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们果真讲论公义吗?大卫以挑战的方式向仇敌提出这个问题,显明了他因自知正直而有的胆量。当我们竟敢向对方本人提出申诉时,就表明我们案件的正当性是极其明显的;因为若这件事的公正还有任何可疑之处,却去要求敌人为其作证,那便是荒谬的自信。大卫坦然站出来,像一个被自己正直之感所支持的人;他迫使他们亲口承认,以此驳斥那些败坏他名声的卑劣指控,这些指控曾使那些轻信之人误以为真。“你们自己,”仿佛他说,“都能证明我的无辜,却仍用毫无根据的毁谤来逼迫我。你们难道不为这样粗暴、无端的压迫感到羞耻吗?” 不过,我们必须确定大卫在这里控告的是谁。他称他们为“会众”,又称他们为“世人之子”。希伯来词 אלם,elem,我将其译为“会众”;有人认为它是修饰“公义”的形容词,并译作“哑然”,但这并未表达诗人的意思。
解经家对于“会众”一词所指何物意见不一。有些人认为,他是在控告仇敌私下聚会,像那些怀着恶意的人惯常所做的那样,为了商议他们的计划。我更倾向于另一种意见:他在这里是把通常尊称扫罗谋士的名号给了他们,虽只是出于礼貌;这些人表面上聚集是为国家利益商议,实际上却只是为了置他于死地。另有人读作“在会众中”,这虽然与我们前面所赋予经文的意思相同,却不合乎字句的自然结构。大卫所称呼的“会众”,就是扫罗召集起来、表面上为合法目的、实则为压迫无辜之人的那个集会。他紧接着又称他们为“世人之子”,仿佛把先前礼貌性的尊称又收回了;这似乎是对他们品格的轻蔑,因为他们与其说是审判官的议会,不如说是一伙公开的强盗。
不过,也有人可能认为,大卫使用这一称呼,是着眼于与他对抗者之众多,几乎全民都倾向这邪恶的党派,因此他在这里向大批仇敌发出了豪迈的挑战。与此同时,这段经文所教导我们的功课是明显的:即便全世界都起来反对神的百姓,他们也不必惧怕;只要他们有自己正直的见证作支撑,就可以向君王、谋士和混杂的民众发出挑战。纵使全世界都不肯听我们,我们也当从大卫的榜样学会,以无亏的良心见证和向神的审判台申诉为满足。奥古斯丁手中只有希腊文译本,因此由这节经文引申出一番细密的论述,说人对于一般原则的判断往往是正确的,但一应用到具体个案上,就会因邪恶情欲的蒙蔽和扭曲而大大失准。这些说法也许看似有理,并且在适当之处也有其用处,但却完全误解了本段经文的意义。(346)关于“אלם”一词,其意义确有一些困难。
Gesenius认为它出自动词“沉默”:即“公义岂真沉默吗?”但这样便破坏了诗句的平行结构,因为第一行“你们岂说公义?”应当与第二行“你们岂按正直施行审判?”相对应。Dathe同意Lowth主教等人的看法,主张把此字读作“审判官”,即“审判官或统治者啊!”参见出埃及记 22:27;诗篇 82:1。但这种读法虽意思很好,却没有抄本或古译本的支持。Diodati和De Rossi则与英译本一致,把此字理解为“会众”或“集会”。这大概才是真义。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埃塞俄比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似乎都读作另一相近形式。Walford则偏好Dathe的译法。
(347)“他们在这里巧妙地辩论说,人对于一般原则的判断是正直的;但一旦到了具体情形,就会迷失。”法文译本作:“这里细致地争论说,人对于一般原则有正直而完整的判断,但一到具体情形,理性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