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IV.(1)所以……——直译是一个分词短语:“基督既然在肉身受过苦”或“向着肉身受过苦”,即就肉身而言。这里是回指彼得前书 3:18 “按着肉体说,被治死”这句话,“所以”一词把我们带回那里。至于“为我们”几个字是否应保留在正文中,很难决定。提申多夫和拉赫曼将其删去,他们大概是对的。“为你们”的读法证据也几乎同样强;但其实这里两者都不需要,因为重点不在基督之死的赎罪性质,而在于这死本身。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不如说,“同样的观念”。这不只是说“使自己进入同样的心态”,即“立志与祂同死”。这里译作“心志”的字,在希伯来书 4:12(新约中唯一另一处出现)也许可以有“意念”的意思,但更自然、也更常见的意思是观念、看法、见解。
因此,这里是说基督曾以某一种“观念”或“看法”为武装,祂发现在受苦之日,这足以作盾牌;而我们也被劝勉试用同样的防御军装。基督发现极有功效的这“看法”,乃是祂对于“受苦”本身所持的看法。那看法是什么,接着便说明了。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不如说,“因为那向着肉身受过苦的,就与罪断绝了关系”,或“就从罪中得了安息”。这就是我们应当持守的“看法”。这思想大概源于罗马书 6:7。身体的死使人(至少对蒙救赎的人而言)不再有继续犯罪的可能。死亡是可欢迎的!这里有一个小困难,就是这话似乎也暗含基督在死时“也就离开了罪”。但这里希腊文“止住了”一词,直译是“被使安歇”;彼得特意用了这个动词的一种形式(新约仅此一次),它并不是指人自愿停止先前所做的事,而是指从外面加给他的停顿。
并且,说基督把自己的死看作从罪得安息的一种恩惠(经文并不是说“从犯罪得安息”),不仅是真实而深刻的思想,也完全可由罗马书 6:10 “祂向罪死了”来支持,甚至也可由祂的呼喊“成了”来支持。这思想若有任何生硬之处,也因彼得只是把它说成“我们应当采取的看法”,而不是直接说成“基督所采取的看法”,便柔和了许多;这样在应用到祂身上时,就容许某种调整。
第1-6节(13-4:6)要保守清洁良心的劝勉。——这是抵挡逼迫的唯一护符。带着无亏的良心受苦,是像基督的;而祂也因此得了赏赐,借此把我们,甚至那些死时仍未悔改之人的灵,也带到神面前。这正是祂借着洗礼拯救我们的真义。若要感受其美善与稳妥,只需想想我们从前生活的丑恶与危险。
第2节(2)叫他不再……——希腊文至少同样可以译作“叫你们不再……”。这样,这第2节就不是接在“那受过苦的”那一句后面,而是接在“你们也当……作为兵器”那一句后面。若不这样理解,我们就会陷入困难:因为直到这里,彼得一直是借着基督的榜样,劝勉将来的殉道者勇敢面对肉身之死;若按另一种接法,他现在就会混乱地滑到论洗礼中向罪而死,甚至实际上说,殉道之死竟是帮助人余下在世生活端正的一步!但若把彼得前书 4:2 接在“你们也当……作为兵器”上,这段话就毫不混乱地成为:“正如基督向着肉身受苦而不退缩,你们也要以那证明对祂成为护卫和支撑的同一思想,作为你们的护卫和支撑;就是:永远脱离罪乃是一切可能福分中最大的福分,而这只能借着身体之死才能得到;接受这思想的结果就是,在你们余下在世的日子里(也许很快就会被暴力截断),你们就不再顺从人的私欲而活,却顺从神的旨意而活。”
第3节(3)因为你们从前的时候……——英文这里有两个字在可靠经文里并没有,却严重妨碍理解,就是“of our life(我们生命的)”和“us(我们)”。前者是某位抄写者加上去的,为要与“他余下的时光”形成对比;后者——若真要有,也应当是“你们”——不过是为补足“够了”之后的空缺而加上的。若“我们的生命”和“我们”都对,那彼得就会一反常态,把自己与这里所描写的恶生活认同起来,仿佛他自己也曾过那样的生活。因为从前的时候已经够了。——这与马太福音 6:34、马太福音 10:25 是同一个词,直译就是:“过去已经足够了。”这词里带着一种反讽,正如彼得前书 3:17 中“倒不如”一样。行了。——不如说,“犯下了”或“实施了”。
这希腊文指完成一种罪恶目的,如罗马书 2:9、哥林多前书 5:3,以及另一处更可怕的经文所示。外邦人的心意。——正如彼得前书 4:2 把人种种互相冲突的私欲,与神统一的旨意作对比,这里也把神的“旨意”和外邦人的“意愿”(这里希腊文是另一个字)作对比。“实行外邦人的意愿”,意思就是行外邦人希望他们犯下的那些恶事。外邦人巴不得抓到他们有恶行。(参彼得前书 2:12 注,以及下文“毁谤”一词。) 从前行在其中。——希腊文是分词,不支持“我们”这用法,只是“行走过”“经历过”的意思。因此它并不是直接断言他们真这样行过,因为这分词是解释前面的动词:“过去的时候已经足够去做外邦人想要你们做的事——就是那样行事。” 邪淫。——应作复数,表示一再重复的罪行。
这个希腊词指一切放纵无耻的荒淫,所以可以说已把后面诸词都包括在内。“醉酒”同样也应作复数。这是一个轻蔑性的词(酗酒狂饮),不同于下文译作“宴乐”的词,因为后者较为文雅,也暗含结伴聚会的意思,而前者不一定。“群饮荒宴”可指各类喧闹放荡的聚会,但比“宴乐”更多一层借酒席为名放纵的意思;“宴乐”则纯然是饮酒作乐。可恶的拜偶像。——它们被称为“可恶”,并不是单就“拜偶像”本身而言,而是因为偶像节期所伴随的那些可憎之事。这一短语是那些主张本书信是写给外邦归信者而不是犹太归信者之人的主要根据。他们说:彼得怎么会对自幼按犹太方式长大的人说,“你们从前的时候,行在可恶的拜偶像中,已经够了”呢?照表面看,这论证极有说服力。
如果他们真曾生活在偶像崇拜中,就不可信他们是希伯来血统;如果他们是希伯来血统,也不可信他们会生活在偶像崇拜中。但事实上,彼得并没有说他们曾活在那些罪中。恰恰相反,他在彼得前书 4:4 说,外邦人因基督徒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而感到诧异;并且正因为如此,就在这件事上“毁谤”他们。也许有人会回答说,使徒所指的是很久以前的一段时期,与现今令外邦人困惑的情形形成对照。但没有根据把“从前的时候”解释为他们归信基督教以前的时期。它只是“你们过去的时光”(即直到本书信写成之日为止的一切),与“你们余下的时光”(彼得前书 4:2,直译“你们剩余的时光”)相对,即书信写成之后的一切;所以它不能表示“外邦人奇怪你们不再像旧日那样与他们一同放荡”。
若是这个意思,我们本会自然预期他说:“他们以为奇怪,因为你们不再与他们同奔。”此外,从彼得前书 4:2 看来,无论“实行外邦人的意愿”究竟是什么意思,在彼得写信时它仍是现实危险,否则提起它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但如果他说直到写信的时候,这些收信人中有些人一直生活在“可恶的拜偶像”中,那他又怎能接着说外邦人因为他们不这样做而惊讶呢?因为如果这里指的是外邦人自己的偶像崇拜,那么外邦人本会知道他们是否参与其中,说他们如此便不该算是“毁谤”。因此结论是:无论在归信前或归信后,他们其实都不曾真这样行。彼得实际上只是把外邦人的毁谤说出来,而他在彼得前书 2:12-15、彼得前书 3:16 已经暗示过这种毁谤。“今后,”他说,“要照着神的旨意活,不要照人的私欲活。
过去已经够了(不要再侵占将来),去做外邦人巴望你们去做的事——就是被说成活在荒宴和可恶的偶像崇拜中;他们正是在这一点上毁谤你们,因为他们对你们若不与他们同奔这放荡无度的洪流,便觉得大惑不解。”从历史事实看,这正是早期基督徒所受的诽谤,包括偶像崇拜在内。异教徒加在基督徒身上的污秽拜偶像之罪,可见于特土良《护教篇》的记载,也据说见于庞贝城墙上。那么,彼得说“过去已经够了,去做外邦人所要的那些事”,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当然暗示,有些人即使在归信以后,也曾做过恶意的外邦人巴不得看见他们去做的事。但我们已经注意到,彼得用“够了”这个词时带着反讽,而这种反讽继续贯穿这一整句:“你们中间有些人直到如今,或多或少还是照着人的私欲而活(彼得前书 4:2)。如今你们这样已经够久了。
你们已经相当充分地满足了外邦人的愿望;他们巴望证明你们并不比他们好。”这论证就像荷马作品中涅斯托耳对争吵的希腊将领所说的话:“若普里阿摩斯和他的儿子们知道你们二人如此纷争,他们必欢喜。”我们还可进一步注意,在整封书信中,彼得似乎一直惧怕一种在亚细亚基督徒中迅速兴起的教训:认为像淫乱和拜偶像这类罪既然只是身体方面的,就是可赦免的,尤其在受逼迫时更是如此。(参彼得前书 1:4;1:15;2:11;5:8。)这种有害教训,大概是从对保罗关于吃祭偶像之物的教导的“强解”(彼得后书 3:16)而来;人们据此断定,与之相伴的不洁行为也同样无害。这教训在彼得后书中更为显著;而在《启示录》中,甚至还有一些理由把它特别同教会中的犹太成分联系起来。
(参彼得后书 2:15;启示录 2:6;2:14-15,并启示录 2:9。)
第4节(4)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就以为怪。——这里“在这些事上”的用法,与彼得前书 2:12 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它并不是直接回指刚列举的一串罪,而是要从后面的分词短语中补出语法上的先行词,这样理解:“在这样一件事上——他们无法想象你们竟不和他们一样坏,于是就毁谤地断言你们就是如此。”这种理解唯一的难点,是英文中看不出来的:就是那个分词受限定动词影响,被吸引成主格,而不是严格说来应有的属格,与“外邦人的”一致。但我们先前已见过,彼得在主格分词的使用上相当自由。(见彼得前书 2:12,那里的“有”是主格,严格说来应作宾格,与“你们这客旅、是寄居的”一致;另参彼得前书 2:18;3:1;3:7;3:9;3:15-16。)在古典希腊文中,这样的例子也并不少见。
第5节(5)他们必在那预备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这话也许是回应彼得前书 3:15,因为那些人正要求基督徒“交代”或“作答”(希腊文是同一个词)。这一句附带的用意(正如彼得前书 2:8 那样的警告)是提醒读者,不要因分担他们的罪而分担他们的结局。 那预备要审判的主。——这使耶稣基督的历史更向前推进了一步。前一段最后所说的是祂坐在神的右边;这正是《使徒信经》的次序。本格尔明智地说:“使徒们在没有明确讨论基督再临日期的时候,总是把那再临呈现在自己的渴想与敬虔之前,仿佛近在眼前。因此,彼得把他那时代毁谤人的人也列在活人之中,好像他们就快要受审判了。”
第6节(6)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这个译法容易误导,甚至似乎属于那些少见的、译者为教义目的而扩充原文的地方。希腊文只不过是:“因为为此,福音也曾传给死人”,或者更直译地说,“也曾传给死去的人”。若心中没有先入之见,只看这句话本身,没有人会怀疑:那些受这宣讲的人,在受宣讲的时候已经是死人。若是如此,那么很明显,彼得是把我们带回彼得前书 3:19 的教导,并进一步解释基督下到阴间的目的。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着神活着。——为了清楚理解这句难解的话,我们需要再一次回顾整个段落的思路。使徒说过:“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也就是说,他们必须选择自己要受哪一种苦。若他们选择行善,未必一定会因此受苦;但即使受苦,也有基督的历史可以鼓励他们。
若他们选择行恶,就一定会受苦。“所以你们宁可,”他说,“因行善受苦,不要因行恶受苦。”接着他举了一个因行恶受苦的例子,就是那些属肉体的洪水前世代之人;神借着洪水截断他们的罪行,而基督又到他们被拘禁之处去向他们宣讲。然后他劝读者——他们中间有些人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正容让自己滑入放纵律法主义的道路——不要再照着肉体活,不要让外邦人的毁谤变成事实;那些外邦人总想证明基督徒在生活上和他们一样坏。因为这样的恶人很快就要受苦;那些外邦人很快就要向那预备审判活人死人的主交账;“因为,”他补充说,“向那些死人宣讲的目的,也是要叫他们在肉体方面按着人受审判,却在灵方面靠着神活着。” (1)第一个问题是,使徒借着这最后一节“因为为此”要证实什么?
并不是要证实基督要审判死人也审判活人,因为那对读者没有什么现实作用。也不是要证实基督当时已经预备好施行审判;因为祂固然不会在死人和活人都处于可受审判的状态之前就来,但若是这个意思,我们本应期待更像这样的话:“向死人传道的原因,是为了不再延迟审判”;然而这节经文的全部重点,却在于那些死人所保留着的某种特殊命运,而那命运正是基督向他们传福音的用意与结果。因此,这必定是进一步警告基督徒:不要像挪亚同时代的人,或像他们自己周围的外邦人那样过恶行的生活。若一定要把“因为”连在某几个字上,或许可连在“他们必要交账”上;这样彼得前书 4:6 就是在暗示他们将要交怎样的账,因为“交账”意味着随之而来的结算。
(2)但若彼得前书 4:6 是为把警告基督徒不要陷入放纵律法主义说得更有力,那么我们就必须明白:这些基督向其宣讲的死人,他们的结局归根到底并不是最光明的。这就引我们思考,“在肉体方面受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即如彼得前书 4:1 所说,就肉体而言)。上一节说,基督已预备好审判活人死人。上下文使我们感觉到,彼得并不是把那审判想成一种平静的法庭调查,摆开卷宗之类。他所理解的“审判”,更像挪亚时代发生的那种“审判”——一次巨大的危机(“审判”在希腊文中的本义)或普世性的灾变;这样的审判当然不能伤害义人,只会伤害不义的人。他在彼得后书 2:5-9、3:6-7 也表达了同样的审判观,并用挪亚洪水来说明。
现在,“审判”本是一个中性的词,在圣经中它的色彩取决于上下文,因此有时是人所渴慕的事(如诗篇 43:1;72:2;希伯来书 10:30),有时却是可怕的事,如这里。虽然我们并不把这里的“活人死人”限于邪恶的活人和死人,但显然他们在彼得心中最占上风,所以从彼得前书 4:5 过渡到彼得前书 4:6 时,“受审判”这个词的意思几乎没有明显变化。在那里,它当然是指司法性的刑罚,甚至司法性的毁灭。
这个词固然常指“定罪”(英语里也说 sentence),例如约翰福音 16:1-2;帖撒罗尼迦后书 2:12;启示录 19:2,但在哥林多前书 11:31-32 中,它似乎还带有司法性死亡的含义:“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这些审判(软弱、患病、死亡——哥林多前书 11:30);但如今这些审判是主对我们的管教,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被定罪。”彼得正是借着与“却在灵里活着”形成对比,而不是说“得救”或“称义”,来证明他所说的是这种对肉体的司法性毁灭。(3)接下来要考虑的是,这“肉体受审判”的时间应定在何时。是在基督向他们在阴间传福音之前,还是之后?
若采前一种看法,我们可以意译说:“祂的目的乃是:虽然他们在肉体方面已经受了审判,就是借洪水被司法性毁灭了,但他们以后仍可以在灵里活着。”然而,撇开其他困难不谈,把这里所用的虚拟语气强行赋予过去意义,实在极其可疑;也就是说,把这话译作“传给他们,是要叫他们曾经受审判”。若我们只有这句话本身,而没有先入为主的神学妨碍我们,那么我们无疑会译作:“福音也传给死人,正是为此:就是要叫他们固然在作为肉体的人这一面按着人受审判,却在作为灵这一面按着神活着。”所说的审判就不是指他们在挪亚洪水下的死亡,而是仍然在将来;这一看法也可由前述彼得后书中有关他们、以及与他们一同犯罪的天使的话得到印证。那么,他们将来怎样会在肉体上被判定为毁灭,却在灵方面蒙怜悯保全呢?
答案在这位注释作者看来似乎不可避免,但仍只能战兢地提出,并且当教会,即全体基督徒共同意识,在这一点上有所表达时,当顺服其判断。一个很接近的平行例子见于哥林多前书 5:5。保罗在那里判断要把一个在肉体上大大犯罪的人交给撒但(他是否就是拘禁这类灵体之“监狱”的看守呢?),“使他的肉体败坏,叫他的灵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在那里,这话并不是指对身体生命的暂时审判(如洪水前的人或哥林多亵渎圣餐的人所受的),这一点很清楚,因为革除教籍并不伴随肉身死亡。它也不像是指今世中自愿刻苦己身,因为与我们当前这段经文相比就更清楚:那些基督向其宣讲的灵,早已过了在肉体中自我刻苦的机会。现在,在这两个地方,作者为何都特意强调“肉体”与“灵”的对立,若到头来肉体也要分享那临到灵的怜悯呢?这样对立就成了假的。
保罗为什么不说:“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毁坏他的肉体,叫他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呢?彼得为什么不说:“为此,福音也传给死人,叫他们虽然在肉体上受审判,后来终究可以按着神活着”呢?若到末了,这些洪水前的人竟与别人一样“身体灵魂一同”达到福乐,那么这一可怕警告的要点又何在?有整组经文似乎教导说,复活——即身体得着永久恢复生命——并不是人人都有份的恩赐。对那些吃基督肉的人,祂应许说:“我在末日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 6:54)。保罗看万事为损,“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立比书 3:11;参哥林多后书 5:3-4)。主又吩咐使徒们“要怕那能把灵魂(祂并没有说‘灵’)和身体都灭在地狱里的”。
所以,若我们可以相信:这些洪水前的人因极其败坏自己的肉体,将被剥夺肉体复活,但出于神的怜悯,因接受了基督死后向他们所传的福音,而得以保留一种纯属灵的存在,那么这就会是对本段经文最简单的解释。这样,他们就要“按着人”被定罪,即从人的观点看,他们不能再在人的生命中,重新加入那得荣耀的人类群体;但他们仍要“按着神”活着,即从神的观点看,拥有一种神圣的生命,只不过“在灵里”而已。基督向他们所传的确是福音,因为没有这福音,他们根本不会“按着神活着”。然而另一方面,这又是给基督徒的一个警告。经文说“福音也曾传给死人”,这就暗示,也有类似的宣讲要临到别人,就是那些将要“交账”的外邦人,而这宣讲的结果也会相同。
那些因无知而生活在周围腐败中的外邦人,在中间状态里,也许尚可盼望领受一项福音,使他们的人性至少有一半能够将来按着神活着;但这仍不能免去他们肉体的毁灭。那么,一个基督徒——一个在今生已经听见并接受福音的人——若后来又任凭自己沉溺于和外邦人一样的败坏之中,他还能有什么盼望呢?
第7节(7)万物的结局近了。——或作“已经临近了”;这字与马太福音 4:17、26:46 等处所用的是同一个词。这不过是用别的话重复彼得前书 4:5 的意思,再次插进来,为后面的各项劝勉加重分量。大概,若彼得想到世界还要再延续二十个世纪,他就会换一种说法;但请参看彼得后书 3:4-10。 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这几句话是把彼得前书 4:1-6 的警告作了总结,然后才转入下一个主题。第一个动词所包含的不只是“谨慎”,更是约束一切欲望。通常所谓“谨慎”的意思,倒更准确地体现在译作“警醒”的那个词里;这词也见于彼得前书 1:13 和 5:8。“祷告”一词在此是误作单数,实际上应译作“祷告们”;区别在于,这不是说我们总要保持一种随时可祷告的心境,而是说实际的祷告应常常挂在我们唇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该引发祷告。若世界的结局随时都可能来到,这些祷告尤其必要。希腊文命令式的时态也表明,受书人已经滑入一种疏忽状态,需要被唤醒。
第7-11节(7-11)鉴于主将临近,教会内部当尽仁爱之责。——世界的末了不远了;愿它来到时,发现你们不仅谨慎,更重要的是在教会内部竭力施行火热的爱,借着接待和慷慨施予,不但在属灵服事上如此,在这些方面也不要求自己的荣耀,只求神的荣耀。
第8节(8)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原文更有力:“但在万事之先,要常常保持你们向彼此的爱是炽烈的。”彼得假定这种爱已经存在,但坚持不可让它在外在表现上松弛。(参彼得前书 1:22 同字;又参路加福音 22:44;使徒行传 12:5;26:7。) 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严格说来,既不是“将要遮掩”,也不是“会遮掩”,因为可靠读法是现在时:“爱遮掩许多的罪。”人们通常说这是引自箴言 10:12:“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但它与七十士译本该处差别很大,也不同于希伯来原文;而且雅各书 5:20 中恰好也出现同样的变体,所以更可能是彼得有意识地想到雅各的话,或是这句格言以“爱遮掩许多的罪”的形式在两位作者中都很通行、很熟悉。
因此,不能根据箴言 10:12 那里的精确语气来推论这里的意思。希伯来文里“遮盖”常有“赦免”的意思,其意象是把令人厌恶之物埋起来、盖起来;参诗篇 32:1;85:2。箴言中的意思似乎是: bitter enemy 会一再翻出旧怨,而有爱的人,连自己也不愿再看见朋友对自己所犯的错。若把这里也这样理解,那就意味着亚细亚的基督徒彼此之间有不少需要忍受的地方;但即便如此,这里的论证也似乎有点牵强:“要使你们的爱持续到最高程度,因为无论错得多么多,爱都能饶恕。”按上下文,更合适的是照雅各书那里同样的意思理解,而不去回指旧约那处经文。
在雅各书中,这话通常被理解为:“他必救那罪人的灵魂不死,又遮盖许多的罪”,即为那人得赦免;但那里可靠经文是“他的灵魂”,所以更自然的解释是:雅各把劝回罪人的赏赐说成,那人因此救了自己的灵魂,并为自己得着许多罪的赦免。同样地,这里显然是彼得劝人施爱,因为当“万物的结局”来到时,这会被证明是有益的;而他所提到的益处就是:“因为爱遮掩许多的罪”,也就是说,操练这恩德,可以补足一个人许多别的亏欠。若据此立一个“因爱称义”的教义,也未尝不能提出一套相当有力的论证。
第9节(9)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很可惜,我们的译本在这里又像彼得前书 3:8 及别处一样,把分词短语拆成了独立命令。这里正确说法其实是“要作接待客旅的人”。这是爱的第一种形式,就是接待从别处来的基督徒(参约翰三书 1:5-6)。看马太福音 25:35-38,就知道这样的接待怎样出人意外地遮掩许多罪。 不发怨言。——即不抱怨。基督徒的接待,常常因为对花费和麻烦的嘀咕而被破坏,这是何等常见!
第10节(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希腊文没有定冠词,也可译作“各人既然蒙了恩赐”。这与哥林多前书 4:7 一样,是提醒他们:这恩赐是领受来的,而且是为同一目的领受的。至于这些恩赐是在何时领受的,难以确定,因为有些是属灵方面的,有些则是属世方面的。然而每个人都领受了某种恩赐,为着群体的益处。 彼此服事。——原文其实仍是分词“服事着”。这仍然是彼得前书 4:8 所说“炽烈之爱”的一种表现。这个动词与彼得前书 1:12 相同,见彼处注。 作神百般恩典的好管家。——无论属灵的恩赐或属世的资源,没有一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领受它们的;他只是一个“管家”,因此当他把这些奉献给教会时,并不是施惠者,而是一个“服事”的仆人。 神百般的恩典。——这里“恩典”不是神学上狭义的用法,而如彼得前书 3:7 那样,是指丰盛的赏赐;“百般”这个美丽的词,显出神安排并分配祂赏赐时那细致而富于图画感的多样性。但本句真正强调的词乃是“神的”。
第11节(11)若有讲道的。——彼得接着谈这“神百般恩典”的两种具体表现:(1)说话的能力;(2)服事的能力。这里的“说话”,当然是指在教会中的公开讲道;讲的人应当“按着神的圣言讲”。希腊文没有冠词,所以不该硬解为“照旧约教义的模式”或“符合旧约教义而讲”。真正强调的是“神的”;使徒的意思是,传道的人不可倚靠自己天然的能力和聪明,也不可为自己寻求喝采,而要像一个拥有并非出于自己的能力的人那样行,只说神感动他去说的话。不过,这一句在此不可看作自成完整的命题。它显然是为了使接下来的话更有力,整段的用意乃是促使人慷慨施予。在属灵之事上,很容易承认“万有都本于神、倚靠神、归于神”的原则;彼得要他们把同样的原则也应用于物质恩赐上。“你们要记得:无论你拥有什么,都是神托付给你,为着教会的。
正如讲道的人不过是神的口舌,所以施予的人也该看自己不过是神的分配者,使神在这事上也得着一切荣耀。”同样的修辞效果,可参彼得前书 2:17 末注。若有服事人的。——这不是指在会众中的职分服事,或任何属灵性质的服事,而是把今生的美物供给穷人之需。译作“才能”的那个词,不少时候有“资力”“资源充足”的意思;而译作“所赐”的那个词,与哥林多后书 9:10 论到供应物质福分时所用的是同一个。其复合式又见于加拉太书 3:5;歌罗西书 2:19;彼得后书 1:5-11;其名词形式则见于以弗所书 4:16;腓立比书 1:19。这个词在古典希腊文中的本义,是支付上演戏剧的费用;在雅典,这是一项由富有公民轮流承担的公共负担,有如英国郡中的郡长职务。
因此,那位资助教会、周济众贫穷人的富有基督徒,其实并不是教会的“恩主”;他只是一个负责管理的人,而真正出资的是神。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彼得把这一点阐明得多么清楚:“神百般的恩典”“按着神的圣言”“出于神所供应的资源”“叫神在凡事上得荣耀”。这里“凡事”是强调说:在这些金钱事务上,和在属灵工作上一样,神的尊荣都受关系。若要看这段话极其感人的发挥,可参亚历山大城主教提阿拿斯写给戴克里先皇帝内侍总管的书信,其英译本可见《戴克里先的逼迫》一书,与这些注释出于同一作者之手。借着耶稣基督。——人们明白也感到,若不是因耶稣基督,这些富人就不会如此慷慨;当他们因此感谢祂时,实际上也是在感谢神。愿荣耀权能归给祂。——这里“祂”应是指神,而不是耶稣基督。
并且应作“荣耀和权能是属于祂的”,而不只是“愿荣耀权能归给祂”;也应作“那荣耀和那权能”,而不是没有冠词的泛称。
第12节(12)亲爱的弟兄啊。——见彼得前书 2:11 注。 不要以为奇怪。——与彼得前书 4:4 是同一个词。字面意思是:像到了异乡的人那样感到迷失、困惑。下面一句“似乎遭遇非常的事”进一步解释了这意思。这些希伯来基督徒起初觉得,归附弥赛亚的人在世上竟要过忧愁和受逼迫的生活,这并不是他们所预期的。 你们中间所遭遇那试炼你们的火炼。——这种译法不仅草率,而且给人错误印象,因为这火炼不是未来的,而是当下正在发生。直译是:“不要因那在你们中间发生、为要试验你们的焚烧而惊惶。”那么可见,亚细亚的基督徒此时已经在承受猛烈的逼迫。描述这逼迫的那个词,除这里外只见于启示录 18:9、18 的“焚烧”。(参彼得前书 1:7。)
第12-19节(12-19)在逼迫中要勇敢坚忍的劝勉。——人人都应当预备受逼迫。能够承受它,本是有福而有荣耀的事。罪犯之死与基督徒的殉道,彼此正好相反。报应很快就要来到。
第13节(13)倒要欢喜。——这正与“因之惊惶”相反,因为在其中“欢喜”就表示承认其性质和目的。译作“有份于”的词(也见于哥林多后书 8:12)似有“按着比例”的意思:“你们越是被带入与基督受苦有份,就越应当欢喜。”在《圣普罗布斯行传》(普罗布斯是加帕多家人)中记载,当他受过许多其他酷刑之后,审判官命人把几根钉子烧热,钉穿他的手时,这位殉道者喊道:“主耶稣基督啊,荣耀归于你!你竟也肯使我的手为你的名被刺透!” 基督的苦难。——不如说,“那基督的苦难”。(参彼得前书 1:11 注。) 为要。——即“好叫”。这应连于“不要以为奇怪,倒要欢喜”,意思是:“好叫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能欢喜,并且踊跃。”正如现在分享祂的苦难时所欢喜,将来在祂荣耀显现时也必欢喜;这里两个“欢喜”在原文是同一个词。能如此认识受苦的意义,如此在现今受苦中欢喜,就是将来也在荣耀中欢喜的稳妥途径。
第14节(14)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这种说法表示他们确实正在受辱骂。为基督的名。——直译是“在基督的名里”,即单单因为他们是基督徒之故。(参彼得前书 4:16。)再看彼得如何强调这弥赛亚称号:他们当然不会放弃以色列的盼望!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祂在这里被称为“荣耀的灵”,正如在别处被称为“真理的灵”(约翰福音 14:17)、“圣善的灵”(罗马书 1:4)、“施恩的灵”(希伯来书 10:29)等等一样。意思是说,荣耀——即完全的卓越性得着得胜性的彰显——是祂所赐的恩,也是祂的标记和祂所居住的氛围。“荣耀”与“辱骂”相对。又恐怕人不明白这辉煌称呼所指的是谁,使徒就加上“神的”。
一切“荣耀”都是属于神的,所以那“荣耀的灵”不能不是“神的灵”;但因为神自己比祂自己的荣耀更伟大,所以这些话构成一个递进,说祂是“神的灵”,比说祂是“荣耀的灵”更有分量。而这灵“常住”在受逼迫的基督徒身上。这远不只是“停留”或“居住”的意思,而是表达荣耀之灵在有殉道者之心的人身上所得的完全安息与满足。“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我要住在这里,因为是我所喜悦的。”这个词也用来表示主在施洗约翰死后所取的安静退处(马可福音 6:31),祂给劳苦者所提供的安息(马太福音 11:28-29),以及蒙福之死者在今生劳苦结束后的安歇(启示录 6:11;14:13)。旧约中,这词用在民数记 11:25、列王纪下 2:15 描述圣灵临到人;尤其是在以赛亚书 11:2,很可能彼得心里想着这节。
其论点是:为基督之名受辱,是那人已拥有、或至少预留给他的荣耀的证明。彼得或许是有意借着提“圣灵”,暗示凡有份于基督受辱的,也有份于祂的受膏。“从他们那边看来,祂被亵渎;从你们这边看来,祂得荣耀。”——这几句话直到本节末,都是无可置疑的后期插入,虽然年代很早,连居普良作品中也已出现。若有这句,就会突出信徒与不信者对殉道精神的不同看法。普林尼在信中说,无论基督教本身是什么,这样的顽固无疑应当受罚。马可·奥勒留轻蔑地说,基督徒甘愿被处死的那种精神,不过是自任己意,不像斯多亚哲学家的优雅气度。吉本则说提比乌拉的圣腓力斯有一种“虔诚的顽固”。
第15节(15)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希腊文恰恰采取相反的说法:“因为你们中间不可有人受苦。”这句话的连接稍有难度,但意思似乎是:“我有意识地说,你们是有福的,荣耀的灵安息在那些为真道而死的人身上;因为我确信,你们不会企图欺骗自己和别人,说自己是作为殉道者而死,事实上却是作为罪犯而死。”要明白这警告,我们必须记得:最早的归信者中,有相当多人本来就是从真正的犯罪阶层中出来的,而且他们很容易被接纳。在戴克里先的逼迫中,迦太基的门苏里乌斯就觉得有必要揭露一些人:他们主动招致逼迫,是想借基督徒信仰为名掩盖自己的罪行。“有些人,”他说,“是罪犯,有些人是欠债者,他们趁着逼迫的机会,好脱离这样沉重的人生,以为借此可以赎补并洗净他们的恶行。”彼得所想到的,很可能正是某种这样的危险。
若为杀人的,或偷窃的,或作恶的受苦。——英文在后两项前都补上“as(作为)”,反而抹煞了这三个词构成的一组,与后面另一类之间的区别。应作:“作为杀人的,或偷窃的,或作恶的。”普林尼后来治理这些人时发现,他们在固定的一天黎明前聚集,“以圣誓约束自己,不犯任何罪,不作偷窃,不作抢夺,不犯奸淫,不食言,被人追讨时也不否认自己所负的责任。”这些话可部分解释“作恶的”这一般性词语。(另参彼得前书 2:12;2:14;3:16。) 或好管闲事的。——勒南在《敌基督者》第42页写道:“另一些人因热心过度,公开斥责外邦人,把他们的恶习当面指出来。
他们较有见识的弟兄带着几分戏谑,称他们为‘主教’,或‘监督教外之人的人’。”彼得在这里所给的这个滑稽词,意思确实就是如此;不过它不是“监督外人的主教”,而是“监督别人事务的人”。它指那种爱窥探、爱自高自大的人,总以为凡事都该由自己来整顿,而且碰见的每一个人都在自己权下。这样的人会使基督教在不信者中变得更不得人心,并且在逼迫一来时,他们最先会“受苦”,即最先被挑出来殉道(见彼得前书 3:14 注);他们也许自鸣得意,以为自己说得多么勇敢,却会遭到彼得的责备,而教会也不会把他们的死算作真正的殉道。勒南接着说:“残酷的祸患临到他们;群体中明智的领袖们非但不称赞他们,反而很明白地告诉他们,那不过是他们自作自受。”
第16节(16)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彼得有意使用这个在异教徒中带有讥诮意味的名称。信徒自己通常还不会用它来自称。这个词在新约中除此以外只出现两次:一次是使徒行传 11:26,那里告诉我们这个绰号是怎样出现的;另一次是使徒行传 26:28,亚基帕带着一种轻蔑无礼的讽刺把它接过去,其口气正像一个粗暴法官在一百年前说“卫理公会派”那样。这个名称如此卑贱,以致如勒南所说(第37页):“有教养的人避免说出这个名字,或者不得不说时,也总像带着几分抱歉。”例如塔西佗说:“那些俗称基督徒的人。”事实上,我们在这里(以及使徒行传那两处)是否应该读这个绰号的野蛮形式“Chrestian”,仍是一个公开问题。西奈抄本就是这个形式,梵蒂冈抄本则作 Chreistian;而要假设一位通常自称 Christian 的抄写员会故意改成这种奇怪形式,比起假设一位不懂得把 Chrestian 当作讽刺写法的抄写员,便把自己熟悉的词写上去,要困难得多。 倒不要羞耻。——尽管这个名称在世人看来,比“杀人犯”“盗贼”“恶徒”还更难听。 却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因这缘故”固然也可译通,但更尖锐的译法是照原文直译:“却要在这名上荣耀神”,即使这个遭人讥笑的名字,也成为荣耀神的根据。
第17节(17)因为时候到了。——这里的“因为”(直译 是 because)似乎是在证实从彼得前书 4:12 起前面整段的话,但特别是紧扣那句“因担当基督徒之名而荣耀神”的劝勉;它的作用就如“因为荣耀的灵”跟在“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之后一样。那审判就要开始了,凡担当“基督徒”之名的人,实在都该因此感谢神。审判。——应作“那审判”,即我们都所等候的大审判。然而“开始”一词表明,在彼得心中,那将是一个漫长过程;他大概并没有严格区分“临到你们身上的焚烧试炼”和最后审判,只不过把这“焚烧”看作开端而已。(参彼得前书 4:5。) 要从神的家起首。——这措辞显然是指向以西结书 9:6(也参耶利米书 25:29)。
“神的家”指谁,不但从彼得前书 2:5、哥林多前书 3:16、帖撒罗尼迦后书 2:4 等经文看得出来,也从紧接的话“若是先从我们起首”看得出来。我们这些 Chrestiani,那些额上带着基督羞辱之记号、且不以之为耻的人,在这审判中其实是安全的:“凡有记号的人,不可近前来害。”这层意思压得比较紧。似乎彼得起初只是想说:“你们要感谢神,你们是‘基督徒’,因为审判就要开始了”,仿佛那只关乎不信的人;接着他又似乎想到一点,补上一句:“而且也要从神的家起首”,好让信徒也感到当谨慎。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
——照彼得的用法,省略“起首”这动词更有力量:“若是先从我们。”其论证是:“若连我们这些神的家里人,也必须先经过这番细致的审查,那么等审判逼近其高潮时,那些……”等等,将会怎样呢?他说“那不信从的人之结局”,并不正是指“那不信从之人的最终定命”,仿佛与顺从之人的结局相对,或与他们自己较早的机会相对;这里的“结局”更是指这整个审判过程的末端,与“先从我们起首”相对。神家的受审,到如今已经持续了一千八百年,但仍还未触及外面的人。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不如说,“那悖逆神福音的人”。这个词就是我们已多次注意到的、特别常用于犹太人的那个词(见彼得前书 3:1 注)。
如今,这一神秘威吓——以问句形式表达,因而更可怕——其目的不仅是用神将为他们伸冤的思想安慰受逼迫者,也是在警告他们,不要滑进这些被威吓之人的地位。我们必须记得,收信人是犹太基督徒,他们面临双重危险:不是阴郁地退回犹太教,就是像尼哥拉一党那样冲入外邦人的放纵之中,自以为这些事不会伤害属灵的人。为应对这两种危险,使徒在这句话及下一节中,暗暗提示这两类人的惩罚;正如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后书 1:8(见彼处注)中,把将受刑罚的恶人分为犹太人和外邦人,或在罗马书 2:9 里分得更细。彼得在这里特别想着不信的犹太人,这可从以西结书 9:6 的上下文看出来(尤其第9节),那里要分开的不是犹太人与外邦人,而是犹太人与犹太人——一边是“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叹息哀哭的人”,另一边则是行这些可憎之事的人。
正如本格尔所说:“尼禄的逼迫,不过是在犹太人灾祸前几年的事。”
第18节(18)若是义人仅仅得救。——这是一字不差地引自七十士译本的箴言 11:31。这引文证明彼得对希伯来原文和希腊译文都极其熟悉。我们已看见,当七十士译本不合他的意思时,他会拒绝采用(如彼得前书 2:8);这里却合他的意思(尽管它与希伯来原文不同),所以他就接受了。这里的“义人”,显然如莱顿所说,是“那竭力在神道路中正直而行的人”,而不是已经在最后审判中被宣告称义的人。他们“仅仅”得救,这“并不是”,照莱顿的话说,“在事情本身的终局上,就神的旨意和成全而言,有什么不确定或危险,只是路上有极大的困难和艰难争战。”这话只说对了一部分。使徒所想的,与其说是今生试炼,不如说是最后审判;他的意思是,他们所剩余的余地已经很小:再多跌倒几次,再多几次拒绝恩典的呼召,他们就会失丧。
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中最好的那一位,当在末日的光中回看自己所经过的一切,也会惊讶自己竟然还能得救。然而本格尔也很好地提醒我们,要看图画的另一面,就是彼得后书 1:11。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这就是外邦人的特征。“不虔敬”指公开的无宗教性——藐视神和一切关乎敬拜神的事。“犯罪的人”则更偏向道德层面,尤其指肉体方面的罪。(例如可参路加福音 7:37。)“罪人”几乎就是“外邦人”的同义词。(如路加福音 6:32;24:7;加拉太书 2:15。)“将有何地可站呢?”这个问题,是设想像马太福音 25:32 那样的场景:“我们将在何处看见他?他将站在哪里呢?”
第19节(19)所以。——因为这审判的开端——临到基督徒的审判——与其临到那些悖逆和邪恶之人时那可怕的终局相比,是如此轻微。那照着神旨意受苦的人。——我们的译本漏掉了一个重要的小词:应作“那照着神旨意受苦的人也当……”或者“就是那照着神旨意受苦的人也当……”。重音在“受苦”,即“被处死”。而“照着神旨意”这短语,似乎并不是表示“以敬虔无可指责的方式受苦”,与彼得前书 4:15 所说“作为杀人犯受苦”相对;更是指出,这样的死并非偶然,并非突如其来的灾祸,而是完全照着神预先安排的计划。(参彼得前书 3:17:“若神的旨意要这样。”)这样,它就与下面的话相协调:“信实的创造主”“交托他们的灵魂”。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
——这里译作“交托保守”的美丽动词,是个专门术语,指把契约、银钱或其他贵重之物存放在别人那里托管。按字面意义,它见于路加福音 12:48;提摩太后书 1:12;按比喻意义,它可指把教义托付给监督职分的人妥善保存,见提摩太前书 1:18;6:20;提摩太后书 1:14;2:2;也可指把你所爱的人托付给别人,见使徒行传 14:23;20:32。但彼得这样写的时候,耳边大概回响着主在十字架上的那句话(同样用这个动词):“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 23:46)这里“他们的灵魂”,或许更合宜地可译作“他们的生命”。这样上下文的意思就是:“想想这些试炼的轻微,与悬在罪人头上的可怕相比是何等不同。即便最坏的情况真的来到,你必须死殉道之死,这也不过是神在你身上计划的执行。
要把你的生命看作一项存款:满有信心地把它放在祂手中,等时候到了再领回来;你就会发现,祂对一位创造主所当作的事,是信实的。” 信实的创造主。——“信实”这词是相对于“托付在祂手中的存款”说的;而“创造主”这一称号在此所以不用“父”之类,似乎是因为灵魂的创造不仅包括给它存在,也包括塑造它的归宿。使他们“受苦”的“神的旨意”,也是创造行为的一部分。然而这一尊贵称呼还包含一种思想:创造这一行动也使创造主承担责任与义务。完全可以设想有某个强大存在者(不是我们的神)造了万物,却并不在乎自己受造物的幸福、道德福祉或彼此关系。那样的创造者就是“不信实的”;我们有权期待他本该不同。但神是“信实的创造主”。“祂虽杀我,我还要信靠祂。” 一心为善。——在希腊文中,这几个字是带着强调地放在句末的。
(参彼得前书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