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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149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1.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这个开头证明了我刚才所说的话,就是这里所发出的劝勉只是向神的百姓说的;因为那特别临到他们的独特美善,给了他们更丰盛的赞美题材。较为可信的推测是,这篇诗是在百姓开始欢喜的时候,或是在他们从巴比伦被掳归回本地之后写成的。我们从上下文将会看到,这里给出了一个从荒废景况中恢复的应许。我认为,诗人的目的,是鼓励他们期待那完全而圆满的拯救;准许归回这件事,已经突然且出人意料地给了他们某种预兆。由于教会并不是立刻就完全恢复,而是艰难地、经过长久时日才重新得力,所以这类安慰极其需要。神的灵也要预备医治后来将要爆发的祸患;因为教会才刚开始喘息,就又被各种灾祸搅扰,并受安提阿古残酷暴政的压迫,随后又有可怕的分散。

因此,诗人有充分理由激励敬虔人仰望神怜悯的完全成就,使他们确信自己一直蒙受神的保护,直到那位要聚集全以色列的弥赛亚兴起。他称这为“新歌”,正如我们在别处所指出的,是要把它与圣徒平常天天赞美神所唱的歌区分开来,因为赞美本来就是他们持续不断的操练。这就表明,他所说的是某种稀有而非寻常的恩惠,需要特别而显著的感谢。我也倾向认为,不论这诗的作者是谁,他都暗指以赛亚书42:10那段话:“你们要向主唱新歌”,因为那里讲到教会未来的复兴,以及基督永恒的国度。本节下半句也含有一个应许。因为他虽然是在劝勉主的百姓一同歌颂神,却同时暗示教会将再次联合成为一个身体,好在庄严的会中赞美神。

我们知道,以色列人曾分散到一个地步,以致圣歌都停止了,正如他们在别处哀诉有人叫他们唱歌说:“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诗篇137:4)因此,他吩咐他们在这悲惨的分散之后,预备再次举行神圣的聚会。

Verse 2

2. 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 他继续强调同一点,就是主的百姓应当坚定相信,他们这个家族从世界其余万民中被拣选出来并非徒然,神必记念他的圣约,不会让他向他们所施的怜悯落空或归于消灭。虽然他们一度失去了迦南地的产业,而那地原是他们蒙收纳的凭据,诗人却称神为他们的“创造者”和“锡安众子的王”,要提醒他们:当他们被收纳,在列国之上得着卓越地位时,这本身就是一种新的创造。所以在诗篇45:6,以色列人被称为“神手中的工作”,不只是因为他们像别的人一样是神所造的,也是因为神重新塑造了他们,并赐给他们新的尊荣,使他们从整个人类中分别出来。 “王”这个名称含义更广,表明这百姓既然起初是神所造的,也同样是为了永远受他权能的治理。他所提到的乐器,是教会幼年时期所特有的;我们不应愚昧地仿效一种仅为神古时百姓设立的做法。但诗人再次证实前面所说的:他们曾一度中断的敬拜聚会,很快就要恢复,他们也要按神敬拜的正当次序求告主的名。

Verse 4

4. 因为神喜爱他的百姓。 关于动词“רצה”(ratsah),我们在别处已经谈过;它在这里的意思是“白白的恩惠”。诗人的意思是,神拣选这百姓归自己,完全出于他自己的美意。由此便引出了下半句所补充的话,就是神要把拯救的新荣耀赐给受苦的人。希伯来文“ענוים”(anavim)意为“贫穷困苦的人”,但后来这个词也被用于指“温柔怜悯的人”,因为身体上的苦难往往使骄傲降卑,而富足却容易生出残忍。 因此,诗人借着及时的安慰来缓解现今患难中的忧伤,使神的百姓在被苦难压迫时,可以带着盼望仰望那尚未显明的荣耀拯救。这段话的总意是:既然神已经把他的爱定在他所拣选的百姓身上,他就绝不可能把他们丢弃在他们当时所忍受的那样悲惨境地中。

Verse 5

5. 他们要欢喜。 他在这里提到喜乐、欢呼和对神的高声赞美,是要从所产生的结果更清楚地表明,他所说的并不是神一般性的恩惠;因为若不是百姓所蒙的拯救极其特别,就不会有这样的大喜乐,甚至凯旋。借着这些说法,他也暗示百姓从被掳之地归回,不是为了立刻再次被分散,而是要在各样福分的享受中兴盛。因此他提到“床榻”,是教导他们期待在神的保护下日日得享安息。 他宣告,他们将得着兵器和力量,不但能够抵挡仇敌,也能四面击退他们,以致从前辖制他们的君王和列邦都要被制服。所谓“双口的剑”或“两刃的剑”,是指两边都能砍削的剑,因为在当时的剑通常只有一面有刃。

Verse 7

7. 要施行报仇,等等。 无论是在他们被掳期间,还是在归回之后,这件事看起来都似乎完全难以置信。直到基督降临之前,这事也并没有真正实现;因为虽然马加比家族及其后裔曾使周围列国归服,但那不过是微弱的序幕和凭据,为要把主百姓的心思引向那将要来到的事。然而,正如哈该预言第二圣殿的荣耀必大过第一殿,这里所应许的也是一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昌盛的景况(哈该书2:9)。犹太人虽然人数稀少,处境低微,诗人却向一切敌挡、搅扰他们的列国宣告,他们终必居于上位。 当时他们仍然纳贡,只是蒙容忍才得住在耶路撒冷,因此他们被呼召去凭信心领受一个应许;按感官的判断,这应许似乎近于幻想。他们必须把心思提升到神无限的大能之上,因为这大能胜过世上一切障碍。这里所说的报仇,是以色列人按着神的命令所施行的,不是出于个人怨恨;我们指出这一点,是免得有人因此推论说,人可以为个人所受的伤害自行报复。

Verse 8

下一节提到“君王”和“尊贵的人”,这是进一步的加强;因为如果他只说万民和列邦,这还可能被限制为指平民和地位卑微的人。这里所说的更大得多,就是连君王和其他尊贵的人也要被锁链拖去受刑。但正如我刚才已经暗示的,在基督显现之前,这一荣耀前景只实现了很小的一部分;因为百姓在马加比时代所享有的那一点繁荣增长,本身并不值得大加看重,除非就它作为神扶持百姓消沉之心、使他们一直维持到基督降临的帮助而言。 这里还应当注意雅各的预言:“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创世记49:10)然而马加比家族却出于别的支派。因此,我们必须推论,那时正常的秩序已经被打断;若把百姓的昌盛建立在他们的胜利之上,不过是空中楼阁。神似乎是有意把政权从犹大支派挪去,免得这种成功使他的百姓心高气傲;因为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因这些显著的胜利而骄傲,反倒忽略了那真实而实质的拯救。既然诗人在这里论到百姓繁荣的完全状态,这就表明他所指的是弥赛亚,好使他们对他的盼望和渴慕,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中都永不止息。

Verse 9

9. 要施行所记载的审判,等等。他在这里对前几节的话作了限定,因为那些话可能会使人觉得,他是在武装主的百姓去行战争的残酷之事。乍看之下,似乎很奇怪:那些被称为神的怜悯之民的人,竟被差遣拔刀杀戮、流人血;这里有什么怜悯的凭据呢?但当施行报仇的是神自己时,这就是公义的审判,而不是残忍。提到“所记载的审判”时,诗人是在提醒犹太人,他们是奉神的命令被召得自由,就是那曾被外邦人和暴君不公夺去的自由;因此,他们执行所记载的审判,并不能被定罪。若对这段经文的解释不是建立在这一点之上,就是有缺陷的;因为诗人的用意,是要犹太人留意神圣的命令,不可出于私人的怨恨行事,并要勒住情欲。总而言之,神的儿女只有在蒙召时才可施行报仇;人一旦顺从自己灵里的冲动,一切节制也就都结束了。这里还可能有人提出一个反对。

经上说基督来到,不喧嚷,不扬声,也不折断压伤的芦苇(马太福音12:20);他也把同样的性情教导给他的跟随者。回答很明显:基督同样拿着铁杖,用以打碎悖逆的人;别处也描绘他说,他满身染血,四面杀戮仇敌,并不因屠杀他们而疲倦(以赛亚书63:2)。况且,考虑到世人普遍的顽梗,那遭受如此侮辱的怜悯转为严厉,也并不令人惊讶。现在,这段经文所陈明的教义,可以这样正确地应用于我们的实践:这里所说的两刃剑,更特别是适用于犹太人,而不适用于我们,因为我们并没有被许可拥有这种权柄;当然,官长和治理者乃是神授予刀剑,用以惩治各种强暴,但这是他们职分所特有的。

至于整体的教会,如今交在我们手中的剑是另一种,就是神的道和圣灵,好叫我们把那些从前为仇敌的人杀死,献给神为祭;或者,若他们不悔改,就把他们交付永远的灭亡(以弗所书6:17)。因为以赛亚对基督所预言的,也延伸到一切属他的人身上:“他必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以赛亚书11:4) 如果信徒安静地把自己限制在这蒙召的范围之内,他们就会发现,向仇敌施报的应许并非徒然赐下。因为当神像我上面所说的那样,召我们去执行所记载的审判时,他就约束我们的心思和行为,使我们不可尝试他所没有吩咐的事。

至于本节末尾所说“这尊荣归于他一切圣民”,他不仅是在劝勉人实行敬虔,也是在赐给我们支持与鼓励,免得我们以为施行怜悯和忍耐反而会吃亏;因为大多数人都放纵暴怒狂气,以为保全自己生命的唯一方法,就是显出豺狼般的凶猛。因此,尽管神的百姓并没有巨人的力量,不得神许可也不动一根手指,并且心灵安静,诗人仍宣告,他们在一切患难中终必有尊荣而荣耀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