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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1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13

导论 第十三章 2. 亚比雅的统治。(参 1 Kings 15:1-8。)返回“页面顶部”

第1节 (1)那时。——希伯来文无此词。本节与《列王纪》中的平行经文几乎完全相同。返回“页面顶部”

第2节 (2)他母亲名叫米该亚,是基比亚人乌列的女儿。——《列王纪》在名字上作“押沙龙的女儿玛迦”;而历代志作者自己先前已经称亚比雅为押沙龙女儿玛迦的儿子(代下 11:20-22),因此毫无疑问,这个读法是正确的,而“米该亚”在别处是男子名,这里乃是“玛迦”之讹误。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都读作“玛迦”,这进一步证实了此点。正如我们先前所说(代下 11:20),玛迦是押沙龙的外孙女,因为她是押沙龙独生女他玛的女儿。那么,基比亚人乌列必是他玛的丈夫。(见代下 15:16 注。基比亚人乌列除此之外不详。)亚比雅与耶罗波安常常争战。——现在战争已经兴起。见王上 15:6:“亚比央〔通行希伯来文本误作罗波安〕和耶罗波安在世的日子常常争战。”历代志作者删去结尾一句,稍微改变了原意,随后便详细叙述了一次战役,在这场战役中亚比雅彻底击败了他的对手(代下 13:3-20);而这一切在《列王纪》中只字未提。返回“页面顶部”

第3节 (3)摆阵争战。——开始交战。武加大译本作“亚比雅一进入战斗”(参王上 20:14)。四十万挑选的兵。——在大卫的人口普查中,犹大有四十七万战士,以色列有一百一十万,不计利未和便雅悯(代上 21:5)。本节数字与撒下 24:9 所报告的人口普查结果更为接近;那里同这里一样,以色列勇士总数为八十万,犹大为五十万。这种对应使人不大可能认为这些数字是在传抄过程中被篡改了。(见代下 13:17 注。)耶罗波安也摆阵与他争战。——耶罗波安则列阵迎敌。武加大译本作“排列阵势与之相对”。返回“页面顶部”

第4节 (4)亚比雅站在洗玛脸山上。——当两军对峙之时,亚比雅王从洗玛脸山上向敌军讲话,正如士师时代约坦从基利心山顶向示剑人讲话一样(士 9:7)。在……上。——直译是“从洗玛脸山上”,这是历代志作者手笔的一个标记。洗玛脸山别处不见记载。有一座名叫洗玛脸的城(书 18:22)提到是在伯特利附近,大概位于其南边一点,在犹大的北部边界上,也许就在这座山上。以法莲山地。——即以法莲的山区。返回“页面顶部”

第5节 (5)你们不知道吗?——直译是“你们岂不该知道吗?”这是历代志作者特有的句式。亚比雅把敌方的道德地位与自己作对比,主张:(1)他们分立为政本身就是悖逆耶和华的行为;(2)他们废除了唯一合法的敬拜形式,另立非法的崇拜和祭司制度;而(3)他和他的百姓却维持了正统的礼仪与职分,因此必蒙神的扶持。盐约。——就是照着盐约的样式,即坚固不可更改的约(见民 18:19)。按照古代习俗,正式宴席中盐是确立友谊与盟约所不可少的;只有“盐约”才被视为稳固可靠。因此,献祭中也伴有盐,因为献祭其实就是人和神之间圣约的不断更新(利 2:13结 43:24;七十士译本的利 24:7)。“盐约”这一古老短语本身也很重要,因为它关系到这篇讲话的真实性。返回“页面顶部”

第6节 (6)所罗门的臣仆。——见王上 11:26。起来背叛。——起来而叛逆。(见王上 11:26-40。)返回“页面顶部”

第7节 (7)有些无赖聚集跟从他。——“有”字可省。无赖(reqim,士 9:4;11:3)。——这个词用于亚比米勒的追随者以及做匪首的耶弗他。本书中此处之后不再出现这个词,也不再出现下面的“匪徒”(直译“卑劣之子”,即品格低下、毫无身价的人)这一说法。(关于后者,见士 19:22;20:13;王上 21:10、13。)逞强帮助他。——“逞强”即可,不必译“已经”。年轻心软。——更准确地说,是“年少而心里柔弱”,即胆怯。类似措辞见代上 29:1。这个说法并不十分准确,因为罗波安登基时已四十一岁(代下 12:13)。但亚比雅显然急于尽量加重对耶罗波安的指控,并避免归咎于自己的父亲。在代下 10章中,罗波安显得是骄横专断,而不是胆怯柔弱。不能抵挡他们。——即未能显出自己刚强坚定(代下 12:13)。抵挡他们。——即“在他们面前”。(参代上 12:17;这是历代志作者常见的用法。)返回“页面顶部”

第8节 (8)现在你们有意。——直译作“你们说”,即心里打算(代下 2:1)。敌挡这国。——直译作“在这国面前显出自己刚强”,如上一节。在大卫子孙手下。——意思是,这国是耶和华借着大卫家作为地上的代表所掌管的。(参武加大译本:“主的国,借着大卫的子孙而拥有。”见代上 29:23。)你们那里又有金牛犊。——所以你们以为除了人数众多之外,还可确信得着神的帮助。但你们所倚靠的是虚妄的,因为耶罗波安制造了你们所迷恋的偶像(见赛 44:9-17);并且你们已经废弃了耶和华唯一合法的敬拜(代下 13:9)。返回“页面顶部”

第9节 (9)耶和华的祭司……和利未人。——希伯来文似乎把利未人也包括在“耶和华的祭司”之内。赶出去。——放逐(耶 8:3)。效法外邦各国的恶俗。——直译是“像列国之民一样”;意思是说,祭司来自国中各阶层,而不是出于神所拣选的利未支派。(见王上 12:31;13:33。)周围的异教民族并没有排他的祭司阶层。因此凡来……的。——直译是:“凡来的人,为要使他的手充满,带着一只公牛犊,就是牛群中的一只,并七只公绵羊,就可作非神之神的祭司。”“充满人的手”是授予权柄、立人为祭司的法律用语。(见出 28:41;29:9;士 17:5。)凡带着规定祭物而来的人(见出 29章)都可被接纳进入这个新祭司体系。“一只公牛犊和七只公绵羊”并不是摩西律法中祭司承接圣职所需祭物的完整记载。也许亚比雅并不在意措辞精确;但更有可能的是耶罗波安已修改了摩西的规定。“非神之神”(lo’ ’elohim)这样的复合名词,类似于 lo’ ’el 和 lo’ ’eloah(申 32:17、21)。这些牛犊被说成不过是偶像,尽管几乎可以肯定,耶罗波安设立它们本是要作为以色列之神的象征。返回“页面顶部”

第10节 (10)我们并没有离弃他。——参王上 15:3:“他行他父亲一切的罪”,“他的心不专诚归向耶和华他的神。”但那处经文与这里并不矛盾,不像有人所断言的。亚比雅在这里所说的显然是真的,就是说,犹大一直维持着利未祭司职分及其相关的敬拜。接下来的话就证明了这才是他的意思:“事奉耶和华的祭司都是亚伦的子孙;利未人各尽其职”(直译:“在工作中”)。除了利未人之外,没有人能按规矩执行事奉耶和华的工作。返回“页面顶部”

第11节 (11)每日早晚。——关于每日献祭,见出 29:38-42;关于“馨香的香”,见出 30:7。陈设饼也摆列在洁净的桌上。——直译是:“一堆饼在洁净的桌上。”句法并不确定。这些词似乎松散地依附于句首的动词“他们献上(焚烧)”。但也许应这样理解:一堆饼放在洁净的桌上,金灯台和其上的灯,他们每晚都点起来。(见出 25:30、37;利 24:5-7。)叙利亚译本作:“金灯台和其上的灯;点灯的人每晚点亮它们。”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提到一张桌子和一个灯台。(参代下 4:7-8、19。)谨守这些礼仪细节被称为“遵守耶和华的吩咐”(见利 8:35),忽略这些则是“离弃”他。(见代下 13:10 注。)返回“页面顶部”

第12节 (12)神自己。——即那位真正的神。代下 13:15 也是如此。直译是:“看哪,在我们前头有神和他的祭司,并有报警的号筒向你们吹出警报。”(见民 10:9;31:6。)这些号筒乃是“神所指定的保证,使他们在争战中蒙神记念。”叙利亚译本对本节的译文是:“但你们离弃了他,去随从死神,敬拜跪拜它们,离弃了你们列祖的主神;你们在世上也必不得亨通。”然后中间有一段缺文,一直延续到代下 13:15。返回“页面顶部”

第13节 (13)但耶罗波安使伏兵。——那时耶罗波安已经把伏兵绕到后面,为要从背后攻打他们;这样,他自己和主力部队正在犹大前面,伏兵却在他们后面。伏兵。——即耶罗波安专门拨出来执行此任务的部队。返回“页面顶部”

第14节 (14)犹大人回头观看,见前后都有敌兵。——参看攻取艾城(书 8章)和基比亚(士 20章)时设伏的记载。犹大人回头观看。——并非“措手不及”(伯特豪),见书 8:20。吹号。——原文是未完成式,即“正在吹号”。直译是“吹号筒”。返回“页面顶部”

第15节 (15)于是犹大人呐喊。——同一个动词(haria‘)在代下 13:12 中是用“报警号筒”发出警报之意(teru‘ah)。这里英译本译得正确。祭司吹响号筒以后,战士们便发出呐喊,或战呼。(参士 7:18-20。)神使耶罗波安和以色列众人败在亚比雅与犹大人面前。——当以色列军队听见敌军呐喊时所骤然陷入的狂乱惊恐,就这样有力地描绘出来了。同样的短语见士 20:35,历代志作者自己也再次使用(代下 14:12)。(参武加大译本:“神使耶罗波安和全以色列惊惶。”叙利亚译本:“主使……溃乱。”)返回“页面顶部”

第17节 (17)大大杀戮他们。——直译是“在他们中间击打了大击打”。参民 11:33。五十万挑选的人。——即耶罗波安全军的一半以上。说“原文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次杀戮都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这话并不准确(《讲坛注释》)。相反,从整段叙事看得很清楚,本节描述的是敌对两军一次重大而决定性的交锋结果。若按字面坚持这些数字,结局当然难以置信;但更合理的看法是,在这些数字中看见“当时人对这场战争的信念之数量表达,即两位王都征调了各自国内一切能战之人,而耶罗波安遭受惨败,死伤之重,竟失去了超过一半的勇士”(凯尔)。叙利亚译本作“五千”。另一方被杀人数则未说明。但像罗伊斯那样说亚比雅的四十万人“仍然完好无损”,然后再追问他们为何不继续征服北国,这种说法是荒谬的。返回“页面顶部”

第18节 (18)就被制伏了。——即被压服、降卑(与代下 12:6 用的是同一个词)。(士 3:30。)得胜。——即“强盛”。(诗 18:17创 25:23。)因为他们倚靠耶和华。——参赛 10:20。(英王钦定本作“倚赖”。)返回“页面顶部”

第19节 (19)从他手里夺了几座城。——这三座城及其所属乡村只是暂时并入犹大。按照王上 15:17-21,下一代时,以色列王巴沙试图修筑拉玛;拉玛离耶路撒冷只有约五英里。他在这样做之前,极可能已经收复了这些城镇(伯特豪)。伯特利。——即 Beitin。(创 12:8书 7:2。)耶沙拿。——旧约别处未提。大概与约瑟夫《古史》xiv.15.12 中的 Ἰσάνας 相同;遗址不详。叙利亚译本作 Shala;阿拉伯译本作 Saia。以弗伦。——希伯来文边注作“以法莲”,正文作“以弗伦”;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也都作“以弗伦”。以弗仑山(书 15:9)位置太靠南,不可能是这里所指。也许应理解为靠近伯特利的俄弗拉(士 6:11),或那座叫以法莲的城(约 6:54),尤其如果“以法莲”才是正确读法的话;按约瑟夫《犹太战记》iv.9.9 的说法,那城也在伯特利附近。俄弗拉和以法莲也许是同一地方。阿拉伯译本另加:“以及撒迦和其所属城镇。”返回“页面顶部”

第20节 (20)耶罗波安再没有恢复力量。——即“耶罗波安不再保有力量”。七十士译本作“耶罗波安再没有力量了”。见代上 29:14(同样的短语)。耶和华攻击他,他就死了。——关于耶罗波安之死,所知仅是他死在亚比雅之后两年(王上 15:8-9)。这里的话不能像措克勒所建议的那样理解为“以祸患击打他直到他死”。他的死被看作一种审判性的惩罚(比较撒上 25:38 同一希伯来短语的用法)。因此,本节的意思是,在亚比雅余下的统治期间,耶罗波安一直无力伤害他的邻国;并且他死时的情形使人认出其中有“神的手指”。这里所指不大可能是代下 13:15 的事件(伯特豪),也不大可能是他儿子的死(王上 14:1-8),像凯尔所设想的那样。返回“页面顶部”

第21节 (21)但亚比雅渐渐强盛。——即在与耶罗波安那场生死之战以后,亚比雅巩固了自己。(见代下 12:13 注。)娶妻十四个,生了二十二个儿子,十六个女儿。——亚比雅总共只作王三年。因此,这些妻妾和儿女中的大多数必定是在他登基以前就已有了。(代下 11:21-23 可说暗示了这一点;见代下 11:23 注。)第一分句后应有句号,因此应作:“亚比雅巩固了自己。并且他娶了十四个妻子,生了二十二个儿子”等。这两件事只是并列陈述,虽然其中也许暗示着亚比雅子嗣众多与耶罗波安家迅速被剪除之间的对比。返回“页面顶部”

第22节 (22)他的行为和言论。——也可译作“事迹”。同一个词刚才已译作“作为”。希伯来文中有头韵:u-derakhav u-debharav。事迹。——即 Midrash,见边注。关于这里所指的资料来源,见导论第6节。返回“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