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色列从埃及出来的时候 那次出埃及既是神向亚伯拉罕后裔所显之爱的一个显著凭据和记号,因此它如此频繁地被人记念,毫不令人惊讶。在这首诗篇开头,先知告诉我们,那些神以如此重大代价买赎来的百姓,不再属于自己。某些解经家认为,那时犹大支派照着《出埃及记》19:6和《彼得前书》2:9所说,被分别出来事奉神;在我看来,这与先知的本意无关。紧接着的话已经除去一切疑问,就是神将以色列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这不过是用另一种说法重复同一意思。犹大在众支派中最强盛、人数最多,并且居于首位,所以这里在其余百姓之前被提及。同时,这里以特殊方式归给他们的尊荣,显然也同样属于全体百姓。当说神被尊为圣时,必须明白先知是照人的方式说话,因为就神自己而言,他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
犹大被称为他的圣所,以色列被称为他的权柄领域,因为他圣洁的威严先前鲜为人知,如今借着他那不可思议的大能之彰显,使一切见证之人都对他生出敬畏。神拯救他百姓的时候,也为自己建立国度,并使自己的圣名得着尊崇;因此,若他们不不断思想这样显著的恩慈例证,他们的麻木就完全无可推诿。(359)“这里的犹大代表以色列全体百姓,正如《诗篇》81:6中的约瑟一样。金基为这里使用‘犹大’一词所给出的理由是:在出埃及的时候,犹大被视为众支派的首领或元首;见《创世记》49:8。然而,这不过是猜测而已。若必须说明这里为何将这种区别归给这个支派,我会提出两点:一是约柜曾安放在犹大后裔所占之地;二是弥赛亚将从他而出。”——菲利普斯。
(360)“神的圣洁”常常指他“持守自己的应许,使其神圣不可侵犯”,如《诗篇》102:9所示,那里提到他圣约的不变性时,又说:“他的名为圣。”因此,有些人如哈蒙德和克雷斯韦尔认为,这里的意思是:神对待犹大,即犹太民族的作为,显明了他信实地成就许久以前向亚伯拉罕所作的应许。(361)哈蒙德将此译为“以色列是他的能力”,他的意思是,以色列是神能力的一个实例;神为以色列行事,极其显著地宣告了他的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