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III. (1)这话是可信的。——这里没有理由改变在[提摩太前书 1:15]中所采用的译法,即“这话是可信的”。这里这句“可信的话”,是指在基督教会中愿意承担崇高而艰巨工作的心愿,并宣告这样的心愿是高尚的;因为这里所说的职分本是美好的、尊荣的,而在那些日子里,这职分意味着严峻而不止息的劳苦,严重而持续的危险。毫无疑问,这也是初代弟兄们中间众所周知的话之一;并且很可能与这组书信中的其他“可信的话”一样,构成他们礼拜仪式的一部分,被织入他们公开献上的某些特别祷告中。也许这句“可信的话”,原是公众聚会中常常献上的一段祷告,求圣灵感动志愿者,使他们甘心呈上自己,承担那时极其危险的按立传道职分。
“人若想望首席牧者的职分,实在是羡慕一件善工”;但首先,这样的尊位只能由具备许多品格的人担任,下面就要一一列举这些品格。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更准确地应译为:“人若寻求”。在《教牧书信》中,译作“监督”和“长老”的希腊词(episcopos, presbuteros),是无分别地用于同一个人的,因为直到这个时期(主后65-66年),教会的组织中还没有出现设立一个专门监督众长老之阶层的必要。虽然弟兄团体的人数逐年大增,但相对而言仍然不算多。彼得、保罗、雅各、约翰,以及使徒团中大多数人,显然仍然在世;并且直到主后70年以前,耶路撒冷教会仍然是教会的中心权威,重大的问题继续提交给住在那里的教会先辈裁决。然而到了二世纪初,毫无疑问,我们今日所理解的主教职分已经广泛建立起来了。
那么,这一教会组织上的重大变化,必定是在一世纪最后三十年间完成的,也就是在约翰仍在世的时候。至于这一变化如何产生,海德堡的罗特教授曾有极精彩的说明,莱特富特会吏长在其关于基督教职分的论文(《腓立比书注释》)中引用了他的话;莱特富特虽然并不接受所提出的一切细节,但总的来说,在关于主教制极早建立于大公教会的理论上,与这位著名的海德堡教授大体一致。罗特先描绘了教会因犹太与外邦弟兄之间的嫉妒,以及诺斯底异端威胁性出现而产生的纷扰与日增的分裂,接着说明,在这重大危机面前,彼得、保罗、雅各几乎同时去世;而不久之后,随着耶路撒冷被毁,教会可见的中心也被挪去,这一建筑的楔石被抽掉,整个大厦便面临倾覆。教会迫切需要一种组织,把基督徒社会中多样的元素凝聚起来,防止其解体。
大公教会以其主教性的形态,就是从这种需要中产生的。根据优西比乌、爱任纽与罗马的革利免所留下的记载,罗特(由莱特富特转引)得出结论说:“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后,幸存的使徒和最初的福音教师立刻召开了一次会议,商议这一危机,并制定有利于教会福祉的措施。由此所组织起来之体制的中心,就是主教制;它一方面立刻保证了各个地方教会的紧密与和谐运作,另一方面作为各弟兄团体之间的联络纽带,使整个教会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大公教会。由于有这崇高权威的推荐,这一新体制立刻并普遍地被采用了。” 他是羡慕善工。——在保罗时代,教会长老的职分是艰难而危险的岗位。它包含许多劳苦;充满风险;意味着一种艰辛而严厉的生活;然而,从基督徒的立场来看,这若忠心去做,便是在一切劳苦之中最美、最可尊、最高贵的工作。
本格尔以他一贯精练而难以译出的方式评注说:“Negotium non otium”(不是安逸,乃是劳作)。
第2节 (2)监督必须无可指责。——现在接着列出基督教会中受委任、受承认之职员的各种社会和道德特征,即长老或监督,以及较低一级的执事。第二章讲的是会众整体在公共祷告上的职责;第三章则论到治理这些会众之人所必须具备的特殊品格和素质。这些“长老”首先必须是品格无可指摘的人,是在公众评价中居高位的人,是以生活纯洁、操守无瑕而著称的人。不但信徒应当敬重他们团体中这些监督治理之长老的品格,就是基督弟兄团体之外的人,也必须尊重这些显赫而引人注目之成员的生活与言谈;因为从事理本身看,这个团体必然会引起猜疑与嫉妒。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最古老作家们的一般意见,教会会议在问题摆到面前时所作的裁决,以及希腊大公教会的惯例,虽然允许一次婚姻,但仍把再婚视为取得较高主教品级之资格上的障碍,这些都大体告诉我们:教会从最早时期起,就把保罗这句话解释为,凡寻求长老或执事职分的人,不可有第二次婚姻。希腊教会显然接受这一解释,虽然在较低圣职阶层上有所放宽。然而,有充分理由怀疑这种通行解释的准确性;因为它似乎借着把第二次婚姻蒙上羞辱,而向整个基督徒社会鼓吹一种禁欲精神,这与保罗通常的教导很不相称。保罗的教导只是温和地灌输一种更高、更纯洁的生活,认为唯有如此才合乎他那满有怜悯与慈爱的主的心意。他只是盼望藉着缓慢的步骤,逐渐提高这个世界上社会和公众舆论的水准。受感默示的基督教教训,小心谨慎地不因坚持突然而剧烈的改变,而打乱男女日常生活的秩序。
伟大基督教教师们在那可怕而普遍的奴隶制度问题上的态度,尤其值得注意。若我们问:那么保罗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必须设身处地去想象使徒写信给提摩太时帝国社会的状况。东方的奢华与东方的风俗泛滥成灾,淹没了古罗马一切严朴简朴的旧习。长期的内战与随后帝国的放纵,败坏了人民的品格。保罗写作时的那个时期,尤其以极端的败坏为特点。人们普遍极不愿结婚,也不愿受家庭生活和家人秩序约束,这在罗马社会已成为如此显著的现象,以至于奥古斯都竟颁布法令反对独身。另一个帮助瓦解家庭稳固性、并破坏本该神圣无比之家庭纽带的原因,是离婚既容易又频繁。塞涅卡几乎可视为保罗的同时代人,他提到这类事在罗马已不再被看作羞耻。他甚至在痛恨当时道德松弛时,举出一些妇人计算自己年龄,不是按执政官,而是按丈夫来算。
马提亚尔写到一个妇人已有第十任丈夫。尤维纳利斯则说有一个妇人在五年内有过八个丈夫。我们知道,在犹太人中,当时多妻现象也很普遍。保罗完全清楚这种低落、堕落的道德风气已弥漫帝国全社会,于是用这几句话谴责一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指示说,在选择基督徒会众中担任圣职的人时,应当选那些已经结婚并对自己所选择的妻子保持忠贞的人;他们的生活和实践就能成为群羊的榜样,人们也可以指着他们的家说:这就是耶稣所喜爱的典范;周围的异教世界也会看见,这些被人憎恨、被人轻视的基督徒,不但热爱并尊重那纯洁的家庭生活,而且真正在其中生活;而他们自己那些伟大的道德家虽然极力倡导,却是徒然。这条要求凡被选立担任圣职者在家庭关系上必须以纯洁著称的指示,当然并不排除那些虽未进入婚姻,却素知其人生活正直、品行端正的人。自守。
——这里的希腊词更准确应译为“清醒”。长老应当心思清明,能自我约束,节制(不只是对酒,而是在一切事上)。谨守。——更宜译作“慎重”。端正。——不如译为“有条理”。这个词指外在举止,指公众场合中的行为。教会职员不但内里要有智慧和节制,外在的风度在各方面也必须与其内在生命相称。乐意接待远人。——在基督教早期,信徒从一地往另一地旅行时,只要可能,习惯投宿于同信的弟兄家中,以避免在公共客店里与拜偶像的人同住。因此,一个会众中的带领长老若是喜爱接待陌生人和其他不能报答他的人,这就极其重要。善于教导。——长老所应有的,不仅仅是愿意或乐于将信仰的奥秘教导那些受教较少的人;他还应具备更为难得的资格,就是把知识传授给别人的能力。热心绝不是寻求一位传道人的唯一资格,甚至也不是首要资格。
第3节 (3)不因酒滋事。——这里几乎不是专指醉酒,而更像是在警告不要拣选那种爱赴喧闹宴席、常在那里说出狂妄轻率之言的人来担任圣职。 不打人。——这里所包含的恐怕不只是争吵和打斗。主的模范仆人不但不可动手打弟兄,也不可用尖刻、不仁慈的话刺伤人的灵魂。 不贪不义之财。——这里这样翻译的那个希腊词,在较古老的抄本中并不见于此处。 只要温和。——神的仆人必须体谅别人的偏见,忍耐,温柔。 不争竞。——更宜译作“不好争辩”。他不可轻易被惹怒;必须稳稳约束自己的脾气,避免一切口舌争执。 不贪财。——字面意思是“不爱钱”。一个对钱财本身毫不在意的无私传道人,无论在什么社会里,都会显得异常吸引人。
第4节 (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保罗在这里再次回到[提摩太前书 3:2]首先提出的思想:神教会中职员的生活,不但对教会里面的人要成为榜样,对外人也当如此,叫他们可以效法模仿。他必须在生活和志向的高贵上卓然出众;但这样的生活和志向又必须属于平常的日常生活。他的高标准不该是一个无人能仿效的标准;这榜样必须是凡诚实人若肯,都可以照着行、照着学的。所以首先([提摩太前书 3:2]),使徒把丈夫纯洁的家庭生活列为教会治理长老所必需的品格之一;然后在列举了其他选出来治理会众之人所应具备的品格之后,保罗又回到这个中心思想,就是教会职员的家庭生活;那家庭生活必须呈现一个井然有序的家景。
这至少可以成为一个人是否适合治理由会众所构成之大家庭的良好试验;若他自己的家能温和而坚定地被治理,妻子是基督徒妇女的榜样,儿女在主的教训和警戒中长大。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这里译作“端庄”的希腊词也出现在[提摩太前书 2:2],在英王钦定本中并不十分恰当地译作“honesty”(庄重、端庄)。原文所用之词表示一种举止上的庄严与合宜,特别属于纯洁贞正之人,似乎是在劝勉我们:与年轻人相处时,应追求一种特别的敬重和格外的端庄。Maxima debetur pueris reverentia(对孩童应尽最大的敬重)。这些基督教传道人家庭中的儿童生活,也必须成为无数其他家庭的榜样。
第5节 (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一个治理有序的家庭,正派、谦和的举止,父母与儿女之间、主人与家人之间那种敬重而亲爱的关系,这些事都应当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适合在信徒公共团体中担任高位的标准。正如狄奥多雷所说:一个人若不能体面地治理一个小团体(例如家庭),怎么能断定他适合被托付于更广阔领域中的管理,就是那些与神圣之事有关的职责呢?
第6节 (6)初入教的不可。——在以弗所教会中,保罗写这些吩咐给提摩太的时候,那教会已经建立多年,所以首席牧者在教会职分人选上,有充足的选择,可以从那些已有相当资历和经验的门徒中拣选。这里“初入教的”一词,与其说是指“年幼”,不如说是指在基督徒弟兄团契中缺乏经验和资历。保罗写信的对象提摩太自己,虽然按年岁说还相当年轻,但按试炼和基督徒经历说,却已很老练了。 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这里译作“自高自大”的希腊词,若译作“被迷蒙”或“被迷惑”会更贴切。它指出一种因身居权位,而自己先前并无相应训练与经验,所滋生的骄傲或虚荣。这样的“初入教者”就极有可能落入神加给魔鬼的审判,因为魔鬼的堕落正是出于同样使人眼瞎的骄傲作用。
第7节 (7)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将要被选为教会中负责任职分的人,应当是在教会范围之外的世人中,也有无瑕名声、以正直和体面著称的人;他应被广大世人看作是过着一种自守、端庄生活的人,是远离那些世俗人虽然自己沉溺其中、却首先会谴责别人之混乱和放荡行为的人。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因为这样的人若把他在旧日轻率岁月中所得来的恶名带进这个新团体,又被安置在显著的权位上,就会给自己和他所主持的弟兄群体招来许多毁谤和讥笑。那些从前在别的圈子里认识他、知道他曾过着截然不同生活的人,必定乐于借着他们传道人那污损斑驳的声誉,来攻击那会众原本无可指摘的品格。在这种情况下,那种离弃主、否认主的试探将是压倒性的。
这个人也许是认真的,也许真心愿意过一种全新更美好的生活;但有这样背景、这样旧日记忆的人所必须承担的风险,必然是极大的。这样一个受挫丧志的长老,很可能轻易落入仇敌巧妙设下的网罗;并且因他的跌倒,给基督的教会造成可怕而严重的损害。因此,保罗郑重吩咐提摩太,在拣选带领长老时务必十分谨慎,只选那些在以弗所那个放荡社会中,即便在旧日也知道如何保守自己好名声无玷、品格无伤的人。魔鬼的网罗。——保罗在这里关于那恶者的教训,值得特别评论。他在[提摩太前书 3:6-7]所说的话,不过是主论证的一部分,而主论证只与在各会众中谨慎选立合适的人担任圣职有关。显然,这并不是作为关于这一奥秘主题的专门教义而提出的。在基督教历史这个早期阶段,关于此点的争论尚未开始。
然而,这里确实提出了一些宽广原则,这些原则必定构成保罗在这个如今备受争议之问题上的信念基础;既然我们把保罗在这里以及其他书信中的话,视为圣灵心意与旨意的权威宣告,那么,每当讨论关于恶灵的教义时,这些宽广原则都应当具有充分分量。这里勾勒出的轮廓如下:1. 明确肯定了恶者的人格性。2. 这个不幸的存在已经堕落并已被定罪,如今能够设网罗并试探人。3. 一种过度的骄傲似乎是导致这位曾经大有能力者堕落的原因。4. 一切二元论的思想,就是古波斯的信仰,后来被摩尼教异端以及许多其他错误信仰所采纳,认为有两个永恒彼此对立的原则,各自统治光明与黑暗之国度,这里都被保罗明确驳斥了。
因为保罗在论证过程中随手提到这位恶者,即人的仇敌,乃是一位在某个遥远时期悖逆、被击溃、被定罪的存在;然而在神至高的护理中,他仍被留下某种可怕的权柄,得以辖制人。
第8节 (8)作执事的也是如此。——我们掌握关于这一较低层级执事职分的零散而又偶然的记载,可以追溯到信仰最初的日子。这一职分显然出自迅速增长之教会的需要。升天后约两年(主后34-35年),七位执事被设立,辅助使徒管理弟兄们的赒济;随着教会生命的发展,这些原始的较低教会职员的职能也扩展了。司提反和腓利生平事工的历史,给我们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毫无疑问,这一在主后34-35年首次使徒性设立所产生的,后来发展成了教会中那伟大的较低阶层;关于这一阶层,使徒保罗就在教会治理和秩序的事上,于写给提摩太的指示中,制定了这些明确规则与权威条例。这些最初的执事显然是长老的助手,并且很可能在许多情况下顶替长老的职分。
保罗关于两者所应具备资格之要求极其相似,这已经暗示了这一点;然而,他们原先作为教会财物管理者和施舍分配者的工作,仍然保留。我们可以追溯这一职分在使徒时代及之后的存在:耶路撒冷,主后34-35年,使徒在耶路撒冷最初设立此职分,[使徒行传 4:1-6]。哥林多,主后55年,[哥林多前书 12:28]。罗马,主后58-59年,[罗马书 12:7]。腓立比,主后63年,[腓立比书 1:1]。以弗所,主后66年,[提摩太前书 3:8];[提摩太前书 3:13]。小亚细亚,主后63-69年,[彼得前书 4:11]。主后138-140年,游斯丁殉道者,《护教篇》一卷65章,“我们中间那些被称为执事的人”,以及一卷67章。哥林多。
——执事似乎是在ἀντιλήψεις,即“帮助”之下被提到([哥林多前书 12:28])。另见同章[提摩太前书 3:5]:διαιρέσεις διακονιῶν。罗马。——είτε διακονίαν, ἐν, τῆ διακονία。英语译文中失去了这一指涉:“or ministry, (let us wait) on our ministering”([罗马书 12:7])。小亚细亚。——εί τις διακονεῖ。英语译文中同样失去了这一指涉:“if any man minister”([彼得前书 4:11])。因此,到二世纪上半叶,我们发现这一职分已规律性地、并且显然普遍地建立起来,构成基督教教会治理体系公认的一部分。
新约中关于执事职分的这些零散记载,从主升天后不久开始,跨越三十多年,向我们显示这一较低阶层是如何从教会的需要中兴起,并随着大公教会的增长而迅速发展的。《教牧书信》中的执事与游斯丁殉道者著作中的执事之间的差异,恰恰就是我们所应预期的,即在约翰和他的门徒、以及使徒直接继承人等人的带领下,经过七十年渐进却持续的组织发展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庄重。——保罗再次强调,这种性格特征在较低层级的教会职员身上也是必需的。那种敬虔的端庄、安静的庄重,而又绝不妨碍无辜、孩童般的喜乐(见[提摩太前书 3:4]注),尤其应当在执事身上显明,因为他理当在每日的基督徒生活上作榜样。不一口两舌。——本格尔很好地解释为:ad alios alia loquentes(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
执事在管理教会赒济的职责中,以及在更直接属灵的工作中,会有许多机会接触并与主群羊中的各家各户交谈。他在这些探访中,必须谨慎自己的言语,不可为应付场合而随意变通,然后在一家里否认自己在另一家中所肯定过的话。这种严重的过失,虽并不少见,长久下来必深深损害他在外的影响力,并且给他自己属灵的生命造成致命创伤。不好喝酒。——公开服事的人,贫穷和有需要之人的代言人,必须以最严格的节制作榜样,必须成为众人所指认的那种轻看筵席享乐的人。保罗这位年轻副手如何善而且高贵地力求在自己身上向群羊显出舍己榜样,我们从[提摩太前书 5:23]就能看见;在那里,这位年老的老师认为必须警告他那位 earnest、勇敢的门徒,不可陷入一种实际上削弱他工作能力和忍耐力的禁欲主义。不贪不义之财。
——那些受托管理教会施舍的人,在贪财这件事上的名声当然尤其必须谨慎;提摩太所“拣选”的人中,决不可有犹大。
第9节 (9)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这里思想再次浮现:若没有基督生命,单有纯正教义不过是一种空洞、无用的特征;但在这里,这位属神的人写信给他亲爱的儿子,针对那些应当被选出来作主工的人,发出这些庄严警告时,又有另一层目的。他一直郑重地讲到教会执事在外在特征上所应具备的条件,就是崇高而无玷的名声,就是他旧日生活方式在不信者与信徒中都为他赢得的宽广尊重;但除此之外,对于担任这样职位的人来说,还绝对有必要懂得更深层的属灵生命之事,他必须持守真道的奥秘。那么,保罗所谓的“奥秘”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他说这是一个必须保存在清洁良心匣子中的“宝藏”。这奥秘就是那些有时隐藏、如今却因保罗之主的降临而显明出来的事,其中包含救赎、赎罪,以及基督宝血大有洁净能力这些真理。这些基督教的核心真理,是受委任的教师必须牢牢掌握的;而真正的执事,其职分更多是治理而非向百姓传讲,也必须特别留意显明他所教导的生活就是他自己所活出的生活;或者用保罗自己的比喻来说,他必须在人前保守那盛藏宝贵奥秘之匣子圣洁无玷;他必须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
第10节 (10)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这里并不是指要在会众面前公开调查,或在提摩太和同作长老的人面前私下审查。这个词最可能的意思是:执事应当先在试用期间履行许多不同职责,以考验他的适任性,然后才正式分别出来承担这圣职。早期教会这些职员的许多工作,本来就带有部分世俗性质,因此这样的适任试验是完全可行的。 然后叫他们作执事。——更宜译为:“若经过试验、考察和试用期之后,发现他们无可指责,就让他们服事作执事。”
第11节 (11)女执事也是如此……——关于“执事的妻子”这一孤立吩咐,处在一连串有关“执事”的规条中间,这一位置本身几乎就足以判定英译本,以及路德等许多人所采用之译法是不对的。问题自然会出现:为什么特别提到执事的妻子,而对于长老的妻子却什么也没有说?再者,提摩太拣选执事时,为何要因候选人之妻子的某些特别要求而受到束缚?这些希腊词字面的翻译应当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须……”这些女人,金口约翰以及大多数古代解经家都认为,是女执事。早期教会中确实有一些妇女担任某种正式职位,作女执事;也不太可能说这些女执事作为一个阶层,仅限于那些在关于专心行怜悯之工的寡妇班次中所规定的年龄限制([提摩太前书 5:9-10])。这些寡妇起初似乎是与普通女执事不同的一个班次或阶层。
坚革哩的非比([罗马书 16:1])、友阿爹和循都基([腓立比书 4:2]),以及可能就是[使徒行传 9:36-41]所提到约帕已有之组织,其中多加为首,这些都可作为新约中这些服事教会之妇女的例子。下一世纪,方伯普林尼在他那封著名致图拉真的信中,也明确提到这些基督教女执事,用的是“ancillæ quæ ministræ dicebantur”(那些被称为服事者的婢女)一语。雷诺兹教授说:“在西方教会中,这一职分直到五世纪才终止;在希腊教会中则延续到十二世纪。女执事后来消失于修道院中,直到近代才部分恢复。” 庄重。——这里用的是与男执事相同的词。这些女执事也必须以谦和的行为、甜美而合宜的庄重,如人所说的那样,“带着纯洁与圣洁的光环,激发人的敬重”。不说谗言。
——妇人最随手可用的武器往往就是舌头。她虽有许多高贵、慷慨的品质,却常常急躁、热烈、冲动、嫉妒;而这件总是准备好进攻或防御的武器,也太常常被拔出鞘来。自称服事主的人,必须在自我节制上向她的姊妹们显出高尚榜样。有节制。——应译作“节制饮食”,甚至在筵席享乐上也要克己。凡事忠心。——这些女执事因着她们的地位,会成为许多家庭秘密的托付者;对于那些在患难时向她们倾心的人,她们必须忠实;在分配赒济时也必须极其诚实;并且在她们服事过程中常常被要求给予的圣洁教导上,也必须忠心。
第12节 (12)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里所要求的资格,与较高一级长老所要求的完全相同。如今在执事的情形中,也同样要求一个有秩序而体面的家庭,就如同那是带领长老必须具备的资格一样。保罗深知,在一个智慧而温柔的父亲身上,提摩太会找到一个坚定却慷慨的教会赒济分发者,也会找到一个爱护穷病之人的忠诚朋友。
第13节 (13)因为善作执事的。——更宜译为:“因为善于作执事服事的人。”使徒之所以极其看重承担教会执事职责的人所必须具备的众多而多样的资格,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当他工作完成时,那为真实忠心之执事所预备的赏赐,实在极大(若是那在较低职分上善尽职责的人尚且如此,那么那在教会中忠心履行更高长老或监督职责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就为自己得了美好的地步。——有些学者提出更好的译法应是“为自己赢得美好的地位”。旧译法也许还是最好的。阿尔福德对时态变化有一段很精彩的话:“那些已经服事的人,正在得着或购得。”使徒既已从报应的大日着眼开始说话,现在又转换场景,处理他们当前的行为。
“那些到那时显为服事得好的人……如今正在……”他们现在借着殷勤、忍耐的工作所获得的“美好地步”,可能是指晋升到教会更高的职任,但更可能是指他们在将来蒙福生命中的地位。这是保罗书信中并不少见的经文之一,其中清楚讲到得赎之人之间荣耀的等级差别。保罗和他的主明白的话教导神的百姓:虽然伟大的救赎之工唯独属于基督,虽然人只藉着祂的功劳得着救恩,但祂自己的人仍将在很大程度上,藉着他们在世上的行为和年日,决定自己在祂国度中所居的位置。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真实忠心的执事,不但在将来生命中要赢得大赏赐,而且在今世,他们忠诚殷勤服事的结果将是:在人面前,他们作工时会带着安详无惧的信心;同时,他们也会被鼓励,随时以儿女般亲爱信靠的心来到天父面前。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
——信心是这“大有胆量”的根基,而这信心乃是建立在基督耶稣身上的。
第14节 (14)我指望快到你那里去,所以先将这些事写给你。——“这些事”大概只是指关于监督(长老)和执事职分候选人所应具备之特殊资格的指示。 盼望快到你那里去。——这里的分词有让步意味:“虽然我盼望”等等。“我把这些特别而紧急的指示写给你,虽然我盼望自己会比这些详细说明所预设的时间更快与你相见。”
第15节 (15)倘若我耽延日久。——保罗感到危险越来越近;他盼望中的那次探访他所爱的以弗所教会,很可能,甚至永远不会实现。因此,这些前面关于在职事中拣选同工的庄严指示,才写给提摩太,使得在保罗永远不能再来到他那里之情况下,人,尤其是神的仆人,知道应当怎样在会中行事。好使你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里的话并不只是指提摩太一人,而更是指提摩太和他的同工们在教会工作中的行事;因为刚才那些特别的指示正是关于他们的,所以应译为“人当怎样行事”。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这个意象出自旧约,在那里“神的家”首先指耶路撒冷的圣殿,其次指圣约之民。这里则是指神居住其中的信徒会众,那真实而长存的活人之教会。
对这伟大属灵圣殿来说,其房角石乃是基督;而锡安山上的耶路撒冷殿宇,连同其奇妙工程与华美复杂的象征,不过是那贫乏、会朽坏、由人手所造的模型。这家就是真神的教会。——这里清楚界定“神的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或会众);神正在其中积极地、亲自地运行。这与那座提摩太受托之城上空、在白色而毫无生命的美丽中闪耀着的以弗所亚底米神像所在著名殿宇,形成强烈对比。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这里意象又转换了。使徒刚定义为属于永生神、并蒙祂喜悦居于其中之教会或会众的“神的家”,如今又被定义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或基础)”。在第一幅图画中,保罗把教会描绘成一大群会众,永生神居于他们中间;在第二幅图画中,同一教会又被描绘成一根巨大柱石,把真理,就是福音使人得救的真理,高举出来陈明在世人和天使面前。
在第一幅图画中,突出的思想是一个大群体聚集起来,让神住在他们中间;在第二幅图画中,突出的则只是伟大的救赎真理,神的教会不再被看作许多个别的人,而是一根巨大基础之柱,托住并展示救赎的荣耀。使徒之所以大概特别强调教会这一“真理的扶持和柱石”的面向,是为“界定教会真正的标记、职分和使命,并间接提及那些正在萌芽并发展中的异端……若没有教会,就不会有见证者、不会有档案守护者、不会有基础,也不会有任何公认真理可供安放之处”(艾利科特)。
第16节 (16)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这里的“And”不只是连接词,而是加强断言的力量:“是的,众所公认,敬虔的奥秘是大的”(艾利科特);因为神教会像柱石一样所托举的荣耀真理,不是别的,正是那在从前世代未曾显明、当时却已启示出来的极大奥秘,就是基督的奥秘,在祂一切慈爱显现和荣耀得胜中的奥秘。是的,众所公认,这是大的,大到那柱石的宏伟,正与它所支撑之真理的伟大成比例。神在肉身显现。——在最古老的权威抄本中,“神”这个字并不存在。因此,我们必须把最著名、最可靠抄本中的希腊文直译为:“那在肉身显现者。”在较后的抄本以及大多数引述此节的教父著作中,我们的确见到Theos(“神”),正如通行本所载。但这一替换并不能追溯到某种特殊教义偏见,而可能是出于早期抄写员善意的订正。
乍看之下,Theos(“神”)似乎较易理解,且在语法上更精确;而在原始抄本中,ΘC(“神”)——ΘEOC的缩写形式——与关系代词ΘC(“那一位”)极其相似,这就很可能使一个过于热心的抄写员作出极其细微的改动,以得到较容易且看来更准确的词。然而,近来的研究已毫无争议地表明,最古老的抄本几乎无一例外都包含较困难的读法,即ΘC(“那一位”)。这里所译出的希腊代词,不过是一个关系词,其先行词虽省略,却很容易推知,就是基督。也许结构上的困难,是因为整节经文其实是一首古老基督教圣诗的片段,其中包含信仰告白;这首告白为以弗所、哥林多、罗马等城市会众中的忠心信徒所熟知,也许常常歌唱;这告白包括道成肉身、复活、十字架向外邦世界的传扬与被接受,以及基督现今在荣耀中坐着等伟大事实。
原文希腊文中,这些短句在节奏上与对仗上都极为鲜明。英文译文几乎无法再现: “那在肉身显现, 在灵里称义, 被天使看见, 被传于外邦, 被世人信服, 被接在荣耀里。” 在[提摩太后书 2:11]中,也可见类似献给基督之圣诗的片段;也许在[以弗所书 5:14]中也是如此。在肉身显现。——当神的儿子从父那里出来时,“祂就在肉身显现”;或者用另一些神圣的话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 1:14];另参[提摩太后书 1:10])。那些在基督教初代反复诵读或歌唱这些话的人,必定接受并坚信基督先存之荣耀这一教义。在灵里称义。
——耶稣基督自己关于祂自己的宣告之真实性,虽然似乎被祂肉身会软弱、会疼痛、会受苦、最后甚至会死亡这一事实所否定,但最终却得到了辉煌的证实或称义。换句话说,耶稣基督在祂卑微生活中所提出的神性主张,被证明是真实的。基督那崇高之主张得蒙称义,乃是藉着祂从死里复活。这里所提到的“灵”,乃是祂里面更高层面的属灵生命原则;它本身不是神性,但与神性密切联合、相连。在这灵的大能中,就是祂里面所具有的那灵,祂取回了自己所舍下的生命,使自己已离开的灵魂再与身体联合;当祂断气时,灵魂与身体分离,而祂又藉此使自己活过来、复苏,从而公开宣告祂神圣的本性与可畏的尊荣。(参皮尔逊《论信经》第五条。) 被天使看见。
——有人提出,这里的“天使”不过是指祂的使徒和祂所拣选的使者,他们在耶稣基督藉着使祂从死里复活的灵而被证明具有至高权柄之后,看见了祂。这些人先看见祂,然后把这喜乐的信息带到远方外邦的海岛去。然而,尽管这种解释颇见巧思,“天使”一词明白而明显的意义仍必须坚持,因为angelos在新约中一贯的意思(也许除了《启示录》前几章),从来不是“使徒”,而是“天使”。祂“被天使看见”,就是说,耶稣基督在复活之后回到父右边的宝座上时,在祂得荣耀的人性中,向天使显明;而天使在此之前从未见过神。(参[以弗所书 3:10];[希伯来书 1:6];[彼得前书 1:12],这些经文各自都与这一奥秘主题有所关联。)狄奥多雷和金口约翰关于这句论到天使分享荣福直观的话,也有相似的解释。被传于外邦。
——天使如今第一次看见、注视并因那在子荣耀人性中显明的神性异象而欢喜;而天使在荣福直观中所获得的,世上的列国则藉着福音的传讲而获得,就是认识基督无尽的爱和无比的荣耀。这句古老基督教圣诗告诉我们,这一早期的信仰告白尤其是保罗诸教会的产物;因为在列举救赎主神的六重荣耀时,它说祂的荣耀之一就在于:祂的福音被传给那些从前坐在黑暗和死荫中的民族。这正是以赛亚关于将来弥赛亚之预言的辉煌应验:“你作我的仆人,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书 49:6])。被世人信服。——不同于佛教,甚至不同于回教,基督教已在极其不同的民族中得到接受。惟有这位被钉十字架者的宗教,在众宗教中才真正有资格称为普世性的宗教。
它的摇篮在东方,却迅速在西方得到乐意接受;而在现今,不但可以说它存在于全球四方,而且在全球四方都发挥着广大且不断增长的影响。被接在荣耀里。——更准确地说,是“在荣耀里被接上去”。这些话显然是指基督升天这一历史事实;它宣告这些早期教会相信《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升天事实。这段早期教会凯歌的残篇,包含了弥赛亚故事的主要事实:1. 神儿子的道成肉身。2. 祂在卑微日子中所提出之崇高主张,藉着祂的复活得蒙称义。3. 基督得荣耀人性的显现。a. 向天使,在荣福直观中。b. 向世人,在十字架之道的传扬中。4. 伟大牺牲所带来的荣耀结果,在教会那最初受苦、挣扎的日子里已然可见。5. 回到天上,并在神右边掌权而坐,这结束了蒙福复活奥秘的第一部分,也开始了基督从天上宝座统治人类的荣耀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