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二十八章 亚哈斯的统治。(参 王下 16章)关于在位年数与其统治性质的前言(代下 28:1-4)。
(1)亚哈斯登基的时候年二十岁。——本节与王下 16:2 相同;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二十五岁”。(见 代下 29:1。)主。——当补上“他的神”。若干抄本和叙利亚译本如此;列王纪也是如此。亚述碑文称亚哈斯为 Yahuhazi,即约哈斯,亚哈斯可能是其通俗简称。(参 Nathan 与 Jonathan。)第2节
(2)又为诸巴力铸造神像。——即为“众巴力”,也就是迦南神明在不同方面或化身中的表现。历代志作者加上这一句,是为解释前一句;“行以色列诸王的道”就是在国家层面承认巴力崇拜,与耶和华的敬拜并列(代下 21:6;22:3-4;参 23:17)。但也有可能,这一句以及代下 28:3 上半句都从列王纪的经文中脱落了。(参 Thenius 对该处的注释。)第3节
(3)并且他。——“并且他(强调)烧香”给摩洛;摩洛是亚扪人的神,所罗门曾为他筑邱坛(王上 11:5-8),而那邱坛当时仍然存在。在欣嫩子谷。——又简称欣嫩谷(书 15:8),位于耶路撒冷西面和南面(书 18:16),是那些残酷仪式的发生地,人们在那里敬拜“可怖的王摩洛,满身涂抹着鲜血”。弥尔顿语。(耶 7:31-32;19:2-6,这些地方称此崇拜的对象为“巴力”,因为摩洛本就是一种巴力。)后来,“欣嫩谷”一词连写并变换元音,成了 Gĕhinnâm,遂成为地狱的名称,即“愁苦与痛楚之所”。他尔根中如此使用,后来塔木德中也是如此;新约则以希腊化形式 Γέεννα 出现,拉丁文由此作 Gehenna。用火焚烧他的儿女。——列王纪作:“并且使他的儿子经火。”历代志作者借调换两个希伯来字母(ba‘ar 代替 ‘abar)作了意译。“他的儿女”只是泛称,正如我们会说“他焚烧了自己的后裔或子孙”。(参 诗 106:37。)Thenius 指责历代志作者夸大事实;但这种特殊的复数用法正是他的文体特征之一。(参 代上 6:57;6:67;以及下文 代下 28:16。)第5节 与亚兰王利汛和以色列王比加的战争;即亚兰-以法莲之役(代下 28:5-9)。(参 王下 16:5;赛 7:1。)
(5)所以主他的神将他交在。——这开头的话帮助我们理解本段记载与王下 16章不同的根据。历代志作者的目的,不太是描述一场战役,而是拣选其中最明显彰显神惩治背道的亚哈斯之事。因此,在通篇叙述中,历史性的内容从属于教训性的目的。(参亚兰人入侵的记载,代下 24:23-24。)作者所要呈现的,不是为历史本身而写的历史,而是借榜样施教的历史。与此同时,这里所记之事并无可批判怀疑之处。Thenius 甚至称整段(代下 28:5-15)为“完全合乎历史”。交在亚兰王手里。——即大马士革的利汛。(参 王下 16:5。)历代志作者不叙述联军攻打耶路撒冷及利汛夺取以拉他的事,反而选择记述亚哈斯在旷野交战中遭受的两次惨败,然后才退守耶路撒冷城内。
(见 代下 17:17;22:1 注。)这些胜利之后,联军会师于首都;关于他们来临所引起的惊惶,赛 7:2 描绘得十分生动。正如先知所预言,他们的企图并未成功。击杀他。——直译是“在他里面击打”,即在他的军中击打他;意思是击败他。(下一句也是类似用法。)掳了……许多俘虏。——直译是“从他那里掳去大批掳物”(申 21:11)。他也又被交在。——这是第二次可怕的挫败,也许发生在利汛不在、前往以东之时。“那时亚兰王利汛收回以拉他归与亚兰,将犹大人从以拉他赶出去;亚兰人(或作以东人)就来到以拉他,住在那里,直到今日”(王下 16:6)。
第6节
(6)因为。——即“并且”,也就是“于是”。比加……在犹大杀了一十二万……一日之间。——这是对代下 28:5 末句概括说法的细节展开。被杀和被掳的人数(代下 28:8)都是整数。若十二万这个数字准确,就显示犹大军兵(代下 26:13)约有三分之一在这场战役和追击中丧生。敌人的残酷,也由先知俄德在代下 28:9 的话得到印证:“你们恼怒大大,甚至滔天,杀了他们。”赛 7:6 表明联军的目的,是要彻底打破犹大的独立,废掉大卫王朝,另立一个受亚兰支配的附庸王。一日之间。——即在一场大会战之中。在希伯来人和阿拉伯人中,“日”常常特指“争战的日子”;如“米甸的日子”(赛 9:4)。因为他们离弃了。——见 代下 27:2。而且亚哈斯拜偶像的恶例,必然会被许多百姓热切效法,因为他们普遍的宗教状况远低于耶和华先知所要求的标准。先知书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第7节
(7)王的儿子玛西雅。——即王室中的一位王子,与亚哈斯有亲属关系,却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否则他年纪太轻,不会参战。(参 代下 18:25:“王子约阿施”。)管理王宫的亚斯利甘。——即管理王室或王宫的人。亚斯利甘是 nagîd,即“首领”或宫廷总管,是高级朝廷官员。(参 王上 4:6;18:3。)以利加拿……仅次于王。——见旁注。以利加拿是宰相。(参 撒上 23:17;斯 10:3。)作者提到这三个人的死,是因为他们与亚哈斯关系密切,而他正在描述亚哈斯所受的惩罚。打击他们的打击,也就是打击王本人的打击。(参 代下 24:23。)第8节
(8)他们的弟兄。——更显出此举的残暴,代下 28:11 亦然。二十万,妇女、儿子、女儿。——见 代下 28:6 注。西拿基立夸口说,他在攻打希西家的战争中攻取犹大四十六座坚城,掳去二十万零一百五十人。这样,本处经文的人数便从一个外邦而且全无关联的资料得到了印证。列王纪中那段激动人心的记载(王下 18-19章)对亚述入侵者掳去如此众多俘虏一事只字未提,因为作者关注的中心是耶路撒冷。可以把这种省略与本段所述事实在列王纪中的省略相比较。
第9节 先知俄德反对扣留犹大俘虏,于是他们被送回(代下 28:9-15)。
(9)但有耶和华的一个先知。——这一整段是历代志特有的。作者按自己的方式讲述此事;先知和首领们的话,也许主要出于他的笔下。但并没有理由怀疑叙事的大体真实性。有一个在那里。——即在撒马利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这里还是平行记载,都没有提到大先知比利的儿子何西阿;他在这时期必然活跃于北国。关于俄德,我们再无所知。他是“耶和华的先知”,不是巴力的先知。他出去迎接。——像俄德的儿子亚撒利雅一样,出去迎接军队(代下 15:2)。那来。——即“正进来的”。因为耶和华……向犹大发怒。——直译是:“因耶和华向犹大发怒,就将他们交在你们手里。”你们得胜,是由于耶和华施行惩罚的忿怒,不是由于你们自己的勇力或本身更优越。你们本该想到这一点,并怜悯那些受神忿怒责罚的人;可是你们反倒任凭狂暴仇恨的野性冲动尽情发作。杀了他们。——即“在他们中间杀了他们”。发怒。——见 代下 26:19(za’af)。甚至滔天。——参 创 28:12;赛 8:8。直译是“甚至达到天上”;意思是罪恶过度的烈怒,如亚伯的血(创 4:10)或所多玛的罪恶(创 18:21)那样,向天呼求报应。(又参 拉 9:6。)第10节
(10)你们有意。——直译是“你们正在说”或“打算”(代下 1:18)。使……作奴婢。——制服、使沦为奴仆,见 创 1:28(kabash)。归你们。——即归你们自己。但你们岂不是也有。——这是一个突兀的反问:难道你们自己就全无过犯吗?意思是,“难道你们自己完全无罪,所以才对弟兄如此烈怒吗?”(创 20:11。)或者,“难道只有你们没有过犯吗?……难道你们是唯一无罪的百姓,因此就有理由施行这些严酷之举吗?”(伯 1:15。)无论哪种解释,这话都可能是指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犊。
第11节
(11)所以现在你们要听我。——“现在你们要听我”(代下 13:4;15:2)。“现在”是推论性的,不是时间性的。把……送回。——使他们回去,遣返。烈怒。——即怒气发作、炽热的忿怒。利 25:39 明令禁止以色列人永久奴役自己的同胞。
第12节
(12)以法莲人的几个族长。——先知书中常用“以法莲”指代十个支派这个政治整体,例如何西阿和以赛亚。起来拦挡。——希伯来语这个短语通常是“反对”的意思;这里则是迎上前去,站在从军队回来的人面前。
第13节
(13)你们不可带进来。——不可带进城里。因为我们……已经。——这至少是一种可能的译法。直译是:“在我们身上已有得罪耶和华的过犯之时,你们还打算加增我们的罪过……”另有人译作:“免得有得罪耶和华的罪临到我们。”(参 利 4:3。)但这些长老承认已有过犯存在,因为他们接着说:“因为我们的罪过甚大,已经有烈怒临到以色列。”他们所反对的,是使这过犯更加严重。我们的罪过甚大。——直译是“我们有大罪过”。(叙利亚译本略去这一句和下一节。它不用 代下 28:15,而作:“他们使所有被掳的人回到耶路撒冷。”随后接 代下 28:23-25,并把 28:16-21 调后。)第14节
(14)带兵器的人。——见 代下 17:18。首领。——即 代下 28:12 的“众首领”。会众。——即撒马利亚城门口聚集的市民大会。
第15节
(15)又给他们穿上……给他们穿鞋。——“他们就给他们穿衣服,给他们穿上鞋。”(关于俘虏的悲惨赤贫,见 赛 3:24;20:2;20:4,“赤身露体,脚上无鞋。”)又膏他们。(sûk,通常作不及物动词,如 撒下 14:2。)(参 路 7:38。)另一词 mashah 则用来表示君王和祭司的礼仪性膏立。使一切软弱的骑驴。——直译是“使他们骑在公驴上,就是每一个跌跌撞撞的人。”这样的人必然很多,因为俘虏大多是妇女和孩子。到。——即“到……旁边”。作者显然带着欣慰详细描写北国这些悔改的敌人如何善待犹大俘虏。他也许是要向自己时代的撒马利亚人提出一个教训;这些人 bitter hostility 曾严重损害归回被掳者的事业(尼 4:2;4:7-8;6:1-2 以下),并且按拉比传统,他们曾设法在亚历山大大帝面前中伤耶路撒冷的共同体(《塔木德》Yoma 69A)。有人甚至认为,主讲好撒马利亚人比喻时,心中想到了这一段。无论如何,这两个故事之间的巧合确实耐人寻味。(见 路 10:30;10:33-34。)以法莲先知俄德介入以法莲人与他们的犹大俘虏之间,这正与犹大先知示玛雅介入自己百姓与北方十支派之间的情形完全平行,如 王上 12:22-24 所记;既然承认前一记载真实,就没有理由怀疑后一记载。
第16节 在新的敌人压力之下,亚哈斯向亚述求助,却反受其害(代下 28:17-21)。(参 王下 16:7-18。)
(16)那时。——显然是在上述事件之后;至于隔了多久,就难以断定。亚述诸王。——这是泛称,如 代下 28:3(参 28:20-21),而那里则提到实际的王名。古译本都作单数“王”。
第17节
(17)因为以东人又来。——即“并且”。攻击犹大。——直译是“在犹大境内击打”,即使她遭受失败。以东人在乌西雅制伏之后,可能一直臣属于犹大,直到亚兰王利汛把犹大人从以拉他赶出(王下 16:6),并把那地归还给他们。此后,亚哈斯所遭的灾祸似乎鼓励他们侵入他的领土。
第18节
(18)侵入。——即“扑向”(代下 25:13)。高原以西的低地。——即 shephēlah,犹大山地与地中海之间的低地。南地。——即 Negeb,犹大的南方地区,几乎与分给西缅的地相同(撒下 24:7)。伯示麦。——见 代上 6:59。亚雅仑。——代上 6:69。基低罗。——在低地(书 15:41)。梭哥。——更当作 Socho(代下 11:7)。亭拿。——今 Tibna(书 15:10)。瑾锁。——今 Jimsu,在罗德和伯和仑之间(Robinson, iii. 271)。和属城。——即“和她的女儿们”。(见 代上 7:28“和属城”的注。)他们就住在那里。——即长期占据那地。(参 代上 5:22;另见 赛 14:29-30。)第19节
(19)以色列王亚哈斯。——大多数注释家都认为这说法带有讽刺意味。但如前所述,在历代志作者看来,南国就是“以色列”;虽然就政治而言,北方十支派的国确实更重要,好比黎巴嫩的香柏树之于旁边生长的黑刺李(代下 25:18。又见 12:6;21:2 注。)有些希伯来抄本和所有古译本都作“犹大”;另有希伯来抄本旁注指出,有七处应读“犹大王”而非“以色列王”。使犹大放肆。——不如译作“他在犹大行事放纵,任意妄为”(hiphri’a)。这个动词只有这里这样用。(参 出 5:4,那里是及物用法:“你们为什么叫百姓旷工呢?”)七十士译本略去此语;英王钦定本随从武加大译本。大大干犯。——即“行不忠信的事”(代上 10:13)。
第20节
(20)提革拉毗尼色(希伯来文作 Pilne’eser)。——列王纪中更正确地写作提革拉毗列色(Pil’eser)。(见 代上 5:26 注。)按亚述纪年官编年史,提革拉毗列色二世于主前745年登基,于主前734年西征大马士革和以色列。这些日期对该时期的年代学极其重要。来到他那里。——参见 王下 16:7-10 更详细的记述;又见 代下 28:16 注。亚哈斯的求助书信和礼物促使提革拉毗列色在西方发动战役;他攻取大马士革,杀了利汛,并把该城居民迁到吉珥(列王纪该处)。此后,“亚哈斯王上大马士革去迎接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王下 16:10)。历代志作者在这里,是按这次远征对犹大利益所造成的结果来作评估。应亚哈斯的请求,亚述王的确“来到他那里”;但他并不是怀着扶持南国的意图而来的。
这个野心勃勃的篡位者乐于借机干预西方事务,一心只求扩张自己的帝国;当更强大的亚兰和以色列都伏在他脚下之后,他自然就要求亚哈斯以最明确的方式承认附庸身份。因此,他“欺凌”或压迫亚哈斯,使他的国沦为亚述的附庸;此外,还使他因献上求助代价而失去全部财宝。却没有帮助他,反倒欺凌他。——这样译是正确的。另一种可能的译法是:“围困了他,却没有胜过他”;但上下文不支持。(chazaq 这个词“加强”,在别处总是指变强或得胜。七十士译本略去末句,把全句译作 καὶ ἐπάταξεν αὐτόν。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围困他”。
武加大译本作:“et afflixit eum, et nullo resistente vastavit。”犹大此时成为亚述纳贡国,这从 王下 18:7;18:14;18:20 可清楚看出。)第21节
(21)亚哈斯从……取了些财宝给他。——不如译作:“因为亚哈斯掠夺了耶和华的殿、王宫和首领们的家,并且给了他。”(参 王下 16:8。)首领们。——即住在宫中的大臣;为了凑足这笔昂贵的贿赂,不仅亚哈斯的财物,连他们的贵重物件也被搜刮。(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耶和华殿中、先王宫中和富户家中的器皿。”)他却没有帮助他。——即“这并没有成为对他的帮助”。他向提革拉毗列色的臣服并未给他带来真实的益处,反而加速了国家的覆亡。“亚述人并不顾念附庸的福利。这个帝国的原则就是掠夺;亚哈斯的财宝因第一次进贡已被耗尽,随后在主人一再索取之下,不久就被逼到连圣殿中古老的铜器和其他固定装饰物都要拆下(王下 16:17 及下文)。离那日子不远了,那时亚述人的贪欲再也无法满足,他们抢掠的军队将被放纵蹂躏这片土地”(Robertson Smith)。
第22节 亚哈斯采纳亚兰的偶像崇拜,并关闭圣殿(代下 28:22-25;参 王下 16:10-18)。
(22)他在急难的时候。——即“在他(提革拉)压迫他的时候”,也就是亚哈斯上大马士革去向亚述王致敬的时候(王下 16:10),大概是迫于严厉命令,不得不去。亚哈斯王这……越发得罪耶和华。——即“他,亚哈斯王,对耶和华越发不忠信。”主语被特别重复:“他,亚哈斯王”,这个已遭重重惩治的人,仍旧更加犯罪。或者也可理解为“他,亚哈斯王”,那个臭名昭著的背道者。
第23节
(23)因为他祭祀大马士革的神。——本节的陈述是历代志独有的;下一节也是如此。这里以及前面关于亚哈斯与提革拉毗列色关系的记载,作者似乎使用了列王纪以外的另一来源。大马士革也许可以代指大马士革人,虽然若如此,“亚兰”本会更自然些。(并不是 Thenius 所译的“在大马士革”。)就是击打他的神。——历代志作者自己是否相信亚兰的神真有能力或真实存在呢?亚哈斯时代的以色列人普遍这样相信,这几乎是可以确定的。(见 出 15:11;士 11:24;撒上 26:19。)在以赛亚书后半部,假神的虚无被强烈宣告;但也另有一种思想潮流,保罗曾重复,弥尔顿在《失乐园》中也采纳了,就是“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魔”(林前 8:4;10:20;申 32:17)。因为那些神。——“因为”可省去;希伯来语这个词只是引出说话内容。“亚兰诸王的神帮助他们,我也献祭与他们,好叫他们帮助我。”这就是归给亚哈斯的话,表明他怀疑耶和华是否有能力、是否愿意帮助。(ma'zĕrîm,“帮助”,是亚兰化形式。)但那些神却使他和全以色列败亡。——直译是“他们(即那些神)反成了使他和全以色列跌倒的缘由。”这种表达方式以及其思想,都极具本书作者特色。以色列照常仍指犹大。
第24节
(24)亚哈斯将神殿里的器皿都聚了来。——按一些抄本以及叙利亚译本、阿拉伯译本、武加大译本和他尔根,应作“所有器皿”。把神殿里的器皿毁坏了。——直译是“修剪了”(qiççaç),即割去其金属装饰。同一个词用于 王下 16:17,那里说:“亚哈斯王又将盆座上的心子和其上的盆拆下来,又将铜海从驮海的铜牛上搬下来,放在铺石地上。”又关闭耶和华殿的门。——列王纪没有这一点。(参 代下 29:3-7。)这里当指圣所本身的门,而不是大院的门。(参 王下 16:15-16,由此可见新的亚兰祭坛设在内院、靠近铜坛之处。)亚哈斯关闭殿门,就是中止一切只能在圣所和至圣所内正当举行的礼仪。(Thenius 认为本节反映了对 王下 16:18 的误解。)在耶路撒冷各处的拐角。——列王纪没有这句。
第25节
(25)又在犹大各城建立邱坛。——参 代下 28:2-4。惹动……的怒气。——申 32:16。与此相对,代下 28:18 提到亚哈斯在殿中所作的进一步更动,却说得晦涩不明,是“因怕亚述王”。很可能,代下 28:24 和 王下 16:17-18 所描述的亵渎之举,都是为了搜刮一切值钱之物送给那贪婪的亚述人。
第26节 结语(代下 28:26-27。参 王下 16:19-20。)
(26)他其余的事,和他的行为。——历代志作者变换了惯用的结语格式。(见 25:26,26:7 等处;并参 王下 16:19。)只是他们没有把他送入以色列诸王的坟墓里。——列王纪无此语。(见 21:20;26:23 注。)Thenius 认为这话要么出于错误,要么出于对律法的热心。但为什么不能是依据某一书面资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