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当耶和华使锡安被掳的人归回的时候”等等。有些解经家认为这是对将来之事的预言,这种看法既不自然,也很牵强。就我而言,我毫不怀疑,这首诗篇是写于犹太民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的时候;因此我把动词בשוב(beshub)译为过去时。至于作者是谁,无论是利未人还是先知,他都断言,他们得蒙拯救的方式太过奇妙,绝不能归因于偶然;这样就引导信徒得出结论:耶利米所预定被掳七十年的预言,确实已经应验了(耶利米书25:12;29:10)。
借着“作梦”这一动词,他表达了这件事令人惊异的性质,也教导我们,在这里丝毫没有忘恩负义的余地。每当神借通常的方式行事时,人因着本性的败坏,常常绞尽心思去设想各种得拯救的原因,好遮蔽神的恩典。但犹太民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这是一件辉煌到足以吞没并击溃人一切思想的神迹,因此迫使我们承认,这是神显著的作为。这就是先知把这次拯救比作梦的缘故。按他的意思,几乎是在说:“神这无与伦比的恩惠,没有任何人的心思足以领会;人只要一想到它,就会惊讶得如同在作梦,仿佛这不是已经发生的事。既然如此,不承认其作者,该是何等的不敬虔。”
此外,他并不是说信徒迟钝到看不出自己是被神的手所拯救;他只是说,若按属肉体的感觉和理性来判断,他们就必然惊奇不已。他担心他们若把这次救赎当作寻常之事来思量,就会低估神的大能,不如他们本该有的那样看重。名词שיבת(shibath)被译作“被掳”,也可以像有些人那样译作“带回”,这样诗人的表达会更为优美,因为在那种情况下,שיבת将与本节起头所用的动词同源。不过,这对意思并无多大影响,我只需顺带向读者指出即可。
(88)格劳秀斯和亚米拉杜斯认为,这是以斯拉在犹太人开始从巴比伦归回后编成的。
(89)也就是说,如果译作“带回”,它是源于שוב(shub,返回);若译作“被掳”,则是源于שבה(shabah,掳去)。英文圣经译者似乎不能确定שיבת(shibath)究竟应看作出自前者还是后者;因此正文译作“使我们被掳的人归回”,边注则译作“使归回归回”。这里有 שוב“转回”和שיבת“被掳”之间的文字双关。还当注意,正文上述句子的结尾部分出自加尔文的法文注释,在拉丁文本中并无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