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先知在讲到神的烈怒、说明其何等可怕且何等临近之后,如今劝勉犹大人悔改;只要他们的心肯受教,这就缓和了他先前教训的严厉。由此我们知道,神在祂的话语中向人发出雷霆般的警告,是要收回祂击打人的手。所以,神越严厉地管教我们,越把我们的罪显明出来,越将祂的忿怒摆在我们面前,就越清楚地见证我们的救恩在祂看来何等宝贵可珍;因为当祂看见我们仿佛一头冲向灭亡,就借着威吓和惩治把我们召回。因此,每逢神借着祂的话定我们的罪,我们就当知道:如果我们被真实的悔改刺透,逃奔祂的怜悯,祂就必向我们施恩;因为祂一切责备和威吓的目的,正是在此。
在先知讲完神报复的可畏之后,随即就有这合宜的劝勉。他说:“你们要聚集自己,要聚集;你这不蒙爱的国民。”另一些人译作“你们要省察自己,要省察”;释经家对这个动词词根也有不同意见,有人从“קשש”推导,有人从“קוש”推导,也有人从名词“קש”推导,意为糠秕或碎秸。但无论如何,我认为先知真正的意思是:“你们要聚集自己,要聚集”;因为语法结构要求这样理解。我看不出那些译作“省察自己”的人为什么偏离通行的意思,除非他们认为“聚集”这个动词不合上下文;然而它与上下文极其相合。另一些人更精细地读作“聚集糠秕,聚集糠秕”,仿佛先知是在讥诮百姓空洞的自信。但正如我已经说过的,他无疑是在指出一种补救之道,使他们本可以预先躲避神所警告的审判。他固然把他们比作碎秸,正如下一节所见;但他也表明,神仍给他们悔改的时间,使他们能够聚拢自己,而不至被吹散。好像他说:你们被分散的日子近了;那时你们必像糠秕一样消散,因为你们不能在主忿怒的气息前站立得住。但如今,当神仍克制自己、尚未伸手毁灭你们的时候,你们要聚集自己,免得成为糠秕。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若犹大人像往常一样滥用神的忍耐,他们就必成为糠秕,因为神的烈怒转瞬之间就会把他们吹散;第二,先知同时提醒他们,仍有及时悔改的机会;若他们甘愿聚集自己,神就必怜惜他们。
所以他说:在耶和华忿怒的日子来到以前,你们要聚集自己。(90)
但所谓聚集之道,就是人不在自己愚妄的自信中飘散,也不放纵自己的私欲;因为每逢人放纵邪恶的放荡,顺着败坏的欲望走迷,或东奔西跑寻找虚妄的依靠,他们就是把自己暴露在分散之中。因此,先知劝他们省察自己,聚集自己,仿佛把自己收拢起来,免得像糠秕一样。所以他说:“你们要聚集自己,是的,要聚集;你这不蒙爱的国民。”
有人把分词“נכסף”作主动意义理解,仿佛先知是说犹大人已经毫无感觉,在愚顽中全然刚硬了。但我不知这在语法上是否站得住,因此我采纳较为公认的解释。这个国民被称为“不配得爱”,因为他们不配蒙怜悯;神因此把祂自己的恩典显得更加宏大而荣耀,因为祂仍然关切那些故意自取灭亡、拒绝祂恩惠之人的救恩。虽然犹大人因着自己的败坏已使自己远离神,以致神毫无理由要拯救他们,但祂仍继续召他们归向自己。因此,当神向一个全然配受恨恶的国民施爱,并顾念其安危时,这实在是祂永不止息之恩典的显著明证。(91)
接着他又说:“在命令生出以前。”这里先知是在维护自己以及神其余仆人的权柄;因为犹大人以为一切威吓都会落空,正如今日许多人讥笑一切纯正教义,仿佛不过是空响。因此先知把“出生”归给自己的教训。诚然,“命令”一词有更广的意义;但这里先知不是在讲神隐藏的旨意。因此,他把神已经借着祂仆人宣告出来的事称为命令;意思是,神借众先知向罪人宣告报应,并不是徒然空发声响,而是一个坚定不变、终必实现的命令。以生产作比喻也最为贴切;因为正如胎儿藏在腹中,到了时候就显于光中;照样,神的报应虽然暂时隐藏,到神看见人的恶已无可救药时,也必在适当的时候成就。现在我们明白,先知为何说命令将要生出的时间已经近了。
然后他说:“糠秕在一日之间必要过去。”有人读作:在那日来到、碎秸或糠秕过去之前。但我把“יום”作另一种理解,就是犹大人必迅速如糠秕一般过去;我们在何西阿书里也见过类似的表达。也就是说,犹大人将在一日之间、在短时间内、仿佛一瞬间灭亡;虽然他们自以为不会在很长时间内被征服。他说:“他们必要像糠秕一样过去。”(92)
接着他又说:“在耶和华烈怒的焚烧临到你们以前,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临到你们以前,你们要聚集自己。”他先说,在烈怒的焚烧临到你们以前;然后又说,在发怒的日子临到你们以前。虽是重复同一件事,却更换了一些词语;前句说“烈怒的焚烧”,后句说“发怒的日子”,仿佛是说:若他们以为因主推迟报应就能逃脱,那就大错特错了。为什么呢?因为那日虽近在眼前、尚未来到,终究会到来。正如有人倚仗黑夜,以为不会被捉拿,忽然太阳升起,暴露了他的藏身之处;照样,先知表明,虽然神现在仍默然不动,这对犹大人也毫无益处,因为祂知道适当的时候。祂虽暂时约束怒气,但等到那日来到、人的罪恶成熟时,祂就忽然将怒气倾倒出来。
(90)这个动词只在另外五处出现:出埃及记5:7、民数记15:32、列王纪上17:10等,其意是“收集、聚集”,不是金基所说、马基乌斯所采纳的“搜寻”,也不是亨德森译的“捆绑”。众人都认为这段经文是在邀请人悔改,只是措辞各异。若把它译作“你们要聚集自己,是的,要聚集”等,除非所指的是约珥书1:14那样的聚会,否则意思不太容易看出来;聚集的性质因众所周知,故未明说。格老秀斯说,“聚集自己”就是献上祷告。七十士译本译作“你们要集合起来”。——编者注。
(91)“כסף”作为动词仅在另外四处出现:创世记31:30、约伯记14:15、诗篇17:12、84:3。它的意思是“变白”或“发白”:在创世记和约伯记中是因爱而如此,在前一处诗篇是因饥饿,在后一处诗篇是因切慕神的殿,也有人如格老秀斯、达修斯、格赛纽认为这里是因羞愧而如此,因此将其译为“无羞耻的国民”或“不知羞耻的”。七十士译本“不可教化的”也支持这意思。这个词从未在被动意义上表示“被爱”或“可羡慕”,所以“配得爱”或“可羡慕”并不是其恰当的译法。布克斯托夫将其在尼非勒形态中的意思解释为“被欲望触动,或感到渴望”。因此,这里说的是渴望的主体,而不是对象。照着这个动词的用法,这里应译作“你这毫无渴望的国民”,即对神和祂律法毫无渴慕;或“你这毫无羞愧的国民”,即对自己的罪毫无羞愧。塔古姆的意译是:“不愿归向律法”,与上述意思相合。马基乌斯认为这里描述的是一个“毫无渴望”的国民,即对美善之事无所渴求,其属灵的麻木和冷淡正是这里所揭示的。可克尤斯也是同样看法:他们对公义毫无饥渴,对神的国毫无向往,这是未重生之心的标记。——编者注。
(92)要使这些词承载这种意义并不容易。几乎没有一句经文像这一句这样有如此多不同的译法。最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也许是把它看作插句,并把“那日”理解为容许悔改的时期;这时期将迅速过去,如同被风吹去的糠秕: “那日必要像飞逝的糠秕。” 马基乌斯和亨德森都如此理解。那么全节可译作:
2. 在命令生出以前, (那日必要像飞逝的糠秕,) 在耶和华烈怒的焚烧临到你们以前, 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临到你们以前。 按字面是“在它不临到你们以前”,或“在它尚未临到你们的时候”。“בטרם”也可译作“当……尚未”;则可译为: 当耶和华烈怒的焚烧尚未临到你们时, 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尚未临到你们时。 有几份抄本省去了前两行,但显然没有理由;七十士译本保留了它们。 也可能第二行是指那“命令”迅速执行,它的日子会很快过去。它的生出是其开始;第二行可能表达其迅速的执行:它会像糠秕被风吹去那样迅速地完成: “它的日子必要像飞逝的糠秕。” “עבר”无论在哪种情形下都是分词,助动词像希伯来文常见那样省略了,并须分享上下文的时态。——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