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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3

导论第三章。圣殿的建造与圣器的制造(历代志下 3:1历代志下 5:1;参王上 6:7)。(a)地点与日期(历代志下 3:1-2)。(b)其尺寸:廊子与圣所,或正殿(历代志下 3:3-7)。(c)至圣所,或内殿,以及基路伯和幔子(历代志下 3:8-14)。(d)廊中的两根铜柱(历代志下 3:15-17)。

第1节 (a)地点与日期(历代志下 3:1-2)。(1)在耶路撒冷的摩利亚山上。——旧约中只有这里如此指明圣殿的地点。(参“摩利亚地”,就是献以撒所指定的地方,创世记 22:2。)耶和华向他父大卫显现之处。——七十士译本作此;更确切地说,应译为“那位向他父大卫显现的”。按通常的用法,这才是词语的意思。这里显然是暗指“摩利亚”一名的词源,被认为意为“耶和华的显现”。(参创世记 22:14。)可译为:“在耶和华显现之山上,就是那位向他父大卫显现的。”武加大译本作:“in Monte Moria qui demonstratus fuerat David patri ejus;”但 nir’ah 从来没有“被指示”或“被指出”之意。叙利亚译本误解了七十士译本(Ἀμωρία),译作“亚摩利人的山上”。在大卫所预备的地方。——这无疑是正确的,诸译本也如此表明。希伯来文本在此遭遇了偶然的倒置。在阿珥楠的禾场上。——见历代志上 21:28;22:1。

第2节 (2)二月初二日。——希伯来文作“在第二月,在第二”。诸译本省略了重复,这很可能是抄写者的错误。“在第二日”若用希伯来文表达,形式会不同。应简单读作:“他在二月开始建造”,即西弗月(或四月至五月)。见列王纪上 6:1

第3节 (b)圣殿的尺寸;廊子与圣所,或正殿(历代志下 3:3-7)。(3)所罗门受指示的事就是这些。——不如译作:“这是所罗门的根基(或平面图)。”复数代词 ‘çllè“这些”被当作中性单数“这”来用(参历代志上 24:19),而 hophal 不定式 hûsad“被建立”则作名词使用,如以斯拉记 3:11。故武加大译本作“Et haec sunt fundamenta quae jecit Solomon。”照着古时的尺寸。——不如译作“照古制的尺寸”,这是平行经文列王纪上 6:2 所没有的说明。古代的、即摩西时代的肘,比后来的肘长一掌(以西结书 40:5;43:13)。历代志作者省略了殿高,殿高原是三十肘(王上 6:2)。

第4节 (4)廊子……二十肘。——希伯来文作:“那在长度前面的廊子(即位于长方形主建筑前面的),在殿的宽度前面,是二十肘”(即廊子的长度与殿的宽度相同)。这句奇特的话相当于列王纪上 6:3 所说:“殿前的廊子,长二十肘,与殿的宽窄一样。”但希伯来文过于特殊,不能不加质疑;比较诸译本后,似乎应在此读作:“在其前面的廊子”(叙利亚译本),或“在殿前面的廊子”(七十士译本),“其长度与殿的宽度相同,为二十肘。”这只需对希伯来文本稍作改动。(参历代志下 3:8。)高一百二十肘。这样一来,廊子就成了主殿高度的四倍,而主殿高三十肘。七十士译本亚历山大抄本和阿拉伯译本读作“二十肘”;叙利亚译本将整句省略。此句在列王纪中无平行经文,而且又缺少通常在数字后出现的“肘”字(见历代志下 3:3),因此更可疑。希伯来文也许是“宽十肘”这句话的讹误。(参王上 6:3。)里面贴上精金。——见列王纪上 6:21

第5节 (5)大殿。——或作“大房间”,即圣所,或正殿。(参历代志上 28:11。)用松木板遮蔽。——即用松木板覆盖;或以松木镶板。中古英语中的 ciel,或更确切说 seel(出自 syle 或 cyll,意为天篷:Skeat《词源词典》相关条),指的是给房间装护壁板或镶板。(参王上 6:15-16。)又包上精金。——即“用好金子包裹那房间”。柏木护壁板上包了金。上面刻着棕树和链子。——即在其上雕刻棕树和链饰(王上 7:17)。(关于棕树,见王上 6:29结 41:18。)这些链饰应当是松木板上花环状的雕刻。列王纪上 6:18 没有提到这一点;七十士译本作“在其上雕有棕树和链子”;叙利亚译本作“在其上描绘棕树和百合花的样式”;武加大译本作“在其上雕刻棕树,仿佛彼此交错的小链子”。

第6节 (6)装饰。——即给那房间贴上(历代志下 3:4)宝石。——见历代志上 29:2;以及列王纪上 10:11,那里记载希兰的船队从俄斐为所罗门运来“宝石”。但列王纪上第6章没有提及这种装饰。武加大译本将此短语解释为昂贵大理石地面。巴瓦音的金子。——也许是阿拉伯南部一个产金地区 Farwâ。也有人把这词与梵语 pûrva“东方的”联系起来,像寻找俄斐一样,把巴瓦音寻在印度。此名在旧约中不再出现。

第7节 (7)又贴了殿。——即“包裹那房间”(历代志下 3:5),也就是大房间或圣所。(见王上 6:21-23。)梁。——指屋顶的梁。门槛。——即门限(以赛亚书 6:4)。墙上都刻着基路伯。——见列王纪上 6:29,那里对墙面的装饰有更详细的说明。基路伯。——Cherubim,或 cherubs(诗篇 18:10)。“Cherubim”是希伯来文复数形式,我们在《感恩颂》中则见到其迦勒底文(亚兰文)形式“cherubin”。莎士比亚写道: “那房间的屋顶, 以金色基路伯雕饰其间。” 《辛白林》2:4。赖斯称这段关于廊子和正殿的描述“混乱”,实在看不出依据何在。

第8节 (c)至圣所,或内殿,以及基路伯和幔子(历代志下 3:8-14)。(8)至圣所。——即至圣所的房间,或内殿,也称“内室”(Dĕbîr),见列王纪上 6:5。(历代志下 3:10 亦然。)长与殿的宽一样,共二十肘。——即“其长度与殿的宽度相同,为二十肘”。(见历代志下 3:4 注。)宽也是二十肘。——列王纪上 6:20 又补充说,高也是二十肘,因此这房间是一个完整的立方体。六百他连得。——列王纪中没有记载贴内殿墙面所用金子的重量。所罗门每年的总收入是六百六十六他连得(王上 10:14)。

第9节 (9)钉子的重量共有五十舍客勒金子。——直译是:“作为钉子的重量,舍客勒五十,用金子。”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理解为每个钉子重五十舍客勒;这很可能是对的,因为若总共才五十舍客勒,与六百他连得并列记载就太微不足道了。这些钉子是用来把金板固定在建筑物木护壁上的。无论人们如何看待大卫为圣殿积聚的金银数量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代上 22:14;29:4;29:7),有一点是显然的:按本章所述,给这些房间贴金确实需要相当数量的黄金。并且,从他们自己的碑铭可知,后期巴比伦君王确有用这种方式装饰其神庙的习惯。比如,尼布甲尼撒修复波尔西帕大庙时说:“我使其中的坚固之殿 E-zida,用银、金、雪花石膏、铜……建成;我使香柏木装饰它的 sibir(或作:完成其 sibir)。我使尼波圣所屋顶的香柏木披上黄金。”另一篇铭文说:“在 E-Sagili 中间的尼波圣所,其门槛、门闩和 babnaku,我都使之披上黄金。”又说:“我使内室的香柏木屋顶披上明亮的银。”更早一个世纪的亚述王以撒哈顿夸口说,他在亚述和阿卡德建了十座城堡,“使它们以金银闪耀如白昼”。又贴了。——“又将楼上的房间包上金子。”至圣所上面的房间见于历代志上 28:11。本节这两句话是历代志所特有的。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省略此节。

第10节 (10)两个基路伯。——见列王纪上 6:23-28。它们是用野橄榄木做的,外面包金。像雕像的工作。——直译为“雕塑之工”。这个表示“雕塑”的希伯来词只在此处出现,因此显得可疑。武加大译本作 opere statuario;七十士译本作“木块的工作”;叙利亚译本作“耐久的工作”。比较后三种译法,可参列王纪上 6:23 的“野橄榄木”,即特别坚硬的木头。七十士译本的译法提示,原文或许是 ma‘asçh ‘ççîm,“木工制品”。又包上。——希伯来文作“他们包上”。

第11节 (11)基路伯的翅膀共长二十肘。——它们总共的长度是二十肘;因此,展开之后,正好从至圣所这边墙达到那边墙,而至圣所的宽度正是二十肘。每个基路伯借着其翅膀覆盖其中一半,即十肘;每个翅膀长五肘。显然,每个基路伯内侧的翅膀在房间中间彼此相接。一只翅膀……另一基路伯。——这一位的翅膀长到五肘,挨着房间的墙;另一只翅膀——五肘——挨着另一基路伯的翅膀。

第12节 (12)直译是:“这一基路伯的一只翅膀——五肘——挨着房间的墙;另一只翅膀——五肘——连着另一基路伯的翅膀。”第13节 (13)这些基路伯的翅膀。——或作“基路伯的这些翅膀”。展开。——即“正伸展开着”(分词),见历代志上 28:18。它们站立。——即“正站着”。它们高十肘(王上 6:26)。向内。——见旁注。可译为“朝向殿内”。这些基路伯并不像施恩座上的基路伯那样彼此相对(出埃及记 25:20)。

第14节 (14)幔子。——即 Pârôkheth,或帘子,把圣所与至圣所分隔开来。现存的列王纪上 6:21 文本未提及这幔子,但那段经文提到了金链,幔子很可能是挂在其上的。蓝色、紫色、朱红色和细麻。——见历代志下 2:7;2:14 注。绣上。——见历代志下 3:5 “刻着”的注释。这里指的是挂毯或刺绣中的凸纹图案。(见出埃及记 26:31,那里对会幕幔子的描述完全相同。)第15节 (d)廊中的两根铜柱(历代志下 3:15-17)。参列王纪上 7:15-22。(15)殿前。——在圣所前面,在廊子里。两根柱子高三十五肘。——两根柱子长三十五肘。列王纪上 7:15 说是“十八肘”;列王纪下 25:17耶利米书 52:21 也如此记载,无疑这是正确的。诸译本中,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作“三十五”;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十八”。柱顶。——即柱头。法语作 chapitre。直译为“装饰物”。列王纪上 7:16 作“冠”;历代志下 4:12 也是如此。

第16节 (16)又照内殿样式作链子。——希伯来文作:“他在内室里作链饰”,显然有讹误。但若把 bad-debîr 改读为 kad-debîr,只是在希伯来书写上极其细微的变动,便得着本译文所表达的意思:“他作链饰,如同在内室一样。”诚然,圣经作者并未告诉我们至圣所的墙也有这种装饰,但在历代志下 3:5 他已说大殿或圣所有此装饰,而列王纪上 6:29 更宣告全殿都有墙上雕刻。因此,假定内室确有此类装饰,而写成“他作链饰,如同在内室一样”,是很自然的。故似无必要像大多数注释家那样把 debîr 改成 rabîd(“项圈”),虽然在希伯来字形上这改动也很小。

七十士译本所依据的是现今的希伯来文本,但显然并不明白其意,于是把希伯来词音译出来:“他在 dabir 里作 serserôth。”武加大译本也类似,作“仿佛内室中的小链子”。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他作了五十肘长的链子”。一百个石榴。——耶利米书 52:23 也是如此。(见王上 7:20;7:42,从那里可知一共有四百个石榴,即每根柱子的链饰上各有上下两行,每行一百个。历代志下 4:13 亦然。)第17节 (17)在殿前。——武加大译本作 in vestibulo templi。列王纪上 7:21 亦作“在殿廊前”。列王纪上 7:22 又补充说:“柱顶上有百合花的样式。”雅斤……波阿斯。——见列王纪上 7:21

赖斯说:“关于两根铜柱的描述,在列王纪上 7:15 以下要详细得多;到了这位摘录者笔下,几乎变得无法理解。”这实在是夸张之辞。他还断言,历代志下 3:16 中的 bad-debîr “绝对无法理解”,应视为“与本文无关”。我们在该节注释中已表明,我们与这一仓促判断何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