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的名。虽然这首诗篇的开头几乎与前一篇相同,但诗人似乎并不是单单对利未人说话,而是对全体百姓说,因为这里提出的赞美神的理由,同样适用于神所有的儿女。这里并没有提到夜间守望,也没有提到他们常常站在殿中。不错,祭司在这种敬虔操练中负有特别责任,要带头,可以这样说,向众人领唱并宣扬神的赞美,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认为诗人首先是在对他们说话,激励他们尽本分。我们只要更仔细察看这些话,就会确信:在祭司之后,百姓也被包括在内。(156) 因为诗人先是对那些站在殿中的神仆人说话,随后又对那些在院中的人说话;而前一篇诗却没有提到院子。这里似乎用复数说“院宇”,因为祭司有他们的院子,此外还有一个众民共用的院子;按照所提到的律法(利未记 16:17),他们不得进入圣所。
要避免因这样一再重复劝人赞美神而生出厌烦感,只需记住前面已经说过的话:神所喜悦的祭,没有一样比我们表达感恩更大。正如诗篇 50:14 所说:“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又如诗篇 116:12 所说:“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向我所赐的一切厚恩?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 我们应特别留意那些如此高度称赞属灵敬拜神的经文;否则,我们可能会在错误热心的驱使下,把劳力耗费在琐事上,并在这方面效法太多人:他们疲于以荒唐的方式为神的敬拜增添花样,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事。这就是为什么圣灵一再强调赞美的责任,为的是叫我们不要轻看这种敬虔操练,也不要在其中变得懈怠。这也间接责备了我们履行这本分时的迟缓;因为如果我们本来就乐意并殷勤去行,他就不会一再提出劝勉。
经文末尾“因为这是甘甜的”这句话,可以有两种意思:一是神的名甘甜,正如前句所说神本为良善;二是歌颂神本身是一件甘甜可喜悦的事。希伯来词“נעים”(naim)本义是“美丽”或“合宜”,而这个较广泛的意义在这里最为贴切。(156)“如果更仔细考察这些词句,就会发现百姓也被包括在内。”——法文。(157)“本义是很相称或美好的事物;而这个一般性的意义更合适。”——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