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二十四章。历代志上24章包含:(1)把祭司组织为二十四班的记载(历代志上24:1-19);(2)对上一章所述利未人班次的重述(历代志上24:20-31)。
第1节 (1)现在这些是他们的班次。——直译:至于亚伦的子孙,他们的班次如下。这句话构成本段(历代志上24:1-19)的标题。亚伦的儿子已在上文(历代志上6:3)提到。(参出埃及记6:23。)照常,作者从头说起。
第2节 (2)但拿答、亚比户死在他们父亲之前。——利未记10:1-2说明了原因:就是他们在主面前献上“凡火”。(又见民数记3:4,我们这里的经文似乎是据此而来。)并且没有儿子。——直译:没有儿子生给他们。因此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即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供祭司的职分;民数记还加上“在他们父亲亚伦面前”。这表示祭司职分仍保留在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这两条谱系、两个家系之中。
第3节 (3)大卫将他们分了班。——与历代志上13:3用的是同一说法。(见该处注释。)撒督是以利亚撒的子孙,亚希米勒是以他玛的子孙。——这个表达在希伯来文中构成句子的主语一部分。其结构如历代志上24:2的“拿答死了,亚比户也死了”。因此,“大卫分了他们的班,撒督和亚希米勒也在其中”,意思是“大卫与撒督、亚希米勒一同将他们分班”。意思是说,以利亚撒家和以他玛家的族长撒督与亚希米勒,协助大卫把祭司分类。照着他们的职任。——不如译作:照着他们的职班(历代志上23:11)。
第4节 (4)所发现以利亚撒的子孙中首领更多。——直译:按着男子的诸首领来说,发现以利亚撒的子孙比以他玛的子孙更多。分班的基础不是各家各户的个别人,而是各家的首领。出于以利亚撒的家长或户主,比出于以他玛的更多。当然,既然家长更多,那么声称出于以利亚撒后裔的祭司总数,也必然比他们的亲族以他玛人更多。于是他们这样分了……父家。——不如译作:他们就这样分他们:给以利亚撒的子孙,父家首领十六个;给以他玛的子孙,按着他们的父家,八个首领。他们(即大卫和那两位大祭司)把他们分了班(历代志上24:3)。
第5节 (5)这样,他们拈阄分班,此班与彼班相间。——直译:他们借着拈阄分他们,这些与那些相对;即以利亚撒的子孙与以他玛的子孙,各族各自站在一起,与另一方分开,然后轮流为各族抽签。其目的,是决定在供职次序上谁居先(参路加福音1:5;1:8-9);至于礼仪职分本来对众人都是一样的。因为圣所的首领……——较好的译法是:因为从以利亚撒的子孙中,也从以他玛的子孙中,都兴起了圣所的首领和神的首领。由于这两条后裔中都曾有、也仍有杰出的祭司家族领袖,所以就把决定交给抽签这公平的裁断来处理。“圣所的首领”(以赛亚书43:28)这短语,相当于“祭司的首领”(历代志下36:14)。“神的首领”这一说法(sare elohim)别处未见,可能与前者同义,或许是指大祭司。(参历代志上6:4-6注。)“神的王子”(nesi elohim)一词曾用于亚伯拉罕(创世记23:6),显然有“大能的王子”之意,这里也可能如此。
第6节 (6)书记示玛雅……把他们写下来。——把按拈阄所定的次序,把名字列成名单,如下文(历代志上24:7-18)所示。族长。——不如译作:各家或各族的首领。一次取一个宗族……——希伯来文本这里有讹误;但我们极有把握,只需改动一个字母,就能恢复原文,并译作:为以利亚撒抽出一族,为以他玛抽出一族;即轮流抽取。有一份希伯来抄本如此。七十士译本作:“一个一个为以利亚撒,一个一个为以他玛。”(若干希伯来抄本亦然。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译本作:“为以利亚撒一家,为以他玛另一家。”)这样一来,很可能以他玛人会在以利亚撒人之前先全数抽完。(参历代志上25:22-31,那里还有十个“希幔的儿子”留到最后才抽。)第7节 (7)耶何雅立……耶大雅。——见历代志上9:10。马加比诸侯出于耶何雅立家(《马加比一书》2:1)。拈出来。——从签筒中出来(约书亚记16:1;19:1)。第7-10节 (7-10)祭司二十四班的次序,乃由拈阄决定。我们无法查明各个宗族分别属于哪一条谱系,是属于以利亚撒,还是属于以他玛。
第8节 (8)哈琳——即harum,意为塌鼻子。(参拉丁名Naso。)这名字又见于以斯拉记2:39;尼希米记3:11。梭琳(大麦)——即“有胡须的”(拉丁文Barbatus),别处未见。
第9节 (9)玛基雅。——尼希米记3:11。米雅民。——看起来像“右边的”。也许第一音节是Mê(水,是“儿子”的比喻说法)的变形,那么这名字就相当于便雅悯(尼希米记12:5)。
第10节 (10)哈哥斯。——荆棘。(参koz,荆棘,历代志上4:8。)亚比雅。——路加福音1:5称作“亚比亚”。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就属这一个祭司班次。
第11节 (11)耶书亚。——希伯来文Yeshua;希腊文作耶稣(以斯拉记2:2)。这个名字只出现于历代志、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在这里读作“以利沙”。示迦尼雅。——历代志上3:21。这是在被掳归回后时代很常见的名字(意为“雅是邻舍”)。
第12节 (12)以利亚实(神必恢复)。——历代志上3:24。雅金(他,即神或雅,必建立)。——相当于以利亚敬和耶加米雅(历代志上8:19)。
第13节 (13)户巴。——(遮盖、华盖;以赛亚书4:5。)这里只作专名;但参“户平”(历代志上7:12)。耶示比押。——仅见于此。意思是:愿父亲(即神)使人被掳去!但七十士译本作Iesbaal或Isbaal,即伊施巴力,“巴力之人”。武加大译本亦作“Isbaab”。
第14节 (14)音麦。——历代志上9:10;耶利米书20:1(可能意为羔羊)。璧迦。——尼希米记10:9(作“璧该”),12:5(笑;参以撒,即“喜笑的人”)。
第15节 (15)希悉。——猪。(见尼希米记10:21。)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读作“亚哈谢”;但武加大译本和七十士译本证明“希悉”才对。亚弗悉。——希伯来文ha-pizzez(分散者):仅见于此。七十士译本作Aphesse;武加大译本作“Aphses”;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作“Phasin”。
第16节 (16)毗他希雅。——以斯拉记10:23,(意为“雅开通”,即释放。)参耶弗他:“他,即雅,开通。”耶黑结。——希伯来文Yehezqel:即以西结。
第17节 (17)雅斤。——创世记46:10;列王纪上7:21(“他,即雅,建立,使坚固”)。与约雅斤是同一个名字。迦末。——这里只作专名(断奶的,见以赛亚书11:8)。
第18节 (18)第来雅。——历代志上3:24,一个被掳归回后常见的名字(雅拉出,即释放);但参耶利米书36:12,以及历代志上3:1注。玛西亚。——仅见于此。也许应读作“玛底雅”(尼希米记12:5)。叙利亚文因此作“Ma'adya”;阿拉伯文作“Mi'diyya”。但七十士译本(梵蒂冈本)作“Maasai”(可能是玛西雅);武加大译本作“Maaziau”。
第19节 (19)这就是他们供职的班次。——较好的译法是:这些就是他们供职的班次。照着亚伦所定的规矩。——不如译作:照着他们的条例(或秩序;武加大译本作ritum),借着亚伦所规定的,等等。(见民数记2:1;4:1;4:17。)一切祭司职分都已固定,二十四班就按轮流的次序,每班值一周,自安息日起接替其余各班(列王纪下11:9;历代志下23:8)。约瑟夫(《古史》7.14.7)宣称,大卫的这些安排一直延续到他自己的时代。2. 利未人班次的重述(历代志上24:20-31)。(参历代志上23:12-23。)第20节 (20)其余利未的子孙如下。——不如译作:至于剩下的利未子孙;即在祭司已另行处理之后。
名单从哥辖人的族长开始,没有提革顺人(历代志上23:7-11),也许是因为编年史作者所依据的抄本这里有脱漏。暗兰的子孙中有书巴业。——应作:至于暗兰的子孙,书巴业是其中之一。书巴业是“示布业”(历代志上23:16)的异写。这个变化在历代志上25:4;25:20又再出现。示布业是摩西的孙子(历代志上23:16)。这里这个名字代表一个利未家族或班次;在大卫时代,其首领是耶希底亚(意为“雅使人喜乐”)。名字“耶希底亚”又见于历代志上26:30,在旧约别处没有。(参“雅叠”,意为“神使人喜乐”,历代志上5:24。)第21节 (21)论到利哈比雅:他的子孙中。——应作:至于利哈比雅;利哈比雅的子孙中,首领是伊施雅。历代志上23:17只说利哈比雅的子孙甚多。
第22节 (22)以斯哈利族。——应作:至于以斯哈利族。这个称呼的族名形式表明,书巴业、利哈比雅以及其他这些专名,也同样是家族或宗族的名称。示罗密见于历代志上23:18,但没有提到其首领“雅哈”。
第23节 (23)希伯伦的子孙;长子是耶利雅。——这里的希伯来文本有残缺。我们的译者是根据历代志上23:19加以校正的。这里只给出家族或班次的名字,而没有给出首领的名字。
第24节 (24)乌薛的子孙……米迦的子孙中。——将历代志上24:24-25与历代志上23:20对照。“耶西雅”在那处与这里拼作“伊施雅”的,是同一个希伯来名字;两处都应写作Yishshiyah。沙密和撒迦利亚分别是米迦子孙和伊施雅子孙的首领。九个哥辖族家系中这里只提到五个首领,就是耶希底亚、伊施雅、雅哈、沙密和撒迦利亚。
第26节 (26)米拉利的子孙。——历代志上24:26-30:米拉利人的首领。(参历代志上23:21-23。)雅西亚的子孙;比挪。——“比挪”在希伯来文就是“他的儿子”,几乎不可能是专名。这一句应当直接连到历代志上24:27后文,整句应译作:“雅西亚他的儿子,也就是属于米拉利、归于雅西亚他儿子的那些子孙,是朔含、撒刻、伊比利。”雅西亚似乎是米拉利第三个儿子,别处未曾提到。(见历代志上23:23注。)如果希伯来文本大体可靠,这就表示在大卫时代,有一组米拉利家系自称为“雅西亚的子孙”。这里所建议的结构,需要删去历代志上24:27“朔含”前的连词,并移除该节开头的分段符号。
第27节 (27)朔含(红玛瑙)和伊比利(希伯来人)别处都不见作个人名字,但没有理由怀疑它们的真实性。有些注释家反对古译本的证据,断定历代志上24:26-27是后人伪增的。
第28节 (28)玛利的儿子是以利亚撒。——直译:至于玛利,以利亚撒;没有儿子生给他。(参历代志上23:22。)以利亚撒这个家族没有再分出新的支族,而是因人数稀少,就与基士—耶拉篾的家族合并。
第29节 (29)论到基士。——直译:至于基士,基士的儿子是耶拉篾。这里的复数“基士的儿子”,如同历代志上23:22。
第30节 (30)还有母示的子孙。——历代志上23:23也是如此。(见该处注。)这里只提到家族或班次的名字,没有提到首领的名字。(参上文历代志上24:23。)这些都是利未人的子孙,按着他们的父家。——不如译作:按着他们的父家(宗族)。这个结语证明,历代志上24:20-30的原文原是包含一份完整的利未家族或宗族目录,不包括亚伦子孙在内。现今希伯来文本显见的缺陷,有多少是来自原底本本身,有多少是抄写错误所致,如今已无法判定。
第31节 (31)这些人也在他们弟兄亚伦的子孙面前拈阄。——不如译作:这些人也和他们弟兄那些祭司一样拈阄。这个复合介词(leummath)又见于历代志上26:12;26:16。在撒母耳记下16:13中有“相对”或“平行”的意思。如同祭司的情形一样,这里拈阄是为决定各班轮流供职的次序。他们弟兄亚伦的子孙。——这表达似乎表明,前面的名单并未包括全部利未人,而只包括那些在圣殿事奉中协助祭司的人;也就是历代志上23:4所说的二万四千人。编年史作者在叙述完祭司的班次之后,自然回过头来讲他们。因此,革顺人家系的省略,也许是有意的。叙事接着在历代志上25:26处理那些并非直接服侍祭司的利未人。族长。——不如译作:各宗族的首领。族长与兄弟中年幼的一同。——不如译作:各宗族,首领与年幼的弟兄一样。“父亲们”(aboth)是“父家”(beth-aboth)的简称。其意思似乎是说,所有利未家的位置都是借拈阄决定的,不论长支还是幼支都是如此。这样决定的次序并未记下;也没有明说利未班次共有二十四个,但从经文资料以及祭司和歌唱者班次的类比来看(历代志上25章),这似乎极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