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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22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22

第1节 第二十二章。亚哈谢的短暂统治(代下22:1-9)。(参王下8:25-29。)

(1)耶路撒冷的居民。参代下21:11;21:13。 立亚哈谢……作王。这与通常的公式“他儿子亚哈谢接续他作王”不同,有人因此推测继位曾受争议,或是太后亚他利雅,或是大祭司耶何耶大曾加以反对。更可能的是,这种措辞上的差异,不过表明作者采用了不同的资料来源。 那同亚拉伯人来到营中的军兵。希伯来文因缺少进一步细节而显得晦涩。“来到营中、混在亚拉伯人中的那一队人”似乎是某支半野蛮的武士队伍;当犹大营盘被入侵者攻破、王子们被掳之后,他们袭击并杀害了这些俘虏。(参代下21:17士8:18以下;撒上15:32。) 所有年长的。希伯来文作“先前的”“首先的”(rishonim)。叙利亚译本作:“因为那队兵已经把众年长的都毁灭了;亚拉伯人来毁坏了以色列的营。”

第2节

(2)四十二岁。此处是抄写错误。王下8:26作二十二岁;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也是如此;七十士译本作“二十岁”。亚哈谢登基时不可能四十岁,因为他父亲死时也不过四十岁(代下21:20)。 亚他利雅是暗利的女儿。即外孙女,因为她是亚哈与耶洗别的女儿。列王纪加上“以色列王”,历代志作者则有意省略。(参弥6:16:“暗利的律例”“亚哈家的作为。”)

第3节

(3)他也。这个代词是强调语气:他也和他父亲一样。列王纪作:“他行。” 行亚哈家的道。参代下21:6;21:13;弥6:16。 因为他母亲给他主谋,使他行恶。列王纪无此句;这是历代志作者所加上的解释性评语。(参代下20:35;21:6。)她的影响力会被用来支持巴力敬拜,因为那正是与北国结盟的象征。

第4节

(4)所以。即“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王下8:27也是如此。 因为他们作他的谋士。或作“成了”。 以致灭亡。直译是“成为他的毁灭”;这里用了与代下20:23相同的特殊表达方式。本节后半显然是历代志作者对列王纪“因为他是亚哈家的女婿”这句话所作的自由发挥或解释。

第5节

(5)他又照他们的计谋而行。这里暗指诗1:1。他在政治上成了盟友的紧密伙伴,并参与他攻打亚兰人的远征。这些词在列王纪中并没有。 他与约兰同去。王下8:28作“约兰”。 以色列王。历代志作者所加。 攻打。列王纪作“与”。 亚兰王哈薛。见王下8:8以下;13:3注。 亚兰人。希伯来文作harammim,而列王纪作Arammim。武加大译本和他尔根也是如此。叙利亚译本一如往常,把亚兰与以东混淆。七十士译本译作“弓箭手”,仿佛这字是ramah“射击”的分词。也许历代志作者本意是ha-romim,“弓箭手”。(参撒上31:3耶4:29。)

第6节

(6)他。即约兰。王上8:29和七十士译本皆如此。 因所受的伤。应删去“因”。列王纪和七十士译本(apo ton plagon)、叙利亚译本、阿拉伯译本、他尔根,以及一些希伯来文抄本,都是如此。希伯来文本作“因为那伤”,讲不通。这里译作“伤”的字(makkim)除本处外,只见于王下8:29;9:15。(ki“因为”乃是由min“从”讹变而来。) 亚撒利雅。应是“亚哈谢”之误。列王纪、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叙利亚译本、阿拉伯译本,以及一些希伯来文抄本都如此。 下去。是从拉末还是从耶路撒冷下去,并不清楚。(见王下9:14。) 约兰。列王纪作约兰;诸译本亦然。

第7节

(7)亚哈谢的败亡是出于神。直译是:“亚哈谢之被践踏乃是出于神,以致他去见约兰。”这次探访恰与耶户叛变同时发生,显明了神圣护理的运行。于是,亚哈家三位主要代表人物约兰、耶洗别和亚哈谢,都陷入同一场毁灭的灾祸之中;不过亚他利雅暂时逃脱了。“践踏”(tebusah)一词仅见于此。(参mebusah,赛22:5。) 因为。即“并且”。 与约兰同去。王下9:21也是如此。 攻击耶户。不如译作“往耶户那里去”。列王纪该处作“去迎见耶户”。 宁示的儿子。即孙子。耶户是约沙法的儿子,宁示的孙子(王下9:2)。 耶和华所膏的。参王上19:16王下9:1-10

第8节

(8)耶户讨亚哈家罪的时候。希伯来文短语严格说来是“与……争辩案件”或“审理案件”。(参撒上12:7。)当说到神与人争辩时,往往含有司法惩罚的意思,如珥3:2赛66:16;这里也是这意思。耶户虽然是在成就自己野心的计划,却仍是神报仇的工具;凶暴的亚述征服者也是如此(赛10:5-7)。 遇见。应作“他遇见”。 亚哈谢众弟兄的儿子。参王下10:12-14,那里记载了细节。耶户所杀的人在那里称为亚哈谢的“弟兄”,即亲属(这是常见用法;七十士译本本处也是如此),并说共有四十二人。这个希伯来词范围很广,足以包括堂表兄弟、孙辈,以及王的侄儿。“犹大的众首领”与他们同行,自然是宫廷中负责照看他们的人,或许也包括在四十二人的总数之内。的尼乌斯在王下10:13注中竟声称,我们必须理解为亚哈谢真正的兄弟,而历代志作者早先把他们“处理掉了”!(即代下21:17;22:1),因为他需要在约兰在世时就有一个神圣审判。如此武断的批评几乎不值一驳;不过我们仍可指出,的尼乌斯所依据的是一个站不住脚的假设,即约兰在十八或十九岁生下亚哈谢以前,不可能已经生过别的孩子。 侍奉亚哈谢的。即服侍亚哈谢、附属于亚哈谢随从之中的人,如侍从等。 把他们都杀了。即“并杀了他们”。

第9节

(9)他寻找亚哈谢。在王下9:27-28,我们见到关于亚哈谢之死的另一种传述。那段经文若直译如下:“犹大王亚哈谢看见了(即看见约兰之死,王下9:24),就从园亭的路逃跑;耶户追赶他,说:‘连他也击杀!’他们就在车上射伤他,是在靠近以伯莲的古珥坡上;他逃到米吉多,就死在那里。”(也许“他们击伤了他”这句话在“古珥坡上”之前脱落了。)“他的臣仆用车将他送到耶路撒冷,葬在大卫城他自己的坟墓里,与他列祖同葬。”这些分歧很有价值,因为它们有助于确立这两种记载彼此独立。 因为他藏起来了。应作“那时他正躲藏着”。 既把他杀了。即“他们把他治死,也埋葬了他;因为他们说,等等。” 因为他是那尽心寻求耶和华之约沙法的儿子。这是历代志作者惯常风格中的教训性评语。 这样,亚哈谢家就没有人有力量保住王位了。直译是:“亚哈谢家无人能保有作王的力量(即无人有能力承担王权)。”这又是一句处处带有历代志作者自身风格的句子。(参代下13:20“不能再强盛”。)它成为叙述亚他利雅篡位的过渡。

第10节 亚他利雅夺取政权(代下22:10-12)。(参王下11:1-3。)

(10)亚他利雅。见王下11:1,本节几乎与之相同。 灭绝了。列王纪、一些希伯来文抄本及所有译本都如此。希伯来文本作“她说”,是某抄写员的错误。 王室的后裔。即便在代下22:1和22:8所记的屠杀之后,毫无疑问,王族中除亚哈谢的直系儿女之外,仍会留下一些与王室关系或远或近的人;本短语首先所指的,就是这些人。

第11节

(11)约示巴。列王纪作“约示芭”。(参“以利沙巴”,出6:23;以及七十士译本的Elisabet,路1:7。) 王的女儿。列王纪加上“约兰”和“亚哈谢的妹子”。 那些要被杀的。即“那些将要被处死的”。 卧房里。直译是“床榻之屋”,即存放卧具之处。(见王下11:2注。) 祭司耶何耶大的妻。约瑟夫也是这样说。的尼乌斯对此事实提出质疑,理由据称是:(1)大祭司并不住在圣殿里;但他所援引的经文(尼3:20-21)并不能证明耶何耶大也是如此;(2)历代志作者自相矛盾,因为他断言祭司的妻子也住在圣所范围之内;但他再次援引的经文(代下8:11)仍然不相干。埃瓦尔德称这一说法“确实具有历史真实性”;而且丝毫没有理由怀疑它。

第12节

(12)与他们同藏。即与耶何耶大和他的妻子同藏。列王纪作“与她同藏”;七十士译本作“与他同藏”;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与她同藏”。(见王下11:3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