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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7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1. “当摩西……”这是百姓在会幕完工之后所献的第二次供物;因为虽然这里只提到众首领,但很可能他们各人所献上的,是全支派所认捐之物,因为那时没有任何私人富有到能独自献出这么多金银。因此,要这样理解:他们是代表各自支派的众人,并照众人的意愿,把从本支派成员那里收集来的供物带来。然而,在我进一步讲论之前,必须指出,祭物并不是在圣所受膏之前被宰杀的。经上说给圣所行膏的是摩西本人,正如他也膏了他哥哥亚伦一样;因为有些人的解释说,那本来适用于亚伦的事被归于他兄弟,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并不稳妥。我们先前已经说过,神这样自由地使用这些可见的记号,是要表明祂绝不把圣灵的恩典拘束在特定的人身上。

因此,当自己并未受膏的摩西膏抹圣所和祭司时,这就明显表明,分别为圣的功效并不是出于他自己,因为他不能把自己所没有的赐给别人。所以,一切记号的能力和功用,全都取决于神的命令。至于为何必须用神圣的膏抹使会幕、祭坛和一切器具分别为圣,我们先前已经见过。这里我们只要注意,“膏抹”和“成圣”这两个词连在一起并非多余:这是要叫我们明白,油这个象征并非徒然无效,而是真实属灵的圣洁与之相连;因为神设立任何事都不是徒然的,祂借着圣灵隐秘的感动充满祂所表征之物,就有效地证明自己是真实的。经上说这些首领是管理“被数点之人”的,就是说,在百姓被数点、并分成各自队伍之后,他们被拣选作各支派的首领。有些人解释说,他们是在数点百姓时协助办理此事;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太牵强了。

Verse 3

3. “他们把供物奉到主面前,就是六辆有盖的车……”这些车是专为搬运会幕而献上的;因为它的柱子以及许多别的部件,不可能由人肩扛,所以称为“有盖的”,免得放在里面的东西受雨淋。绝不适合把这些车理解为轿子;事实上,每辆车都配了一对公牛。因此很清楚,这些车是在他们从一处往另一处行进时,用来装载会幕材料的。

这供物一面说是献在“主面前”,一面又说是献在“会幕前”,其实意思完全相同;因为神仿佛取了这样的面貌,使信徒可以借此仰望祂。接下来的话,“但耶和华曾对摩西说……”等,我这样理解:神早已向百姓要求这项供献;因此我认为把它译作过去完成时是合宜的,而其他人则译作“耶和华对摩西说”,仿佛摩西不是在众首领和百姓实际献上之前,就已经受命收纳这供物。的确,这些车的数量大概不是偶然决定的,而是按它们所要承载之物经过准确计算后定下的。

(400)正如普尔所引瓦他布卢斯所说。安斯沃思说:“在利未记 11:29 中,‘צב’(tsab)是‘乌龟’,因其有覆盖身体的壳而得名;照样,这里它们可称为‘עגלת צב’(gnegeloth tsab),即‘乌龟式的车’,或‘有覆盖的车’,因为它们像乌龟一样,上面有遮盖。”

Verse 10

10. “众首领为行奉献坛的礼而献上供物……”这里是另一类供物,就是每支派献一个银盘、一个银碗,另外再加一个金调羹,(401)这词更准确地说是指香炉。它们的用途如下:圣饼盛在盘中,奠祭之酒盛在碗中,乳香放在香炉里。但神要各支派献上各自的器皿,为要更充分地见证全体百姓在献祭之事上有共同的分。虽然“舍客勒”一词(402)源于“称量”,但几乎到处都用来指铸成的钱币;正如我们在出埃及记 30章所见,它的价值等于二十个 oboli。约瑟夫把它估为一个阿提卡四德拉克马银币。但以西结在斥责他们作弊、减轻其重量时,把它定为二十个 oboli,并补充说,它是 1 磅或 1 弥那的三分之一(以西结书 45:12)。但必须记住,正如我们别处也见过的,圣所的舍客勒是普通舍客勒的两倍,因为它值四个德拉克马,而普通舍客勒只值两个德拉克马,或一个 stater。现在如果我们计算,就会发现每个盘子的价值将近一百法国里弗尔,而每个碗值四十四。如果对于香炉或调羹也按同样意义理解舍客勒,那么它们就一定非常小,因为其价值只有大约七个里弗尔;而这样大小的金器几乎连三粒乳香都装不下。因此,我怀疑他们是否也有金舍客勒;但这点我不作定论,因为我们对此并无确切知识。

最后,接着列出所献为祭牲的动物: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羊羔作燔祭;一只公山羊羔作赎罪祭;两只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羊羔作感恩祭。然而,每个首领若单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拿出这么多,似乎并不容易;因此很可能他们得了全体共同奉献的帮助。神要各支派各有指定的日子,按次序献上,不但为免混乱和骚动,也是要借着这长时间持续的操练,激发连那些疏忽之人的心,使他们热心敬虔。

(401)武加大译本作 mortariolum;七十士译本作 θυί̑σκη。安斯沃思译作 cup。希伯来文是 כן,英语的 cup 一词也许就由此而来。

(402)שקל,shekel,源自 שקל,shakal,意为“称量”。加尔文跟随七十士译本,把 גרה(即舍客勒的二十分之一)译为 obolus。现代注释家普遍认为,旧约中的舍客勒通篇所表示的不是钱币,而是大约半金衡盎司的重量;粗略计算,其银值约为 2 先令 6 便士,金值约为 2 英镑。然而,要如此早期准确确定贵金属的内在价值或相对价值,显然几乎不可能。拉比们(见安斯沃思)认为,金器的估价是按银舍客勒计算的。

Verse 12

12. “第一日献供物的……”神借着雅各口中所发的神谕,是众所周知的:“圭必不离犹大……”(创世记 49:10。)虽然那时这预言的真实尚未到借着应验而显明的时候,但借着神奇妙的护理,犹大支派中已经有某些至尊地位的标记存在;并且凭着众人的公认,即使还谈不上统治,至少最高的尊荣总是归于这个支派。因此,把第一日分派给拿顺,就是后来终于在大卫其人身上建立起来之王国的预兆。若有人认为长子流便支派竟被推迟到第四日,这是荒谬的,我回答说,西布伦和以萨迦两支派是列在犹大的旗号之下的;因为在第 10 章将会看见,(403)十二支派被分作四队,每队三支派。这样,流便支派得着第四日反而更尊荣,因为那归它统辖的两个支派是附属于它的。但神置于犹大旗号之下的那两个支派,其祖先正是利亚最年幼的两个儿子,他们正接续在她第四子犹大之后。因此我们看见,那将来全体百姓所当仰望的救恩所由出的王国,就这样隐约地被预表出来,为要使他们更留心那赐给他们的应许;虽然这个记号对他们迟钝的心思并没有产生多大作用。

(403)“队伍跟随它的首领;因为十二个支派……”等。法文如此。

Verse 89

89. “当摩西进入会幕的时候……”乍看之下,这段经文与另一处似乎有某种矛盾;在那里我们看见浓云停在会幕门口,以致摩西不能进去。诚然,人也可以回答说,那只是一次发生的事;但在我看来,更可能的是:摩西在亚伦开始执行祭司职任之前,一直是在施恩座前求问神的答复;等到亚伦开始履行祭司职分之后,他就放下了自己那在进入圣所这件事上本来只是暂时性的尊荣。因为我们知道,按神所设立的律法,祭司职分与民政权柄是有区别的;因此,除非出于特殊特权,他不能同时既作领袖又作祭司。(404)

如果接受这个解释,那么这里并不是按事情本来的次序记载神从施恩座向他赐下回答;因为在叙述末尾附加上时间次序更早发生的事,这绝不是罕见的。他的用意其实是要向后世宣告:神并不是徒然应许以色列人必经历祂恩惠的同在;因为祂已经拣选圣所作自己的居所,坐在基路伯中间。因此,借着这神恩典的见证,那外在的膏抹就被坚立并证实了,因为神在圣约柜上向摩西显现。

(404)这一句在法文译本中省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