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30. 求你灭绝拿枪的队伍 有人把这里译作“斥责”,但我赞成那些最精通希伯来文之人所指出的区别:动词“גער”(gear)若中间加上字母“ב”(beth),就有“斥责”的意思;若没有,则表示“毁灭”。我译作“队伍”的“חית”(chayath),有人译作“兽”(56),但这样的意思在这里显然不适用。大卫在这里显然是在祈求神藉着毁灭那些残酷嗜血的仇敌,来拯救他所拣选的百姓。称这些人为“芦苇”或“甘蔗之群”(57),并不是说他们软弱,而是指他们所穿戴的兵器,即长枪或矛。芦苇在一些地方能长成树一样,至少具有木头般的坚韧,人们常用它做投射的武器。东方人在战争中通常使用投掷武器。他又把他们的凶暴比作“公牛”;“אבירים”(abbirim)我就是这样译的。
虽然这词也可译作“强壮的人”或“刚猛的人”,即“强者的会众”,但它有时也确实表示公牛;而且大卫又加上“众民中的牛犊”(58),因此看起来很明显,他是在用比喻描绘仇敌的愤怒与狂暴,也许也包括他们的强大;以色列人若非有神的帮助,根本不足以与之抗衡。至于本节下一句话“践踏银块”,其意义就不那么容易确定了。希伯来动词“רפס”(raphas)意为“踩踏”,更字面地说,由于这里用的是hithpael词形,就是“使自己去践踏”;有人认为这里是指仇敌的傲慢和虚荣夸耀。另一些人则把它理解成恰恰相反的意思,认为这是表示顺服,即仇敌带着银块前来作为臣服的表示(59)。但我们怎能设想,大卫会为那些已经屈服、正以恳求者身份纳贡的仇敌求他们被毁灭呢?
对此有人回答说:仇敌即便在外表上因失去武器而无法公开反叛,但他们内心的敌意仍然毫无减弱,一有机会就会爆发;这在教会的仇敌身上尤其如此,他们的敌意极其猛烈,一旦有机会便会重新燃起。然而,我看不出有必要如此强扭诗人的话;我更愿按其平常意义理解,即仇敌在骄傲中践踏银块。这里所指的,可能是他们鞋履上的银饰,因为东方民族素来以奢华著称(60)。紧接着的话“求你分散那喜爱争战的民”,更不支持前述把它解释为臣服纳贡的意思,因为这里明显暗示,他们无故寻找争端和骚乱,白白攻击那些愿意和睦的人。我们看见大卫在赢得了这一切胜利之后,仍然把自己和百姓交托给神保护,这应当教导我们:不要盼望今世的教会会处于完全安宁的状态。教会既暴露在撒但恶意所兴起的一连串仇敌之下,又是神用来试炼和操练我们忍耐的对象,就必然如此。
诗人把仇敌比作这里所提的野兽,又指出他们喜爱争战,无疑也是要引导神百姓养成相反的性情,就是温柔与怜悯;因为惟有在这种心态中,他们才可期待得着神的帮助。仇敌越是暴烈,行为越是无法无天,他们就越有理由仰望神的介入;因为神使这世界骄傲有势的人降卑。既然神的性情如此,就让我们从大卫这祷告中学会:当我们无端遭受逼迫时,当坦然来就近他,并相信他有能力立刻救我们脱离一切仇敌。(56)比起“拿枪的队伍”,大多数近代批评家认为“芦苇中的野兽”是更准确的译法;许多人据此认为这里是在用河马或“圣经中的比希摩”(behemoth)作为象征,来描绘埃及的百姓与政权。这种动物体型巨大、力量惊人、性情凶猛残暴,皮肤坚硬到箭矢也难以穿透;它又常栖息在尼罗河岸丰盛高芦之中(约伯记 40:21)。
它非常适合作为埃及强盛时期权势可畏、又是以色列死敌的象征。而且由于紧接着又提到“众民中的公牛和牛犊”,有人便更觉得诗人在这里正是指埃及人,因为这个堕落而迷信的民族曾把这些动物奉为神明来崇拜。或者,“芦苇中的野兽”也可能如另一些人所说,是指同一权势,但用鳄鱼的形象来表现;上面说到河马的那些特征,同样适用于鳄鱼。以西结书 29:3 和诗篇 74:14 都把埃及王法老描绘成这种凶暴残忍的动物。看来,古代也确实常以此为埃及的象征。奥古斯都皇帝在完全征服这个强大王国后所铸的一枚奖章上,埃及就被描绘为一条鳄鱼,被链子拴在一棵棕树上,并刻有“Nemo antea relegavit”的字样。
不过Dathe否定这里所指的是鳄鱼以及借此象征的埃及王;他指出,大卫与埃及王维持和平,而且第31节还把埃及人描写为敬拜真神的人。他认为,“芦苇中的野兽”可能是狮子的别称,因为狮子惯于出没芦苇生长之地,而大卫长期与叙利亚王交战,流血甚多,圣史对此有充分记载,因此这里可能是在此形象下指向叙利亚王。Lowth博士也认为这里指的是狮子;Schnurrer、Rosenmuller等人也采取同一看法。(57)原文是“קנה”(kane),英文“cane”一词即由此而来。(58)有人把“许多公牛”解释为有权势的首领,把“众民中的牛犊”解释为普通百姓,尤其是年轻人。另一些人如Horne主教则认为,“众民中的牛犊”是指埃及人的牛犊偶像,他们的Apis、Osiris等,为他们所膜拜。
Horsley译作“那倚靠牛犊为力量者的会众”,也就是他说的“埃及人民,他们敬拜牛犊,并把这些牛犊当作神来倚靠”。(59)Bagster的双语对照本译作“各人要带着银块来归顺自己”。Wheatland和Silvester则译为:“直到各人屈服,停止敌对行为,并带着纳贡的银子来求和。” (60)关于“מתרפס ברצי-כסף”(mithrappes beratsey-kaseph)这几个字,还有许多其他解释。Berlin译作“calcantem frusta argenti”,他解释为“铺着银片镶嵌的地面”。De Rossi解释为“那些在马蹄下铺着银片前进的人”。
De Rossi发表过Immanuel Ben Solomon对诗篇选段的注释;后者解释说:诗人是说,神毁灭那些意欲加害以色列的列国,以及公牛般的群体,也就是亚述和巴比伦那些更显赫的君王,他们各自践踏银块,也就是因财宝众多而脚下踏着金银饰板行走。Rogers《诗篇》卷二,第223页。Geddes博士把这句话译为:“列邦有权势之主的集会,他们践踏银砖”;他认为诗人是在暗指东方君王宫殿里铺银的地板。Jubb博士则译作“那些用银片激动自己的人”,并认为这里是暗指埃及人在他们的牛犊偶像前跳舞,手持名为Sistra的叮当乐器。出埃及记 32:6 说以色列民效法埃及人的偶像崇拜,在金牛犊前起来“玩耍”;从出埃及记 32:17 看,这词的意思就是欢呼跳舞。
希罗多德在其历史第二卷也说,他们在宗教节庆中使用sistrum。依Jubb的看法,这里的“银片”就是悬挂在sistrum周围的小金属片,摇动时发出叮当声。这样的描述很适合埃及人;再联系下一节说“埃及的公侯要出来”,似乎也有一定可能表明,前节所咒诅的这个民族在那里已被假定为完全制服。Tucker在这里有一段很好的评论。他说:“大卫呼求弥赛亚降伏埃及的势力;但由于他厌恶他们的偶像崇拜,甚至不愿用别的方式指称他们,只用最轻蔑的字眼。他不是说:‘求你斥责那些敬拜公牛牛犊、在银器声中绕坛起舞之人的会众’,而是把这百姓与他们所拜的偶像并列,称为‘公牛和牛犊的会众,他们在银片中跳舞。’”Mant又描述说:“sistrum呈椭圆形,或张开的半圆形,好像肩带,上有横穿的铜丝,插在孔中,由其平头固定。
演奏者按节奏摇动sistrum,于是那些铜丝发出尖锐而响亮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