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V.(1)这样。——即“并且”。本节与列王纪上 7:51相同。(历代志作者对较早的经文作了三处轻微校订。)“带来一切……分别为圣之物。”——即“把他父大卫分别为圣的圣物都带来了”。(参历代志上 18:11;历代志上 26:26-28。)“器皿。”——或作“器具”。有些抄本以及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省略了“所有的”一词。“大卫的圣物”就是“金银和器皿”。 圣殿的奉献(历代志下 5:2至历代志下 7:22)。
1. 历代志下 5:2-14。全国性的典礼:将约柜移入圣殿。(参列王纪上 8:1-11。)本章几乎是对应经文的逐字重述。凡那些并非出于抄写者之手的差异,都可由作者想要解释并删节经文来说明。
第2节(2)“族长。”——更确切地说,是“宗族(父家)的首领”。武加大译本作“家族的首领”;七十士译本作τοὺς ἠγουμένους πατριῶν。 “长老……首领。”——或作“酋长……王公”。 “锡安。”——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希伯仑”。 “就是七月的节期。”——希伯来文作“在节期,就是第七月”。列王纪中的“以他念月”一语,显然在“在节期”这句话之前被偶然脱落了。钦定本暗示了另一种校正文句的方式。(参尼希米记 8:14。)叙利亚译本作“在收藏果子的月,就是住棚节的月;这就是第七月”。七十士译本所依据的,正是现在这个有缺陷的希伯来文本。
第4节(4)“利未人。”——列王纪作“祭司”;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这里也如此;但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作“利未人”。后一个名称作为支派名,当然可以包含祭司或亚伦子孙,也包括他们较低一级的弟兄。历代志下 5:7表明,这里所指的其实是祭司。
第5节(5)“祭司和利未人将这些抬上去。”——希伯来文作“祭司利未人把它们抬上去”(有人将其解释为“利未人的祭司”,如约书亚记 3:3)。但一些希伯来文抄本、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读作“祭司和利未人”;阿拉伯译本作“利未人和祭司”;武加大译本作“祭司同利未人”。尤其是列王纪上 8:4作“祭司和利未人将约柜运上来”。因此,钦定本所补出的连词显然是正确的。
第6节(6)“聚集。”——(Nô‘ad,意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相会,参出埃及记 25:22。)这与历代志下 5:2-3中的“招聚”(qâhal)不是同一个词;后者的词根意义大概是“召集”。 “在约柜前。”——由于在这短语之前省略了一个希伯来词[’ittô],整句话的形式就与列王纪不同。那里我们读到的是“与他一同在约柜前献祭”等等。 “献祭。”——即“正在献祭”。 “祭司……”——本节与列王纪上 8:6完全相同(参见该处注释)。
第8节(8)“基路伯张着翅膀。”——更确切地说,是“基路伯正在展开翅膀”。列王纪作“因为”(kî),使这句话成为对历代志下 5:7最后一句的说明。 “遮掩。”——列王纪用的是描述基路伯“遮盖”约柜的专门术语(出埃及记 25:20;历代志上 28:18)。在希伯来文书写中,这个差别只在一个字母的调换。因此,我们现有的读法也许只是抄写错误。
第9节(9)“杠抽出来……被看见。”——更确切地说,是“杠很长,以致杠头可以看见”等等。 “从约柜那里。”——列王纪上 8:8作“从圣所那里”。七十士译本和四个希伯来文抄本也如此。站在大殿里的祭司,能看见杠头伸入至圣所;但在大殿外面的人(“外头”)却看不见。 “在那里直到今日。”——即“它(约柜)在那里直到今日”。武加大译本作“因此约柜就在那里”。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他尔根译本、阿拉伯译本作“它们”——即这些杠在那里;一些希伯来文抄本和列王纪上 8:8也是如此。这无疑是正确的。希伯来文本中有一个字母脱落了。历代志作者没有按后来处境去修改这句评注,反而原样保留下来;事实上,列王纪的编者早在他之前也是如此。这鲜明地说明了东方史家如何乐于以字句不差的方式借用前人的著作,即便在现代人看来,这样的借用显得并不妥帖。
第10节(10)“放在里面。”——希伯来文作“摩西所放的——在何烈山”。列王纪的说法更完整清楚:“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里”。历代志作者以“放”替代了“安放”;也许是想起了出埃及记 40:20:“又把法版放在柜里。”shâm 一词,即“那里”或“在其中”,已经从文本中脱落了。 “耶和华立约的时候。”——即“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立约之物(就是那两块石版,也就是圣约)”。(参历代志下 6:11:“其中有耶和华的约”;列王纪上 8:21。)第11节(11)“所有的祭司。”——从这里到“因他的怜悯永远长存”,即历代志下 5:13,这段叙述是历代志作者所独有的。他照着自己一贯的风格,在简短的列王纪上 8:10两半之间插入了一个长长的括注,详细叙述利未人的服事。 “凡在那里的。”——即“凡能找着的”。武加大译本也如此。(参列王纪下 19:4。) “都已自洁。”——即“都已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洁净)”,为要参与这次典礼(历代志上 15:12)。 “并不分班供职。”——他们不必遵守班次(历代志上 24章)。不仅当值的那一班祭司,而是一切班次都一同参加了这场盛典。
第12节(12)“亚萨……他们的弟兄,都是如此。”——希伯来文作“对于他们众人,对于亚萨,对于希幔”等等,“并对于他们的儿子和他们的弟兄”。这种 le(给、向、对于)这个助词的用法,是历代志作者的特色;这些经文的风格,与本章前半明显不同。关于利未人歌唱班的编制,参历代志上 25:1-7;历代志上 15:16以下。 “穿细麻布。”——参历代志上 15:27。 “拿着钹、瑟、琴。”——即“拿着钹、nebel 和 kinnor(竖琴与鲁特琴,或吉他)”。(见历代志上 15:28。) “站在坛的东边。”——即“站在祭坛东边”。 “同着他们……吹号。”——即“同着他们的,还有祭司一百二十人,吹着号”。(见历代志上 15:24。) “一百二十人。”——这样,二十四班祭司每班各有五人。括号的标记应当删去。
第13节(13)“那时……称谢耶和华。”——即“吹号的和歌唱的都一齐发声,如同一人,同出一音,为要赞美称谢耶和华。”这里结束了括注。 “他们用号……”——更确切地说,是“以号”等等发出声音。 “赞美耶和华,说:他本为善。”——关于这一通用的礼仪公式,见历代志上 16:34;历代志上 16:41。 “那时,耶和华的殿有云充满。”——应删去“那时”(参列王纪上 8:10)。“于是云彩充满了耶和华的殿。”七十士译本读作“有耶和华荣耀的云”;武加大译本则简作“以致神的殿充满了云彩”。(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略去历代志下 5:12-13。)未加元音的希伯来文本,也可译作“这殿充满了耶和华殿中的云”;但钦定本的译法更可取,因为“耶和华的殿”这个短语是作为一种高潮式的补充而加上的。(参历代志下 4:21末尾。)罗伊斯也译作:“圣殿充满了云彩,耶和华的圣殿。”这里着重的词是“耶和华”,因为这明亮的云彩正是他同在的常设记号。
第14节(14)“神的殿。”——列王纪作“耶和华的殿”。见列王纪上 8:11及下文历代志下 7:2。 “站着供职。”——即“就位”或“上前供职”(历代志下 6:12)。 叙利亚译本在这里补上一句:“历代志上半部完。”在历代志下 6章之前,它又写着:“历代志下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