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他的怜悯永远长存,等等。在这么多短促而突兀的句子中一再插入这句话,看起来似乎是徒然的重复;但在世俗诗人那里,以副歌方式反复出现的诗句尚且被允许并受人称赏,那么在这里,我们为什么要反对这样的反复呢?况且这是有极充分理由的。人也许不会否认,神的良善是一切福分的源头与泉源;但他赐予的恩惠所显出的慈爱,却远没有被人充分而真诚地承认,尽管圣经对此给予了最大的强调。保罗在谈到这一点时,在《罗马书》3:23中用“神的荣耀”这个总括性的说法特别指明它,意思是:神固然应当因他一切的作为受称赞,但我们尤其应当荣耀他的怜悯。
从圣史所记载的内容可以清楚看出,照着大卫为颂赞神所制定的规例,利未人惯常以应答的方式歌唱:“因他的怜悯永远长存。”所罗门献殿时也是如此行(《历代志下》7:3);约沙法在《历代志下》20:21所记那首庄严的凯歌中,也照样如此。在开始述说神的作为之前,诗人先宣告他至高的神性和统治权;这并不是说这种比较性的语言意味着在他之外还有什么近似神性的存在,而是因为人每逢看见神荣耀的某一方面显明出来,就倾向于设想一个与他分离的神,于是以不敬虔的方式把神性分割开来,甚至进一步制造木头和石头的神。众人里面都有一种败坏的倾向,喜欢众多的神。
因此,诗人显然用了复数,不但用了“אלהים”(Elohim)这个词,也用了“אדונים”(Adonim)这个词,所以按字面说就是:“你们要称谢万主之主。”他的意思是,一切统治权最完全的丰盛,都只存在于独一的神里面。
Jebb指出:“诗篇第136篇在结构上完全独特,因为每个双行句末都重复同样的话:‘因他的怜悯永远长存。’”他又说:“这种精巧繁复的结构手法,似乎是被掳与归回那个后期时代的特征。”不过他同时也承认,这种手法在比巴比伦被掳更早的诗篇中也能找到;他引述所罗门献殿记载中的一段话,说以色列全会众一同赞美神:“因他本为善,因他的怜悯永远长存。”并指出,这句话也构成另外三篇诗篇的开头,即《诗篇》106篇、107篇和118篇。他在评论《诗篇》119篇时,提到那篇诗篇的字母离合体特点,接着又说:“在教会后期所作的诗篇和圣歌中,还可以观察到其他结构技巧。
例如,同样词句的反复,以及一个特征性词语的频繁出现,这些在大哈利路诗篇中极为常见〔即《诗篇》111篇至118篇〕,在上行之诗中也是如此;又如每个双行句中不断重复的副歌,就像三童之歌和《诗篇》136篇那样,而后者在诗篇集里是独一无二的。大多数国家的诗歌随着时间推移,往往越来越少依赖情感安排的精确性,而越来越依赖某种外在技巧,不论是韵律、头韵、押韵、谐音,还是副歌的重复。现在,圣经诗歌因为是受默示的,所以在情感结构的完美上从未衰退;然而这些人工技巧,虽然早期已被采用,却似乎在被掳时期及其后紧接着的时期,比先前更为普遍。
这大概是神所安排的,为要帮助犹太人的记忆,因为他们在巴比伦被禁止公开操练他们的宗教,也不能接受公开教导,因此更需要私人性的帮助,而这些帮助更容易由父母口传给儿女,或由师傅传给门徒。”见Jebb《诗篇译注》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