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十五章。亚撒宗教上的改革。(甲)先知俄德的儿子亚撒利雅的劝勉(历代志下 15:1-7)。这一段也是《历代志》所特有的。 (1)神的灵临到——原文直译:神的灵临到俄德的儿子亚撒利雅身上(即圣洁的感动)。这位先知除本章外不为人知。俄德这名字所含的字根,与易多(历代志下 9:29;历代志下 12:15)相同;但这里所指是同一位先知还是另一位,已无法断定。
第2节 (2)他出来迎接——直译作“在……前面”。(历代志上 12:17;历代志下 14:9。)亚撒利雅是在王战后归来时迎见他。 “亚撒和犹大众人哪,要听我说”——参亚比雅的话,历代志下 13:4:“耶罗波安和以色列众人哪,要听我说!” “你们若顺从耶和华,耶和华必与你们同在”——或可译作:耶和华曾与你们同在(在战场上),因为你们曾与他同在(即倚靠他求帮助;见历代志下 14:11)。 “你们若寻求他……他必离弃你们”——这句话把前面的陈述推广为一般原则。这是《历代志》作者所喜用的格式。(见历代志上 28:9;末句又见历代志下 12:5;历代志下 24:20;又参耶利米书 29:13-14。) “必寻见”——或作“可寻见”。 “必离弃”——或作“他离弃”。
第3节 (3)以色列人不信真神,已经好久了——直译:以色列多日没有真神,没有训诲的祭司,也没有律法。这显然是在说明上一节所宣告的一般真理:以色列曾多次处于没有真神等等的景况。无论是《士师记》所记宗教衰败的时期,还是后来的时代,尤其是王国分裂以后,都被举为历史证明,说明只要以色列与主同在,主也与他们同在。(参士师记 2:11-19;士师记 3:7-10;又参何西阿书 3:4-5。) “没有”——希伯来文 lĕlô’,仅此处用此义。 “真神”——参耶利米书 10:10:“惟耶和华是真神。” “训诲的祭司”——kôhēn môreh。(见利未记 10:11;申命记 17:9;申命记 33:10;申命记 24:8;以西结书 44:23;耶利米书 18:18;玛拉基书 2:6-7。)祭司负责将妥拉,即神的律法(原文意为“教训”)教导百姓。
第4节 (4)但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归向耶和华——直译:他在患难中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他们寻求他,就寻见了他。(见申命记 4:30;又见士师记 3:9;士师记 3:15;士师记 4:3;士师记 4:15;士师记 6:6及以下;诗篇 106:44;诗篇 107:6。)
第5节 (5)那时——即历代志下 15:3 所说的“多日”,就是全国失信的时期。 “出入的人都不得平安”——参士师记 5:6;士师记 5:11;士师记 6:11。 “列国诸民都遭大乱”——应作“大扰乱”(mehûmôth)。(见申命记 28:20,那里 mĕhûmāh“扰乱”或“惊乱”被预告为背道的刑罚。)这里的意思似乎是“骚乱”,如阿摩司书 3:9 所示。“各国”是指以色列的地区或省分,如历代志下 34:33。
第6节 (6)这国攻击那国——应作:他们彼此击碎,国攻打国,城攻打城。动词 khathath 见于以赛亚书 2:4(“打成”);但其加强语态的被动式只见于此处。有些抄本作加强语态的主动式,这种形式别处可见。因此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译作:“邦国要彼此争战。” “国”是 gôy,即同宗的群体,如支派或宗族,而非单纯政治性的集合体。这里是指古时敌对支派之间的仇争,例如以法莲与基列(玛拿西)之间(士师记 12章),或便雅悯与其余诸支派之间(士师记 20章)。本节生动描绘了骨肉相残的内战,如以赛亚书 19:2 所说:“我要激动埃及人攻击埃及人,弟兄攻击弟兄,邻舍攻击邻舍;这城攻击那城,这国攻击那国”;又如同一先知在以赛亚书 9:18-21 所描绘的:“无人怜爱弟兄……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即自己天然的盟友〕: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他们一同攻击犹大。” “神用各样灾难扰乱他们”——即用各样患难使他们混乱、惊惶。(参撒迦利亚书 14:13:“耶和华必使他们大大扰乱。”)
第7节 (7)所以你们要刚强——不如译作:至于你们,要刚强。 “不要手软”——即不要下垂、不要发软。(西番雅书 3:16;撒母耳记下 4:1。) “因你们所行的必得赏赐”——直译:你们的工作实在有赏赐;这话也见于耶利米书 31:16。这里是先知劝勉的结论。不寻求、离弃耶和华(历代志下 15:2)所带来的毁灭性后果,已从民族过往的历史中简明而有力地勾勒出来。结论就是:你们不要像列祖那样离弃主;总要对耶和华忠贞坚定,诚实无伪。 “你们的工作”——即拔除偶像之事。
第8节 (乙)敬拜的改革,与全民重立圣约(历代志下 15:8-15)。(8)俄德先知的预言——希伯来文作“先知俄德的预言”,与上下文没有连贯。这很可疑,使人想到“先知俄德”乃是窜入正文的旁注;尤其照历代志下 15:1 看来,说预言的不是俄德,而是俄德的儿子亚撒利雅。或许原文有脱漏,本来是:“先知俄德的儿子亚撒利雅所说的预言。”希伯来文抄本没有异文,各种译本的读法只表明这难处由来已久。(七十士译本梵蒂冈本作“先知亚达的预言”;但在历代志下 15:1 却作“俄德的儿子亚撒利雅”;亚历山大本作“先知亚达的儿子亚撒利雅”;叙利亚译本作“亚苏珥的儿子亚撒利雅”;武加大译本作“先知俄德的儿子亚撒利雅”。) “这些话和预言”——即“这些话,就是这预言”;连词在这里作解释性的用法。
“就壮起胆来”——hithchazzaq,即“使自己刚强”(历代志下 12:13),与历代志下 15:7 的“你们要刚强”(chizqû)是同一动词。“除掉”——即“移去”(列王纪上 15:12)。“可憎之物”——即“可憎的偶像”(shiqqûtsim);这是许多用来轻蔑称呼偶像的词之一(申命记 29:17;列王纪上 11:5;列王纪上 11:7;耶利米书 4:1)。“从以法莲山地所夺的各城”——即以法莲山地。历代志下 17:2 又说:“就是亚撒所得以法莲的城邑。”一般认为这两处都较不精确地指向历代志下 13:19 所记亚比雅的战果;因为到此为止,亚撒还未与北国交战(历代志下 14:1;历代志下 14:6;历代志下 15:19)。
不过,亚撒在击败谢拉之后,也可能未经抵抗就并吞了北境的一些城镇。(参历代志下 15:9 所述自愿迁入犹大的事。)特纽斯主张巴沙的进攻时间早于古实人入侵,他说亚撒似乎是在巴沙从拉玛撤退之后采取攻势。“重修耶和华的坛”——上下文似乎表明,这“重修”是指重新分别为圣,因为这坛曾被非法敬拜所污秽。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也都如此理解,译为“重新奉献”。不过,这词也可能仅仅表示修理、恢复。那坛至此已立了六十年。(参历代志下 24:4。)
第9节 (9)寄居的人——即非犹大人,也就是北国的成员。类似归附南国的事,在罗波安年间曾发生过一次(历代志下 11:16);后来在希西家年间又有一次(历代志下 30:11;历代志下 30:18)。 “并西缅人”——这支派在历代志下 34:6 又与以法莲、玛拿西并列,虽然它的地业是在“犹大人产业中间”(约书亚记 19:1)。或许这支派有一部分曾北迁(参士师记 18章),如今其中一些人又回到犹大定居。创世记 49:7 说西缅“要分居在雅各家里,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另一种解释是:西缅支派虽然在政治上属于犹大,但因设在别是巴的不合法敬拜,在宗教上却是隔离的,与伯特利和但的敬拜相似(阿摩司书 4:4;阿摩司书 5:5;阿摩司书 8:14)。但这解释与下句“他们从以色列中归附亚撒”不甚相合。 “归附他”——见历代志上 12:19;列王纪下 7:4。 “他们见耶和华他的神与他同在”——他们听见了他从谢拉手中得蒙大拯救的事。 “亚撒十五年”——这似乎表明古实人的入侵发生在不久之前,也许就是同年春天(见历代志上 20:1 注)。
第11节 (11)当日——即在第三个月为节期所定的那一天,也就是西弯月,相当于今五月和六月的一部分。 “将所取的掳物献给耶和华”——就是从谢拉、基拉珥周围诸城以及游牧部族所得的掳物(历代志下 14:13-15)。
第12节 (12)他们就立约——见耶利米书 34:10。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们用起誓把自己约束起来(历代志下 15:14)。参尼希米记 10:30。 “尽心尽性地寻求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同样的话见于申命记 4:29。
第13节 (13)“凡不寻求耶和华以色列神的”——这是王与百姓庄严誓言的一部分;其制裁依据申命记 13:6 及以下,申命记 17:2-6 的律法。
第14节 (14)“大声欢呼,吹号吹角”——参历代志上 15:28;历代志下 23:13。百姓的呼喊,配合号筒与角声的大响,自然增添了誓约的庄严。
第15节 (15)犹大众人——即整个南国。 “尽意欢喜”——或作“完全赞同”;即全然乐意。武加大译本作“出于全心的意愿”。 “耶和华就被他们寻见”——或作“他就在他们身边”;正如先知亚撒利雅所应许的(历代志下 15:2)。 “耶和华就赐他们四境平安”——这是另一段安宁时期,如历代志下 14:6-7 所提的,也许持续时间相当。(见历代志下 16:1 注。)
第16节 (16)论到亚撒王的祖母玛迦——历代志下 15:16-18 与列王纪上 15:13-15 基本重复,仅有少数无关紧要的差异。详见那里的注释。 “亚撒王的母亲”——即他的祖母。(见历代志下 13:2;列王纪上 15:13。)有人以为,亚比雅的母亲玛迦,和亚撒的“母亲”玛迦,不是同一人;前者是押沙龙的女儿,后者是基比亚人乌列的女儿。其实并无根据。亚比雅的母亲玛迦,不但在亚比雅短短三年的统治期间享有太后的地位,也在她孙子亚撒在位时继续居此高位,直到因拜偶像而被亚撒废黜。 “太后”——gebîrah,意为“主母、夫人”,但总是用来指王后。可参亚他利雅的地位(历代志下 22:2)。 “偶像”——miphlètseth,意为可怕之物、可憎的东西;此词只见于这里和列王纪上 15:13。(并非如 Merx 所建议的那样,也不是别人所说的男性生殖像。参其同根词见于约伯记 9:6;约伯记 21:6;耶利米书 49:16。) “亚舍拉”——不如译作“树林”,应译“为亚舍拉所作的像”(参列王纪下 17:16)。 “捣得粉碎”——即击碎。这是《历代志》作者加上的细节。摩西曾这样处理金牛犊(出埃及记 32:20);约西亚也这样处理伯特利的丘坛(列王纪下 23:15)。
第17节 (17)只是丘坛还没有废去——见历代志下 14:3;历代志下 14:5。前面关于这一矛盾已有一种解释;但更好的说法也许是:前一处说的是这位善王所决意并尝试实行的事;这里记的是他未能成功,因为百姓顽固地恋慕他们旧有的圣所。类似的解释也适用于历代志下 17:6 与历代志下 20:33 之间表面的矛盾。 “以色列中”——《列王纪》无此词,这里指的是南国。 “亚撒的心一生诚实”——《列王纪》加上“向耶和华”。意思是,虽然他未能除掉丘坛,亚撒自己始终忠于圣殿合法的敬拜。(参历代志上 28:9。)
第18节 (18)亚撒将他父所分别为圣与自己所分别为圣的金银和器皿都奉到神殿里——本节与列王纪上 15:15 相同,只是以“神”代替“耶和华”。“他父所分别为圣之物”,无疑是亚比雅大胜耶罗波安后从战利品中取出的(历代志下 13:16-19);“自己所分别为圣之物”则是古实人战利品的一部分(历代志下 14:13-15)。《列王纪》这一节简短的提法,正好明显印证了《历代志》作者关于亚比雅和亚撒得胜的记载,因为这些事唯有他记述下来。
第19节 (19)从这时直到亚撒三十五年,都没有争战的事——直译:直到……争战没有兴起。这话显然是承接历代志下 15:15:“耶和华赐他们四境平安”,从而指出在击败谢拉之后那段太平时期的终点。列王纪上 15:16 却有另一种说法:“亚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争战”;本章的列王纪上 15:32 又重复了这话。《历代志》作者显然修改了较早的文本,为的是给这两位君王公开敌对的开始,定出一个精确日期。(列王纪上 15:16 和本处历代志下 15:19 都以同样两个希伯来字开头,意思是“有争战”;但《历代志》作者插入了一个“不”字。)《列王纪》那节未必要理解为别的,只是说明两位君王之间始终未曾建立友好关系。他们承继的是战争状态,虽然多年来双方都无力公开攻击对方。
“亚撒三十五年”——这一时间与《列王纪》的资料并不相符(见历代志下 16:1 注)。特纽斯认为,表示“三十”的字母 l 原是某个抄写员不慎从下一个希伯来词开头的 l 重复写入正文的。后来另一位抄写员自然又改动了历代志下 16:1,使之与这里一致。于是他推断,本处原来的正确读法应是“亚撒第五年”和“第六年”;而在历代志下 16:1 中,字母 v(即 6)被缩误成 y(10)。这样巴沙的行动就早于谢拉的入侵。错误的年代大概已经存在于《历代志》作者所依据的资料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