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敬畏耶和华的人有福了。
在前一篇诗篇中已经说过,人类一切事务的兴盛,以及我们整个人生道路中的顺利,都只能单单盼望出于神的恩典;如今先知又劝诫我们,凡想要有分于神赐福的人,必须以诚实的心将自己 wholly 献给他,因为他绝不会使服事他的人失望。第一节概括了本篇诗的主题,其余部分不过是对这主题的展开说明。“敬畏神的人,尤其在今生是有福的”这一原则,与世人通常的看法极其相反,因此真正赞同的人很少。到处都有许多像狄奥尼修斯那样飘忽不定的伊壁鸠鲁派人物;他曾在海上遇到顺风,航行顺利,又劫掠了神庙,便夸口说诸神偏爱抢掠教会的人。软弱的人也因恶人的亨通而困扰动摇,接着又在自己苦难的重压之下灰心丧志。藐视神的人未必真享亨通,善人的境况也未必太差;然而大多数人在思考神的护理时都是瞎眼的,或似乎丝毫觉察不到。
“不如从未出生,或尽早死去为好”这句格言,早已几乎得到众人一致赞同。总之,属肉体的理性判断,要么认为全人类无一例外都是悲惨的,要么认为命运对不敬虔的恶人比对善人更有利。至于“敬畏主的人有福”这一看法,它完全厌恶,正如我在诗篇37篇已经详细说明过的。因此,我们就更有必要反复思想这一真理。再者,这福分并不是肉眼可见的,所以,为了能够领会它,第一,要留意下文将给出的定义;第二,要知道它主要系于神的保护。即使我们把一切看似有助于幸福生活的条件都聚集起来,也没有什么比藏身在神的看顾之下更值得羡慕。若这福分在我们看来确实应当胜过其他一切美物,那么凡确信神眷顾世界和人间事务的人,也必同时承认,这里所提出的正是幸福的要点。
但在继续往下讲之前,要注意到,本节后半句有充分理由加上一个记号,用来把神的仆人与那些藐视他的人区别出来。我们看见,最败坏的人也同样以骄傲、放肆和讥笑夸称自己敬畏神。因此先知要求有生活作证;因为敬畏神与遵守他的律法这两件事是不可分开的,根必然结出与之相称的果子。再者,我们从这段经文得知,除非我们的生活按着神的律法而成形,否则就不能蒙神悦纳。毫无疑问,没有敬畏神就没有宗教;先知指出,按着神的诫命和法度而生活,正是从这种敬畏中生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