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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29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29

第1节 第二十九章。希西家(第29至32章;参王下第18至20章);第29章。本章记其在位年限与统治精神,以及对圣殿所行庄严的洁净与分别为圣之礼。 (1)希西家。希伯来文作Yehizqiyahu,意近于“雅户是刚强的”;《列王纪下》写作Hizqiyah,意为“我的力量是雅”;以赛亚书27:0以下作Hizqiyahu。西拿基立的编年史中作Hazakiyahu。 亚比雅。 《列王纪下》用其简写形式Abi。 (本节与王下18:2大致相对应。)

第2节 (2)他行。 本节与王下18:3完全相同。

第3节 王吩咐利未人,他们就洁净神的殿(代下29:3-19)。 (3)正月。 即尼散月,是宗教历的正月,并非他登基后的第一个月。(参代下29:17;30:23。) 开了殿门。 就是他父亲先前所关闭的(28:24)。 又修理。 就是用金属包裹修复,或用铜、或用金箔(王下18:16)。

第4节 (4)召来。 即使他们前来。 东边的宽阔处。 即东面的广场或空地。(参拉10:9尼8:1,8:3,8:16。) 聚会地点大概是在圣殿院宇东门前的一片开阔地。

第5节 (5)你们当听我说。 参代下15:2;20:15。 现在要使自己成圣。 见代上15:12,15:14注。 也要使殿成圣。 即除去一切偶像崇拜的标志。 将污秽之物搬出去。 “污秽”一词niddah本指人的不洁(利12:2结18:6),因而也可指一切可憎之物(结7:19);此处大概指偶像及其崇拜相关之物。

第6节 (6)行了奸诈。 即待神不忠。 转脸背向耶和华的居所。 参耶2:27:“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又参结8:16。 向后转背。 原文直译是“给了颈项”(nathan ‘oreph);这里相当于“转过颈项”(panah ‘oreph),如耶2:27等处。 其通常意义是“使人逃跑”,如诗18:41。 由下节可见,这描述是针对亚哈斯及他那一代人说的。

第7节 (7)廊子。 指圣所的前廊,即圣殿本体的前部,也是进入两间圣室的唯一通道。 熄灭了灯。 指圣所内那座大金灯台上的灯。 没有烧香。 指没有在金坛上烧香。 原文是:“他们没有烧香,也没有在圣所献燔祭。” 这里“圣所”并非仅指圣殿较大的那一间圣室,而是包括整个圣区,连院子带建筑都在内。 亚哈斯在新设的叙利亚式祭坛上所献的燔祭(王下16:15),这里视同无有,因为那是不合规矩的。(又参王下16:14。)

第8节 (8)因此,耶和华的忿怒临到犹大。 “临到”这一说法见代下24:18。(参19:2,19:10。) 使他们令人惊骇…… 更可译作:使他们成为令人惊恐、惊异、嗤笑的对象。 这语言带有申命记风格。(参申28:25,28:37:“你必令人惊骇……令人诧异。”耶25:9,25:18:“我要使他们令人惊异、令人嗤笑。”等。) 正如你们亲眼所见的。 因你们已经看见亚兰、以色列、以东、非利士诸次入侵,以及向亚述求援所造成的惨祸(代下28章)。

第9节 (9)因为。 也可作“于是”。(此处所述,见代下28:5-6,28:8,28:17。)

第10节 (10)现在我心中有意。 这用语与结构,参代上22:7;28:2;代下6:7。 要与耶和华立约。 原文介词可作“为”。(见代下21:7注。) 使他的烈怒转离我们。 原文直译“返回”;参赛5:25。“使他的烈怒转离以色列”(民25:4)。

第11节 (11)我的众子啊。 这是君王俯就而亲切的称呼,正如“我父啊”是表示尊敬的称呼一样(王下2:12;5:13;13:14)。 现在不要懈怠。 这里动词的Niphal形式别处未见;旁注解释不正确。 耶和华拣选了你们。 原文次序是“你们,是耶和华所拣选的”,代词有强调作用。(参类似用语:代上23:13申10:8。) “站在他面前服事他”是这个句子的结构。 并且作他的仆役。 原文直译:“并且成为他面前供职的人、烧香的人。” 王这番讲话的思想与文体都足以表明,它是古代史家惯常写法中的一种自由编述。

第12节 (12)亚玛赛的儿子玛哈。 本节列出利未三大支派哥辖、米拉利、革顺中每支派两人。 玛哈和伊甸后来又见于代下31:13,31:15。 亚比底的儿子基士和薪玛的儿子约亚,则见于代上6:21,6:44。 这些似乎更像家族名而不只是个人名。

第12至14节 (12-14)领受王命之利未人的名单。

第13节 (13)以利撒反的子孙。 也作以利撒番,是哥辖的儿子乌薛的儿子(出6:18),在摩西时代作哥辖子孙的族长(民3:30)。 这个显要家族有两人来到,革顺族亚萨的后裔中也有两人同来。

第14节 (14)希幔的子孙中。 其余两个音乐班次中,也各有两名利未人到场,即哥辖族的希幔子孙与米拉利族耶杜顿(以探)子孙。 与前述各对合计,共有七对,即十四位利未人中的首领。(参代上6:18-32。) 耶歇。 在代下31:13中再次出现。

第15节 (15)他们招聚弟兄。 他们既是首领或家长,自然有足够权柄这样作。 最相关的家族大概主要住在耶路撒冷。 照着王的命令,又照着耶和华的话。 即借着耶和华的话;就是根据写明于律法中的耶和华之言而下的命令。 参代上25:5代下30:12。 又参下文29:25:“因为这命令是借耶和华的手而出的。”

第16节 (16)祭司进入里面。 参结41:3。 所指是圣殿本体内部,利未人不得进入,按律法只能祭司进入。 将一切污秽之物搬出来。 “污秽”这里是tum’ah(利5:3士13:7)。 参29:5中同义词niddah的注。 接过去。 即从祭司手中接过来(qibbel是较晚期词)。 搬到外头。 即殿院之外。 扔在汲沦溪边。 更准确说,是汲沦谷(王下23:12代下15:16;30:14)。

第17节 (17)这里记下工程所用的时间。 他们于尼散月初一开始洁净外院,到初八日就洁净完毕,然后“来到耶和华的廊前”,即到圣所入口。 接下来的八天用来洁净两间圣室,到尼散十六日,洁净工作全部完成。

第18节 (18)他们进去。 希伯来文是“进到里面”(penimah,与29:16的“内里”同)。 王宫。 这里指王面前。 希西家。 此处作Hizkiyahu;29:27也是如此;但29:30则作Yehizkiyahu。(见29:1注。) 燔祭坛。 亚哈斯似乎已将它废置一旁(王下16:14-15),并且挪离法定位置。 陈设饼的桌子。 原文作“堆饼的桌子”,即圣饼桌。 这里只提到一张桌子。(参代上28:16代下4:8,4:19。) 这些圣器上所有金属部分,即便只是因长期疏于照料,也必严重失去光泽,更不必说可能还遭到蓄意破坏。

第19节 (19)抛弃。 与代下11:14中的“撇弃”是同一词。 被如此对待的器皿,就是铜坛、铜海和带座的洗濯盆(王下16:14,16:17)。 他干犯的时候。 即他不忠、背道的时候。 我们都预备齐全了。 即已整理妥当、恢复整齐。(此处hĕkannû,即hăkinonû,仅见于此,与代上29:16相关。) 耶和华的坛。 指院中的铜祭坛。

第20节 献上成圣之祭(代下29:20-30)。 (20)清早起来。 参诗5:3:“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 招聚城里的首领。 希西家召集耶路撒冷的首领,因为他希望立刻进行赎罪祭,没有时间传遍全国发出普遍召集。 上耶和华的殿。 王下19:14代下9:4等处常见这种说法。

第21节 (21)七只公牛……公绵羊……羊羔。 作为燔祭(olah)而献。 参有关赎罪祭的律例(利4章)。 在这样非常的时刻,就献上了非常的祭。 巴勒与巴兰也曾献七只公牛、七只公绵羊为燔祭(民23:1-2以下)。 又献七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参拉6:17;8:35;利4:23,4:28;又参代下29:23。 君王之家、圣所和百姓,在此前那段拜偶像时期都沾染了污秽。 亚伦的子孙众祭司来献祭。 这严格遵照了妥拉的规条。

第22节 (22)接血。 即把血接在洒血的碗中(民8:14)。 洒在坛上。 即把血泼在坛上,直译是“向着祭坛扔过去”(利8:19,8:24)。 宰了公绵羊…… 又宰了羊羔。 这三句结构完全对称。 这种重复表明作者刻意强调,每一步都严格遵守合法的礼仪。 宰。 即宰杀(shahat;七十士译本σφάζω,创37:31)。 这个词特别用于宰杀祭牲(利1:5)。

第23节 (23)牵来。 更准确说,是带近祭坛。 公山羊。 这里用的是se‘irim,意即“多毛者”。 而29:21用的是另一词cephire ‘izzim,即“公山羊羔”。 后者本是亚兰语词,只见于晚期希伯来文;se‘irim则是古典用法。 按手在其上。 参利1:4;3:2;4:4。 从这些经文看,无论献燔祭、平安祭,或赎罪祭,献祭者都要把手按在祭牲头上。 这种礼在赎罪祭中的象征适切性尤为明显。 本处由“王与会众”代全体国民如此行。

第24节 (24)将它们的血献在坛上赎罪。 原文直译是“用它们的血作赎罪祭”。(参利9:15。) 其意义可参利4:30以下:祭司将指头蘸祭牲的血,抹在坛角上,然后把余血倒在坛脚那里。 因为王吩咐……为以色列众人。 可译作:“因为王曾吩咐,这燔祭和赎罪祭是为全以色列献的。” 或作:“王说:‘燔祭和赎罪祭是为全以色列。’” “全以色列”这用语包括北国在内。(参希西家邀请他们来守逾越节,代下30:1。)

第25节 (25)设立。 即安置、派定。 希西家恢复了大卫所设立的古老圣殿歌唱事奉(代上23:5,23:25)。 琴瑟。 nĕbalim,一种竖琴;希腊文作nabla。 琴。 kinnoroth;希腊文作kinyra,一种里拉琴、齐特琴或类似吉他的乐器。 迦得……拿单。 参代上29:29。 这是唯一一处把利未人音乐事奉的设立明确归于先知吩咐的经文;但从事理上看,这本属可能,因为无论国家或宗教中的重大举措,以色列王大概都不会不借王室先知求问神的旨意;而楔形文字文献也表明,这正是亚述和巴比伦君王一贯的做法。 再者,先知职分本就与音乐密切相关。(见代上25:1注。) 因为这命令是…… 原文是:“因为这命令是借耶和华的手、也借他众先知的手而来的。” 大卫的命令之所以必须遵行,是因为那其实是出于神的,是借代表耶和华的先知发出来的。(参上文29:15。)

第26节 (26)大卫的乐器。 见代上23:5注。 作者对圣殿礼仪中音乐部分的兴趣,在这几节中再次表露无遗。

第27节 (27)吩咐在坛上献燔祭。 这些话重复自29:21,因为中间所记都是为使祭礼得以合宜举行而作的预备。 等到祭牲已被宰杀、剥皮、切块,祭坛也已洒血,利未歌唱的人又各就其位、手持乐器时,一切都准备妥当,祭便吩咐开始。 “燔祭一开始,耶和华的歌声”也就开始了,即利未人的歌唱及其乐器伴奏开始了;“号筒也吹响”,并且“在以色列王大卫的乐器引领之下”,即竖琴和琴瑟为主导,号筒配合作为辅助。 也可译作:“又与以色列王大卫的乐器一同进行。” 其短语为‘al-yede,“在手旁”、“借着”。(参代上25:2-3,25:6。) 七十士译本省略了多余的“并且”;叙利亚译本作:“燔祭开始献上的时候,希西家照着以色列王大卫的口所传的,开始歌颂耶和华。” 武加大译本也很自由。

第28节 (28)敬拜。 即“正在敬拜”。 七十士译本作prosekunei。 歌唱的人。 原文其实是“歌声”。 我们也会说“音乐正在奏”,甚至可以说“歌声正在唱起”,即正在被唱。 吹号的人也吹号。 原文是“号筒也正在吹响”。 这里分词用阳性,虽然“号筒”这名词本是阴性,因为这里“号筒”实际上代指吹号的人。 正如现代乐队中说“提琴进来了”“大提琴进来了”,意思是拉这些乐器的人。 这一切都继续着。 原文是“这一切直到燔祭完毕为止”。 这段经文极有价值,因为它让我们看见第二圣殿敬拜在主前四世纪,也就是历代志作者大概所处时代,是怎样进行的;而且无疑也反映了这里所叙述时代的礼仪情形,因为圣殿礼仪本来就会借长久传统而保存下来。(参代下7:5-6。)

第29节 (29)献完了。 即献完燔祭,如动词本身所表明。 就都俯伏。 更准确说,是“屈膝下拜”(kara’)。(赛45:23王上19:18。)

第30节 (30)用大卫和亚萨的话。 希伯来文作“在大卫和亚萨的话中”。 这通常被解释为,歌唱(29:28)是咏唱大卫和亚萨所作的诗篇,从字面看来也确实如此。 但“在大卫和亚萨的话中”这说法,也可与29:15的“照着耶和华的话”以及29:25的“照着大卫和王的先见迦得的吩咐”相比,因此也可能只是表明,歌唱是照大卫和亚萨所安排的次序而行。(代上25:1-2,25:9。) 先见亚萨。 希幔也被这样称呼(代上25:5),耶杜顿亦然(代下25:15)。 欢欢喜喜地。 原文直译“直到欢腾”,即极其欢然。 又低头敬拜。 这是歌唱结束之后所行的(29:29)。

第31节 以额外祭物完成成圣之礼(代下29:31-36)。 (31)希西家说。 参代上12:17。 这种“回答说”的用法,正如我们在出4:1王下7:13所见。 你们既已将自己奉献给耶和华。 原文直译:“你们已经向耶和华充满了你们的手。” 这是用于祭司承接圣职的说法(利7:37)。 这里却是对全会众说的,因为下文清楚表明这一点,除非经文本身有问题。 不仅祭司阶层,会众也借着出席并参与先前的庄严礼仪,再次将自己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 也有人认为这些话只是对祭司说的,然后王才转向会众说:“你们近前来”等等。(“归给耶和华”后面应有分号。) 献祭和称谢祭。 原文zebahin we thodoth。 前一词意为“平安祭”或“感谢祭”(即zebahim shelamim);后一词则指一种特别的感谢祭,似乎伴随着一种特别的称谢诗篇,称为todoth(“感谢”)。 因此,“献祭和称谢祭”实际意思是“祭物,就是感谢祭”。(关于感谢祭的三类,见利7:12,7:16。) 凡甘心乐意的。 原文直译“凡心里乐意的人”(代上29:6,29:9)。 比起感谢祭,燔祭更显明克己与无私,因为燔祭是全然烧在坛上的,而感谢祭则由敬拜者分享而食。

第33节 (33)分别为圣之物。 即那些用作感谢祭的祭牲。(代下35:13。)

第34节 (34)剥尽燔祭牲的皮。 在私人献祭中,这本由献祭者自己完成(利1:6);在国家性献祭中,似乎是祭司的职责。 利未人帮助他们。 见旁注,并参拉6:22。 直到别的祭司自洁。 即整班祭司开始一同自洁。 因为利未人……诚心。 祭司这一个阶层,大概在前一朝的败坏中陷得更深。

第35节 (35)燔祭也很多。 这是利未人帮助祭司的另一个原因,因为祭司们忙于祭坛上的实际服事。 平安祭的脂油。 即感谢祭的脂油,是要烧在燔祭上面的(利3:5;6:5)。 又有奠祭。 见民15:1-16

第36节 (36)希西家和众民都欢喜。 大卫和他的百姓也曾如此(代上29:9,29:22);又参代下7:10。 神预备了。 希伯来文这里用冠词代替关系代词,这种结构是历代志作者的特色之一(代上26:28)。 可译作:“希西家和众民都因神为百姓所安排妥当的事而欢喜”,就是那久已停顿的圣殿敬拜条例(代上12:39;15:1)。 不过,也可能l‘am“为百姓”只是动词后的宾格,那么意思就是“因神预备了百姓而欢喜”(参撒下3:30)。 因为这事成就甚速。 原文直译:“因为这事忽然发生了。” “忽然”be-pith’om一词仅见于此;别处通常只作pith’om。 可参同义词rega’与be-rega’(诗6:10伯21:13)。 在这场改革迅速完成,并且首领与百姓从冷淡忽然转为欢然热心之中,人清楚看见了神的手。(参代下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