节 (28)他们都带来。——即常常带来。本节概括了列王纪上 10:28-29(即历代志下 1:16-17),并补充说所罗门不仅从埃及,也从“各地”输入马匹。回到“页首”

第29节 (丙)文献依据。统治的结束(历代志下 9:29-31)。(参列王纪上 11:41-43。)(29)所罗门其余的事迹。——或者说,记述、历史;直译是“话语”。(参历代志上 29:29。)始末。——或作“先前的和后来的”。《列王纪》则作“他一切所行的和他的智慧”。记在。——或作“历史”。至于这里所提到的资料来源,见导论。《列王纪》只简单地说:“都写在所罗门记上,不是吗?”他的名字在希伯来人听来含有和平之意。但毫无疑问,这名字原本与 Shalman(亚述文 Salmânu)相同,那是一个神明的名字。提革拉毗列色二世提到过摩押王 Salamânu。这个名字与所罗门正相对应。示罗人亚希雅。——见列王纪上 11:29-39;14:2-18。易多。——希伯来文作 Ie‘dî 或 Ie‘dô。这位先见在《列王纪》中没有提到。(关于他的著作,进一步的引文见历代志下 12:15;13:22。)回到“页首”

第30节 (30)所罗门作王。——列王纪上 11:42 也如此:“所罗门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众人的王共四十年”,与此处相同。统管全以色列——即未分裂的全国。回到“页首”

第31节 (31)睡了。——直译是“躺下了”。人将他葬了。——《列王纪》作“他葬在”。除此之外,两段文本完全相同。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