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用能力分开海。先知现在汇集几件极值得记念的拯救之事;不过这些都属于第一次拯救,就是神把自己的百姓从埃及的暴政下释放出来。随后我们会看见,他进一步转到对神普遍良善的赞美,这良善遍及全世界。因此,他从神特别赐给教会的恩惠,转而谈到神向全人类所显出的美意。首先,他说:“你曾分开”或“劈开海。”有人认为下一句是前一句结果的补充,就是神使海干了,也使鲸鱼和其他大鱼死去。然而,我认为那是象征法,指法老和他的军兵;先知常这样说,特别是在提到埃及人时,因为他们的国土濒临富有鱼类的海,又被尼罗河分开。因此,把法老称为“利维坦”并不不当,是因为他的国家拥有海洋的优势,又因为他辉煌地统治那地,好比一条鲸鱼在浩瀚海水之中自由游动一样。
(235)(236)当时神为拯救百姓施展能力,为要向教会保证他永远是她的保护者和福祉的守卫者,所以这榜样所给予的鼓励,不应只限于那一个时代。因此,把它合理地应用于那古老族类的后裔,好叫他们借此坚固并建立自己的信心,是很正当的。先知在这里并未述说百姓离开埃及时神所行的一切神迹;但他只提及其中几件,就以提喻法概括了摩西更详细叙述的全部内容。当他说利维坦被赐给以色列人作“食物”,甚至是在旷野中时,(237)这里对法老和他军兵的灭亡作了优美的暗示。仿佛是说,那时丰盛的粮食已经为百姓预备好了;因为仇敌被毁灭之后,百姓因而享受的平安稳妥,就如同食物一样,使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这里的“旷野”并不是指海边那些干燥荒凉之地,而是指离海很远的沙漠。
下一节继续推进这个主题,说“泉源裂开”或“分开了”,就是神使水流从磐石涌出,供应百姓所需的时候。(238)最后又说,“大河”被“干涸了”,(239)这是指神使约旦河的水倒流,为百姓开路,使他们可以过去。有人要把希伯来文“איתן”(ethan)这个意为“大能的”的词,当作专名,仿佛正确译法应为“以探的江河”;但这种解释毫无根据。(235)加尔文认为这里指的是鲸鱼,这种看法长期以来几乎普遍被接受。但把约伯记41章对利维坦的描述,与人们对鳄鱼自然史的认识相比较之后,几乎毫无疑问,圣经中的利维坦就是鳄鱼。如今这已普遍得到承认。古老注释家几乎全都认为它是鲸鱼;贝扎和迪奥达蒂是最先把它解释为“鳄鱼”的人之一。后来博哈特用一连串论证支持这一译法,几乎压倒了一切反对意见,使几乎所有注释家都转向他的看法。
尼罗河中的鳄鱼这埃及动物,正如前面所说,古时常被用作埃及势力或其君王的象征。这更加强了一个结论:利维坦所指的动物就是鳄鱼。“利维坦的头”也许指埃及的王公,或埃及军队的首领。(236)“他在国中大大凯旋,仿佛鲸鱼在这巨大水域中悠然游行。”(法文)(237)加尔文读作“你旷野中的百姓”。但原文并无“你”,字面是“给一群百姓,给那些属旷野的人”。采纳此译法的人,对于这表达所指为何并不一致。有人认为它指飞鸟和野兽,它们在红海潮水把法老和埃及军兵的尸体冲到岸边时吞吃那些尸体。若是如此,这些飞鸟野兽被称为“旷野的百姓”,因为它们是那里的主要居民。圣经中“עם”有时确可这样理解,箴言30:25把蚂蚁和沙番都称为“一类民”。
但海岸荒地上也住着靠鱼类为生的部族,甚至吃被潮水冲上岸来的大鱼,因此被称为“食鱼者”;有些解释者便认为,这些就是这里所说的“旷野的百姓”,而法老和他的军兵既被描绘为利维坦和深海中的怪物,那么这些人便按他们平日的生活方式,被比喻为吞食尸体,也就是藉着掠物而致富。(238)“当神使一道水流从磐石中涌出,以应付百姓的需要。”(法文)(239)这里用的是复数“江河”,由此看来,为使以色列人容易通过而干涸的,不只约旦河一条。亚兰译本指明这里所说的是亚嫩河、雅博河和约旦河。关于约旦河,见约书亚记3:16。至于亚嫩河或雅博河曾否神迹般干涸,圣经没有清楚记载。
但民数记21章在提到以色列人安营在亚嫩河那边之后,又说:“所以耶和华的战记上说:苏法的洼地和亚嫩河的谷,并向亚珥居处下斜、靠近摩押境界的溪谷。”由此看来,神在“亚嫩河的众溪”和“下流到亚珥居处的溪谷”那里,也行过与红海分开、为选民开路相似的神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