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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25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25

第1-2节 第二十五章。亚玛谢的统治。(参王下14:1-20。)在位年限与品格。处死约阿施的凶手(代下25:1-4)。

(1,2)亚玛谢……主。见王下14:2。但心不专诚。——这是对较早文本那句话的简略等同表达:“只是不像他祖大卫;他父约阿施一切所行的,他都照样行了。”这里省去了对约阿施的提及,也许因为在《历代志》中,这位王的形象不如《列王纪》中那样有利。事实上,编年史作者对这两位君王的评价,都比那位较早的史家更不看好。这种差异完全自然,没有必要试图把它们“调和”或消除。

第3节

(3)国一坚定在他手里。——或作:王权(统治权)得以向他坚立。武加大译本:“他见国权在自己手中得以巩固。”第4节

(4)却没有杀他们的儿子。——本节几乎与王下14:6完全一致。直译是:至于他们的儿子,他没有处死;却照着耶和华所吩咐的、写在摩西律法书上的话,等等。这里显然是指申24:16;《列王纪》的引述比这里更精确。但各人必因本身的罪而死。——直译:只是,各人必因自己的罪被处死。《列王纪》用的是单数。

第5节

亚玛谢的军力,以及征服以东(代下25:5-13)。这一段大体上是《历代志》所独有的。《列王纪》中征服以东只用了一节经文记载(王下14:7)。

(5)立他们作千夫长。——不如译作:使他们按父家站定编队,就是照着千夫长和百夫长,统辖犹大和便雅悯众人的。数点。——即,检阅、点阅。二十岁以上。——服兵役的年龄:民1:2-3代上27:23。三十万。——总数远低于约沙法的军队(代下17:14-18),也不过稍多于亚撒军队的一半(代下14:8)。这些高数字无疑都可疑;但在本例中仍可看出某种相对的合宜,因为这国先前在约兰、亚哈谢、约阿施那些灾难性的战争中已遭受重大损失。能出去打仗。——直译:出到军中的。(见民1章该处。)拿枪拿盾牌。——即,手执长枪和藤牌,也就是重装士兵。(参代上12:8。)第6节

(6)又从以色列招募……——即,从北国招募。这个数目很可能在传抄中受了损坏。Thenius认为这事是历史事实,尽管《列王纪》没有记载。一百他连得银子。——按一他连得约合四百英镑计算,大约值四万英镑。至于这笔钱在亚玛谢时代究竟代表多少价值,则无法确知。

第7节

(7)主不与以色列人同在。——参代下19:2;20:37;又16:7。就是与以法莲所有的子孙都不同在。——这是为解释“以色列”一词而加上的。以法莲是北国的名称(何5:11;5:14;6:4,以及多处)。

第8节

(8)你若一定要去。——不如译作:你只管自己去;这是与前面的禁令“不可使以色列的军兵同去”相对。你行吧,要为争战奋勇。——参代上22:16:“起来办吧!”神必使你败在敌人面前。——在这几个字前面,经文里似乎漏掉了“和不”这一表达。先知的话应是:“你自己大胆去出征吧,神必不使你在仇敌面前跌倒。”因为神能助人得胜,也能使人倾败。——原文作:因为能力在乎神,能帮助,也能使人跌倒。(参代下20:6代上29:12诗9:3。)古译本显然都觉得这处难解。七十士译本作:“因为你若想藉着他们得胜,主就必使你在敌人面前溃败;因为刚强和使人溃败都是出于主。”武加大译本作:“但若你以为争战在乎军力,神必使你被敌人制伏。”叙利亚译本作:“因为你要去争战,主必在仇敌面前把你摔倒;因为你没有赞美那帮助人、扶持人的主。”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个译本补上这个所需的否定词;因此,这一遗漏是很古老的。

第9节

(9)那一百他连得银子怎么样呢?——直译:怎么办呢?即,当如何行?我们该怎么办?那军兵。——即,那队雇佣兵(gĕdûd)。

第10节

(10)就是那军兵。——即,那队人马(前置介词le仅作宾格标记)。叫他们回家去。——即,叫他们回到自己的地方。怒气冲冲地回家。——即,带着烈怒回到自己的地方(赛7:4)。显然,这支被遣散的部队会因这种似乎表示不信任他们信誉、又剥夺他们可能分得战利品的待遇而愤怒。他们在回去的路上,就以抢掠并杀戮犹大诸城来报复(代下25:13)。

第11节

(11)亚玛谢壮起胆来。——即,显出刚强或勇敢,鼓起勇气;正如那先知吩咐他所作的(代下25:8)。(参代下15:8。)往盐谷去。——参王下14:7:“就是他在盐谷击杀了以东人一万,又在争战中攻取了西拉,改名叫约帖,直到今日。”盐谷位于死海东南(撒下8:13代上18:12)。

第12节

(12)又活捉了一万。——不如译作:犹大人又活捉了一万。七十士译本译得很好:καὶ δέκα χιλιάδας ἐζώγρησαν οἱ υἱοὶ Ιουδα。带到山崖顶上。——或作:带到西拉的山顶。西拉意为“磐石”,是以东的都城,后世称为彼特拉,意即“岩石”。“西拉山顶”可能是城上方一处悬崖的名称。《列王纪》没有提到这种残酷屠杀俘虏的事;但鉴于古代战争中众所周知的暴行,这事完全可信。(参代上20:3诗137:9王下8:12摩1:11;1:13;王上11:15-16:约押“将以东一切男丁都剪除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编年史作者并没有提到西拉城本身被攻取。因此,Thenius认为本节陈述其实是根据恢复王下14:7一段难以辨认的经文而来的结果。

第13节

(13)但那些军兵。——直译:亚玛谢使他们不与自己同去出征、而叫他们回去的那队人马之子,就袭击了……袭击。——这个动词见于代上14:9;14:13,意为“展开”;在这里则是指为掠夺而发动攻击(伯1:17)。从撒玛利亚直到伯和仑。——“撒玛利亚”大概是经文败坏。否则,就必须假设这些雇佣兵先回了家,然后又奉约阿施王之命,从撒玛利亚重新出发,侵入犹大国北部地区。关于“伯和仑”,见代上7:24注。杀了……其中的人。——即,那些地方的居民。

第14节

亚玛谢采用以东人的敬拜形式,并藐视先知的警告(代下25:14-16)。

(14)杀戮以后。——即,击杀以后。把神像带来。——亚述铭文常提到这种掳去战败国神像的风俗。以撒哈顿说,他应阿拉伯王哈薛的恳求,把那位王的神像归还给他;在归还之前,他把“亚述的大能”和自己的名字刻在神像上。亚述巴尼拔曾找回一尊娜娜女神像,那像是一位以拦王在一千六百三十五年前掳去的。西珥的子民。——Bnê Seir,是以东人的部族称谓(代上1:38)。立为自己的神。——未必表示完全放弃对耶和华的敬拜。(参亚哈斯的行为,代下28:23王下16:10以下;又王下17:27-33。)Thenius说,这与王下14:3矛盾;也可以承认,编年史作者把亚玛谢描绘得比旧记载更黑暗些。这只证明他判断独立,并掌握了额外资料。Thenius和Bertheau进一步推测,编年史作者仅仅是从他的神权立场出发,由亚玛谢对以色列战争中的失败推断出他的拜偶像行为。更可能的是,这件事原本就记在编者手头的一部史书中。自己向它们下拜。——直译:他常在它们面前下拜,也常向它们烧香;表明这是他惯常所行的。

第15节

(15)不能救。——即,没有救出。(参西拿基立夸口说那些在他面前失败的神明:王下18:33-35。)王的目的也许是要博取这些神的欢心,从而保住他对那片被视为它们特有领域的控制。那些神中有一位可能是哈达(参代上1:46;1:50;王下5:18;6:24);另一位可能是哥施。参以东王名Qa-us-ma-la-ka,即Kosmalak,“哥施为王”;以及Qa-us-gab-ri,即Kosgabri,“哥施是我的勇士”;这两个名字分别类似希伯来文的以利米勒和加百列。希伯来专名基士(Kish)也可能就是哥施。最后,西拿基立提到的一位以东王名叫Mâlik-rammu,即“摩洛被高举”,这表明摩洛在以东也受敬拜。

第16节

(16)先知与王说话的时候。——即,当他对王说话时。谁立你作王的谋士呢?——直译:我们岂立你作王的谋士吗?为何找打呢?——即,他们为何要击打你呢?定意。——即,筹定、决定。先知借用了王自己的用词,暗示自己参与的是神圣的,若不说王室的,筹谋。因为。——亚玛谢的行为证明,神已经“定意要灭绝他”。你行了这事。——即,你藐视了我的警告。另有人说:因为你接纳了以东的神。不听从我的劝戒。——这里再次重复王所用的说法。

第17节

亚玛谢向以色列王约阿施挑战,结果惨败(代下25:17-24)。(参王下14:8-14。)

(17)那时亚玛谢……商议。——即,亚玛谢谋议(代下10:6)。这与先知本会给他的谋议(代下25:16)不同。差遣人去见约阿施。——见王下14:8:“差遣使者去见。”本节余下的话两处相同。让我们彼此见面。——即,让我们面对面相见,像交战的人那样。

第18节

(18)以色列王约阿施。——本节与王下14:9相同。(见该处注释。)第19节

(19)你说。——与王下14:10稍有不同。这里加上了“你说”或“你心里想”。希伯来文中“看哪”(hinnçh)这个词,也许是“击打”(hakkçh)一词的讹变,即“你的确击打了”。夸口。——即,得荣耀(hakbîd)。仅在此处这样用。《列王纪》作:“你的心高傲了。你只管在家里享受你的尊荣吧”(hikkâ-bçd)。两者差别只在元音点画,也可能只是抄写者所致。

第20节

(20)亚玛谢却不肯听从。——即,亚玛谢没有听从。因为这是出于神……以东的神。——这是编年史作者加上的一句话,用神对事件的预定来解释亚玛谢的迷惑顽梗。(参代下25:16,又24:24;10:15;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省略了这句。)好将他们交在敌人手里。——希伯来文作“交在手里”;七十士译本作“交在手中”;武加大译本作“交在仇敌手里”。原文可能是“交在他手里”,即约阿施的手里。因为他们寻求。——即,因为他们已经寻求了。

第22节

(22)犹大人败在以色列人面前。——与王下14:12相同。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省略本节。

第23节

(23)约哈斯。——有几份希伯来文抄本作亚哈谢,与王下14:13一致;本节其余部分也与那里相同:见该处注释。(参代下21:17注。)转角门。——王下14:13如此记载,是正确的。我们现有的希伯来文本作“转弯之门”或“转向的门”;这样就需要有词说明向哪里转。(参结8:3,“朝北的门”。)有些抄本以及所有古译本都与《列王纪》一致。这不过是点画不同的问题。(又参代下26:9。)第24节

(24)又夺了。——王下14:14如此记载。这里这个动词脱落了。这个脱漏很早,因为七十士译本中也没有。武加大译本把本节末尾“带回”那个动词译成及物形式,因此译作“把所列举的一切都带回撒玛利亚去”。叙利亚译本读作“又夺了金银”等。俄别以东那里。——这是编年史作者加上的,和他关于圣物库房保管的说法相协调(代上26:15及以下);但也可能是出自古代文献。俄别以东是一个利未族支派的名称。

第25节

统治结束(代下25:25-28)。(参王下14:17-20。)

(25)亚玛谢。——与王下14:17完全相同。(见该处注释。)第26节

(26)始末。——即,前后的事。编年史作者加上了他惯用的公式。看哪,不都写在……上吗?——这里的希伯来文有毛病。《历代志》中惯常的说法是“看哪,都写在……”(代下20:34;24:27);“不都写在……”则是《列王纪》的说法。这里希伯来文本把两种说法混合了。有些抄本以及叙利亚、武加大和阿拉伯译本都读作“看哪,都写在……”不过,也可能hinnâm(“看哪,他们”)在这里是hçm(“他们”)的讹变;如此就当依从《列王纪》的读法,并有其他希伯来文抄本和他尔根支持。

第27节

(27)亚玛谢偏离不跟从主以后。——这是编年史作者加上的话,其目的与其说是给出日期,不如说是要指出亚玛谢背离耶和华与临到他身上的灾祸之间真正的关联。实际上,他是在提醒读者注意代下25:16那预言的应验。

第28节

(28)用马将他的尸首驮来。——见王下14:20。在犹大城。——这是抄写者误把“大卫城”写成了“犹大城”;《列王纪》、所有古译本以及一些希伯来文抄本都作“大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