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将要再次论到“常献”的祭时,先总括地指出,百姓在献祭之事上,应当殷勤遵守神一切所吩咐的;因为“遵守”一词(custodiendi)所表达的不仅是勤谨,也包括顺服。但为了使他们更加切切谨慎,免得有任何越轨之事,神把那每日摆在桌上的,或那附属于燔祭的,称为祂的食物,仿佛祂像人一样吃这些。这诚然是个难懂的说法,但因古时百姓粗朴,祂不得不用这种较为粗显的话来对他们说:一方面,使他们知道这礼仪在神面前是蒙悦纳的,正如食物为人所悦纳一样;另一方面,也使他们学习以更加纯正、贞洁的心来献祭。
民数记 第 28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Verse 3
他在此重申我们在《出埃及记》中所见的条例:他们每日要宰两只羊羔,一只在早晨,一只在晚上;但这里更详细地说到与之同献的细面和酒,也提到这种祭自古以来的根据,因为它从西奈山起就开始献给神,并且是“安息的馨香之气”。这里所提到的奠酒,在外邦民族中也有使用;但因没有神的命令和应许,就必然是无意义的。并且,很可能如我们在别处所见,许多外邦礼仪原是从古代列祖传下来的,只是成了虚假空洞的模仿;因为当他们忘记了这些礼仪的缘由时,他们所做的一切就不过是戏台上的表演而已。但我们已经说过,借此人就被提醒,在每日饮食中常将神摆在眼前,因此也要在各方面操练自己,习于追求圣洁。
Verse 9
前一段经文中所略去的,这里补充说明了,就是在安息日,常献的祭要加倍,不是一只羊羔,而是两只;因为第七日既特别分别为圣归给神,理当以某种额外而有区别的记号,使它高过其余的日子。祂也吩咐在每月初一,或新月之日,要献上更多的祭,就是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并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因为我们知道,每月的第一日都分别为圣归给神,为要使百姓更频繁地重新记念他们当尽的敬虔本分;而加上这只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则是要使他们每月都以有罪之人的身份来到神面前,恳求止息祂的忿怒。
Verse 16
这里所给出的教训,诚然与逾越节的节期有些关联;但因为这里明显论到的是祭物,而除了此处之外,并没有提及逾越节的其他礼仪,所以我把它与常献的祭联系起来,看作其附属部分。摩西固然简略提到我们先前所见的,就是百姓要七日禁绝酵,吃无酵饼;但随后他便转入这里所要论述的要点,就是百姓要献两只公牛作燔祭,一只公绵羊和七只羊羔,并加上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而且这祭要在整整一周中重复献上。为了使人对逾越节的敬重更加增添,这额外的祭就加在常献的祭之上:一方面,使他们因此更加受激励,将自己献给神;另一方面,使他们承认神是何等亲切地以恩宠接纳了他们,因为祂从他们的牛群羊群中取这些供物,也要求从他们的酒窖和粮仓中为祂预备这圣洁的筵席;再一方面,使他们既承认自己本当受永远的死亡,就应当奔向祂求赦免,同时也明白,和好的道路只有一条,就是神借着祭物得了平息。
Verse 26
摩西在另一节期上也颁布了同样的命令,就是献初熟之物的日子。那时他也教导他们,常献的祭要加增两只公牛、一只公绵羊、七只羊羔和一只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并同献素祭和奠祭,其目的我前面已经说过。这里产生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难题,因为在《利未记》23章中,提到的是一只公牛而不是两只;相反地,却是两只公绵羊而不是一只。有人认为,在这件事上祭司可以自行选择;但当我想到神在各样事上所赐命令是何等精确时,我就怀疑是否真留下了这样的余地任他们酌量。也有人以为,神曾一度满足于一只公牛,因为他们在旷野中牲畜并不充裕;但在我看来,这不过是遁词。我承认,除非我们这样说,否则我不知道怎样脱离这难题:就是在其他各方面都已经有足够精确的规定,为使一切都不是无缘无故而行;唯独在这一点上,他们被提醒,神就祂自己而言,并不在乎祭牲是多是少。我们也并非因敬虔而不能说,正如小事上有时会发生的那样,错误的数字可能因抄写员的疏忽而混入经文;而这大概是最自然的解释。照我看来,较正确的读法应当是献两只公牛和一只公绵羊;但由于别处已经说明神为何设立这日,所以他在这里只是简略重述:“当他们同初熟之物献上素祭的时候。”