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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6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2

当男人或女人将自己分别出来时。神近来曾为每一个人设立一种献礼,借此以色列人当承认自己是祂的儿女。因此,借着这认信,祂使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归属于祂。这里所讲的是一种更紧密的责任关系,就是人若甘心在一段时期内将自己奉献给神。这些人被称为拿细耳人,其意相当于“分别出来”或“被拣选的”,因为他们比一般百姓有更大的尊荣和卓越。他们如同教会的装饰,神也定意使祂独特的荣耀在他们身上格外显明。所以,阿摩司在阿摩司书2:11责备他们,说他们拦阻先知尽职,又用酒玷污拿细耳人;为加重他们罪恶的严重性,他说神曾特别赐福给他们,从他们的子孙中兴起拿细耳人和先知。耶利米在哀叹教会荒凉时,也特别提到这败坏,就是他们的拿细耳人不再像从前那样“比雪纯净”等等,如耶利米哀歌4:7所说。雅各称他儿子约瑟在弟兄中为拿细耳人,这一点也毫无可疑地带有预言性的暗示,指向后来在律法之下那些将自己分别归给神之人所处的尊荣地位,他们如同教会中的明灯,正如创世记49:26所示。因此,虽然这种分别为圣并不属于全体百姓,却理当被算作敬虔操练之一,因为拿细耳人好像旗手,为别人指明道路;虽不是人人都被吸引来效法他们,但他们热心的火热,对软弱无经验的人也大有益处,能按各人的容量激励他们前行。

然而,因为神憎恶一切虚构的敬拜,祂便藉着赐下清楚确定的规则,约束人的放纵。从我刚才所引阿摩司的见证也可以看出,拿细耳人的许愿乃是神亲自设立的。所以我们必须记住,拿细耳人在神的百姓中如同宝贵的珠玉发光;虽然效法他们的人不多,但他们像旗手和领袖,能在众人中唤起事奉神的热心。顺带还要注意,参孙是另一类拿细耳人,因为他不是只在一段时期内承担这愿,而是从母腹中就终身分别为圣,与其余百姓有别;在这方面,他也是基督的预表,仿佛代表了基督。并且,这里一切的教导都应当归于唯一圣洁的泉源,仿佛基督的形象在镜中陈列在犹太人眼前。因为在律法之下,谁越亲近神,基督就在他身上越发显明。我们知道,律法中的整个祭司职分不过是祂的形象;拿细耳人也是如此,他们的纯洁与节制使他们带着独特的尊荣。

(331)《英王钦定本》在创世记49:26中译为“separate”的那个希伯来词是“נזיר”,即Nazir。——W。参看加尔文该处注释。

Verse 3

他要远离酒。第一条吩咐是,他们不仅要禁戒酒,连葡萄或一切与酒有关的东西也不可尝。最基本的遵守要求,就是不可喝酒或任何使人醉的饮品;但因为人善于发明各种遁词,所以有必要具体说明律法可能被规避的途径。这样,他们在禁戒酒时,就不能借着享用新鲜或晒干的葡萄,或把葡萄与水调和榨汁,或用别的精致调制品来模仿酒的甘甜,以致仍旧放纵享乐。由此可见,人的虚伪有多少隐秘的角落和藏身之处;它竟厚颜无耻地幻想出愚蠢的诡计,要连神自己也欺骗。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指出,这样的狡猾在神面前是不可容忍的,因为神最喜悦的就是诚实。

我们在别处还会看见,祭司在圣殿中按班次供职时,也被禁止饮酒。这种相似性证明了我先前所说的话:拿细耳人从众人中被分别出来,是为叫他们更接近祭司职分的尊荣。但禁戒酒不仅是为了避免醉酒,也是为了使他们整个生活方式更加节制、俭朴;因为饮酒众所周知是筵席上主要的享乐之一,而不懂节制的人,宁可满足于普通简朴的食物,也不愿忍受没有酒的日子。因此,我们可以由此学到,谨慎节制地使用酒,是温和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而在一切贪食和放纵之中,最该受责备的,就是人过分贪恋饮酒之乐。

所以,在教皇制度之下,修士们自夸有天使般的完全,却一致不肯禁酒,这实在令人惊讶。对许多人来说,他们终身连一点牛肉或猪肉都不可碰,否则便算有罪;若在必要时他们固执地宁可死也不吃肉,便会以殉道者自居。但他们的节制却如此自相矛盾,以至于他们在食物上的这种苦修,反倒为自己换来更大的饮酒放纵,好像故意要这样补偿自己一样。因此,他们的夸口实在再没有比这更难以容忍的了,因为这种单单在吃上禁戒的做法,不过是对神的戏弄。

(332)“Aux Chartreux”,指加尔都西会修士。——法文注。

(333)法文增补:关于酒杯。

Verse 5

不可有剃刀剃他的头。神为何要拿细耳人留长头发,实在无法确切断定;不过至少可以说,借着这个当下可见的分别为圣记号,他们可以一次又一次被提醒自己所许的愿。有人认为这是尊荣的记号,仿佛他们头上戴着冠冕。在这一点上,教皇派的神职人员竟以圆形削发把自己比作拿细耳人,实在荒唐可笑。

但我认为更合理的解释是:神要借着这个可见的标记,不断操练他们忠心履行所许的愿。修剪头发本是男子气概的记号,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14所说,这是自然之情所指示的。因此,拿细耳人的奉献就在他们头上明显显出来,免得他们因疏忽或忘记而失掉自己所许的愿。至于妇女,这条命令似乎是多余的,于是便有人提出问题;但这很容易回答:她们也同样因此受约束,使自己的头发留长,不只是出于习俗,也是出于所许的愿。不过,用提喻的方式,把只适用于男子的话说成两性都适用,也并无不妥。

在这里,魔鬼从前也施展了他的伎俩。正如奥古斯丁所记,有些修士被说服用长发来炫耀圣洁;因为他们要叫自己所许的独身更加显眼,就不肯再算作男人,仿佛他们已经“为天国的缘故自阉了”,正如马太福音19:12所说;因此,他们的长发便成了童贞的标记。这个例子教导我们,要提防撒但的诡计,免得我们的恶意模仿,使我们成为古人的滑稽模仿者,而不是他们真正的效法者。

(334)法文大意:借着他们所谓的“冠冕”名义,就是头的四周不剃净时所留下的样式。

(335)《论修道士的工作》40章。引文大意是:他们为自己的长发辩护时所发明的说法,既可悲又可笑;他们说,使徒禁止男人留长发,但那些为天国自阉的人就已经不是男人了。真是独特的疯狂。

Verse 6

不可挨近死尸。这一点他们也与大祭司相同,就是连为亲属哀悼都不可。虽然摩西在这里吩咐了两件事:拿细耳人既不可因进入丧家而使自己不洁,也不可因自行哀悼而使自己不洁;埋葬死人本来确是出于人道的本分,但若百姓中有人摸了死尸,或接近临终之床或抬尸的床架,他就沾染了污秽。然而神对拿细耳人的要求更高,免得他们沾染不洁;因为对他们来说,仅仅照通常的方法洁净自己还不够,如我们稍后会再看见,他们必须远离一切会使他们污秽的事物。至于为何摸死尸算为污秽,我们将在适当之处更详细讨论。现在只需简要下结论:因为死代表神的咒诅,就是罪的工价,所以以色列人便由此被提醒,要谨防死行。

至于哀悼,这禁令的理由则不同,就是那些自承特别事奉神的人,应当为别人立下刚强与顺服的榜样。若当亲友被取去时哭泣哀伤本身就是罪,那么基督在拉撒路的坟墓前就不会哭了;但因为忧伤总伴随着情绪的扰动,而人在哀悼中又极容易流于虚荣与铺张,并且常常故意刺激自己走向过度,好像本性本来没有把他们带得过远一样,所以拿细耳人若混在哀悼的人中间,就无法作出节制的榜样。因此,正如他们先前在口腹享受上被约束,如今也针对另一种相反的病症,就是忧愁,给出了补救之法。虽然人人都当学习适度节制自己的忧伤,但对拿细耳人所要求的更多,叫他们好像从属世情感中解脱剥离出来,比其余百姓走得更远;正如我们以后谈到祭司时还要看见的那样。

(336)“正如使徒这样称呼它们。”——法文注。

Verse 9

若有人忽然死在他旁边。这里规定的是:若发生了任何预防都无法避免的玷污,该如何办理。若拿细耳人是故意、明知地进入丧家,或靠近死尸,那么他的分别为圣就被破坏了,而且并非无罪;但若是忽然有人死亡,这个过失虽可原谅,神却仍命定必须为此赎除,因为他先前许愿所经过的一切日子,神都不算数,也不计入其中。这并不是轻微的惩罚:一个本无过错的人,竟要把所许的愿重新从头开始履行。除了时间上的损失之外,还加上献祭,使那沾染污秽的人为新的分别为圣作准备。但因为这种分别为圣本是出于自愿,所以没有人可以抱怨神对他过于严厉,因为他是自己甘心接受这约束的。与此同时,这也显明神多么看重祂敬拜的纯洁。

这里用了两个来自不同词根的希伯来词,虽然意义相近;摩西借这种表达方式,更充分地说明这死亡发生得何等出乎意外。在我看来,犹太人把前一个词解释为流血凶杀、后一个词解释为突然死亡,这种说法未免太幼稚了。

(337)“פתע”“פתאם”两词都表示“突然”。《英王钦定本》译作“very suddenly(极其突然)”。希伯来语语法中的一条规则是:并用两个同义词,可以视为表达最高程度的一种方式。——W。

Verse 13

这就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摩西如今终于说明,在许愿期满之后,拿细耳人当如何回到普通生活中。首先,他吩咐他们站在会幕门口;然后在那里献上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母羊羔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平安祭,并同献调油的细面饼、薄饼、无酵饼、素祭和奠祭。至于平安祭,因为它是为感恩而献,所以十分恰当;燔祭也是如此,因为他们在尽了敬虔本分之后,既然神赐给他们非常的尊荣,他们理当欢喜庆贺,并称颂神的良善。但赎罪祭的意义却可能引人发问,因为对纯洁圣洁的人来说,似乎并不需要赎罪。

然而在这里我们清楚看见,无论人多么甘心、热切地努力将自己完全献给神,他们终究达不到完全的目标,也达不到自己所盼望的地步;若不是神赦免他们的罪,他们就始终暴露在神的审判之下。由此也显明教皇派何等卑劣愚妄,竟幻想可以靠额外功德之工平息神。因为,若曾有任何额外功德之工能蒙神喜悦,那么拿细耳人的圣洁既有律法为证,本该配得这等尊荣;然而神在他们完成这工作之后,却仍命他们承认自己的罪,并不容这事奉侵入功德的位置,反而要求他们献祭,使他们从别处借取自己本来没有的东西,尽管他们在人看来似乎是最完全的人。

Verse 22

耶和华晓谕摩西。这里简要陈明了律法中一再提到的祭司职分的一部分,因为神说,祂设立祭司是要他们为百姓祝福。大卫似乎就是指着这件事说:“我们从耶和华的殿中为你们祝福了。”(诗篇118:26

这教训特别有益,好叫信徒可以有把握地确信神已经与他们和好,因为祂设立祭司作祂向百姓施行父爱恩惠的见证人和宣告者。“祝福”这个词常常只是指祈求福分,这本是所有敬虔之人的共同本分;但这个礼仪,如我们稍后将要看见的,乃是神恩典的一种有效见证,好像祭司是从神自己的口中领受了祝福的命令。路加也表明这事在基督里真实地成全了,因为他记载说,基督照着律法庄严的礼仪“举手”为门徒祝福(路加福音24:50)。因此,在这些话中,祭司被设立为使神与百姓和好的使者;而这一切乃是在基督里成就,因为基督是神恩典和祝福唯一充分的保证。所以,既然他们当时是基督的预表,就奉命为百姓祝福。

但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他们奉命要大声宣告祝福的话,而不是低声含糊地祈祷;由此我们知道,他们是在传讲神的恩典,使百姓可以凭信心领受。

Verse 24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祝福是祂真实慷慨的行动,因为一切美善丰盛都是从祂的恩宠这唯一源头流到我们这里来的。接着又说,愿祂“保护”百姓;借着这句话,祂表明自己是教会唯一的保卫者,并以自己的看顾护卫它。但因为神恩典最大的益处,在于我们对恩典有所感受,所以又加上“使祂的脸光照你”;因为要使我们的福乐达到完全,没有什么比得见神和悦的面容更可羡慕了,正如诗篇4:6所说:“有许多人说,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耶和华啊,求你仰起脸来,光照我们。”

因此,我这样解释这句话:愿百姓能觉察并品尝神良善的甘甜,这甘甜好像晴朗天气中照耀世界的阳光,能使他们欢畅。但紧接着,百姓又被带回到第一因,就是神白白的怜悯;唯有这怜悯使祂与我们和好,否则按我们自己的所配,我们本该被祂恨恶、厌弃。接下来“愿耶和华向你仰脸”是圣经中的常用说法,意思是:愿神记念祂的百姓;并不是说祂会忘记,而是因为除非祂实际显出对我们福祉的看顾,否则我们就会以为祂已经丢弃了对我们的眷顾。最后又加上,愿祂“把平安立在祂百姓身上”;有人把这句话译得稍不那么直白,说是“使你进入平安”。由于这个词不仅表示安息和平静的状态,也表示一切昌盛和顺利,所以我乐意接受后一个意思,虽然它本来的含义我也并不反对。

(197)“平安”这个词通常表示一切昌盛,以及完全享受各样美物;它与战争相对,见传道书3:8;与纷争和仇敌相对,见以弗所书2:14路加福音12:51;与骚乱和混乱相对,见哥林多前书14:33;也与一切患难相对,见创世记43:27约伯记16:33〔原文如此〕。因此,它常被加在祝福的结尾,见诗篇29:11诗篇125:4彼得前书5:14。这平安是借着耶稣基督得着的,见以弗所书2:14罗马书5:1;又借着圣灵享受,见罗马书8:6罗马书14:17。——Ainsworth该处注。

(198)这一句在法文译本中大为删节。

Verse 27

他们要把我的名放在。虽然耶柔米把这句话恰当地译作“他们要呼求我的名”,但由于希伯来文的表达本身带有强调意味,我仍宁可保留原来的说法。因为神把祂的名交托给祭司,好叫他们天天把这名摆出来,作为祂美意的凭据,以及由此而来的救恩的保证。最后所附加的应许,也保证这绝不是空洞无用的礼仪,因为祂宣告自己要赐福给百姓。由此我们知道,教会的执事凡照着神的命令所作的一切,神都以真实坚实的结果予以印证;因为祂藉着自己的仆人所宣告的,没有一件不是祂亲自藉着圣灵的大能去成全、去实行的。

但我们必须注意,祂并不是把祝福的职分转交给祭司,就把这权柄也让给他们;因为祂虽然把这项职事托付给他们,成就这事本身的权利却仍然单单归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